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后,
    暮春三月,山光凝紫,柳叶摇金,金霞峰峰顶一带,景色十分的绚丽。
    此时,秦枫正在跟其他数百位内门弟子一起,坐在一株大榕树下,聆听一位化神长老的传道解惑。
    这位化神长老,也不是别个,正是秦枫此前在雾海城寨,见过的那个玉明真人!
    在化神、合魄期的长老面前听道,也是内门弟子的一大好处,不过机会不多,
    有时候,可能三五年之内,才有那么一次。
    每次化神讲道开筵时,只要在栖霞山的内门弟子,几乎都会齐聚于这金霞峰顶。
    因此,即便秦枫在得知这回讲道的,是玉明真人后,有些不太想来,未免太过特立独行,也只得随了大流,到这里枯坐了半天。
    好不容易熬到讲道结束,秦枫吐了一口浊气,正要离去时,玉明真人却忽然点了他的名字,
    “弟子秦枫,参见玉明长老。”
    秦枫心中一阵狐疑的上前行礼,完全想不明白这玉明真人为何会留意到他。
    玉明真人上下打量了一下,
    “根底浑厚,只是资质似乎糟糕了一点,但能修炼到金丹期,也算有些缘法了……”
    秦枫站在那里,默不作声,任由玉明真人在那对他评头论足。
    玉明真人从袖袋中,取出一把小巧的青铜剑来,递给了秦枫,
    “两个月后,九峰山将举行五十年一度的试剑大会,你可持此青铜剑前去参加,
    若是能入得前二十,回来后便能成为吾座下之嫡传。”
    起初,金霞峰顶许多弟子正要离去时,听得玉明真人叫了秦枫的名字,心中大感奇怪,都纷纷放慢了脚步,
    现在见玉明真人,竟然举荐秦枫去参加九峰山的试剑大会,甚至还有意收他做嫡传弟子,全都既震惊,又艳羡,一时议论纷纷,
    “九峰山的试剑大会,是咱们太荒之地的一大盛会,奖励甚是丰厚,只有各门派的精英弟子,才有机会参加,
    没想到这名不经传的秦枫,竟白捡了一个名额,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也不算名不经传吧,此子近来虽然默默无闻,
    但在二十多年前的雾海之变中,曾大放异彩,想来便是那时给玉明长老留下了深刻印象……”
    虽然此时被无数人,投来了羡慕嫉妒的眼神,
    但其实秦枫的内心,很少腻歪,恨不得此时在玉明真人面前的是别人。
    他只想安安静静的修炼而已,不想整那么多有的没的,这什么试剑大会,谁爱去谁去。
    而且秦枫还对这玉明真人此前在雾海城寨的行径,很是不耻,
    再加上他现在的修为,其实也就比秦枫高上一个小境界而已,又哪会有拜他为师的想法?
    不过秦枫还是老老实实的将青铜小剑,给接下了,高声道:
    “弟子定会全力以赴,不负长老期望!”
    实际上他内心的真实想法,是去这九峰山随便打上两场,就败落下来,应付了事。
    反正玉明真人说的,是进入前二十后,便要收他做嫡传弟子,那自己连一百名都进不了的话,应该就没什么事了?
    玉明真人自然不知秦枫是怎么想的,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又对指了指他身后的一个女弟子:
    “这是你师姐程千霜,你们两个,便一块去九峰山吧,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是,弟子谨遵师父之令!”
    程千霜微微撅嘴,很是有些不情愿的应着,
    这个程千霜,秦枫此前也见过一面,
    她其实就是名声在外的“连霞三姝”之一,许多年前,秦枫曾被林元朗带着去偷看过她洗澡。
    在得知秦枫竟能跟“连霞三姝”中的程千霜,一起同往九峰山后,顿时又引起了一片艳羡之声。
    至于人群中的林元朗,更是一脸坏笑的看着他,做了个要趁机将程千霜的手势……
    从栖霞山脉出来后,秦枫心中郁闷的看了一眼程千霜,想着找个什么借口,跟她分道而行才好,
    谁知程千霜却立即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怒声道:
    “看什么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些什么,觉得此去九峰山万里之遥,你就有机会骗取本姑娘的芳心了?”
    “呃……我只是想……”
    “你想什么?想都不要多想!
    你我就此各走各的,不准跟着本姑娘,否则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说罢,便立即一甩衣袖,驾起红色的遁光,朝着远处飞去。
    虽然莫名其妙的挨了一通好骂,但结果却正好合了秦枫的心意。
    待程千霜消失在天边后,他身上气势一展,化作一道流星,破空而去……
    九峰山位于栖霞山脉北边,因有九座相近的耸入云端的高峰而得名,是一个名门大派玄天剑宗的山门所在。
    这玄天剑宗可不简单,据说有紫府期以上修为的大能坐镇,实力强劲,栖霞仙门完全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可惜秦枫也是许久之后,才知道有这么一个门派的,
    不然当初就想办法加入这玄天剑宗算了,应该能省去不少麻烦……
    这一日,秦枫御行来到了一处重重低矮山林的深处,距离九峰山已是不远。
    忽然间,秦枫鼻子嗅了嗅,闻得了一股浓郁醇香的酒味,从山林中飘了过来。
    要知道,秦枫这时可是在云层上面,这都能闻得到,可真是名副其实的十里飘香了。
    秦枫虽然不是那种嗜酒如命的人,却也极其好酒,
    现在见这荒山密林中,竟有如此美酒,自是不容错过,立即将遁光降下,扮作游方郎中,竖起幡旗,缓缓想起走去。
    走没百步,便在前方的一个十字路口边上,看见了一家客栈,
    这客栈算是极为简朴,约有三五间土墙茅草屋,左右两边则是棚舍,
    棚舍里的牲畜倒是不少,竟养了五六头猪,一头牛以及十几匹骡子。
    此时已是黄昏时分,客栈里极为冷清,只有院子左边的桌上,坐了个相貌丑陋的汉子,已喝得酩酊大醉,仍在那大声叫喊:
    “老……老板娘,快来给某家上……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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