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
    宁家晚宴颇为丰盛。
    馒头一文钱两个。
    猪肉十二文钱一斤,羊肉十五文钱。
    再加上家里的老母鸡,用谷子跟人换的鱼,外加一只卤鸭。
    满满一大桌子的菜,鸡鸭鱼肉样样都有,也没花过一百文钱。
    饭桌上。
    大家都很高兴,尤其是宁采臣的大哥宁辉。
    宁辉书读得不好,十几岁就在布庄里当伙计,后来被染布的大师傅看中,招了上门女婿,跟着老岳父一起给东家干活。
    但是上门女婿这种身份,说出去也是尴尬。
    往日里,少不了要被岳父苛责,被邻里指点。
    眼下家里来了贵客,骑着白马,风度翩翩,一见便是贵公子。
    宁辉也觉得面上有光,带着老婆孩子回来吃饭,不只是眼馋油水,同样也是想在老婆面前提提气:“你看,我是你家的上门女婿,可我弟弟不是,我弟弟交友广泛,饱读诗书,未来是有大前途的。”
    “张公子,老身老了,没得用了,给您加菜也怕您嫌弃,可您一定要多吃点,家里饭菜简单,招呼不周。”
    宁母其实岁数不大,也就五六十岁的样子。
    放到现实世界,估计在单位都没退休,跳广场舞都排不上号。
    可她看着却跟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弯着腰,满面风霜,笑起来总带着几分讨好之色。
    这也是难免的。
    宁家早就衰败了,再加上宁父死的早,一家重担全在一个妇道人家身上。
    她能将两个孩子拉扯着长大已经是不易,往日里伏低做小也习惯了,要说出头,非得宁采臣中举才能抬的头来。
    不过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宁采臣不是崔鸿建,他没那么大的学问。
    张恒见过崔鸿建的文章,还有他为乡里写的祭祖祭文,当真是花团锦簇,妙笔生花。
    反观宁采臣,文章只能说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而且他的思想很危险,张恒跟他畅聊天下,他张口便说世间妖魔横行,是因为奸臣当道,圣上昏庸。
    好家伙。
    谁是奸臣,乡试的主考官,还是六部大员。
    圣上昏庸就更不能说了。
    儒家讲究天地君亲师,君王还在至亲前列,一个书生居然说圣上昏庸,这要是被有心人听去,少说也要流放三千里。
    “您老放心,我这人走南闯北,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客气。”
    张恒一边回答,一边给宁辉的两个孩子加了两个鸡腿过去:“来,吃鸡腿。”
    “谢谢叔叔。”
    宁辉的两个孩子都不大,一个五六岁,一个七八岁。
    干瘦干瘦的,看着碗里的肥肉直流口水,因为肚子里没油水,肥肉解馋。
    “张老爷在吗?”
    饭席间。
    外面有人吆喝。
    “张老爷?”
    宁母一脸茫然:“是不是找错人了?”
    张恒想了想,开口道:“可能是找我的。”
    宁采臣赶紧去开门。
    结果开门一看,来的居然是快刀刘。
    他脱了捕快衣服,换上了粗麻便装,手上拎着一只穿山甲:“张老爷,下午我给人办事,那人送了我一只穿山甲,我是个粗人,这种玩意也吃不明白,一想张老爷您在友人家里借宿,我就借花献佛了,省得糟蹋了好东西。”
    “呀,是刘捕快!”
    都是街面上的人,不认识谁,也不能不认识自家街面上的捕快。
    见是快刀刘来了,宁家人一脸无措,纷纷起身:“您怎么来了,一块坐下吃点?”
    张恒面色不动,只回头看了一眼。
    他猜测,这快刀刘是看到自己出手大方,觉得自己奇货可居了,回去后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总想跟他搭上点关系。
    结果没沉住气,不知道从哪弄了只穿山甲就来了。
    还是段位低了。
    要是个有脑子的,怎么也得忍住今天,明天再创造偶遇。
    不过想想也正常。
    三十多岁,还有一手快刀的绝活,到头来却只是个捕快,真要是段位高,会算计,也不至于混成这样。
    “我就不吃了,晚上还得巡逻呢。”
    快刀刘跟张恒笑了笑,放下穿山甲就走了。
    还行。
    不算太傻,没到宁母一邀请,就真坐下和张恒喝几杯的地步。
    他要是一邀请就坐下,拉着张恒敬酒,张恒觉得他们两个之中,肯定有一个得尴尬的要死。
    “张大哥,您是刘捕快的朋友?”
    等到快刀刘走后,宁家大嫂看着他的眼神越发火热。
    因为对他们这些普通人来说,捕快,那可是吃早点都不用给钱的主,回头吃完,还得再带两斤油条回去,风光的很。
    街面上,谁要是有个捕快朋友,说话的语气都能大三分,地痞流氓可不敢惹。
    “朋友?”
    张恒摇头:“不算吧。”
    他今天才跟快刀刘认识,以前都没听说过有这号人物。
    说认识都有点夸张,更别说是朋友了。
    “张大哥,你们既然不是朋友,他干嘛要送你穿山甲呀?”
    宁采臣拎起被绑着的穿山甲:“这东西世面上可不常见,酒楼里能卖大价钱。”
    嗯...
    张恒一时语塞,含糊道:“可能与我一见如故,想交我这个朋友吧。”
    听到这话,众人反应不一。
    宁采臣的大哥和大嫂,一个个眉开眼笑。
    就连宁母,额头上的皱纹也舒展了几分。
    快刀刘是街面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他都想跟张恒交朋友,由此可见张恒的不凡。
    宁采臣能将张恒请到家里来做客,这说明什么,自己儿子有眼光啊。
    一小时后。
    酒过三巡,一顿饭吃的皆大欢喜。
    宁母与宁采臣的嫂嫂收拾着碗筷,张恒和宁采臣则在后院散步。
    “张大哥,我家是破旧了一点,好在地方够大。”
    “前中后三个院子,二十几间房,后院我已经收拾过了,随时可以入住。”
    宁采臣陪着张恒在后院散步。
    放到宁家富贵时,后院应该是花园与阁楼。
    但是现在,花园没了,改成了菜地,眼下已经入冬,光秃秃的一片田埂,看着格外凄凉。
    至于阁楼,也是破破烂烂,没了往日光彩。
    就连窗户纸,都是用写废的草纸糊的,但凡有点条件,谁会拿这玩意糊窗户。
    “住的地方好说,我自己带了被褥和帐篷,随便在哪都能睡下。”
    “倒是那青家,明天抽空,你得带我去看看,他们是什么来历,我一看便知。”
    要嫁女儿给宁采臣的那户人家姓青。
    青这个名字不常见,姓氏来源也是说法各异,其中《路史》记载:“齐太公有后居青阳,以地为姓,故名青阳,或者单子一青。
    张恒对青家是什么来历尚不知晓。
    不过对面既然有名有姓,应该多少有点来历,哪怕真像宁采臣猜的一样,这是一群妖精变得,那也是读过诗书的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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