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能弄清楚孩子的下落,那孩子就会成为这件事情的钥匙。
    而从“没”字上来看,这个孩子恐怕已经不在人世,而且跟他妈一样,被沉在了哪里,不被人所知。
    那个被逃难母亲视如珍宝的孩子,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看来也只有葛三多的老婆知道了。
    而葛三多的老婆被那只手给逮走了,招魂肯定找不回来,解铃还须系铃人,得先把那个手掌骨给找到。
    我一寻思,“没”字有手成“投”,“走投无路”,是说已经被逼到了一定程度了,而“没”意同“冇”,字形是右下角隐藏的意思,右下角,阴河的右下角,是一大片芦苇地。
    地点我是算出来了,可是这一片芦苇地有一人多高,小孩儿进去都跟迷宫似得,那么小的一块手掌鼓,就算有了地点,特大海捞针似得,怎么找呢。
    要是能跟李国庆用磁铁吸东西一样,把那玩意儿给吸过来就好了。
    对了,我灵机一动,立刻问李国庆:“咱们村牛大壮现在还养狗不?”
    李国庆听我没头没尾的问了这么一句,还挺纳闷:“牛大壮?你找他干啥?养呢养呢。”
    我忙说道:“咱们过去一趟,跟他借个鼻子灵的狗。”
    雷婷婷恍然大悟,显然已经明白什么意思了,唐本初瞪着眼:“用狗来闻骨头的味道是不是?师父高!真高!”
    “原来如此啊!”李国庆一拍巴掌:“行啊,就是前一阵子吧,他养的狗把一个老头儿给咬坏了,赔了不少钱,现在都不出来遛狗了,说太凶,你去借狗,不能被狗给怎么着了吧……再说了,让狗闻骨头,闻的出啥,狗还不直接给吃了啊?”
    “你放心吧,这是凶骨头,狗精着呢,不乐意动,”我接着说道:“但是咱们要借的狗,是越凶越好,不厉害的狗,镇不住邪东西。”
    李国庆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领着我们就上牛大壮家去了。
    牛大壮是个屠户,一开始是觉得自己每天卖完肉剩下好些个骨头怪糟践的,索性养了狗来打扫战场,结果不知不觉狗越养越多,而他养的狗又是出了名的凶,时间长了,他也不卖肉了,专门营生斗狗赌钱,倒是发了点小财。
    屠户整天杀生,煞气当然就很重,跟着屠户混的狗,也怂不了。
    到了牛大壮家,他一瞅见我还挺意外:“千树回来了?不是说你上县城干大买卖去了吗?咋,这是衣锦还乡啦?”
    我摆摆手让他别臭我,就开口要借一条最凶的狗用用。
    牛大壮瞅着我一脸意外:“你还要个最凶的狗,你知道我这儿的狗多恶不?不是我抠门,我就是担心你降不住,给你咬坏了不就麻烦了。”
    “要不我跟你签个生死文书?”我说道:“我出事,我不赖你,狗出事,你也别赖我。”
    牛大壮一下被我给逗笑了:“哎呀我说你小子上了县城,心气高拉!这口气,还狗出事,你知道我这狗多牛逼吗?”
    “这不就领教来了!”我说道:“你也别墨迹了,借不借吧?让我也见识见识,你的狗能有多恶。”
    牛大壮也是被我给激了,一回头就上狗舍里面,给拉了一条花皮大狗来。
    我不懂狗,不认识是个啥品种,但是瞅着模样,跟个小牛犊子似得,两只狗眼目露凶光,獠牙又尖又长,还真是一看就厉害,自带凌厉杀气,感觉跟狗中之王藏獒比,都不输气势,心里很满意:“行,这狗好,我就要这个狗。”
    “算你小子有点眼光。”牛大壮得意洋洋的介绍说,这个狗以前是看工厂的,后来工厂里面进来了贼,贼本来给这个狗喂了下药的香肠,想把狗给迷了好偷东西,结果被狗一下识破,反倒是咬死了贼,这事儿挺轰动,虽说狗确实是尽忠职守,不能说它错了,可毕竟沾染了人命的狗,让人怕,所以工厂主人一合计,让把这个狗给送走了卖掉,怕留着不知道啥时候给惹了祸。
    牛大壮在狗市里有关系,听说了这件事情之后,二话没说就给弄过来了,而这个狗也是真凶,斗狗场上,还真给牛大壮长脸,算是他的镇山之宝。
    那就太好了,能咬死人的狗可遇而不可求,煞气重,更不怕邪物了,加上这个狗能辨别出下了药的香肠,那肯定也机灵。
    于是我就把狗给拉过来,用骨头引了引,果然这个狗不但没有要吃的意思,反而一脸嫌恶,警觉的瞅着我。
    没错,就是这样,我连忙又把鱼胶给拿了出来,那狗闻了闻:“伙计,给我帮个忙,我想找到沾着跟这个鱼胶味道的骨头,你能领着我去不?”
    一般专业警犬才有这个本事呢,也不知道这个狗能不能听得懂。
    果然,这个狗特别通人性,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毛,昂首挺胸就往前边走,模样别提多威严了,只见它顺着大堤,就往西边走了过去,果然奔着那块芦苇地去了。
    这狗确实灵!
    我跟着那狗就往里走,连陆恒川的一双死鱼眼也对那狗产生了兴趣:“我看着,这个貔虎跟你挺有缘分。”
    “屁股?”我心里都是那只手,耳朵旁边都是芦苇叶子莎啦啦的响声,也没注意他说了啥,就瞅着他:“谁的屁股?那得摸了才知道。”
    陆恒川一翻死鱼眼,跟看文盲似得看着我:“貔貅的貔,老虎的虎。”
    貔虎?一听这个名字我就反应过来了:“卧槽,灵犬啊?”
    窥天神测之中的杂记篇里,有关于貔虎的记载,说动物之中最好的,马中为千里马,猫中为乌云盖雪,犬中为貔虎犬,这种狗通灵带煞气,护主通灵,能镇妖邪,一犬在手,如虎添翼。
    而这种貔虎犬,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一旦认定了,忠心耿耿,绝无二话,肯给主人出生入死。
    “哎呀,我们村卧虎藏龙,什么宝贝都有。”我摇摇头:“牛大壮捡到宝贝了。”
    陆恒川轻轻一笑:“这个宝贝,可不算牛大壮捡到的。”
    “啊?”我一愣:“它已经是牛大壮的狗了,吃他喝他的,还不算牛大壮的?那不成了白眼狼了。”
    “这种貔虎,要服了人,才能认主,可牛大壮的煞气,还不如这条貔虎厉害,我看着,貔虎也就是在他那当个食客,未必认了他,”陆恒川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看着,它倒像是……”
    陆恒川这话还没说完,忽然那条貔虎猛地停了下来,嘴边“呜呜”的发出了威胁性的低吠声。
    狗能这么叫,那肯定是发现了什么东西了。
    我立刻跟了上去,因为眼尖,看见了这里有一丛芦苇,长得跟别处的芦苇不太一样,别的芦苇长得也很好,可这一丛芦苇,硬是比别的芦苇青翠挺拔一大截。
    我心里明镜儿似得,这都是野芦苇,没人给施肥啥的,不会长得多特别,只能说明,这些芦苇底下,埋着东西。
    而同样的道理,坟圈子上的植物也会比其他的植物长得繁茂,就是因为,土下有尸体的滋养。
    我知道那个消失的孩子在哪里了:“唐本初,把小铲子给我。”
    唐本初赶忙把小铲子抄了起来:“师父,不就挖土吗?还用劳动你?我来就行了!”
    说着,一掀就要把土给掀开,我立马拉住他:“不行,你不能动,那个玩意儿肯定在附近藏着呢!”
    结果我话还没说完,那条貔虎却忽然转了头,一脸凶光,冲着唐本初就露出了满口獠牙,猛然冲着唐本初的脖子就扑过去了!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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