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光景足够让一个少年成长起来。
    王宁泽很像他爹,身材高大健硕,五官帅气,嘴角永远带着一丝趾高气扬的笑意,十七八岁的年纪,风华正茂,嫩得出水。
    自从狄咏成为驸马之后,露脸的次数不多,大宋人样子这顶桂冠悬空,如今王宁泽一身银铠,骑着神骏的白马,出现在西京的街头,毫不意外,成为了大宋新一代的人样子。
    到处都是欢呼的人群,到处都是惊叹的目光。
    还有人向大家介绍,说是眼前的人马,在幽州大破契丹,光复故土,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好汉子!真男儿!
    打败了契丹,又来打西夏!
    要是能成为其中一员,哪怕战死疆场,也值了!
    百姓的热情,让王宁宏还有点不适应,除了沧州,他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热情的百姓,怎么和自己印象不一样啊?
    当然了,能得到欢迎,自然是好事,他挺直了胸膛,把王家军最雄壮的一面,展示给了所有百姓。
    入京之后,王宁宏和王宁宣带着人去大营驻扎,王宁泽请了个假,跑到了哥哥家中。
    早就知道叔叔要给过来,王家的两个小家伙没出去玩,等到王宁泽来了,一起扑到了他的怀里,亲昵无比。
    除了俩小家伙之外,还有一个黑白的小球,动作神速,一把抱住了王宁泽的大腿,不得不说,滚滚就是天生的抱大腿高手。
    任凭王宁泽怎么躲避,都免不了被死死抱住的下场,
    王宁泽算是彻底绝望了,只能抱着两个侄子,挂着一头滚滚,跑到了王宁安的书房。
    “哥,这就是你说的熊猫?”
    王宁安放下了手里的笔,笑呵呵道:“你也可以叫他猫熊,毕竟人家本质是熊。”
    王宁泽低头看了看死死抱住大腿,跟肉球一般的小家伙,夸张道:“哥,你看他哪点像熊?”
    王宁安仔细看了看半天,小家伙似乎觉察到有两脚兽看他,也抬起头,大大的黑眼圈,迷离的小眼神,王宁安觉得自己都萌化了,他无奈搓了搓手,“他应该是披着熊皮的猫,还是特黏人的那种!”
    这时候杨曦赶来了,她手里端着一个精致的铜盆,里面是冲好的牛奶,轻轻一敲,小家伙瞬间就松开了王宁泽,扭着肥硕的小屁股,快速跑了出去。
    “这特么就是个吃货儿啊!”
    王宁泽目瞪口呆,他甩了甩头,好不容易从熊猫的盛世美颜清醒过来,兴奋道:“哥,真的不一样了!”
    “是不一样了!”
    王宁安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所以你们必须争一口气!青唐开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放心吧!”
    王宁泽把胸膛拍得震天响。
    过去的三年,王家军可几乎从没闲着,每年除了训练,就是出塞,他们采用主动攻击的战法,破坏长城以外的草场,放火焚烧,驱赶部落,压缩辽国的生存空间。
    又从渤海沿岸登陆,还伙同渤海国,差点攻下了辽国东京。
    如今的王家军,不但装备精良,就连马术也不落后契丹。
    这次来西北的每一个人,都是从尸体堆里爬出来的,经验丰富,勇猛无敌。
    别说区区董毡,就算是唃厮啰重生,他们也不畏惧分毫!
    ……
    大宋在积极调兵遣将,全力备战。
    而董毡的动作更快,他的十万人马,已经离开了青唐,浩浩荡荡,向着大宋杀来。游牧民族的法则从来都是强者为尊,唃厮啰能建立起无上的权威,是靠着一刀一剑打出来的。
    董毡要想恢复父亲的荣耀,重整青唐,也需要走无数前辈走过的老路。
    其实董毡不是个笨蛋,他看得很清楚,无论是大宋,还是西夏,都对青唐虎视眈眈,他的处境很不好。只有打一仗,才能稳定他的地位。
    在这两个敌人之间,董毡自然倾向于选择大宋。富有,懦弱,容易打……只要打败了大宋,他就能得到充足的财力回头整顿青唐,厉兵秣马,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王者荣耀!
    实际上董毡派遣鬼章去出使大宋,就是为了激怒大宋,可是出人预料,大宋竟然无比配合,直接扶持木征,和他唱起了对台戏。
    如果任由木征做大,洮水以西的土地再也不属于青唐了,于是大战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董毡一路东进。
    原本已经依附木征的部落,纷纷变换旗号,重新回到了董毡的身边。反反复复,朝三暮四,几乎是所有蕃部生存的本能。
    他们敬重的只是实力,木征有十万大军,气势汹汹,他们就跟在木征的身后,摇旗呐喊,没准还能捞到好处。
    忠诚在这里不值一钱!
    因为那些忠诚的人和部落,早就在一场场杀戮之中,死得干干净净,一个不剩……这是一片真正的荒野,遵守着最原始的法则,弱肉强食。
    只有狡猾如狐,灵巧过猫,敏锐胜鹰,狠辣赛蛇……集合多种动物的优点,才能成功活下来。
    昔日王韶招募过来的三十万帐蕃部,纷纷倒戈,许多人将木征大王的旨意撕碎,用更谦卑的姿态,去拜倒在董毡大王的脚下,谄媚如宠物。
    木征的势力就像是热汤泼雪,快速消融,速度让人惊讶。
    “出兵!出兵!!你们为什么还不出兵??”
    野利遇乞疯狂咆哮着,他好不容易拓地千里,河州,湟州,几乎都落入了他的手里,如果能维持住,打下一个堪比西夏的辽阔国度,一点都不成问题。
    野利遇乞希望他能尽快成功,然后将基业传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子,让野利氏的统治千秋万代传下去,只要能做到,即便是死,也会笑逐颜开的。
    老东西实在是受不了大宋的作风。
    明明喊得震天响,结果倒好,居然雷声大雨点小。
    眼看着难么多部落降而复叛,土地得而复失,难道就不心疼吗?
    “王大人,你不是要立功吗,不是要恢复青唐,打通西域吗?为什么缩手缩脚,是害怕了董毡吗?你怕他我可不怕,把人马交给老夫,老夫愿意亲自领兵,只要给我5万人,保证砍下董毡的人头,如果老夫做不到,情愿意把这颗脑袋交给你!”
    王韶轻笑了一声,他伸出三根手指,“其一,大宋如何打仗,用不着你教;其二,我对你的脑袋没有半点兴趣,其三,谁说我们不管了,大宋的勇士已经出战了!”
    “当真?”
    野利遇乞惊呼道:“老夫怎么不知道?”
    “哈哈哈!”
    王韶放声大笑,“你觉得我需要请示你吗?”
    野利遇乞哼了一声,气咻咻道:“你要是觉得老夫没用,那就请把老夫的骨肉还给我,老夫就带着我的人马出走,要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不着你们管!”
    王韶摇了摇头,“还不到时候,你们眼下不但不能走,还必须放弃定羌城,撤回煕州。”
    野利遇乞怒了,定羌城是他们唯一的城池,虽然不大,但却是进军青唐的门户,怎么可以放弃!
    “不,老夫绝不答应!”野利遇乞鄙夷道:“你们宋人他懦弱了,面对狼群,你们需要战斗,而不是退让!野兽不会因为退让,就放过猎物!”
    “但是聪明的猎人知道怎么用陷阱去捕捉猎物!”王韶回击道:“或许你还不知道,在你过来的时候,我已经给木征下令,让他火烧定羌城,急速撤退到煕州,和大宋汇合。”
    野利遇乞就是一愣,以往大宋可从来都是和他联系,然后由他向木征下令,这次王韶居然越过了他,木征会答应吗?
    不会的,绝对不会,老夫才是野利氏的主人,他不敢违抗我的命令!
    正在野利遇乞心乱如麻的时候,突然有人跑进来。
    “启禀大人,木征大王携着一万士兵,5000名百姓,已经离开定羌城,向煕州进发!”
    霎时间,野利遇乞的脸黑了,而王韶却露出了高深莫测的笑容。
    要想使用好野利遇乞这个老狐狸,就要不断打击他,让他没胆子背叛大宋,现在看起来,效果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另一路奇兵如何了!
    ……
    秋天降临,草木枯黄,一些高处的小溪在晚上会凝结一层薄冰,到了中午的时分,才会化开。
    今天是个阴天,溪流的冰一直存在着。
    眼看到了黄昏,一团枯草动了动,从下面探出一张五颜六色的脸,他躲在背光的方位,身体完全融入背景当中,他小心翼翼,取下一块薄冰,扔进了嘴里,冰冷刺激,打了一个寒颤,立刻精神了许多。
    这小子不是别人,正是曹大国舅的宝贝儿子,山字营第一批受训合格的战士!
    曹评和他的弟兄们得到了王韶的密令,要对那些投靠董毡的部族,展开报复。
    没有人能容忍背叛,大宋也是一样,只是眼下不方便动用大兵,山字营便成了王韶的首选。
    夜色很快降临,从不远处的营地传来一阵阵烤肉的香气,刺激着曹评的味蕾,他只是暗骂了一声,继续选择潜伏。
    终于,到了等到了2更天,一片荒草当中,出现了上百个人影,他们分成了三组,一组抢占上风头,另外两组分别埋伏起来。
    伴随着尖锐的声响,原始的火箭弹划破天空,准确落到了一片帐篷中间,瞬间火势突出,里面的人全都仓皇逃窜,连衣服都没有穿,就在他们慌乱之时,无数淬了毒的弩箭射出,将一个个人变成冰冷的尸体……这就是墙头草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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