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 作者:草莓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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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一身的土腥气,出现在他的面前。

    起先他只是可怜她,一个小女孩,在兵荒马乱的时代孤身一人流浪。她的家人在哪里?她的未来又在哪里?

    他给了她一碗饭吃,结果她就赖着不走了。

    他是走街串巷的货郎,二十来岁孤家寡人。她是流浪的孤女,十四五岁一朵花的年纪。日子长了,他不是没有想法的。

    可是她身娇肉贵,鲜花似的人物,不是他一个小货郎能养得起。他能给她的,只是粗茶淡饭,男耕女织。

    可她就是不走,吃着他的粗茶淡饭,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

    而他也跟魔怔了似的,养了她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

    明知道她不会属于自己,可小货郎做起了白日梦,宁愿不醒。

    他养了一朵娇花,冰雕玉琢,高不可攀。然而一养五年,她除了身材胖了一些,气色好了一些,眼睛活了一些,却是一点都没有长大。

    直到这时,他才仿佛明白过来,自己养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也许是鬼魂?也许是妖怪?

    然而她不怕太阳,不怕符咒。会饿,会疼,要吃,要睡,要穿,不会法术,从不变身。香喷喷,软绵绵,热乎乎,跟人没有丝毫区别。

    只是,不会老。

    他是一个体面机灵的小伙子,小货郎虽然不能发财,但腿脚勤快,脑子灵活一点,也能成家立业。烧饼铺的老板娘三番五次的要给他介绍姑娘,他已经找不出理由在推辞。

    在二十五岁的这一年,小货郎做出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决定。

    他带着他的这朵小娇花,离开了自己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远走他乡,并一生也没有再回去。

    ****

    在无人知道他和她根源来由的地方,他终于成了她的丈夫。

    年轻的丈夫和一个小妻子。

    小妻子那么小,然而那么漂亮,足矣叫人惊叹。

    他爱她,所以哪怕她是一个奇怪的东西。

    做妻子,苏平安是很不称职的。既不会做饭,也不会洗衣,连收拾一下屋子都懒得动。他须得从早忙到晚,收拾屋子,照顾生意,同时还要喂饱她。

    累,但心甜。只要看到她想花朵一样开在他的身边,他就已经满足。

    她总是不老,即便是长年累月不出门,可时间长了,也总要引起非议。所以他们成了没有根的江萍,从一个地方漂泊到另一个地方。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二十年,她没有任何改变。时间在她的身上失去了作用,她是永不凋零的花骨朵,当然也永远不可能为一个男人生儿育女。

    但没有关系,她曾经是他的妻子,后来是他的小妹,到如今是他的女儿,将来可以是他的孙女。

    他养她就如同养儿育女。

    货郎苏用干枯的大手在苏平安乌黑的香菇头上抚摸了一把,眼神是复杂的怜爱。像父亲的慈爱,像大哥的眷爱,像情人的热爱,又像是信徒最虔诚的敬爱。

    他这一生,就是用来爱她。

    苏平安把头靠在他的怀里,枕着他硬邦邦的胸膛,嗅着他日益老迈的气息,心里即平静又荒凉。

    曾经她贪恋他年轻的身体,厚实的肩膀,温暖的胸膛,还有笑起来嘴角那迷人的酒窝。所以厚颜无耻的赖在他的家里,吃他的,喝他的,用他的。

    如果他愿意,他是可以赶走她的。

    只要他赶,她就走。

    然而他不赶,所以她就不走。

    她连吃带喝,终于把他骗到了手。

    小货郎人太傻,贪恋她的美色,昏了头脑。白白养了她五年,愣是连她一根手指都不敢碰。但五年的相处,足够让他看穿她的底细。

    可他不愿意揭穿,不愿意醒。

    那她就更没有理由走。

    他带她远走他乡,并大着胆子要了她。二十五岁的年轻男子,一身的力气,像一头牛似的卖力赚钱,娇养她。

    但所谓娇养,也不过是隔三差五的给她做一顿白菜猪肉馅的饺子,那肉也非得睁大眼睛才找得出。又或者收摊回来给她带一包松子糖,好让她甜甜嘴。

    就为了这么一点不值钱的小恩小惠,她就在他身边待了二十年。看着他一天一天的老下去,脸上的皮都耷拉下来,笔挺的背也被货郎担压弯了。

    可就是不走。

    到底,谁比谁更傻呢。

    他不过是被她的美色所诱,而她则是被他的温暖所惑。

    红尘乱世之中,一个老男人和一个老妖精,搀扶着搭伴过日子。

    他费劲力气的赚钱养她,给她所能提供的温饱生活。在万恶的旧社会,都没让她饿着过,冻着过。然而到了新社会,她却吃不饱了。

    真可谓讽刺! ?

    第187章 大逃港 4

    货郎苏想的没错 ,第二天下午时分收到了陆爱国的信号,半片香烟壳上下了一个阿拉伯数字5。

    “5点, 天还没黑呢,不怕被人发现?”他心有疑虑。然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陆爱国看着粗枝大叶,其实粗中有细,很有一番胆略见识。

    时间紧迫,他干净从土坑里挖出剩下的红薯干,和苏平安一起一刻不停的全塞进肚子里。

    吃饱之后又喝了一壶凉水,红薯本来就通气,等下午5点上路的时候,这一对父女是一路走一路放屁。

    “我说老苏你们家这是什么传统?出远门还带奏乐伴行的?” 陆爱国没想到花朵一样的苏平安也放屁,真是刮目相看。

    他话音刚落,旁边跟着的马家兄妹就噗嗤噗嗤笑起来,连一向内向斯文白建国也抿住了嘴唇,偷偷看了苏家父女一眼。

    货郎苏脸黑皮厚,呵呵一笑并不置喙。倒是旁边的苏平安脸红了一下,香菇脑袋耷拉着。

    吃红薯放屁实在是在正常不过,然而因此被人笑话着实让苏平安不能忍受,便在心里偷偷把陆爱国记上了小账本。

    六个人且行且走,越走人越多。原来选在傍晚时分动身的并非只有他们几个,陆陆续续三三两两的人群都从各处敢来,想趁着天黑走到边境去。

    人群似起先都是一股股的涓涓细流,细流自动的汇合在一起,逐渐就变成了一股延绵不绝的河流。

    六人小队不紧不慢就在队伍中央,陆爱国他们四个都是年轻力壮,一路走得轻松。苏家父女虽然一个老一个小,然而老的常年走街串巷别有一股韧劲,小的腿脚轻便身姿灵活有一股巧劲。何况父女两个出发之前饱食了一顿,底气很足。

    从宝安县到梧桐山并不算远,然而到翻山得走小路,很是需要力气。

    等人流行进到山下时,天已经黑了。

    这是一群有准备的偷渡者,人群里不少人拿出手电筒煤油灯之类的东西,照亮路途。

    货郎苏准备了一盏煤油灯,手电筒在那个年代是高档电器,不是寻常人家能准备的。况且有了手电筒也没用,还得有干电池。

    苏家父女手里有灯,前面四个年轻人便放慢脚步等他们,六个人聚在一起,全靠着这盏煤油灯看路。

    如果此时有人自山顶往下望去,便能看到一条晦暗不明点点星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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