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到阿豪是刚来到贫民窟那时。
    那时的绍翰尚未找到栖身之所,只能在各个得以避雨的角落游荡,例如某片烂铁皮的下方,没墙壁配上硬邦邦的陆地,他便蜷缩在那过夜。
    他就像条流浪猫,哪里能躲雨就睡哪,成天翻垃圾果腹,最惨的是贫民窟的垃圾桶很热门,他还得跟其他贫民抢食,更多时候整桶垃圾翻倒仍不见一滴食物残渣。
    市中心的垃圾桶能翻出吃剩的新鲜食物或过期的未拆封食品,郊区的垃圾桶能翻出厨馀,到了贫民窟垃圾桶就剩厨馀残渣了,至多是些被去掉肉屑的骨头。
    在贫民窟连厨馀都能回收利用,人们会把郊区运来的厨馀重新下锅炒,加点薑蒜去腥、再炒到全熟或煮沸,如此一来就能解决好几餐,很噁很不卫生,但至少能让生命延续,所以贫民窟很多人会花钱品嚐调理过的厨馀。
    拜盛行吃厨馀的风气所赐,口袋没钱的绍翰很苦恼,特殊的贫民窟文化害他翻不到食物残渣,惨的是他还吃不起厨馀。
    到头来他只能啃食残留肉味的骨头,根本无法温饱,最终为了苟活,绍翰自然起了歪念头——偷窃和抢劫,也就是两种在贫民窟最为常见的生存方式。
    于是,他混进一间贫民窟酒吧。
    说是酒吧,也不过是几片铁板木板拼凑起来的组合屋,大不了多几面砖墙,就和其他贫民窟的破烂房一样,差别在有许多大人聚集,用清洗过的塑胶杯或小碗饮酒,每个人的容器都是垃圾堆捡来的,顏色大小不一。
    抽着廉价香菸,喝着稀释过的烂酒一边打扑克牌,在贫民窟的酒吧可以掏钱买酒,也接受以物易物,不过上到阁楼就只能付现,阁楼是妓女接客的地方,女孩们要的是钱,而不是路边捡来的废物。
    敢上床跟人家摇就准备好现金,敢白嫖就等着被负责管理的帮派揍。
    总之,绍翰混入酒吧后,趁着一名赌客不留意,他顺手摸了那人置于臀部后口袋的皮夹,好死不死那人恰好是帮派「拾荒者」的成员。
    贫民窟九成以上的妓院和酒吧都是「拾荒者」管理,成员也常在自家的声色场所消费,因为可以喝免钱干免钱,但出事成员就得担任保鑣,保护老闆和女孩。
    「拾荒者」的成员哪怕醉了都很灵敏,尤其是拥有黝黑色皮肤与褐棕色瞳孔的成员,传闻该帮派是由荒漠中名为「玛提克」的游牧民族所建立,层级高的干部多半是荒漠中顶尖的求生者且拥有纯正玛提克人的血统,而那片荒漠在越过贫民窟的最外围后即可看见。
    当然这些资讯绍翰一概不知,他只知道手一触碰皮夹的瞬间,他毛茸茸的黑臂就被反射抓住,随后就见那名拥有深褐肌肤的男子起身。
    和那名男子对到眼的剎那,绍翰体内的野性直觉便告诉他死定了。
    他打不过这名男子,绝对打不过。
    「在警局里偷警察的皮夹,还真是幽默啊小猫。」男子抽起腰上的猎刀,醉醺醺的他打着酒嗝:「想在我们的地盘上偷东西当然没问题,我们这儿可是孕育神偷的摇篮,但前提是不能被抓到啊,嗝!」
    块头小的绍翰被男子抓住单臂,被从地拔起,绍翰两脚悬空,他露出獠牙朝男子威吓,浑身因男子的压迫感而炸毛,下秒更伸出另一手利爪朝男子挥去,却被男子及时用猎刀挡住。
    「看你是小孩子,原本想说道个歉就原谅你,不过看来你妈没教过你礼貌。」男子话完就将绍翰重重摔在石地上,他将绍翰单臂反折并压住他另一手:「就让叔叔来教你吧,选个指头道别,日后看到那根断指就会想起和人道歉的方法了。」
    被压制在地的绍翰根本无力挣脱,哪怕是黑豹,长期有一餐没一餐,吃都吃不饱哪来的力气反抗?更别提还是头幼豹,现在的绍翰和路边瘦弱的流浪猫没两样,瘦的露出骨头,完全任人宰割。
    「不说话就让叔叔帮你选囉?」跪压在绍翰背上的男子冷笑:「大拇指用来讚美,食指用来挖鼻孔,中指用来问候别人妈妈,无名指用来戴戒指,小指用来打勾勾,你小子这么没礼貌,连道歉都不会何况讚美别人?我看大拇指是没用了,跟它永别吧!」
    绍翰瞪大双眼,他愣愣看着自己的拇指,眼看刀锋即将落下,殊不知一名男孩及时挤出围观的人群制止。
    「别这样嘛大叔,看就知道那头野猫新来的,他还不懂这里的规矩。」那名同样拥有黝黑肤泽的男孩悠哉说道,他直接走向手握猎刀的男子,直朝这走来,一副和事佬的调调。
    是阿豪。
    这,就是绍翰第一次见到阿豪的时候。
    「就是因为他不懂规矩,所以叔叔我正在教他。」忙于谈话,男子暂缓了绍翰拇指的死刑。
    「看在血脉渊源的份上,叔叔你就放他一马吧,让我来教他规矩,以后绝不给人添乱。」男孩接着掏出一叠钞票,他大方数了几张递给男子。
    递出钞票的时候,男孩还吐了串在场没人听得懂的方言,显然是那古老游牧民族才懂的母语。
    在听见玛提克同胞的族语后,男子意外地连钞票也不收了,他直接解除对绍翰的压制并当眾收起猎刀,简单和男孩用未知的语言聊个几句后,男子便转身到外头抽菸去了。
    绍翰万分幸运全身而退,但他一时没法起身,一来是他饿到没力气站了,二来是他害怕到双腿发软,他差点就丢了指头。
    「起得来吗?」阿豪朝地伸出手。
    绍翰第一时间并未接受阿豪的善意,他满脸警戒,猫科动物的戒心强,加上他清楚知道人们对超常症患者有多反感。
    但阿豪可没因此觉得扫兴,他一眼就看穿绍翰的戒心:「放心吧,这里没分什么常人病人,大家全都是穷人,才没人在乎你是猫是豹。」
    听到这绍翰不禁笑了出来,他这才握住阿豪的手,让阿豪从地拉起。
    他本以为自己交到朋友,未料阿豪下句就挑战了绍翰的自尊心:「来做我小弟吧,跟我混保证餐餐有饭吃,包你吃饱穿暖还有零用钱花,但你凡事都得听我的,如何?」
    「凡事都得听你的?」绍翰皱起眉头。
    「小弟当然得听大哥吩咐,但我绝不会亏待跟班。」阿豪双手抱胸。
    「看来你是想多找个人差使才救我。」
    「你要这么说也行,但你要是正常人我也不会看上你,早就看你被剁手了。」阿豪绕着绍翰走圈:「我这叫投资,据说牙兽症患者未来可以长很壮,代表你很适合担任保鑣或打手,我就需要你这种人才。」
    阿豪认为贴身护卫要从小培养,眼光必须放远,未来的左右手最好从年幼玩伴中挑选,长大才不会轻易被钞票收买,唯有超越利益的情谊关係才会忠心耿耿。
    但绍翰却准备调头走人:「很遗憾,我是独行侠。」
    「哎呦?这么跩?」阿豪也晓得黑豹没这么好驯服:「就这么不服气?也不想想我是你的救命恩人?」
    「我没叫你救我,是你自己鸡婆。」绍翰背对阿豪吐了句,他信奉的是弱肉强食的食物链:「要我听命比自己还弱的人,别说笑了。」
    「所以只要打赢你,你就会听我的?」阿豪很快绕到绍翰面前拦阻。
    「行啊,但得先让我吃饱,让我吃饱喝足打一架,你真要赢我,我给你骑都没问题。」绍翰丝毫不觉得自己会打输同龄孩子。
    「一言为定。」阿豪随即掏出钞票:「老闆,上菜!」
    隔天,吃饱睡饱的绍翰就在酒吧顶楼和阿豪单挑,由老鼠杰奇担任裁判。
    随随便便就向鬼才下战帖即是绍翰这辈子最后悔的事,他本以为自己能秒杀阿豪,没想到开场就被阿豪掏枪电晕。
    阿豪搬出自製的电击枪,一发就把绍翰电躺在地哀哀叫,电得绍翰差点漏尿。
    「想不到效果挺好的。」阿豪悠哉看着手里的新玩具,绍翰则躺在地上抽搐。
    「这场对决由阿豪大哥获胜!」担任裁判的杰奇咀嚼着巧克力,这可是用阿豪给的零用钱买来的奢侈品:「大哥!这叫巧克力的东西好好吃喔!」
    「给我来一点。」阿豪凑向杰奇,他们边吃着巧克力,一边欣赏地上的绍翰口吐白沫。
    十分鐘后,头昏眼花的绍翰才抹乾嘴角的唾沫起身,他气得朝阿豪飆骂。
    「操你妈的居然用道具!你这贱人!」绍翰气得抓狂。
    「自己蠢就别怪人贱,你最初又没说不能用道具,别输不起好吗?」阿豪翘脚喝着罐装可乐,他靠诈赌骗来不少钱:「何况用与生俱来的优势赢人有什么好得意?作为一头豹打赢同龄孩子也没啥好得意吧?真要打输才丢脸呢。」
    「少囉唆!刚才那场不算!再比一次!」绍翰要求重赛:「这次不准用道具!」
    「行啊,但不能比力量,比力量你这隻豹等同先天加装内建的力量增幅器,这样对我这正常人不公平,这点你同意吧?」
    「同意!就比别的!」绍翰了当顺着阿豪的话接。
    结果他又上当了。
    只见阿豪差使杰奇摆瓶子,并要求绍翰和他一起别过身,等杰奇摆完瓶子出声后,他俩在一起转身数瓶子,谁先数出正确的瓶子数量谁就赢,也就是比算数。
    比算数绍翰也算有信心,他十指十趾一根不缺,还附赠一条尾巴,要比加减他有十一根指头可用,要说从一数到一百他也没问题。
    「好了!两位请转身!」摆完空瓶的杰奇随后出声,他已耐心排出6x4的空瓶,整整齐齐。
    绍翰火速转身开始数瓶子,只可惜阿豪下秒便开口:「二十四。」
    「正确答案,这场对决由阿豪大哥再次获胜!」杰奇崇拜地鼓掌。
    「屁!裁判是你的人!你们一定私下约好了,这绝对是作弊!」绍翰打死不信。
    「六乘四等于二十四,共计二十四个空瓶。」阿豪得意耸肩,他清楚许多超常症患者连小学都没读过:「如同我预料,你这蠢猫连九九乘法都不会。」
    「干!你都选对你有利的!这不公平!」绍翰又开始耍赖。
    「你这不是废话?人生来就不公平,你有尖牙利爪,我想赢你就只能靠脑袋啊!」阿豪又开了罐汽水,他慷慨递给绍翰,和绍翰分享:「我说你就别无理取闹了,自己笨没关係,但要跟对人,笨蛋小弟要是再选一个笨蛋老大跟就死定了,所以聪明的我就适合当你大哥。」
    「对啊黑猫,跟着阿豪大哥就有好日子过,每天都有好玩的好吃的,能被大哥选上你该感到荣幸。」杰奇跟着行销,两人一搭一唱。
    「谁是黑猫啊!是豹!是黑豹啦干!干你娘!」绍翰恼羞成怒,他气得跳脚踹空瓶。
    「不然就讲现实的好了,跟着我鬼混有饭吃,我会安排地方给你住,也会教你如何在这鬼地方生存,你要为了微不足道的尊严意气用事,只会让自己过苦日子,不但要挨饿还得忍受日晒雨淋,说不定还会被人押去做实验。」阿豪客观提出分析。
    「做实验?」绍翰顿时一愣。
    「是啊,『原子星』听过吗?那帮人特爱从贫民窟抓没人要的孩子回去,他们是独立的军事机构,会对孤儿进行惨无人道的军事训练,甚至注射实验用药物,只为打造出最强士兵,牙兽症患者潜在的战斗价值极高,像你这样的傢伙根本是『原子星』眼中的最佳实验体。」
    阿豪的表情看上去不像在说谎,这令绍翰难忍哽咽。
    「但只要你跟着我,真要碰上『原子星』的人,他们看上我的肤色和瞳孔就不会找我麻烦,我只要吐一句『我们三个是拾荒者的人』,他们就不会找你麻烦了,毕竟血统纯正的玛提克人有多兇悍,那些军人相当清楚,说白一点我的外貌就是吃香,至少在贫民窟这一带有绝对优势,你昨天不也见证了?」
    「反正你背后有靠山就是了?」绍翰总觉得阿豪来头不小。
    「并没有,我并不是拾荒者的人,但我老爸是,不过他很早就拋弃我了,所以未来我也没打算加入拾荒者。」说到未来的目标,阿豪忍不住勾起嘴角:「我未来要加入统治郊区边境的『边境会』,比起当毫无前途的游牧民族,加入郊区的帮派才能赚大钱,才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一旦有钱就能搞科技,那才真正吸引我。」
    贫民窟的孩子多半的志向都是选个大帮派加入,阿豪也不例外。
    「大哥进到边境会后记得带上我!不可以丢下我喔!」杰奇面露仰慕。
    「放心,玛提克人最讲情义了,等我长大混进边境会,靠着好头脑在里头上了高位,我会找一个确定不会有风险的爽缺,到时再让你们走后门进来跟我一块爽,嘿嘿!」阿豪早就打好算盘,他再次邀请绍翰:「怎么样啊小猫?我也不想一直强迫人,这是最后一次邀请,就看你要不要选择赌上童年投资我囉!」
    「我嚮往自由,若见苗头不对应该随时可以跳车吧?」绍翰不希望被绑死。
    「那当然,讲句难听的,苗头真要不对,这孬老鼠铁定比你更早跳车啦,哈!」阿豪扯了下杰奇的鬍鬚。
    最终,绍翰选择踏上这条贼船,他从没料到这一跟就是好几年。
    在这之后,绍翰也被阿豪安排到拾荒者管理的其中一间妓院,也就是他现在住的那间淫窟,他们「猴猫鼠」三人组的名号也在几年后传开。
    他们一起偷东西,一起骗人,一起惹事生非。
    一起组装电子物,一起炸掉整座铁皮屋,也一起被海扁过。
    以阿豪的聪明才智,他有的是办法独自脱身,但他从来没单方利用绍翰和杰奇他们,更多时候都在帮他们收烂摊,多半是花钱消灾。
    钱要是搞不定,阿豪也愿意陪他们一起挨揍,或是用他自製的高科技反杀大人,再带绍翰和杰奇一块逃跑。
    本以为无法无天的日子会持续到永远,直到那天,阿豪用两倍的门票价要他们滚出掩埋场,说要带他们去看个好地方,老天才为绍翰开啟了另一扇通往正道的门。
    祂让那个女孩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让他看见了生命的另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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