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上回家的乡间巴士,这会儿肯定都是没有座位的,孙菲菲见到哥哥就扒着不放手了,万爱国怕小九累着便说道:“把小胖墩给我抱着吧,她可沉了。”
    小女孩也是知道好歹的,听了这话就怒目而视,万九泽现在的身体远比看起来壮硕的万爱国还要坚韧,只是长辈们总是觉得他瘦弱罢了:“没事,反正就一段路。”
    万爱国也知道有小九在的话,这小东西肯定不会让自己抱,想了想就伸出手臂将两个孩子圈在自己的身前,总算不会被其他人碰到,到他们村的时候也就没有几个人了,孙菲菲一下车就往家里跑,一路上嘻嘻哈哈笑个不停。
    万九泽见万爱国的情绪不太高,想他肯定是为了升学的事情烦心,其实在他看来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不一定非要考大学,尤其是他哥这性格实在不适合读书,关在学校里头对他来说是折磨:“怎么了,你们是不是马上就要报考了。”
    万爱国点了点头,想到这个便有些烦心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从小对这个弟弟就有一种信任感,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也乐意一起说说话,也不隐瞒的说道:“你也知道我那成绩,本来考军校的话最合我的心意,以后出来当警察……只是八成是考不上。”
    万九泽也有些无奈,他哥就是看见课本头疼的那种,硬塞也塞不进去,之前让他考上高中的运气,万爱国一脸倒霉了一个月才匀平了,这会儿要是做手脚的话,没有一年的功夫估计都补不回来,而且到时候万爱国去了军校不在他眼前,真要暂时封印附身符让那些霉气散去的话,他还真不是很放心。
    “先看看吧,爱国哥你虽然成绩不好,运气倒是一直很不错,要是真的考不上的话,你去专科的院校,或者直接参军都不错。又不是只有大学出来才能当警察。”万九泽安慰着说道,其实也明白这个世界对学历什么的十分看重,他并不希望用强制的手段让万爱国的命势改变,最好还是采用聚运或者借运的办法,既对总体的命势没影响,又能改变当下的状态。
    两人慢悠悠走回去,远远的就听见孙菲菲哈哈的笑声,一只白色一米多高的大狗飞快的跑了过来,凑在万九泽身边就谄媚的磨蹭,孙菲菲唯一不会吃醋的就是这只大狗,跟着跑过来说道:“哥哥,你们好慢呀,家里来客人啦。”
    ☆、52、家宅不宁
    要说这只萨摩耶也是走了大运,这会儿上京市区都已经开始针对大型犬类进行管制,萨摩耶虽然长相可爱一直很讨女性的喜欢,但也挡不住他的体积庞大,养的时候颇多限制,如果他没被宁左宸看上带回了宫田乡,估计也得过昼伏夜出的日子了。
    万九泽对这样软绵绵会讨好人的东西十分没则,看他没条件的宠爱妹妹就知道这点了,孙菲菲别的本事没有,撒娇起来那叫一个厉害,家里头从大到小,连带一直嘀咕这个妹妹是人精的万爱国在内,没一个能挡得住的,只不过小娃娃平时还不屑跟一般人撒娇呢,万爱国通常也就是个被压迫的角色,谁让他妈的心都是偏的。
    既然养在了身边,万九泽自然是不会亏待自己人的,平时照顾的虽然不是很仔细,但灵气什么的重来没节约过,有时候实验做出一些聪明药丸、健体药丸什么的,也都给这只大狗塞一颗,这么多年过去原本应该进入老年期大狗一直还都是精神奕奕的,没有半点儿衰老的迹象,看来肯定会活得比吉尼斯记录上的还要长。
    这大狗也是成了精的,整天粘着万九泽那叫一个谄媚,把狗类的忠犬精神都拿了出来,每次主人进小房间的时候还在门口守着跟护卫似的,自然比整天只会讨吃讨喝的玄冥更合小九的心意,在看见玄冥整天跳到大狗的脑袋上咬他欺负他十分不满,最后索性给大狗起了个十分威风的名字,白虎!虽然这只狗显然是没有猫科动物的特征,但这个名字倒是得了大家的喜欢。
    白虎并不像一般的狗那样爱叫,每次就会用滴溜溜的小眼神盯着自己的主人,乖巧的模样让人心软,就是暴脾气的万爱国也喜欢喂他骨头吃,孙菲菲这个小霸王第一次看见白虎就喜欢上了,这大狗便荣幸的成为了有她在的时候,也可以靠近万九泽的东西之一,看得孙强暗骂自己然还不如一条狗。
    白虎现在一米多高,万九泽不用低头就能摸到他的脑袋,幸好这家伙虽然体型庞大,性格却跟长相一样温顺,平时在村里头倒是十分受欢迎,跟另外一家圈养的藏獒完全两种处境,那家出门遛狗的时候大伙儿看见都躲得远远的生怕被咬了,他家白虎出门的时候倒是跟明星上街似的。
    在万九泽下意识的努力下,白虎的智商绝对能比得上七八岁的孩子,但这也是这只狗的极限了,玄冥曾经不屑的说过那是血脉的限制,不像他可以自行修炼,将来说不定还能变成人形,这只狗的血统还算纯洁,但这个世界灵气枯竭,就算有万九泽时不时的帮忙也就只能如此了。
    万九泽倒是并不在意,毕竟他家大狗真的开始修炼,将来变成人的,他才会有大麻烦。摸了摸白虎跟孙菲菲的脑袋,后者笑嘻嘻的爬上了白虎的身体,看流利的动作就知道是经常做的,白虎还会矮下前腿让她上去,孙菲菲对此很得意,要知道除了她意外其他孩子想要摸摸白虎可以,但要坐上来的话白虎肯定是不情愿的。
    小女孩当然不知道并不是自己讨狗喜欢,而是托了她哥哥的福气,要是万九泽想要坐上去的话,白虎立马能把她甩下来,三人一狗走到家门口,果然看见一辆崭新的轿车停在门口,看那牌子就知道是价格昂贵的,两个男孩对视一眼,回头就看见白虎驮着孙菲菲已经一跃进去了。
    金花泡茶出来就看见女孩骑在白虎身上哈哈大笑,不由摇了摇头,这孩子跟爱马那是一个性子,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穿着可爱的娃娃裙,但哪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菲菲,你小心点,待会儿摔下来又要哭了。”
    要说孙菲菲身上哪一点最像女孩,那一定是爱哭的程度了,当然大部分时候她哭也不是因为摔疼了什么的,而是借着苦恼博取同情,让她哥哥亲亲抱抱什么的,“舅妈,你放心吧,白虎可乖啦,我玩一会儿就下去了。”
    金花也知道白虎是只乖狗,也没有过去把孩子抱下来,只是站在檐下看他们玩,等万九泽两人进来的时候便说道:“小九回来了,你爷爷让你进去呢,爱国在这边看着菲菲一些,别让她瞎折腾。”
    万九泽倒是有些奇怪,万家其实并没有多少亲戚,老爷子那一辈的几乎都死光了,到了他妈妈那一辈也没有个堂兄表妹什么的,金花跟家里并不来去,就是后来日子好了也不常走动,偶尔有人过来通常是为了借钱,而孙强也是个光棍,除了远在南方的表姐几乎没有联系得上的亲戚,幸好逢年过节的时候两家人就一起过,孩子多倒是也不觉得冷清。
    只是万老爷子特意让他进去见倒是有些奇怪,毕竟要是熟人的话,金花也不会特意避出来,万九泽心中有了底,带着惯常的笑容走了进去,老爷子的身体比前些年看着还要硬朗一些,他也不过是六十多岁的年纪,前些年因为瘫痪在床精神不佳,看起来倒是更老一些,现在身体好了,吃饭香了,看着倒是比同龄人更精神了。
    看见最喜爱的外孙走了进来,万老爷子招了招手说道:“小九过来,见过你朱叔叔。”
    万九泽眼光从坐在老爷子身边的男人扫过,大约是四十出头的样子,看得出来平时是个注意保养的,模样比万亭玉还要一些,只不过眉宇间积郁着一股黑气,倒是把男人原本的儒雅气质破坏了一半。
    “朱叔叔好。”万九泽笑着叫了人,对面的中年男人也露出一个笑容,从西装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红包递给少年,“这孩子长得真好,以后肯定是个有福的,今天出来的匆忙,身上只带着这个,好孩子可别嫌弃。”
    万九泽看了眼老爷子,后者只是点了点头,于是财迷就乐滋滋的手下了,看这红包的厚度就知道人家的诚意不少,估计来之前就打听过他们家多少孩子,口袋子准备着不少红包吧。万九泽又看了一眼那站在男人身后的人物,大概是保镖或者手下之类的人物。
    见孩子收下了自己的红包,那中年男人微微松了口气,也没有立刻提起来的原意,倒是随口问了问少年的读情况什么的,临了点了点头说道:“真是个好孩子,我家那两个兔崽子简直没法比,哎呦整天闹腾的让人一个头两个大,除了公司的事情,回到家还得为了他们烦心,一点儿也不知道体谅大人。”
    万九泽只站在一边含蓄的笑着不说话,万老爷子听了只是说道:“各家有各家的难处,我跟你爸爸还算有几分交情,你今天大老远的过来,要是有什么事情的话就直说吧,不用玩那些虚的。”
    朱思远微微一愣,随即露出一个苦笑来,其实他跟万老爷子根本不认识,还是从去世的父亲口中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在那场大革命的时候朱家算是从底层忽然起来的,老爷子在的时候也算是顺风顺水,但近些年来却有些不对劲,他原本是不信风水一说的,可他们那个圈子多多少少知道陈家的事情,倒是让他动了心思。
    不管有没有用,先请人看看却是没关系的,朱思远想着自己跟这位万老爷子并不认识,贸然古来也不合适,所以刚开始的时候请的是业内有名的风水师,那人将他家中风水变化一些之后,自己的仕途果然顺利了一些,但有好处的同时,家里头的人却天天闹了起来,因为自己续弦的妻子跟长子一向不对付,他刚开始便没有往这边想,可最后却是越闹越厉害了,甚至影响到了他的工作。
    一边是亲生的儿子,他对早早去世的妻子也是心怀愧疚,一边是家庭背景深厚,又给他生了小儿子的妻子,朱思远无法做出抉择,只能每天头疼周旋在双方之间,再去请那个风水师回来看过,却一直没能改变,最后才想到了这个记忆深处的人。
    家丑不可外扬,但朱思远这时候也没了忌讳,将家里头的事情说了一遍,苦笑着说道:“我那大儿子小儿子闹得不成样子,昨天然还动了刀子,以前他们虽然不对付,但终归面子上还过得去的,可现在……他们两个都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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