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四月的天不是暴雨就是晴。
    四月底,周阅领了一个月的工资,约刘源一起吃饭。
    这段日子他们仿佛成了固定饭友,每周最少有叁天在一起吃饭,有时是周阅晚班结束之后,有时是周阅上早班之前,有时是在网吧外的小餐馆,有时是在她家。
    今天她依然是晚班,中午十二点准时交接给同事,直接去了超市购买食材。
    刘源说给她做一顿饭,说得一本正经,两人一起吃了十来顿饭,她并不知道他厨艺如何,却也乐于相信他。
    今儿是周日,好学生还在家里写作业,她一个人推着超市的推车,认认真真地从刘源发给她的清单中挑选食材。
    提着东西回到家是一点,他们约了晚上七点,周阅把东西往茶几上一丢,人躺倒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
    醒来时已经七点了,周阅吓了一跳,给刘源发了个信息,让他来了就等会儿,她先洗澡。
    她虽然邋遢,但也不想带着熬了一夜的酸臭味见人,更何况,这个人还是她有点喜欢的,男人。
    也不对。他现在还不是男人,总有一天,她会让他成为男人。
    脑嗨了一通,周阅踩着拖鞋进了浴室。
    洗完澡出来,捞起手机一看,发出去的信息没有回音,屏幕上方“对方正在输入”六个大字定在那里。
    搞什么。
    周阅丢下手机,拎着袋子去厨房,捱到这个点,她已经前胸贴后背了。虽然她厨艺普普通通,但是独居的日子多了,基本的动手能力还是有的。
    晚上八点半,周阅填饱了肚子,门铃响了,周阅给他开门。他拎着一打啤酒,站在门外,心情不太好的样子。
    周阅往回走,他已经可以轻车熟路地自己换鞋了。
    “你今天怎么这么晚?吃了吗?我已经吃好了,剩了一半给你。”两人面对面坐着,周阅看他紧抿着唇的样子,直觉要说点什么活跃气氛。
    刘源取出两罐啤酒,拉开易拉罐口,对她说:“那陪我喝酒吧。”
    周阅笑了声,语气很难不听出怀疑,“你会?”
    刘源没理她,径自灌了一口酒,喝太急,有液体从嘴角漏出,沿着下巴滑到喉结和锁骨,流进衣领。
    周阅看得目不转睛,像个女色胚,尽管在这种氛围下还是忍不住调戏他:“你再这样我可忍不住了。”
    刘源把一罐啤酒喝了大半,才放下,脸已经有些红了。
    “我明天开学,我以后不能来找你了。”
    周阅不笑了,他慢吞吞补上后面半句:“高考前。”
    哦,不到叁个月而已。
    “今天我妈回来了,她看我手机,看到你给我发信息,她很生气,我跟她吵了一架。”
    难怪刚认识的时候,他说“没事不要给我发信息”。
    他鲜少有这样情绪外露的时候,单亲家庭长大的他,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那个看似柔软的女人对他极有控制欲,过去十几年,他向来没有隐私可言。
    这些他向来无处可去,也不想说。
    但人类对同伴都不免产生依赖,她对他交了底,他也愿意卸下一身防备。
    周阅开了另一罐啤酒,陪他喝,他还在断断续续地说话,“小学的时候,我不想上补习班,哪有小孩子喜欢周末补课的?而且那时候家里没有钱,我想说我不补课也可以学得很好,可是我没有。到了初中,我不想当班长,我不爱说话,没人跟我玩,也没有一个人服我。高中,我不想参加竞赛,不想去集训,不想被关在一个小屋子里没日没夜地做题。我想有朋友,想周末可以出去玩,我讨厌一个人在家吃饭,可是我妈说那些没有用,只有学习才是我应该选择的,必须选择的,唯一可以选择的。”
    “我有好多不想,也有好多很想,但是我都没有说。我知道她也很难过。”
    “可是我,还有不到一个半月高考,不到两个月十八岁,我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想交我喜欢的朋友,也想过我想过的生活。”
    他喝了酒后话很多,脸也红,像一只脆弱的羔羊。
    在她面前。
    她不可能视而不见的。
    老城区的生物钟早,楼上楼下的灯亮了又灭,只有这一间房灯火明晃晃,亮得人心口发烫。
    周阅慢慢站起来,俯身靠近他:“那你和我一起变坏吧。”
    酒精灼热了体温,她的唇落在他下巴,刚刚酒水流下的地方,燃沸了空气中每一个蠢蠢欲动的气泡。
    他觉得他的神智也被烫伤了,否则怎么会低下头,对准她的唇呢。
    两人口中有相同的酒的味道。
    这是刘源第一次接吻,刚才那一下之后,他像被定住了,停在那里,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这也是周阅第一次接吻,可她观摩过的片子和写过的色情文学大概比刘源见过的女人都多,所以她知道这一刻她该张嘴,伸舌,舔他的唇。
    周阅头一次觉得10°的酒精竟如此醉人,两个生手在接吻这件事情上渐入佳境。她的位置换到了他那一边,周阅勾着他的脖子,像安抚长毛狗一样安抚躁动的他。
    他被驯服,与她一起沉迷交换唾液的游戏。
    许久,分不清是谁先透不过气,两人一同停下,唇齿分开叁秒,又碰上,是他先主动。
    安静的空气里,他说:“周阅,和我在一起。”
    刘源循规蹈矩将近十八年,做过最出格的一件事是,在四月二十九日这一天,和一个女孩儿接吻了。
    那个女孩只比他大六个月,但她大胆而直白,赤诚而坦荡,分明孤零零地站在悬崖边上,却仍然能大喊“我要反抗这个世界”。
    是他没有接触过的,渴望接触的人。她可以肆无忌惮做自己,不在乎世俗眼光,分明心里受了伤,却仍然昂首阔步活着。
    他问完那句话,周阅很久都没回话。年轻人的身体贴在一起,波澜起伏都能轻易感知,她没穿内衣,头发半湿,背心领口还有被头发氲湿的痕迹,和他紧贴在一起。
    周阅不说话,没有人说话,他很快能发现气氛的变化,也很快发现自己身体的变化。
    他还是太嫩了,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孩儿,丝毫不会掩饰自己。只一秒,不止脸,他连脖子都红透了。
    何况她在耳边火上浇油,“等你高考完,我送你个礼物。”
    此时此刻,这样的氛围下,哪怕他再青涩迟钝,也不至于听不懂她这句话。
    “好。”他郑重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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