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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江。
    起伏的喧嚣,臣服的子民。
    黑色的樱花,肆无忌惮的飘舞于空中。宛若一只只黑色颤抖的细小的蝴蝶羽翼,翩跹着绝美的舞步。微风吹拂着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
    灵江直属亚尔维斯领域,却远在皇城的南方,虽不是鸟语花香的宝地,却带着天下帝王垂涎的灵性和生机。虽说垂涎,却在千万年前已经有了不成文的规矩——凡外族一旦有企图攻打灵江占为己有,其必遭天谴。
    是的,亚尔维斯帝国已经将灵江视为神祗,普渡众生。同样,身为亚尔维斯的皇族,都会在灵江解开封印紫菱绳,并释放将陪伴自己一生的武器。
    一行六人,出现在灵江边上的小镇上。还有一辆若仔细打量后,就知道价值昂贵的恐怕能将整个小镇买下来的马车。
    为首的骑马黑衣男子,身材高大挺拔,面容冷傲凌厉。身后跟着一个骑马的侍从。
    马车后跟着三位骑马的男子和一位骑马的女子。都是面无表情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过街头。
    中间的马车里,应该坐的是哪家大小姐吧——路人纷纷停下脚步,为这一行人让路,有人竟开始微微嫉妒起那位坐在这么精致的马车里的女子,必是有国色天香,闭月羞花之容。或者是哪里来的富家大小姐。
    穿过吵闹的小镇,便是有些崎岖的山路。此时,太阳已经开始西下。
    “陛下……啊不,主子,奴才知道一条小路,在日落之前就能赶到灵江。”跟在黑衣男子身后的侍从哈腰涎脸道。“再往前走,恐怕没有旅店休息。”
    黑衣男子勒住了缰绳,停止了前进。转脸用蓝眸扫视了身边恭恭敬敬的雷恩,又看了看身后车厢,便点了点头,示意雷恩带路。
    宽敞车厢里的婴儿被专门铸造的暖床保护着,无论温暖怎么在床上用四条腿爬来爬去,都不会掉下来。而且,温暖也可以用小嫩手抓着白金铸造的栏杆练习走路。
    穿的笨拙的衣服,温暖憋着气,双手攥紧把手,一点点往窗口挪动。就像一只小蜗牛背着重重的壳,却在拼命的奔跑。
    “啊啊——”终于到了窗前,小手砰的一声按在窗户上,打开窗帘,正巧错过了轩辕恺傲看向自己的视线。
    两只金色的大眼睛立马红了起来,鼻子酸酸的,微微撅着嘴,赌气地想要放下窗帘。第一次能走几步的高兴劲儿也没了,小温暖吸了吸鼻子,接着站在马车的窗户旁,看着轩辕恺傲高大而笔直的背影。
    ‘坏轩辕恺傲,我也要骑马啦!’温暖悻悻道。视线又开始漂移到窗外的景色,橙色氤氲的晚霞将伟岸的树木照得别有一番滋味。
    看来父皇应该选的是一条山路。温暖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向坑坑洼洼的小路旁开满的野花,一边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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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山路,就该有山贼。但是一般的山贼,是不敢打劫这一行人的。各个虽没有手持武器刀剑,却气势夺人,足够将普通的贼吓破胆。
    于是,来拦截的自然是不普通的贼。
    火蟾蜍是刚入伙,匪徒里的众人给他起的绰号。五大三粗的一人,长满了络腮胡子,天天袒胸露乳,性感的胸肌,发达的几块腹肌更是锦上添花。
    自从前几天误打误撞地拦了一辆马车,抢了黄金千两,而且还帮老大抢来一个压寨夫人。地位如今可是如日中天。
    所谓蚊子咬了狮子一口,就以为自己成了英雄。说的正是火蟾蜍,只凭几块肌肉吓人,武功全无的男人。
    一人横在马车前,手拿大刀,目光蛮横无理地挡在了轩辕恺傲的车队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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