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叁十叁楼,在冯凌办公室下面,有一间屋子是给冯雪演留的。
    从商的人目的性总是很强,对冯凌来说,有些事一旦被贴上不会影响目标实现的标签,便再也不值得分出精力来。
    冯雪演还算聪明,至少没比她笨多少,这很好,至少他的学业是不需要她担心的。
    她对这个儿子早有规划,这种规划当然没有跟孩子商量过,这几乎是一种默认的培养途径,他们身边相熟的亲友都这么做,她便当作他也默认。
    养大了,到了年纪便送出国,学业出挑些便自己考,烂泥扶不上墙的便用点钱,要继承家业的便读商科,闲散些的便随着性子读读艺术类也就罢了。
    多少在外面待一阵子,知道外国人是个什么活法,他们这种家庭又不指着学业翻身。
    她是实在不知道冯雪演心里在想什么,她只当这个儿子像女儿一样贴心乖巧。
    冯雪演有事瞒着自己的母亲,不止一件,有关这方面的事,他并不像许萍汝一样为此感到愧疚。
    就像今天约人来总部,他也绝不会觉得自己做贼心虚,举手投足间的谨慎也只是出于对这秘密的维护。
    所幸他选的人也并不十分张扬。
    程逊来得早,冯雪演约的七点,程逊六点半便到了总部楼下,他是乡下人,念大学之前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刚上大学的时候,也曾经因为贫困的出身闹过不少笑话,好在这种让人羞窘的经历并没有让他走上什么歪路或者彻底自暴自弃。
    他实在是过过很贫苦的日子,知道没有什么比穷更可怕,他得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去,便只能融入这座城市。
    那让人羞窘的经历他也并没有忘记,或者正因如此,在相当多的场合里,他的话愈发少,只是不断在看,不断收集着附近环境里的信息以使得自己能在工作中不露怯。
    便像是今天,他提前半个小时到达地点也是怕认知外的因素影响到准时赴约,譬如上不去楼,譬如万一在楼里迷路,他深知自己的视野实在是不够广阔。
    但在楼下住脚时,他仰着头向上望,看着眼前的高楼,还是愈发觉得自己实在渺小。
    这是怎样深不可测的帝国,他又能在这个帝国里占据怎样的位置呢,他兴奋得有些紧张,手攥紧了又松开,状若无意地拍拍自己裤子上的褶皱。
    但毕竟是还没毕业的学生,对社会的认知真实而粗浅。
    那个少年,不,老板的儿子叫自己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呢,人与人之间总是因为利益而有所往来的——这是他的主管教他的,但他只是一个穷小子罢了,他站在33层向下望去,他能给这种阶层的人带来什么呢。
    他旁敲侧击地找人问过,确信那是老板的孩子,但他又实在一无所有。
    正思索间,便看见电梯门响,他回头看,果然是冯雪演来了。
    他已经脱了校服,穿着一件墨绿色的卫衣、一件浅蓝色的牛仔裤和一双白色运动鞋。
    那鞋设计简单,鞋上的标识却很扎眼,他在商场里路过那家店铺的时候曾经远远看过一眼,要价不菲。
    他下车前已经很用心地把自己皮鞋上的灰尘擦了一遍,站在他跟前,却活像是个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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