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造一双(穿,生子) 作者:澜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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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天听见这句话,心头突然闪过怪异的感觉,就好像是要抓住什麽东西,可那东西却滑溜溜的,他稍不留神就无迹可寻了。

    “林小蛋,我们住的那座山……叫什麽名字来著?”云天缓缓坐下,眉心紧皱,用手撑著额头,太阳穴突突直跳。

    林郸愕然道:“天峰顶啊,师兄你不会连这个都忘了吧?”

    云天脑中微微嗡了一声,只觉得天灵盖里一阵钝痛,像被人用利器凿开一般,“天峰……顶……”

    他神态怪异地喃喃自语,就像入了魔怔。赵海倾紧张地揽住他的肩膀,沈声喝道:“云天,先停下来,不要想了。”

    云天怔怔地说:“不对劲,不对劲……我怎麽连自己住的地方都记不起来了?还有,我们是什麽时候到的奉阳?”

    林郸担忧又疑惑地说:“昨日正午就到了啊。”

    云天飞快地抬头看向赵海倾,惊疑不定地说:“我记得我们是今早才到,我跟你碰面,然後上了擂台……”

    林郸急得跳脚:“师兄,你昨晚喝多了吧!你忘记段少侠了麽?他来客栈找你,跟你一直喝到子时才走,然後你就直接去赵公子房里了!”

    云天又是一愣:“段少侠?段……段……”

    赵海倾只觉得心惊胆寒,他不能确定云天这种记忆混乱缺失的表现究竟是因为昨夜喝的太多,还是因为那只蛊虫的缘故。

    按理说一个人酒量再差,至少也会记得醉酒前的情形,可云天分明连一些不该忘的东西都忘记了,这怎会仅仅只是单纯的醉酒?

    赵海倾眉头紧锁,面对云天时却换了一副淡然的表情,“云天,你现在什麽都不要想,你只是太累了,好好休息一下吧,明日我们动身去南疆。”

    夏玉真虽然只是个富家公子,但也听说过不少江湖中的事情,“南疆?那里到处是沼泽毒气,危险得很,你们去南疆做什麽?”

    林郸一把拉住他道:“好了好了,夏公子,这是师兄的家事,咱们就别过问了。”

    夏玉真还要开口,赵海倾已拉著云天快步走了。他不甘心地跺脚道:“林少侠,你为何总是阻拦我?”

    林郸自顾自地坐下来,拿起赵、云二人没喝完的酒壶,斟了一杯,摇头不语。

    (19鲜币)中秋温馨番外(上篇)

    龙腾皇宫里有一支少年先锋队。

    队长魏冲(小虎),副队长尹灵坤,队员小玲、小文、阿曜、以及刚回宫不久的太子中皇劫火。

    劫火和父亲住在宫外的一处清静别居,很少来皇宫,每逢重要节日才会进宫小住几天。小虎和灵坤作为大哥哥,自然要关照小弟弟,然而他们在漫长的“献殷勤”──碰壁──“继续献殷勤”──继续碰壁的循环中,却发现这个小弟弟根本就不需要别人照顾,更多的时候,反而是他在照顾别人。

    魏冲如今已是个十七八岁的英俊少年,他性子豪爽霸气,颇有乃父之风。灵坤也长得越发俊秀灵动,即便他年纪尚小,但也会有不少小宫女对他脸红。

    这二人自打认识後就经常黏在一起,小虎除了练武,最大的爱好就是偷吃灵坤做的菜,连将军府的厨子都说大少爷的嘴巴越来越刁了,只怕再过一段时间,除了尹御厨就没人能降服他的胃了。

    魏冲朋友不少,但最亲近的人还是灵坤,灵坤若是同别人多说几句话,他就能不爽一整天。

    不过自打魏冲做了副将以来,闲言碎语也多了,甚至有人不满於他总是个那个模样文秀的御厨待在一起,觉得这有违军中男儿的风范。

    魏冲虽然豪迈但并不是傻瓜,有一次他听见士兵私下里谈论他和灵坤是不是“那种关系”,魏冲当场愣了许久,心里竟不能果决地否认。

    他对灵坤有独占欲,这点他自己也明白。可他一直以为这只是他对於“弱者”的保护和关心,与“喜欢”这两个字绝对沾不上边。然而随著他们一天天长大,他原本单纯的情感变得越来越模糊,变得让他越来越“害怕”。

    这天他刚被人取笑了一通“又去尹御厨那里偷肉吃了吧?”,魏冲反驳了几句,反而更加说不清楚,还惹来一顿哄笑。他索性丢下这帮八卦男,打算找几个人去切磋切磋,发泄一下心头莫名的烦躁。

    於是某魏姓少年走在喧闹的街头,正好遇到了出门买零嘴儿的太子。

    中皇劫火对他点了点头,笑道:“魏大哥,你好呀!”

    魏冲被他这声“魏大哥”叫得甜丝丝地,尽量摆出一个柔和的笑脸:“劫火,怎麽一个人出来啊?”

    年幼的太子出门竟然没人陪同,就算皇上还没有正式下诏立他为储君,可赵海倾就这一个儿子,所有人都默认他是太子了,怎麽现在却叫他独自逛街?劫火这麽可爱,被人拐跑了咋办?

    劫火软软地答道:“爹爹腿脚不便,所以我就一个人出来了。”

    魏冲拉住他的小手,粗声粗气地说:“大哥给你买好吃的。”

    劫火摇头道:“爹爹不让我吃别人的东西。”

    “我是‘别人’吗?劫火连我都信不过?”

    劫火低下头仔细地想了想,觉得他说的有道理,遂点头道:“那好吧,谢谢魏大哥。”

    魏冲高兴地拉著太子去买东西,路过一家铁匠铺时,他眼前一亮,发现店里挂著一柄十分漂亮的匕首。

    他早就想要一把匕首了,军队里头的那些都入不了他的眼,而这把匕首薄如蝉翼、轻盈精致,他捻著一根头发放在刃前轻轻一吹,头发瞬间便断成了两截。

    魏冲满意极了,大声问店老板:“这匕首多少钱?小爷要了!”

    店老板见他年纪轻轻,气势却不凡,不敢怠慢,点头哈腰地说:“客官好眼力!这把匕首叫做‘空舞’,乃是铸剑大师江天钧倾尽心血之作,全天下只有这一件,当然,既是绝世孤品,这价格也就……”

    魏冲认为自己也不算特别贫穷,於是豪气干云地一拍胸脯:“直说吧,小爷还不至於缺一把匕首的钱。”

    店老板嘿嘿嘿地笑了几声,伸出一只手掌:“五百两。”

    魏冲蓦地一愣──五百两?这得挣多少年啊!一个普通士兵一年的军饷也才只有五十贯钱,这还是比较富裕的时候,虽然他老子不穷,可要是知道他用五百两买把小刀,非砍死他不可!

    店老板看见魏冲的表情就知道此人买不起,於是马上换了副冷淡的神情:“客官如果无意购买……还请将它放回原处吧。”

    魏冲眉头一皱,“嘁”了一声:“什麽玩意儿,一把匕首也敢要天价……劫火,我们走!”

    劫火没挪步子,而是抬著小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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