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第十三次相亲89
    第二天一大早,他上厕所,坐在马桶上,百无聊赖中,就打开手机刷刷新闻,无意间,看到一条很解气的社会新闻:几个村民把偷狗贼打住院,进了重症监护室。
    他对狗没有太多感情投入,并且一直对那些声称“狗是人类好朋友”的人嗤之以鼻。
    世界上大概没有比这句话更虚伪的谎话了。
    试问,谁会在吃饭的时候,把剩骨头扔地上给朋友吃?
    似乎,只有中世纪欧洲的庄园主对农奴才会这样做。
    那些躲在城堡里算计别人的人是农奴的朋友吗?
    自然不是。
    他们是农奴的主子。
    这也是人与狗关系的实质。
    当然,也有人会和狗共用同一副餐具。
    可谁会和朋友用同一副碗筷吃饭的?
    先不谈卫生问题。
    仅从心理感受来说,m君要是见到谁舔他用过的盘子,一定会感到胃里的食物翻江倒海,呼之欲出。
    但是,如果舔盘子的是一只狗。他的内心将毫无波澜,顶多以后把这盘子算作狗的专用餐盘。
    究其原因,他从没把狗看做是平等的生物。当然,这不妨碍他讨厌偷狗贼。
    其实,不只是讨厌偷狗贼。
    早在大学期间,他们整个宿舍的人就爆锤过一个小偷。
    这人简直是胆大包天,居然在早上趁着大家都在懒床,溜进男生宿舍里行窃。
    当时整个宿舍的人都在床上躺着,这个人就大摇大摆,旁若无人的走进来了。
    m君已经醒了,也听到有人进来,却没睁眼瞅瞅来人是谁。一来,这天上午没课,他好不容易逮到时间睡懒觉,根本就懒得扒开眼皮。二来,他做梦也想不到,有人会在一屋子人都在的时候,就这么甩着膀子走进来了。
    说实话,要不是隔壁的小z过来借牙膏,这小子真就满载而归了。
    小z那一声断喝:你是谁!
    就像是平地爆出一声惊雷,瞬间就把床上的四个懒汉震起身来。
    这事如果发生在女生宿舍,估计眨眼间就会说尖叫声一片。
    那人大概率能在混乱中全身而退。
    只可惜,这里是男生宿舍。
    m君至今还清楚记得,同宿舍平日里慢吞吞的老h反应有多么敏捷,判断又是何其准确,简直就像是胆大心细,遇事不慌的敌后武工队队长。
    这家伙一个鲤鱼打挺从下铺弹起来,几乎同时,手一扬,被子像渔网一样被撒出去。
    那小偷反应也是极为敏捷,扭头就往门外跑。
    小z是个仗义人,胆子也大,
    往门口一杵,硬生生挡住对方去路。
    小偷见门被堵住,不禁一愣神,也就是一两秒的功夫,被子不偏不倚落下来正罩住他。
    老h一见被子遮住小偷,不等对方有进一步的反应,胳膊一挥,大喊道:揍他!
    他这一嗓子怕是把吃奶的劲儿就用上了,尖锐高亢响亮。
    小z事后评价道:那一嗓子,颇有大内总管的神韵。
    m君等人像是听到号角的士兵,纷纷跳下床,放开手脚,好好的招待了一番这位不速之客。
    他们足足揍了这家伙三分钟,直到被子下面传出哇哇大哭的声音。
    不夸张的说,m君的胳膊都酸了,第三天的时候还有点儿疼,那感觉很像爬完山后,大腿的酸疼感。
    现在回想起来,那小偷倒还算是个硬骨头,虽然被打哭了,但没有讲一句求饶的话。
    到单位后,他和一位女同事聊起早上的新闻。
    他说:偷狗贼当然欠揍。不过,毕竟罪不至死。适当锤几拳可以理解。这些人下手也太黑了。有乘机发泄平时继续的社会戾气的嫌疑。
    她情绪激动的道:最恨偷狗贼了。听说这些人会把狗卖给吃狗肉的。那都是别人家的小宝贝。这些人渣逮住就当饺子馅儿卖了。没打死这些人就算轻饶!村民做得一点儿都不过分。
    说完,她就划动手机,说道:“我看看这几个人长渣长什么样。其实不用看也知道,这些人一定是歪瓜裂枣的,一眼看上去就不像好人。”
    他心道:这就是胡扯了。坏人的脸上要真是写着“人渣”或者“畜生”之类的字,世界上还有人会被别人骗到倾家荡产吗?
    她忽的眼睛直直盯住手机屏幕,两腮若隐若现的透出两片红云。
    他不明所以的问道:怎么了?
    她柔声道:好小啊?
    他一头雾水的问道:什么好小?
    她道:被打的这个人。
    他只看了文字内容,没看新闻照片,听她这么一说,也就好奇的伸长脖子,凑过去瞅了一眼。
    于是乎,他就明白了对方的真实意图,同时也暗自鄙夷起她的为人来。
    他就瞥了一眼,就明了为什么她刚才还义愤填膺,恨不能亲手给偷狗贼几拳,让这些人多尝尝犯罪的苦果,长长记性,可就看了眼罪犯的照片,态度就急剧转变,可谓是迅速由坚硬冰冷的百炼钢,化为绵软无力的绕指柔。
    原因无他,罪犯长得太好看了。
    就算m君是个大男人,也生出几分我见犹怜之感。
    不过,就这几点寡淡的好感,根本不足以抵消他对此人犯罪行为的深恶痛绝。
    但是,在她心里,颜值显然比正义来的重要。
    她稍微沉默了几秒,大搞是在整理思路,随后大义凛然的说道:那些人也真是的。不就是几条狗吗?这人就算错了,也不能往死里打啊!
    说到这里,她口气一软,接着说道:这孩子长得挺可爱的。还这么小呢,还是个孩子。怎么可以下黑手呢?
    他心道:孩子?二十来岁的孩子?亚历山大在他这岁数都开始征服世界了。
    撇开传奇人物不谈。就算是咱们的父辈,在他这年纪都能撑起一整个家庭了。
    再往上看,咱们的爷爷辈在二十来岁都能拿起武器和侵略者拼命了。
    二十岁的孩子?
    你认知里的青春期也太长了。
    其实,他心里明白,这女人也不是随便看哪个二十左右的男青年,都会觉得对方是个孩子的。
    他亲眼见过,这位姐姐把新来的一个小伙子训哭。
    那场景都不能用训孙子来形容,简直就像是在骂自家养的一条狗。
    他不禁感叹:那小子要是有张俊脸大概就会被她宽容对待了。
    想到这一层,他忽然有些感慨,活了三十来年才发现,有很多事,成年人的选择和幼儿园里小朋友的选择是没区别的。
    还在幼儿园的时候,他就发现整个园子里的女孩子都喜欢跟一个叫小k的男孩玩儿。
    那男孩当真是眼光像天上繁星眨,面色若映日桃花开,静如待字处子,动似弱柳扶风,一副招小女孩喜爱的胎里带来的风流气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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