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没想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个人晚上到处转悠,虽然说这里的村民大多都是淳朴的,可不是还有那么一句话吗,穷乡僻壤出刁民,所以这会儿还是不要单独外出为好。
    许愿上了房车,坐在小沙发上喝着橙汁,她是没吃饱的,这会儿喝点甜的补充体力。
    没一会儿孟峥嵘也跟着上来了,他坐在她对面,问道:“车上还有什么吃的吗?”
    “没了。”许愿将一瓶果汁递给他,“喝这个吧。”
    孟峥嵘拧开瓶盖喝了两口,之后对许愿说:“估计管家也没想到我们现在连吃饭都成问题。”
    如果预料到的话,管家应该会准备充足的食物。
    “他们家不是有小卖部吗,等下等他们吃完饭了,我去看看,应该会有面包卖的吧?”
    许愿一开始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她吃不下饭菜,但还是能吃得下面包的。
    至少面包没有油腻腻的。
    孟峥嵘眼睛一亮,“那也肯定会有桶装的泡面!”
    他这辈子吃泡面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今天居然有点馋泡面了。
    许愿还没吃过泡面,不过看到有同事吃过,所以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好,我等下去问下有没有泡面。”
    “再问下有没有火腿肠什么的,哎,他家应该有鸡蛋吧?”
    孟峥嵘越想越馋,不过转念一想,他居然在想一碗泡面……可真够丢人的。
    原本还以为这次过来会增进感情,得了,感情有没有得到发展他不知道,只知道自己一点点光辉形象全没了。
    谁会知道一下车就会吐个昏天暗地……
    不过想到许愿当时比他更狼狈,孟峥嵘就好受了很多,两人都差不多,谁也别嫌弃谁。
    孟峥嵘看了许愿一眼问道:“你还想继续做公益慈善吗?”
    他好朋友的企业都在做慈善,但没人会亲自去做,毕竟大家的时间都很宝贵,也没人想到穷乡僻壤来受罪,这次条件还算艰苦,也不知道许愿还愿意不愿意继续做下去。
    她如果不想做了,他也能够理解,毕竟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从来没吃过苦。
    许愿还觉得孟峥嵘莫名其妙呢,“为什么不做?”
    都已经开了这个头了,怎么可能不继续做下去。
    她还想名利双收呢,做公益慈善最好不过了。
    “我还以为你会不想再做了。毕竟做这个还是很辛苦的。”
    “王太太不也坚持了十多年吗?”
    孟峥嵘解释道:“王太太是因为没有办法,早些年王氏的口碑太差了,现在王氏能有今天的成绩,很大一部分是靠王太太。”
    许愿点头:“所以,你想说孟氏很好,所以我大可不必想王太太那样?”
    孟峥嵘颔首。
    他的事业他自会去打拼,还不用老婆这么辛苦。
    许愿却觉得孟峥嵘真是自作多情,她做这个虽然孟氏会得利,但她完全是为了自己好嘛。
    算了,这人爱脑补就让他脑补去,反正对她也没坏处。
    “既然都已经开始做了,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许愿将瓶盖拧紧,低着头平静地说道。
    孟峥嵘见许愿是认真的,便没再说什么了。
    她要是愿意做,那当然最好。
    孟氏需要一个这样一个女主人。
    团队的人已经吃完饭了,都回房间休息去了,这一天下来都特别累。
    热情好客的女主人收拾了碗筷,婉拒了其中两个女孩要帮忙洗碗的要求,她回到厨房,准备清洗碗筷,见锅里正在烧鸡,再看看女儿正蹲在池子边用洗洁精在洗已经非常干净的盘子,顿时就皱眉道:“小玲,这盘子干干净净的,洗什么洗,还用洗洁精,你以为这不要钱啊?!”
    这个叫小玲的女孩正低着头,眼里一阵嫌恶,抬起头来脸上都是笑容:“舅妈,我看那两个贵客都没吃什么,这就想着做一顿香菇烧鸡给他们吃。城里人我是知道的,他们都是要碗筷干净才愿意吃。”
    舅妈狐疑的看了她一眼,“那好吧,你做好了我给端过去,你舅说了,那两个都是贵客中的贵客,咱们得把他们招待好了。”
    小玲放下手中洗得干净的碗筷,起身走到舅妈身旁,笑道:“还是我去吧,毕竟我在大城市呆过,普通话也算标准。舅妈,您累了一天了,还是早点去休息吧,这些碗筷我来洗就好。”
    舅妈心里安慰了很多,便不客气的将碗筷都放下,“那你就洗吧,我去睡了,对贵客要有礼貌一点,知道不?”
    小玲连连点头:“恩,知道了。”
    等舅妈离开之后,小玲面无表情的看着放在灶台上的碗筷,叹了一口气,认命的将碗筷搬到水池边开始洗了起来,一旁是洗得发亮的碗跟盘子。
    这里昼夜温差大,这会儿手泡在水里,其实还是有些冷的,等她好不容易将所有的碗筷都洗干净,她赶忙洗了个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护手霜,仔仔细细地擦了起来,越擦就越是心酸。
    她看到了那个孟太太,一双手白白嫩嫩的,一看就是从来没做过事的,而她的呢,尽管她每次洗完碗之后都用心的擦了护手霜,可手还是不可避免的变得粗糙了。
    锅里的鸡还在炖着,她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镜子来照,她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比不上孟太太漂亮精致,不过她也不差,就算她是农村出来的又怎么样,她还不是靠自己的努力上了大学,学校里也有不少男生对她有意思。
    她还没毕业,因为放假了,本来她是想找一份兼职做做的,但被舅舅喊回来了,就只好窝在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
    小玲从初中开始就拼命的读书,为的就是离开这里,彻底摆脱过去,成为真正的城里人。
    现在机会就摆在她面前了……
    锅里的鸡已经在收汁了,她赶忙将鸡给盛了出来,弯下腰闻了闻,这香味令人食指大动。
    小玲拿出梳子梳了一下头发,今天她还涂了个粉底液,这会儿面带羞涩的补上了口红,将自己收拾得尽量体面之后,她端着烧好的鸡从厨房出来,从厨房到院子外面,这短短的一段路,她的心砰砰直跳。
    “算了,还是我去问吧。”
    房车里,本来是许愿去买泡面的,孟峥嵘一看这会儿已经很晚了,便自觉拿着钱包要下车。
    许愿巴不得呢,也没阻拦他。
    孟峥嵘下车,看到这家人的灯还是开着的,心也安了,一个小镇的小卖部再怎么小,泡面起码也会有吧?
    小玲还没走出院子,就看到孟峥嵘走了过来,她顿时就手足无措了。
    光是她观察到的,就是孟峥嵘很有钱,她也知道这是一个公司的公益团队,这些人对这个孟先生这么客气,想来这个孟先生来头应该不小,肯定很有钱。
    她真是穷怕了,再也不想窝在这个小地方了,但留在大城市也太难了,她不想这一辈子都这么辛苦,那么最快捷的方式就是找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嫁了。
    那些追她的男同学她不是没有考虑过,在城市里面买房真是够呛,既然这样的话,她又何必耽误自己的时间。
    宿舍里面有个女同学说得好,与其跟一个普通人结婚辛辛苦苦奋斗,有条件的话还不如给有钱人当情人,至少没几年就能落得一套房子不成问题。
    她觉得自己这相貌身材还是可以的,不少人都说她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从山沟沟出来的。
    孟太太虽然长得很漂亮,可男人的本性不就是那样吗,甭管老婆多么漂亮,外面的女人也许连老婆的一半都比不上,但还是会偷腥,这就是男人的本性。
    虽然机会很渺茫,但毕竟是个机会不是吗,她一定要抓住!
    孟峥嵘在院子里正好碰到了小玲,他不记得这个人是谁,本来想直接走过去的,没想到这个女孩叫住了他。
    “那个,孟先生,刚才我看您都没吃多少。”小玲冲他一笑,其实手心都在冒汗,“这是我做的香菇烧鸡,味道不算太好,但应该也能入口,您要不要尝一下?”
    孟峥嵘看了眼前这个女孩一眼,再看了看她手中的这碗香菇烧鸡,碗洗得很干净,还算看得过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饿的缘故,孟峥嵘这会儿的食欲真被勾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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