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早餐也就突出个量大,和园区的没法比。”文昊边吃边吐槽。
    他陪着胡鹰随便吃了一点,倒是胡鹰,别看瘦瘦的,饭量却不小。
    “你那里人参多么?”文昊好奇的问。
    “有几个,我叔一直留着应急的,要不是我想出远门,他还舍不得卖呢!”
    胡鹰边吃边回答,豪迈的一匹,不过,文昊判断他是装的,为了自己的长相不让人误会。
    “你也不大吧,还能去多远的地方,用的着卖参?”文昊不解。
    “吉春,不过要住一段时间,穷家富路,我叔让多准备点。”胡鹰回答。
    “那你这个叔叔对你可真好啊!”
    “那是!”
    “那也用不着卖参啊,我……”文昊还没说完,就被胡鹰打断,
    “停!在我这里要说“卖人参”,你已经连着说两次了,故意的吧,警告你呀,再不听话不卖给你了啊!”胡鹰强调道。
    “行行,卖人参,你卖身也没有人要……不对,还真有人会要……”
    “你还说!价格涨一成啊。”
    “卧槽,还说不欺负外地人?”
    “谁让你管不住自己的嘴呢!”
    “算了,怕了你,我就是吉春来的啊,去了以后住我那里,房子宽敞,不用花钱。”
    “那我岂不是占你便宜,那怎么行!”
    “人不大,事儿挺多呀,我那房子是自己住的,空着也不会出租,一般人是住不进去的。”
    “你这是想不掏钱买人参吧?”
    “人间自有真情在,不要总把人想的那么坏……”
    “那还是不行!”
    “随便你!”
    “你就不会再让让,说不定我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呢!”
    “贱人!”
    “你说谁呢?”
    “谁接话就说谁!”
    “哎哟,看来还是要切磋啊!”
    “说话要算话,等会儿咱们就来,谁输了都要听话。”
    “不怕你!输了不听话的是小狗……”
    ……
    命里的夙缘就是这么奇妙,两个少年初次相逢,像认识好久的老友,没一会儿就好到聊天打屁的程度。
    吃过早饭,胡鹰邀请文昊同行,一起去他们那里,晚上就住下,不用再回来。
    反正挖参也是需要几天时间的。
    于是文昊从善如流,早饭后就退了房子,坐上胡鹰赶来的马车,两人没耽搁,直接出发了。
    至于药材的事儿,是不会有人问的。
    因为只要文昊没被关注,开店的人是不会主动关注客人自己财务的,这是行规。
    没人提及,相互之间就不会通气,都会以为东西是别人值班的时候拉走了的。
    出县城也就十多里路,边走边说话,很快就到了地方。
    这个距离,是这个年月农村人认为的,离城市最合适的距离,既能享受一些城市带来的便利,又最大程度的隔绝了城里人的骚扰。
    路过一个叉道的时候,胡鹰指着给文昊说介绍,
    “从这里拐进去,就是靠山屯儿,我爷爷就住在靠山屯。
    他是个赤脚医生,济世堂就是给我爷爷联系的,以前,我们挖的参也主要就是给济世堂。”
    “我更喜欢自在,和胡叔住在一起住在山里,他是个护林员,我爷爷也经常进山采药,人参多是他们两个发现的。”
    “你会医术么?”文昊问。
    “会一些,刚学还不到一年,爷爷不让给人看病,说要出师了才行。”
    “才学的啊!”文昊鄙夷。
    “才学的咋啦,有天赋就能学的快,我可是有天赋的人。”
    胡鹰被他的鄙夷刺激了下,不管不顾的开始吹捧自己。
    转过一个斜坡,马车窜上一个山间平地。
    白桦林掩映间,一处极大的院子出现在文昊的眼前,木栅栏围着,院子极大,也打扫的极为干净。
    不过也实在是太干净了一些,像个军营多过农家。
    一个住屋,一个柴棚,一个连着柴棚的小屋,一颗梨树,再也没有其它什么了。
    真是浪费啊!
    文昊忍不住心里吐槽,他作为大华夏人,实在是看不得土地空荡荡的无理由闲置,忍不住就想给他们开出几个菜畦来。
    “我叔今天巡山,明天才会回来,爷爷也去给他搭伴,顺便采些药材,所以,这里今天就我们两个了。”
    三间主屋不高,但修的极为结实,就连屋门,居然还修了用于出入保温的隔离间。
    而且隔离间用的居然是这时候还很少见的厚塑料膜,文昊都找了好久也没找到的东西。
    只不过,现在它们都被撩开了,塑料膜则被很仔细的卷了起来,牢牢的悬挂在一边顶上。
    进了屋,猜测果然证实,屋里比外面还井井有条,但能看出来,主人的日子过得很殷实,并不迁就。
    文昊游目四顾,打量屋内布局和摆设,特种兵的习惯么,一时是改不了的,反正也不是坏习惯。
    其它都一扫而过,唯独里屋炕前墙上那杆枪!
    忍不住就想拿下看一看!
    “怎么样?喜欢吧!
    那是胡叔的命根子,每天取下来擦一次,平常连我都不让碰。”胡鹰看他的神情,特意解释道。
    “不过,你今天幸运,他们外出,擦枪任务就交给了我,可以顺便给你看看。”
    说着上前取下枪,递了过来,然后专注的看着文昊。
    文昊接过来,略一查看就面色大变,随后打开弹仓,侧壁刻痕宛然。
    认识!
    果然是那杆!
    用过的枪很多,大多随拿随用,坏了就扔,只有这把,虽然没用它打过仗,但还是熟悉到忘不掉。
    “你叔姓胡?多大了!”
    “是姓胡,快五十了吧!”
    “是亲叔?”
    “不是,但比亲叔还亲,我是被他从雪里捡来的,已经认了亲的。”
    “雪里?去年二十九日前后那场雪?”
    “这里是二十八日下的……”
    胡鹰这时候的话很少,但一问就答,没再推脱。
    “是叫胡义么?他是不是一前当过兵。”
    “都对!”
    文昊有些发愣,手里抚摸着枪,一言不发。
    终于遇见,他一时拿不定主意,该用什么身份去面对,他前世的兄弟。
    “你到底是谁?怎么会知道我胡叔?他都快二十年没出过濛江了。”
    就是战队里的人,知道这杆枪的也不多!
    “还有,既然去了纪念碑,你为什还要去山林里拜祭?
    那里挖防火灶的办法,明显是军中手法,你是从哪里学来的?”
    胡鹰一连串的发问,看来是憋了好久了。
    ……
    过了好一会儿,文昊说话了。
    “你路上话那么多,还特意……让我看枪,是故意的吧……”
    胡鹰默然。
    “这把枪,是有个故事,关于三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故事。”
    ……
    “去纪念碑,是因为一个英雄,去山林里,却是为了一个遗憾……”
    ……
    “至于防火灶,也就是习惯而已……”
    文昊仿佛仍在回忆当中,过一阵子,蹦出一句话,然后再过一阵子,又再蹦出一句话。
    再过了一会儿……
    “教……教官?”
    迟疑的一句称呼,欣喜似乎还带着不敢相信。
    “狐影,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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