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辰十七年正月初十,简秋香带来了三个精壮的汉子来到了许小闲的府上。
    无论如何这三人是而今刀锋的三大统领,无论如何刀锋是许云楼留给许小闲的。
    虽然现在还不能让许小闲知道刀锋的存在,但让关山、望月、啸风他们和许小闲见个面,以后将刀锋交给许小闲这才是顺理成章的事。
    简秋香也希望许小闲真的能够握住刀锋做一些什么,但涉及到自己女儿的幸福,她又不希望许小闲真的去做些什么。
    就这样呆在凉浥县挺好。
    今年他们成亲,明年就能抱外孙子当外婆了。
    曾经的那些念头……好吧,这女人结了婚当了娘,那些念头也就淡了。
    许小闲煮着一壶茶,他在第一眼看见这三人的时候心里就有些异样——无论是他们的站姿还是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隐隐的凌冽,都让他不认为这三人是简单的人。
    而更关键的是其中两人他见过一次,就是在百花镇的他的那片荒地里,一个瘸子老头带着其中两人来过百花镇。
    看来这两人还是这股土匪的小头目,那个瘸子老头难不成才是他们的大当家?
    “请坐!”
    三人拱手一礼,坐在了许小闲的对面。
    关山三人看着许小闲心里也有一些异样,那天在百花镇相遇时间极短,也不知道这位少爷究竟是个什么性子,可他就是家主的儿子?
    他就是我们以后的小主子?
    生得很是清秀,当真是文气十足,却少了家主那不凡的气势。
    出山的时候大管家多次强调少爷走的是正途,所谓正途,当然就是正当的途径,而不是像他们一样靠打劫土匪过日子。
    大管家说一切听凭简当家的安排,但最终是听从少爷的吩咐……他是个读书人,若是叫我们这些抗刀的读书写字吟诗作对……这好像有些难为咱们。
    “他们是我行走江湖时候的旧识,这位叫关山、这位叫望月、这位叫啸风,都是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
    简秋香做了简单的介绍,三人再次拱手,许小闲算是认识了他们。
    这三个家伙在江湖上恐怕也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在许小闲看来,那隐隐的凌冽大致就是他们手里沾染了许多的血的缘由。
    “他们的手里有三千弟兄,我打算再开辟三条马帮货运的路线。以凉浥县为中心,将百花镇的三种货物销往整个大辰……”
    简秋香说着也看向了三人,又道:“如此一来,恐怕会和东西线路上的威远镖局发生冲突,另外咱们这一扩大,还要在重要集镇建立商行,也一定会和五花八门产生矛盾。”
    “江湖上抢地盘这种事时有发生,所以为了维护咱们的利益……你们若是遇见了不长眼的,该杀就杀该砍就砍了!”
    “朝廷对于江湖纷争向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江湖中人也有江湖的规矩,他们要想在江湖中混也断然不会去报官,但要记得一点,莫要伤及他人,也莫要伤及他们的家人!”
    许小闲的脸上顿时精彩,丈母娘这是要大干一场呀?
    “我赞同伯母的意见!”许小闲提起茶壶为四人斟了一杯茶,“大辰就这么大,若是咱们的马帮控制了东西南北最重要的商运线路,形成了自己的物流网络,以后必然前途远大!”
    这活脱脱一快递的雏形,在许小闲看来,这马帮如果真能做到垄断,无论是自营还是为别的商人押运货物都能赚到大钱。
    何况依托于这物流网络,还能干许多的事,比如形成自己的情报网络,比如开设自己的连锁客栈、连锁百货商铺甚至连锁青楼等等。
    四人听不懂什么叫物流网络,许小闲没有去解释,而是兴冲冲又道:“你们也算是有眼光,跟着我伯母混定能混个出人头地来。不过伯母刚才也讲了,我再重申一句……”
    他看向了三人,脸上的笑意收敛,变得有些阴沉,他极为认真的说道:“你们记住,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要垄断这门生意,首要的就是杀伐果断!”
    他的手举了起来,“要让咱们北境马帮在大辰扬名立万震慑宵小,这第一仗就要打出北境马帮的气势,就要让他们见血,甚至丢命!”
    他的手如刀一般的挥下,“咔嚓一声,杀它一个朗朗乾坤,杀出一个光明未来!”
    “第一个招惹咱们的,不管他是威远镖局还是五花八门中的任何一个,你们要将他们赶尽杀绝,要让整个江湖的人都知道北境马帮睚眦必报绝对不可招惹。”
    “唯有如此,往后走货的路上才能少许多麻烦,往后咱们北境马奔的旗子,才能永远不倒!”
    许小闲面不改色的说出了这番极为残忍的话。
    不仅仅是简秋香对他刮目相看,就连关山三人也听得心惊胆战——这少爷,不似表面上看着的那般秀气啊!
    他这是心里藏着刀!
    不过这样很好,至少少爷不是那种见到血就晕了过去的人,至少少爷也不是那种心思儿软糯的人。
    简秋香笑了起来,这样的女婿才更有意思嘛。
    “我赞同繁之所言,那么你们就记住了,出发之后,遇见不长眼的……那怕追杀三百里地,也要将之绞杀干净!”
    于是,北境马帮一改昔日的低调,就这样定下了未来发展的路线。
    这条路线当然是血淋淋的,三千刀锋战士为北境马帮的崛起当真杀出了一个朗朗乾坤来。
    这是后话。
    许小闲此刻想了许多,得将北境马帮这个品牌给强化起来。
    “北境马帮这个名字挺好,但得设计一个旗号,相当于商标,另外就是着装也得统一起来,让所有人一瞧就知道这是咱们北境马帮来了。也要让所有江湖中人或者那些土匪知道,这是北境马帮的商队,他们自然会退避三舍。”
    四人一怔,跑个马帮还有这么多讲究?
    少爷果然是读书人,他这话好像有些道理。
    简秋香眼睛一亮,“你来设计设计。”
    许小闲没有推迟,他磨了墨提笔在纸上画了一座抽象的山,山顶上插着一把大刀,大刀的旁边龙飞凤舞的写了四个大字,不是北境马帮,而是光风霁月!
    “光风霁月,意指人品高洁胸怀洒落,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另外关于北境马帮之着装,头领着黑衣,打手着红衣,力士着青衣,车把式着灰衣。”
    “马帮所有马车,全部以黑布蒙之,车厢上喷涂北境马帮四字!”
    “只是这马难以统一,要是全部都是黑马或者白马就更好了。”
    “第一批货大致在二月初一备妥,但没有酒,所有第一批货我不建议走北魏,而是往东,让威远镖局来找我们麻烦,拿他祭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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