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不会是在那边脱了衣服,然后衣服被人拿到这里来的?陈支队说。
    我摇摇头,说:赤足印是从这里开始,往那边走的,说明死者在这个位置就脱了衣服、袜子、鞋子。
    会不会死者在这里只是脱了袜子和鞋子,到那边被脱了衣服,然后凶手把衣服拿过来的?林涛说。
    我还是摇了摇头,说:袜子在衣服的最上面,这是现场原始照片反映的。说明死者是先脱了衣服裤子,最后脱的袜子。
    浑身赤裸地从这里走到那边?意欲何为?陈支队也问道,而且,而且她应该是自愿脱的吧?
    自愿不自愿是我们先入为主了。我说,没有依据说明她自愿脱了衣服。
    可是没有约束伤和威逼伤啊。林涛说。
    如果凶手有刀,加以威逼其生命安全。我说,加上死者本身就是个生活作风不检点的人,脱衣服并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么,她自然不需要形成约束、威逼伤就会乖乖脱衣服了。
    难道是有别人强奸?陈支队说完,转头问青乡市局的李法医,有被性侵的迹象吗?
    李法医坚定地摇摇头。
    如果是强奸,为什么不在这里强奸,而要跑那么远?我说。
    那有郑三dna的湿巾,要如何解释啊?大宝插嘴道。
    我知道了!栽赃!陈支队拍了一下大腿。
    我微微一笑,想起了自己曾经被人栽赃的事情,说:如果是杀人,并且栽赃给郑三的话,一来,郑三的精斑他怎么去弄?二来,他等到死者脱完衣服就动手好了,为什么还要跑那么远?
    说来说去,就是死者脱了衣服,还走了那么远才被害,这一点不好解释。大宝总结道,如果参透了这一点,案件就应该有进展了。
    我没有说话,其实心里已经有一些底了。
    我沿着凶手和死者形成的伴行足迹,向白线的位置走去。我一边走,一边观察着两行伴行的足迹。终于,被我找到了一处异常现场。
    我指着地面上的足迹,对林涛说:这个赤足迹和板鞋印,方向是不是一致的?
    是的。林涛肯定地说。
    可是,之前的足迹像是伴行的,但是这一处,有交叉重叠啊。我微笑着说。
    林涛蹲在地上,看了看,说:不错,这样看起来,板鞋印压在赤足迹的上方了。
    说明什么?我问。
    林涛说:说明不是伴行,而是有先有后,哦,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毕竟是老搭档了,最能领悟我的想法,我满意地点了点头,继续向前行进。
    尸体位置的足迹有一些凌乱,看不清方向和先后。然后,板鞋印独自沿着过来的路线,又向回折返。
    粉笔标画出的尸体位置下方的土壤都已经被鲜血染红了,甚至还可以看到大块的凝血块遗留在现场。
    现场情况说复杂也简单,说简单也肯定没有看似的那么简单,但是毕竟已经看了一夜的照片,对现场的细节都已经了然于胸了,于是我招呼着大家离开,去看看尸体的情况。
    可以放人了,郑三是无辜的。我对陈支队说。
    不无辜,他聚众赌博,行政拘留三日。陈支队说。
    我笑了笑,知道陈支队是不放心,不敢草率放人,于是合理合法地找了个羁押郑三的借口。
    小程呢?大宝左顾右盼,找不到程子砚。
    在那儿!还是陈诗羽的眼神最好使,她指着远处一辆电动三轮车。
    程子砚正蹲在电动三轮车的旁边,拿着一个笔记本和一把卷尺,在测量着什么。
    我们要去尸检了,你在?我们走到程子砚的身边,我问道。
    哦,这辆三轮车其实还是很有特征的。程子砚用她柔柔的声音说道,我测量一下,然后请一位侦查员同志开着它在监控头下行驶。我做好了侦查实验,也方便在众多视频中,寻找案发当晚被害人的行驶轨迹。
    这也行?我有些惊讶,心想果真是隔行如隔山啊。
    程子砚脸微微一红,点了点头。简单的一个小动作,我却看出了她内心强大的自信。
    3.
    相比于现场情况,尸体情况更是简单多了,本来损伤就少,还经过一次尸检,我们还能再做的事情不多了。
    我针对死者尸体上唯一一处损伤进行了细致的研究。
    这一处损伤在死者的右侧颈部,是一个由单刃刺器形成的刺创。创口的底部,正好是颈动脉,锐利的刺器把颈动脉一切两半。
    因为是刺创不是砍创,而且创道是向内水平倾斜的,所以颈动脉内的血液因为有外面软组织的遮挡,并没有喷射出来,这也是现场喷溅状血迹不多的原因。通过这一点,我们基本可以肯定,凶手的身上并不会黏附大量的血迹。
    我用探针沿着创道探了一探,说:这创道上钝下锐,如果按照正常的持刀姿势,应该是小鱼际握刀式,而不是虎口握刀式。小鱼际握刀式一刀扎下去,创道还是水平的,说明什么?
    大宝用卷尺量了量尸长,说:尸长一米六。既然创道是水平的,那么说明凶手个子不高。如果凶手和死者身高落差大的话,这样扎下去创道应该是向下倾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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