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声,闪着银粉色的萤光招牌灭了灯。
    凌晨三点半刚过,star送走这晚最后一组客人,「再来玩啊。」黛姐俯身一个九十度鞠躬,目送载着陈总的计程车离开。
    大伙儿都醉了,尹伊晟又叫一台车,塞一张千元大钞进昌哥手里,让他顺路陪小钟回家,接着与黛姐道别,独自走上今晚第三趟同样的路线,前往位于路衝的便利商店。没了陈总的鬼画符地图,他依循着记忆走,四周景物却像是都不相同了。没有一盏灯亮着,也不见一个清醒的行人,流浪汉盖着破纸睡在街边,与衣衫凌乱醉倒路旁的酒客,形成两种世界讽刺的对比。
    远远的,红绿配色、亮着灯的大数字扛棒映入眼帘,店里粉色染发的店员正在冷饮区前整货,彷彿是此刻这世上唯一与他同样清醒的人。他走进便利商店,「叮咚——」的声响与「欢迎光临」的招呼同时入耳,店员仍在冰箱前忙碌着,只是出声,没有转头看他。他直接往货架的通道间走去,在即食食品与泡麵之间犹豫,最后拿了一碗杯麵回到柜台结帐。店员跟在他身后,不注意时已轻巧地进入柜台,为他刷完了信用卡。
    「内用吗?」
    「对。」他将信用卡收进上衣口袋,再抬头时,店员正打开泡麵封膜,准备要冲热水的模样。
    「啊,我自己来就行了。」他说。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去坐着吧,我帮你弄好拿过去。」店员说。
    「喔??好,谢谢。」他往窗边的用餐台走去,玻璃窗外停着几辆计程车,有些年纪的运将们群聚抽菸抬槓,空气中散着一股收班前的悠间。他坐下滑开手机,只剩几则未读讯息,都是至少半小时前传来的。这么晚了,估计勤奋截稿的同事也都已经睡下。没有来自林靖颖的新讯息,他关上萤幕,兀自望着窗外,什么也不想。
    一会儿,粉色染发的店员熟练地端来杯麵与餐具,放上桌说:「你慢用。」
    「谢谢。」他双手蹭上温热的麵碗,感受保丽龙害人的热度透进掌心。今天不冷,但他莫名有股失温,见店内没有其他人,他顺口自言自语地说:「你怎么知道我是第一次来?」
    店员已经移步到他身后的货架清点商品,听到他这一句,回过头来。他注意到店员的栗色瞳孔并非戴了变色片,而是原本就是栗色的;此时店员也已脱下稍早戴着的黑色棒球帽,一头粉色透着棕色发根的短发,在日光灯清冷的照耀下显得那么不合时宜。
    「现在是客人最少的时候。」店员开口说,醉人的夜间琴音在他脑中轻响,「从夜店离开的人,不是搭车回家,就是去永和豆浆那种早餐店吃烧饼油条。这种时候会来这里,而且还是来用餐的人,大多是对这附近不熟,不晓得该上哪儿去的人。」
    他一边吃着暖热垫胃的麵,不禁笑了出来,「确实是这样没错。这边我第一次来,没想到这么热闹的地方便利商店只有这一家。你在这里做很久了吗?」
    「一年多了。」
    「大夜班很辛苦吧?」
    「习惯后就不辛苦了。」店员转身继续整理货架,边清点商品边说:「大夜班薪水比较好,而且避开三餐最忙碌的时段,有时候还会碰上一些梦游般荒唐的客人,也挺有趣的。」
    「梦游般荒唐的客人?」他对这个说法起了兴致。
    店员背对他的身影微微偏过头,想了一下说:「我遇过清晨四、五点来店里,说要买离婚协议书的太太。」
    「离婚协议书?」他噗哧一笑,问:「这里有卖吗?」
    粉色短发摇摇,继续整理着货架说:「没有。我又不是哆拉a梦,怎么可能有那种东西。」
    他身为记者的好奇心被激起,追问道:「还有什么莫名其妙的事?」
    店员整理完最底下一层商品,站起身,倚着货架思考着说:「我遇过一个年轻人,一晚上来买了四次保险套。一包十二个,不知道要拿去做什么。」
    「嗯??可能是玩游戏输了,被惩罚吧。」他直觉地说,又开玩笑道:「总不会是要拿去吹气球?」
    店员栗色的眉眼弯弯,除却口罩外的半张脸浮现笑意,「可能喔,套子拿去吹气球可以吹得很大,玩水球也行,不过就是会有点油。」
    「你不会卖过保险套给人家当气球吧?」他随口接道。
    「这么贵的气球,谁买啊。」店员左顾右盼后睨起眼,轻笑起来。
    眼前浅笑的栗色瞳眸莫名吸引了他的视线,再细看,瞳孔上深棕色的睫毛闪闪,店员生着一双极美的眼睛。他不禁对那双眼心生好奇,转了话锋说:「晚上来的时候你没说话,还以为你不理人,没想到还挺健谈的嘛。」
    店员游移的眼神停了下来,说:「现在你朋友不在,也没有其他客人,就当是一期一会聊聊也不错。这种时候来的客人大多有自己的故事,而且都很深刻。」
    「所以你是在??收集客人的故事?」他身为记者的敏锐再次被挑起。
    美丽的眼睛看向他说:「也不是刻意的。你看,我们这辈子可能就见这一次面,说过的话被彼此带走,以后再也遇不上了。这样的偶然,不会让人很想一股脑儿把平时说不出口的话都说出来吗?反正顶多就是进入下一个凌晨客人的耳里,成为另一个陌生人的故事。没有名字,不留痕跡,不必去找什么古老树洞、或者跑到世界尽头,只要这样一期一会,就能卸下心底的祕密。」
    他木然地想起了柬埔塞的树洞、乌斯怀亚孤岛上未见着的灯塔,问:「为什么要卸下心底的祕密?」
    「会藏在心底的秘密,不都很苦吗?越是不甜美的感受,其实人们越是想分享。」店员眼里闪着微光,语气却听不出一点心思。
    他忆起了更多从前。每一段回忆里都藏着某个人的祕密。
    「但是你怎么知道,客人讲的话是真的?」他问。
    「真假重要吗?」店员偏过头。此刻看着他的那双栗色瞳孔,简直比粉色染发更加迷幻。「这种时候仍说假话,应该是怎样都无法面对自己的人吧。无法面对自己,所以才会自我抬高、自我贬低,或者自我编造。遇到这样的人,你不可怜他,就原谅他吧。」说完,店员抬眼看向他,「如何,你有故事吗?」
    不知是那双栗色的眼流露的神色教他目眩,还是自己真被店员的这番话说服,他开口道:「我是记者。以前待过旅游版,所以常跑国外。我去过乌斯怀亚,世界尽头。不过因为中途交通延误,没有赶上前往灯塔的船。当时跟我一起去的旅伴就自己一个人去了。而我因为工作又匆匆飞往下一座城市。大概一个半月后,终于回国时,我发现信箱里躺着一张从乌斯怀亚寄出的明信片。
    「世界尽头乌斯怀亚,传说能收容所有人的眼泪,带走难过的记忆,但我收到的却是一封告白信。他在最后写着:既然都到了世界尽头,那么我也可以,住进你心里的尽头吗?」他笑叹口气,继续说:「其实那时我一直走不出上一段失败的感情,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没有去成灯塔的遗憾吧,我就让他住进了心里。」
    粉色染发的店员笑了,却不是愉悦的眼神。他感到一股不可能的轻蔑。
    店员说:「你是可怜他才让他住进你心里,还是你只是不愿当坏人,不想拒绝他?」
    他倏地愣住。
    耳边响起父亲告诉过他追新闻最重要的关键:永远质疑祕密的真实性。是的,他跟林靖颖一起去了乌斯怀亚,他没有搭上前往灯塔的船就转往纽约,放林靖颖一个人从乌斯怀亚回国,然后——
    桌上他的手机萤幕哗地亮起,署名「颖」的人传来讯息:「我快到了。」
    他没有点开讯息,而是怔怔看着眼前那双美丽的眼睛。片刻无声,亮起的萤幕又回復深黑。
    店员像是意识到了什么,忽地转换语气说:「抱歉,我多管间事了。」转身匆匆要走。
    他来不及釐清思绪,却一个念头涌上:「既然一期一会,你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店员带着疑惑看向他,「什么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
    美丽的眼底泛起粼粼涟漪,店员沉默半晌才说:「下次见面,我就告诉你。」
    他身后起雾的玻璃窗外,一道亮黄色车灯驶近,朦胧白雾中,一枚可爱的角落生物图样浮现──想念着妈妈而偽装成蜥蜴的水蓝色恐龙。
    粉色染发的店员望向窗外,低声说:「你男朋友来了。」
    他再度愣住的同时,感应门「叮咚——」一声打开,林靖颖快步走了进来,语气急促地说:
    「抱歉,你等很久了吧。」
    店员已经回到柜台,彷彿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他们没有对话过、没有相遇过,只有他手上捧着的麵碗仍留着最后一丝馀温,暗示刚才那段时间真实存在。
    他长吁一口气,掛上微笑,对林靖颖摇摇头说:「没有等,我刚好吃完东西。」
    林靖颖即刻缓下神情,「那走吧,去你那儿还是我那儿?」
    他拿起麵碗放回柜台,和林靖颖一起走了出去才说:「去我家吧。」
    二十一岁那年,他谈了一场恋爱。只维持短短几个月,却至今无法忘怀。他爱上了一个男人。那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不是不爱,而是一直爱错。
    两年后,父亲成立祕传媒,他成为第一批记者,被分配进旅游线。虽然从没问过,但他知道,父亲选择了用距离来逃避他们之间紧张的关係,他像是被最后一根救命的绳索甩开,甩到欧洲、南美、非洲,甚至走过北极圈,最后发现,距离改变不了关係。
    不过,他与父亲的关係确实改变了——因为时间。这些年来他深刻感受到,只要把情感放进时间的洪流,无论爱或恨或其他更深的缺憾,最后都会在心里慢慢平静下来,就像一张急奏的心电图,不去注意,便会渐渐地没了生息。
    渐渐没了生息的,还有他对同样拋弃了他的前任的爱。分手两年,他知道自己早已不爱了,努力遗忘前任的模样、前任的声音、前任的抚摸,然而他就是忘不了,那样深爱着一个人的心情。因为分手突然,无法即刻断续的爱无处安放,伴随着日夜增生的恨,那种既爱又恨、既苦又无法忘怀的感受,唤醒了他每一寸肌肤、每一丝感官,他第一次感受到心脏送出血液,支撑了他活下来。
    这个时候,林靖颖出现了。
    旅游线记者必须两两为伴,每一趟旅程、每一晚夜宿、每一条新闻都必须共同承担。他和林靖颖开始于这样的关係,自然地出双入对。之后,在一次前往阿根廷的旅途中,他们发生了关係。他既不爱林靖颖,也对林靖颖没有渴望,但林靖颖知道他着迷于深爱着另一个人的自己。
    「你那么想找一个人爱的话,就爱我吧。」阿根廷那晚,廉价宾馆小得可怜的单人床上,林靖颖如此对他说。
    林靖颖是一颗迸发的火种,对于热爱的事物,可以不问结果地兀自烧个不熄;相反的,没兴趣的东西就一点也入不了眼。只做自己热爱的事,只跟自己热爱的人来往,只听、只看、只关心自己热爱的一切。看着这样的林靖颖,他觉得幸福至极,可笑于自己仍被一段早已过去的关係束缚。但「关係」终究只是个开关,背后的情感却不是,他没办法说爱就爱。他利用了林靖颖,把林靖颖当成床伴,当成他心里那个必须存在的影子般的爱的对象,如角色扮演那样一边偽装爱,一边享受真实的欢愉──直到他们去了乌斯怀亚。
    他不想去乌斯怀亚。
    前往有着世界尽头美誉的乌斯怀亚,彷彿是为他精心订製的一趟远行,传言只要到了那里,就能忘记所有苦痛,一切重新来过。然而,他真正拒绝接受的不是忘记过去,而是重新来过,他还没准备好跟林靖颖正式开始。他在偽装的游戏里无法分辨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林靖颖,又或者只是害怕,哪天这颗火种不爱他了,他便是连被拋弃都没了地方。
    于是,就在抵达乌斯怀亚,前往灯塔的前一天,天寒地冻的夜晚,他们大吵了一架。大意大概是,他与林靖颖都没有想过,自己竟是如此差劲的一个人。差劲到,隔天他放林靖颖一个人前往灯塔,自己则踏上了离开世界尽头的路。他以为离开就不必重新开始,却忘了代价:所有身上的苦痛,一个也没被带走。
    一个半月后,辗转了数个城市回到台北,大雨倾盆的夜里,他在公寓一楼的信箱里,发现那张印着乌斯怀亚邮戳的明信片。明信片很小,写不上几句话,林靖颖就这么寥寥地写了一句:
    去他的乌斯怀亚,去他的世界尽头,去他的我这么爱你。
    他木然看着,然后滑开手机,传了讯息给林靖颖:
    「我们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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