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俊在汴梁的日子,过得不要太快活!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简直就是有些乐不思蜀了。
    汴梁的繁华,远非大辽的行何一个城市可比。或者大宋腹地的任何一个县城,都要比大辽的京城可显得繁华吧!
    当然,因为身份的特殊,他的出行还是不大方便的。
    要是在以往,像他这样每天都要出都亭驿去逛大街必然是不被允许的,但现在情况特殊,为了结好这位位高权重的漆水郡王,汴梁方面对于他的要求,基本上是有求必应。
    而这位郡王,却又最喜往热闹的地方钻,这让负责对他进行必要安全保卫的皇城司的头都大了几圈。
    将耶律俊送进了都亭驿的大门,一名大宋军官如释重负地呼出一口气,一个转身,迫不及待地便离开了这里。
    这几天轮到他值星,可是把他给累坏了,更重要的,不是身体累,而是心累。
    这位郡王从南京道一路到汴梁来的路上,便遇到了好几拨行刺的,既有辽人的刺客,也有宋人的刺客。
    但不管是那一拨刺客,真让他们得了手的话,这黑锅,必然要由大宋来背。
    这肯定是背不起的。
    耶律俊却似乎是没有这种极端讨人嫌的自觉,犹自兴高彩烈,一手托着一个蛐蛐罐,一手拎着几个蝈蝈笼,蛐蛐与蝈蝈响亮的叫声,让驿馆内没有出去的一些辽国官员都是面面相觑。
    漆水郡王并没有这样的爱好啊!
    如果说郡王有什么爱好的话,大概除了在书房里批阅文件之外就是偶尔出门射猎了。
    这在汴梁来呆了一段时间要是沾上了宋人的这等恶习,那可大大不妙。
    要知道如今的大辽,达官贵人以学习宋人为风尚,耶律俊对这种行为一直是哧之以鼻的,怎么一来到这里,就近墨者黑了呢?
    不过一进屋子,耶律俊的笑声便渐渐地缓了一下,随手将蛐蛐罐子和蝈蝈笼子往桌上一扔,看不出对其有任何的看重之处。
    正在处理一些信件的林平笑着抬起头来:“殿下这几日天天出去,可有所得?”
    “宋人甚好赌博!什么事都能赌上一赌!”耶律俊笑道。
    “就这?”林平看着桌上的蛐蛐罐。
    “知道这里头的这个蛐蛐多少钱吗?”耶律俊笑着问道。
    林平伸头看了看:“这品相,只怕没有五十贯钱,是拿不下来的!”
    “哟,看不出,你还挺有研究嘛!”耶律俊讶然道:“以前也没有看你弄过这个啊!”
    “在上京道,喜欢这个的不在少数!”林平呵呵一笑。
    耶律俊哼了一声:“如今的上京道,可是愈发的不堪了,什么都想学学汴梁,可又怎么学得了?”
    “殿下没有去看看东京的蹴鞠!这可是东京最热闹的比赛!”林平道。
    “看了,没什么意思,软绵绵的跟玩杂技似的!”耶律俊摇头道:“跟细作所说的西军里的蹴鞠完全不是一回事。”
    林平放下了手中的笔,坐到了耶律俊跟前,道:“西军里的蹴鞠据规则据说是经过了萧家二郎的改良的。萧家二郎说军中儿郎踢蹴鞠就要热血澎湃,所以西军的一场蹴鞠比赛下来,头破血流受伤的人可不少。”
    “萧家二郎在培育军中的彪悍之气!”耶律俊道:“将其蹂在游戏之中,当真高明得很。”
    “此人当真是一个人才。”林平道:“从多方面的情报汇总来看,西军能有今日之规模、之气象,都离不开此人的筹划。现在西军的相当一部分规则,还是此人在几年之前制定的,张元不过是萧规曹随而已。西军的战略规划,基本上就是这个人做的。”
    “比你如何?”耶律俊铁然问道。
    林平一晒:“殿下,我与此人不同。此人十分擅长制定规则,做好规划,然后一步一步地将其实施,此人的战略眼光极其高明。而我么,最喜欢的就是找规则的漏洞,然后利用这些漏洞来达到自己的目上的。”
    “总得有个高低之分吧?”
    “真要论起来,我还是十分佩服此人的。毕竟,破坏容易建设难!”林平摊了摊手,他自视甚高,虽然心中自承比不上萧家二郎,却也不肯亲口说出来。
    “能招揽此人吗?”耶律俊问道:“听说他在西南被宋人通缉因而失踪了,这样的人要是能招揽过来的话,等我登上了帝位,便是给他一个王爵,给他一块大大的封地又如何?我大辽,如今最不缺的就是土地。”
    “失踪?”林平哧笑道:“这也就是他们地方上糊弄皇帝的手段而已。这个萧二郎手段之厉害,由此可见一斑。现在的黔州,必然还在此人掌控之下而且能让宋国路州等无可奈何,郡王,此人跑去西南必然是有目的,想要他投靠,只怕没有可能。哪怕您许之以再高的名位,恐怕都无法让他们入觳。”
    “把西北弄进了他萧家的手中,现在这个萧二郎又去算计西南了?”耶律俊摇头道:“这个家伙,还真是想不透他到底想干什么?”
    “此人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眼下还没有摸明白。”林平道:“但此人手中拥有的力量,绝对超乎我们的想象。”
    耶律俊在屋里转了几个圈子,忽然问道:“我与大宋这局棋,原本只盘算了萧大郎这颗重要的棋子,现在看起来,萧二郎也不能忽视。平之,你说萧大郎如今在西北已经起势,一旦萧二郎在西南也起势了那又如何?”
    “难!”林平道:“萧大郎借助了大宋朝的力量,是属于典型的借鸡生蛋,如今的萧二郎可是借不着这股东风了,只能看一看再说,不过他在西南,对我们的影响也微弱。”
    “倒也是!”耶律俊道:“如今与宋国的谈判,我们稳稳占着上风,要是萧大郎这一次在盐州重创了李度的话,宋国只怕就要惊慌失措了。”
    “殿下还真惦记上了雄州?”林平笑道:“如果萧大郎打垮了李度,抢了嗣武关,说不准宋朝还真能答应!不过到时候也必然要求我们立即出兵,夹击剿灭萧定。”
    “夹击自然是可以的。但剿灭可就不必了。”耶律俊若有所思地道:“一个太强的萧定,既不符合宋国的利益,也不符合我们的利益。但萧定真没有了,于我们又有什么好处呢?一点好处也没有了,只会对宋国有好处。”
    “一个实力适中,能让宋国如坐针毡,必须要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财富来对付的敌人。这对于我们与宋国的天下争霸,自然是大大的利好!”林平笑道:“我们能接受萧定,哪怕他自立为帝也无所谓,但宋国上下必然不能接受这一点,所以,我们有可能与将来的萧定和平共处,但宋国却必然做不到这一点。”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更何况,此人还是以前的臣子?”耶律俊戏谑地道。
    “且拭目以待,看看盐州这一战之后,再说其它吧!”
    啪的一声响,感到脸上一凉,斑鸠一个激凌清醒了过来,睁开的眼睛瞬息之间便从无神恢复到了凌厉,眼珠子骨碌碌地转动着。
    整个人没有动,仍然躺在草从里,但眼睛却是将周围大致地看了一遍,紧握着刀柄的手,这才慢慢地松开。
    一切正常。
    只不过是天上下雨了。
    一边正在啃食着草茎的马儿听到了动静,探过头来伸出硕大的舌头舔了一下斑鸠的脸庞,还想再舔的时候,斑鸠扳住了马脑袋,伸手从怀里摸出一把豆子喂到了马嘴里。马儿舌头一卷,将豆子一颗不少地卷进了嘴里,愉快地去嚼豆子,放过了斑鸠的脸庞。
    出来第三天了。
    三天时间,十个人的队伍,在与敌人斥候的交锋之中,被彻底打散了。
    最后一次交锋的时候,他们还有三个人,但敌人却有十个人。他们碰上了一支完整的敌人斥候队伍。
    当然只能落荒而逃。
    从那个时候起,斑鸠就与其它二个人失散了,也不知道他们还活着没有。
    他们的任务,是遮蔽整个战场己方的信息。说白了,就是干掉所有敌人的斥候,不让己方军队的数量、方位这些消息被传出去。
    像斑鸠这样的队伍,一共出来了十好几支,在这片方圆百来里的区域之内游荡,时间是十天。
    马旁边有一个皮口袋,里头装了七双耳朵。那是斑鸠这几天的战果。其中有夺双是在两天前弄到的,也就是他们逃跑的那一次,追斑鸠的一共有夺个人。
    最后一个家伙死在昨天晚上。
    凑齐十双耳朵,便可以升押正了。
    斑鸠觉得自己有很大的可能在这一次任务之中便完成这一目标。
    升了押正,打完了这一仗,回家便可以去娶心爱的婆娘了。
    本来要是娶本族的姑娘,像斑鸠这样的勇士只要一提出来,姑娘家里一定会欢天喜地的答应的,可问题是斑鸠看上的是一个汉人姑娘。
    在西军之中,虽然没有明说,但潜规则却就摆在那里呢!汉人姑娘最为金贵,其次是党项,再是吐蕃,最后才是其它一些族类。
    这跟西军之中头领们的位置倒是一模一样的。
    娶了汉人姑娘,在军中升官会更快,便是经商干啥的,也更容易赚钱,这是大家心知肚明却又不宣诸于口的事情。
    斑鸠想要娶这个姑娘,就要有足够的彩礼,还要有足够的地位。
    班鸠有竞争者,而且就是他们一个队的,斑鸠叫他野猪,因为这个家伙干什么都横冲直撞的。他们两个与那个汉人姑娘都住在一个村子里。
    以前大家都是按族群聚居在一起,后来不知因为什么,上头重新划分聚居地,一个村子里便杂七杂八了,啥人都有,矛盾便也多了起来,打架斗殴是家常便饭,不过只要不打死人,上头也懒得理会。
    斑鸠是党项人,野猪是一个吐蕃人。
    不过想要再弄三双耳朵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方出来的也都不是善茬儿,能派出来执行这种任务的,都是军中的佼佼者。一对一,斑鸠有信心跟任何人较量,一对二那就悬了。前两天能做掉那两个家伙,有运气的成分在里头。
    摸了摸头皮,感觉不到疼了,结了一层厚厚的血痂,腰上也被斫了一刀,感谢兵器作坊的那些大爷们,平时虽然一个个吊得很,眼睛都长在额头上,但打制出来的东西硬是要得,那一刀把甲砍了一个大豁口出来,却只伤了斑鸠一层油皮,那家伙也就这么一楞神的功夫,便被斑鸠砍掉了脑袋。
    正在咀嚼豆子的战马突然昂起了头,斑鸠一下子警觉了起来,嗖地站起来,只看了一眼,便立刻一按马鞍子,战马也会意地卧倒在了草丛之中,一人一马,躲在了一人多高的荒草之中。
    马蹄声旋即传了过来。
    前面一个在逃,后面三个在追。
    前面的是自家人,后面的是定难军。
    斑鸠取下了马鞍边的神臂弓,一脚踩在弓臂之上,一用劲,将弩箭装了上去,然后跨骑在马背之上,一手提着弓,一手轻轻地抚摸着战马,安抚着马儿的情绪。
    希望逃的那个伙伴能把敌人引到这块儿来,这样自己便能杀他们一个出其不意,这样才有便宜可占。
    虽然只看了一眼,但斑鸠却也看清楚了,前面那个自家兄弟明显是受了伤的,一条膀子不太自然地甩来荡去,怕是折了骨头。
    要是摆明车马,自己这边一个半人,只怕弄不赢对面三个人。
    来了,来了!
    似乎是心有灵犀一点通,逃的那个人,竟然直直地奔向了这一片荒草丛。
    斑鸠看清楚了前面那个人的面容。
    靠,是野猪!
    唰的一声,隔着十几步的距离,野猪掠了过去。
    第一骑敌人紧跟着追了出去。
    然后是第二骑。
    第三骑刚刚驶来,草丛之中斑鸠手里的神臂弓已是传来了鸣响之声。
    距离是如此之近,第三个敌人就像是被重锤当面敲击一般,整个人平平地向后倒了下去跌下马来。
    斑鸠两腿一夹,战马四蹄发力从草从之中站了起来向前窜去,斑鸠腰间的弯刀,已经高高举起。
    后面的变故让第二骑敌人愕然勒马扭头。
    就在这一霎间,斑鸠已是纵马掠过。
    真是送耳朵啊!
    斑鸠的弯刀轻松地切断了那人的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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