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骨针和肠线把自己的外套改了两套小衣服给那个婴孩穿,用兽皮做了小凉鞋。
    扶着他慢慢的教他用两条腿走路。
    时间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婴孩已经习惯了跟我住在一起,而几个小狼长的也很壮实,已经开始跟着母狼觅食了。
    他们总会把自己的一些小猎物,像田鼠呀蟋蟀呀叼到我面前,好像惜朝也有这个习惯,每次取得进步总是迫不及待的等待我的嘉奖。
    真是些可爱的孩子,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挠挠它们的下巴以资鼓励。
    第三章
    特种部队的行动有时候需要军犬的配合,我们队里就有专门训练的军犬的老吴,耳濡目染的我也会两手。
    现成的就有七只正在茁壮成的犬类,可塑性极强,我自然不会放过它们。
    像那些听话的站立,坐下什么的我自然不会教它们,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它们,并不需要它们听我的话,替我去打架,在这个不少人会武功的世界,狼群的力量被大幅度减弱了。
    我只是训练它们的速度,反映,侦查,追踪,以及如何的配合搏击。
    对于我的训练,母狼眯着眼睛在一边看有时候还会很感兴趣的跟着小狼们一起训练。
    转眼秋天到了,我开始幻想着能不能教会这一窝狼学会储存食物。
    当大雪覆盖的时候,食物紧缩,正是野生狼群大量饿死的时候。
    小狼们的狩猎能力已经很高了,配合也初具规模,再加上秋天正是猎物丰厚的季节,它们每天除了猎取足够果腹的食物,还能空出时间来玩耍。
    我开始对它们猎取的动物表现出不感兴趣的样子,除非他们能猎到比平日更多的猎物,我才会摸它们的下巴。
    在我刻意的行为下,小狼们猎到的食物越来越多。
    我又训练他们用嘴和爪子剥猎物的皮,这个它们倒是做得很好,毕竟平日吃生肉的时候皮它们是不吃的。
    下一步我当着小狼的面,把这些肉晾在石头上。
    小狼们每天有新鲜的生肉吃,对于这些干巴巴的肉干,自然不感兴趣,也由着我折腾。
    天气一天比一天凉,小狼们猎到的食物越来越少,而周围石头上晾的肉干却越来越多。
    终于,有一天小狼们没有猎够足够的食物,耷拉着脑袋,灰溜溜的回来了。
    我好笑的摸着它们的下巴安慰它们,并且从大石头上取下了一些肉干弥补了他们猎物的不足。
    小狼们啃着肉干,眼睛看着大石头上堆的满满的肉干,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悟了。
    小狼们打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少,但是它们却不再沮丧,而是自发的跳到大石头上取得足够的肉干充饥。
    过了一个冬天,小狼们长的更加壮硕了,而小纪琅也摇摇摆摆的能够自己走路了,并且学会了叫&爹&,我很是欣慰,同时他的断奶期也过了,我决定带着他离开这群狼。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朝夕相处,我差不多可以从狼群简单的嚎叫里听出它们表达的意思,纪琅比我还厉害,虽然他现在还只会说&爹&和&吃&两句人话,但是跟这几个狼交流却完全没有障碍。
    这天大早,天气晴朗,适合出行,我拦住了正要出去狩猎的狼群,
    母狼好像从我的眼神和行为里看出了什么,它&呜呜呜&的叫了两声,那七个小狼就都围了过来,咬住我兽皮的裤脚,低声呜咽。
    我的眼圈有些发热,挨个摸了摸它们的下巴,小狼们咬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放开了我的裤脚,抬起头悲哀的看着我,它们的眼角流下了透明的液体。
    我鼻子一酸,许久没有落下来的眼泪,吧嗒掉在了地上,润湿了一只小狼的毛皮。
    我终于还是走了,人狼殊途啊。
    这八只狼送了我好远,知道出了它们的势力范围才回去。
    那所宅子我终究还是没去,谁知道里面危不危险,带着小纪琅,我冒险的心思缩得跟针尖似的。
    沿着湖边,我一路往南走,行了大半天,前面远远的出现了一座小城,依山而建,房屋层层叠叠。
    看着那些古色古香的建筑,我不得不相信,或许我是真的穿了,没必要为了骗我而起这么一座城。
    不管怎么说很久没有见人影了,我激动地跑了过去,那城郭的上面写着&味螺&两个字,真是奇怪的地名。
    进了城,街上到处是穿古装的人,我更确定穿了。
    找了一家成衣铺子,给我和小纪琅各买了两套换洗的衣服,寻了一家客栈,洗了个澡,换下了那身笨重的兽皮装,真爽利。
    睡了一觉精神大好,我招来了店里的伙计:&小二,问你个事,现在是什么年月了?&
    &客官,今年是崇宁三年,今天是四月初九。&说完之后伙计又补充了一句:&您的店钱加饭钱是二两六钱。&
    你看他这是什么态度?就算我昨天进来的时候,服装有点奇异,不知道年月,可我柜上还押着五两银子呢,真是!
    崇宁三年,是宋徽宗继位的第四个年头,如果我还在《逆水寒》中的话,惜朝今年刚好十岁,这都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嘛,那耳环碎的时间是在惜朝十四岁的时候,我莫名其妙的就到了四年前。
    &去京城怎么走?&我问伙计,不管怎么说我得去看看惜朝过得好不好,如果一切如我在耳环里时发生的一样,那么我就可以安心的等待惜朝十四岁完婚后再去打搅他。
    我现在有手有脚,比住在耳环里好多了,我记得在耳环里的时候我并没有见过郝连十一这张脸,万一我冒冒然的跑去相认,改变了历史,我不能从耳环里出来就惨了。
    不仅我得一辈子住在耳环里,就连小纪琅也得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狼孩。
    惜朝十四岁以前有我在坠子里指点,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两个途径,一条是沿着山下面的官道往北走,走上一天就到了襄阳城,哪里有去开封府的马车,还有一条是坐船穿过下面的湖,到了九曲渡口有船到襄阳,时间大概用半天,再坐马车到开封府。&伙计回答。
    我点了点头,抱起了床上的小纪琅,出了房门,结了帐,迈出了客栈的大门。
    没有几步,一个浑身酒气的少年,从我身边经过,手里还拿着一个酒瓶子,一边走,一边饮。
    我看看他的面貌最多十三四岁,摇摇头,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这么没有家教,小小年纪就开始酗酒。
    &小透~&很温柔的呢喃从他的嘴边逸出,不会是失恋买醉罢,古代人结婚都早,十三四岁已经是适婚年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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