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萧萧,吹得脸颊涩涩生疼。
    府城的东门外,依旧还是那片杨柳树林,不过它们如今绿意尽失,显得有些萧条。
    齐誉触景生情,回忆起了过往。
    犹记得,在旁边的这条青石小径上,自己还曾和殷俊黄昏散步,就在那一晚,自己和他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捶了他一记老拳。
    如今景物依旧,却是人事全非。
    是啊,当下的彼此,已经不可再同往日而语了。
    现在,都已经是举人身了。
    齐誉感叹一声:“这个死娘炮,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阿嚏!”
    嗯?谁?
    呵,说曹操,居然曹操就到了。
    却见,殷俊正远远地走来,在他的身上,还背着一些行囊。
    嗯?
    他怎么来了?
    莫非是,要和他一路同行?
    齐誉数了数人头,算上殷俊刚好是六个人。
    两人共一乘,然后分三辆车,这和之前得到的消息是一致的。
    这样做目的,是为了省些盘缠。
    看来他也是这六人的其中之一了。
    也罢,就将就着吧。
    不喜欢看他那副白面首相?
    没关系,咱躲着也就是了。
    不料,这回却是躲不开了。
    众人刚商量完了分车,齐誉就觉突有一坨猿粪从天而降,不偏不离,恰巧砸到了自己的头上。
    娘希匹……
    居然和他同乘一车!
    那岂不是说,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自己都要和他蜷缩在同一辆车里头,一路上……促膝长谈?
    好吧……
    不过,齐誉也有点奇怪,在记忆里,这厮也算得上是家境优越,怎么也会选择拼车而行?
    一个富家子,连这点盘缠钱都要省?
    莫非是,他家道中落了?
    此时的殷俊自然也看到了齐誉,他纠结并带迟疑地愣一阵儿之后,还是选择上车了。
    这……
    齐誉愣了愣,也不得不爬上了车。
    ……
    啪!!
    随着清脆的一声鞭响,一行人在凛冽的寒风中出发了!
    而背后的永川府城,也逐渐地在视野中消失不见了。
    由于是两人共一乘,倒也不显得寂寞,途中彼此聊聊人生,谈谈理想,然后再做一番金榜高中的白日梦,一路并不缺欢声笑语。
    当然,这种欢快的气氛也只限于两辆车,齐誉和殷俊的车厢却一直都是死气沉沉。
    他们二人你看我,我看你,彼此面面相觑。
    却是谁也不爱搭理谁。
    可是这长路漫漫,老这样憋着也不是办法呀。
    总要开口说句话吧?
    于是,齐誉就率先打开了话匣子,道:“我说,你家里头那么有钱,为什么还要蹭车呢?自己单乘一辆岂不是更舒坦?”
    殷俊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村夫?你哪只耳朵听我说过我家里头很有钱了?”
    嗯?
    齐誉一怔,又是一想,心道:好像是哦,他确实没有说过这句话。
    难道是自己看错了?
    殷俊轻轻一叹,道:“钱财?呵呵,身外之物而已,对其得失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得失?丢钱了?
    齐誉哂笑道:“呵呵,你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等你吃窝头都能感觉到是美味时,你就体会到金钱的重要性了。”
    殷俊摇摇头,很淡然地说道:“丈夫处世兮,立功名,立功名兮,慰平生,这才是人生之大乐,铜臭之气又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嗯,按照自己的经验,越是鄙视钱的人,就越是缺钱。
    由此可以判定出,这厮的家里绝对是破财了。
    刚开始时,齐誉还有点幸灾乐祸,但随后一想,又有些同情他了,于是就隐晦地劝了一句:“勿忧,勿忧!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一句是出自于《登科后》,其实前面还有两句,齐誉却是故意没有说。
    这首诗的总体意思就是,不要看以前自己多么落魄,多么潦倒,可一旦金榜题名的话,那就是扶摇而上,彻底改变了此人生。
    有希望才是前进的动力嘛。
    果然,殷俊在听了这话之后就不再沮丧了,眼睛也恢复了往日的光彩。
    是啊,一旦高中,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齐誉: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
    ……
    随着入冬的渐深以及越发的往北,气温也开始冷了起来。
    这天,寒流来了。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
    大降温!
    一行人也全都不约而同地穿上了棉衣和棉鞋,有披风的还要加上披风,全都裹得像是个大粽子似的。
    没办法,天气实在是太冷了!
    相比起殷俊的顾忌风度而牺牲温度而言,齐誉就显得更加地注重于切身实际。
    呵呵,戴上老娘做得棉手套和棉帽子,再把娘子缝制的大棉袄往身上一穿,啧啧,真是全身舒坦呀……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
    有些美中不足的是,头上这顶棉帽子的款式不太好,有点像是拦路打劫的土匪,感觉流里流气的。
    管他好不好看呢,自己先暖和了再说!
    殷俊想穿还没有呢!
    ……
    两天之后,寒流终于过去了,气温也开始逐渐回暖。
    南方人都怕冷,似乎这是常见现象。
    见寒冰开始融化,这一行人全都长舒了一口大气。
    齐誉也脱去了棉帽子,开始感受着温暖带来的惬意。
    殷俊却是相反,他所感受到的,却不是舒服,而是温暖带来的难受感。
    甚至说是活受罪。
    为啥呢?
    在寒流的侵袭中,他的耳朵以及小脚趾头处滋生出了冻疮,现在天气忽然回暖,就变得痒痒了起来。
    那种欲罢不能的难受味,非江南人士可以想象的。
    两边的耳朵还好上一点,大不了用手挠上一挠,可是那小脚趾头处就不那么方便了。
    要知道,殷俊可是风度翩翩的公子哥,一直都是非常注重个人形象的,他怎么可能去做抠脚大汉呢?
    隔靴挠痒?
    那不顶用呀!
    虽然很难受,但他还是硬咬着牙,就是忍住不去脱鞋。
    见他如此的狼狈样,齐誉心里暗喜起来。
    幸灾乐祸的同时,也佩服起了老娘的先见之明,若不是她心细提前想到了,自己岂不是也要遭这份罪?
    常言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无论是在什么时候,老人们都是思考的那么的周到。
    这种体贴入微的真挚情感,只有你在很细心地品味时,才能发觉到她的存在。
    之后的几天,殷俊忍受着脚痒痒,齐誉看得是心痒痒,二人就这么痒痒地一路同行,直到临近了一处大城。
    是的,到了大城可以落脚休息了,也顺便采买一些补给,以供后面路上的所需。
    齐誉难得的心软了一回,他很诚实地告诉殷俊:其实,冻疮是可以医治的。
    殷俊强压住心里的尴尬,虚心请教。
    齐誉笑道:“你可以去药铺里购买一些冻疮膏,抹上去之后就会感觉好受一些。”
    “你……怎么不早说?”
    “早说?你都从来没有问过我,我早说什么?”
    殷俊一想,哦,好像是这样的哦!
    之后,他终于放下了矜持,一溜烟地跑出去了。
    “哈哈~~~”
    在他离去之后,齐誉很舒爽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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