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王朝,嬴氏部落,锁秋岭。
    十一具尸体横陈于山道两侧。
    其中一具,身上穿着一件蓝青色绣着飞燕图腾的服饰,脚上穿着登云靴。手中握着一把刀,刀身幽黑,上面刻着一只飞燕。
    传说上古时期,有蟜氏之女华,吞燕卵生下伯益。
    华成了老秦人女性的祖先,伯益则成了老秦人男性的祖先。
    老秦人便以“玄鸟殒卵”、“双手供奉”和“禾苗”复合图案作为部落的图腾。
    一只吞食人肉的尖嘴鸟被惊飞,手握幽黑之刀的人睁开眼睛,翻身坐起。
    正是黄昏时候,夕阳在天边燃烧出血一样的颜色,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道。
    “这特么是什么地方?”
    “衣服上怎么有这么多血?昨夜里撞墙上了吗?”
    脑袋发懵,全身乏力,胸口和腹部剧疼难忍。
    记忆如狂潮般汹涌而来,瞬间塞满了脑袋。
    这突然塞进来的记忆,与他本人的记忆有着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
    一个很现代,一个很古老。
    时间跨度上没有冲突,空间上却很拥挤,有些混乱。
    迅速整理,很快知道了个大概。
    莫守拙,嬴氏部落卫尉司王庭侍卫队侍卫长,一等侍卫,二十二岁,嬴氏部落武者界第一高手,炼精巅峰,自修能量五百樽,外号老秦人的刀。
    首先弄清楚了自己现在的身份。
    奉嬴氏部落之王、西垂大夫嬴开之命,带领十名卫尉司王庭侍卫秘密护送公主穆嬴前往西戎部落,嫁与丰王戎措,在锁秋岭这个险要之地遭遇近百名黑衣人的伏击。
    这是莫守拙此行的任务和遭遇。
    一场惨烈的厮杀,黑衣人、龙、飞舞的树叶…十名侍卫全部战死。
    “恐怕是穿越了!”莫守拙心里恨恨地想到。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自己穿越的?
    是因为喝了一场酒吗?应该不是。
    之前醉过无数次,从来都没有穿越过。
    是因为怀里抱着的那本《老秦人》吗?好像也不是。
    书店里的书,怎么会让人穿越呢?要是书都能让人穿越,自己所在的那个世界岂不是剩不下多少人了?
    “昨夜里喝得酩酊大醉,大概是因为酒精中毒死掉,跑到这么个地方重生了。”
    想到这里,莫守拙的心里顿时感到哇凉哇凉的。
    人生真是太悲摧了。
    当了两年特战兵,幸运地被确定为提干苗子,却在最关键的时候打了一架,挨了个严重警告处分,提干化为泡影。
    复员回家,屁股没坐稳便被村里的发小们拉去喝酒,夜里抱着本《老秦人》睡着,醒了便来到这么个荒蛮的地方。
    好不容易在几千年前的奴隶社会里重生了,却又生到了这么一具残破的躯体里面,能不能活下去,还是未知数。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喝场酒都能丢了性命。
    心里顿时生出绝望之感。
    胸口和腹部的疼感一阵一阵加剧,莫守拙感到眼前阵阵眩晕。
    右胸有一处刀伤,几乎穿胸而过。腹部还有两处兽爪撕开的洞,犹见鲜血涌出。
    穿越成这个样子,算什么事嘛!
    一声叹息过后,原主记忆中一个最大的疑问进入他的脑海。
    此次护送公主穆嬴去西戎,任务绝密,整个王庭知道此事的人不超过六个。
    就连他带的十名侍卫,也是在出了王城之后才知道车中之人是公主穆嬴,那些黑衣人是如何得到的消息?
    这其中定有蹊跷,一定要查个清楚。
    “不行,不能在这里等死,得想办法自救。”
    一辈子若是稀里糊涂地死上两回,那可真是…太欺负人了。
    堂堂特种作战旅野狼战队的上等兵,精英中的精英,拥有进化了两千多年的思维,还能没办法在这个落后的奴隶社会里活下去?
    “呜嗷,呜嗷,呜嗷。”
    山林深处突然传来巨大的吼叫声,伴着身体撞击丛林灌木发出的“噼里啪啦”之声。
    “幻字人。”
    莫守拙心中一紧。
    幻字人是被妖制造出来的,有人形、会说话,外表与人类相似,身高丈余。非人、非妖、非神、非魔,而是一类特殊的人。
    战力不低于妖,为妖所驱使,又不入妖的族群。
    十万年前,万妖之族被仙封印于秦岭山脉终南山万妖谷,自此天下无妖。
    但幻字人并没有被消灭,而是隐匿于山峦丛林,流窜作恶。
    幻字人不食人肉,却极度嗜血,一个幻字人一次可以吸净五个成年人的血液,直至点滴不存。
    嬴氏、西戎、北狄等一众西部部落,不知道有多少城镇和村寨被幻字人血洗,变成鬼村。
    幻字人定是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道才飞奔而来。莫守拙只剩下苦笑。
    身受重伤,战力全无,打不成,跑不掉。幻字人一来,自己这一身的血,怕是要被吸个净光了。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荒野。
    万般沮丧之中爆一声粗口,“他大爷的,简直是地狱模式啊!”
    求生的欲望非常强烈,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绝不能轻易放弃。
    莫守拙不敢稍有耽搁,赶紧将上身里外衣服都撕下来,一件缠在胸前,一件缠在腰间,紧紧地勒住,止住不断往外涌流的血。
    以刀撑地站起来,艰难地走向一匹低头吃草的白鬃马,吃力地爬上马背。
    正欲离开,却看到地上的十具尸体。
    这些侍卫,随着他征战沙场多年,生死与共,形同兄弟。而今,却都死在了这荒山野岭之中。
    夜里定然会成为林中猛兽的腹中之食,明天天亮之后,只会剩下一具具白骨。
    心中生出无限悲凉。
    在马背上鞠了一躬,“各位兄弟,实在是管不上你们了,只能等到它日再来收拾枯骨,带回去以勇士的待遇厚葬。”
    将刀入鞘,上身伏于马背之上,双腿一夹。
    老马识途,莫守拙盼着这匹马,能将自己驮回王城。
    下了锁秋岭,上了官道。
    眩晕之感更加强烈。
    在官道上行了不足十里,莫守拙再也支撑不住,从马背上一头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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