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来自宋代 作者:陌雨清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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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番马屁味暗藏的话,脸上不由地浮起个笑,感觉有目光注视,一抬头,又是那钟少,嘴角一分戏谑,似乎冲着她。

    她也懒得答理,敛了眉眼,专心吃菜。

    一块香芋还没吃完,她盘中多了一块黑椒牛仔骨,不用抬头也知道是谁夹的,她道了声谢谢,夹起牛仔骨送进口中,嫩嫩滑滑的,果然不错。

    刚吃完,盘子里又多了两样,琥珀山药、清蒸鲈鱼,都是她爱吃的,她也没道谢,只低头吃着,心里暖暖的。

    “庄毅对雨筝真是照顾啊,比允奚这个做哥哥的都强。”私下里,钟鼎坤似乎有点八卦,弄得蝶儿脸一红。

    “他们两个一起长大,感情是亲近些。庄毅总让着雨筝,今年雨筝算是长大了,以前庄毅没少挨她欺负。”

    齐念耕心情不错,翻起了雨筝的旧帐,蝶儿脸上更红,低声嗔道:“爸。”

    齐念耕哈哈地笑,庄毅在一边开口:“雨筝现在很懂事了。这段时间公司的事没少分担,而且她很聪明,学什么都快,继承了齐叔和的优点。”

    “这我也听说了一些。齐总,没想到,你这女儿比我这儿子都强啊!来,雨筝,钟叔叔敬你一杯,打见第一眼,钟叔叔就喜欢你。”

    钟鼎坤说着,向蝶儿举了举杯子,蝶儿忙搁了筷子站起来,端起酒杯:“钟叔叔,雨筝是晚辈,要敬也是我敬您。祝你身体健康,生意兴隆,万事吉祥。”

    “好,好个万事吉祥。来,干了!”钟鼎坤爽快地喝干了一杯白酒,蝶儿也不含糊,把一杯红酒喝个精光,两人各自向对方一举空杯,赢来满桌喝彩。

    有了开头,后面就搂不住了。从刘副总开始,钟氏那面的员工轮番向雨筝敬酒,起初,庄毅帮她挡着,可总引来别人取笑,几次三番,蝶儿受不住了,坚持自己来喝。

    转眼大半瓶酒下肚,她脸上微微有些,可目光仍然清明。齐念耕都惊讶了,他记得一年前,雨筝喝上两杯红酒就嚷着天旋地转,不一会儿就会倒头大睡。今天不知已经喝了几个两杯,看着却还,这丫头,什么时候练了酒量?

    ☆、62 、蝶儿的生日

    到底不放心,又喝了两杯,齐念耕就不让雨筝再喝了,有他发话,那些员工自然不敢硬劝,一波敬酒暂时压了下去。

    蝶儿已微微有些头晕,这红酒,后劲太大,她真是喝不惯。她暗暗舒了口气,接过庄毅给她盛的玉米羹,连喝了几口,才觉得口里叼味冲淡了一些。

    “雨筝,我敬你。”耳边一道娇媚的声音,让蝶儿微皱了眉头,她放下汤匙转过头去,脸上已是明艳的笑:“我正想吃两口东西压压酒,再敬你的,倒让你抢到了前头。”

    “这么说,咱们还真是心有灵犀,那得喝个痛快了。服务员,换白酒!”钟瑾瑜抬手招呼服务员,蝶儿的杯子却快她一步被人按住:“雨筝不能喝白酒。”

    “哟,庄毅,你这护得也太明显了啊,雨筝自己还没说话呢。”

    庄毅脸上并不变色:“雨筝爱逞能,你要喝白酒,她定然会陪着。不过,她要喝多了,遭罪的可不只是她。”

    话说到这,一桌人都用了然的目光看着蝶儿和庄毅,蝶儿头虽然晕晕的,也觉得那目光别有深意,尤其对面那人,目光像箭似的,让她浑身不自在。

    钟瑾瑜干脆笑出了声:“庄经理,这么说是要驳瑾瑜的面子喽?”

    “我替他喝。”

    说着,庄毅端起眼前的杯子,向瑾瑜一示意:“庄毅敬钟。”

    “慢着,”钟瑾瑜压下他的杯子,“要喝,我也是和雨筝喝,你排不上。要不,当着齐总和雨筝的面,你说一句,你能代替雨筝?”

    这话明里暗里,是在提醒庄毅的身份,不过是帮人家打工的,庄毅脸上笑容不变,杯子仍端得稳稳的,齐念耕正要说话,蝶儿抢在了前面。

    “于公,庄毅是我上级,是念齐的顶梁柱;于私,他是照顾我多年的大哥,无论怎么看,都是代替得了的。不过,这么多年,我欺负这大哥的是多了点,今晚就不劳烦他了,这杯酒,我喝。”

    说着,她从庄毅手里拿过酒杯,一口气喝了下去。56度的五粮液,虽然绵润,辣还是辣的,她又喝得急,不由得咳了两声,一张脸更红了。

    “吃点东西,说不让你喝吧。”庄毅盛了勺八宝豆腐直接递给她,嘴上微嗔,眉眼中尽是雄。

    刚才听蝶儿那样说,他竟有些恍惚,仿佛站在他身边的真是雨筝,第一次,这样在人前明目张胆地袒护他,声明他的地位,这样的回报,他盼了多久?要是来得早一点,会不会不一样?一时间,心下百感交集,以至杯子被拿了去他都没有反应。

    “爽快!雨筝,来日方长。”钟瑾瑜也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最后一句话说得颇有深意。

    刘副总带头叫好,小小的敬酒风波大圆满收场,齐念耕和钟鼎坤互相看看,也都笑了。

    “后生可畏啊,齐总,你说咱们能不老吗?”

    “是啊?今天,我觉得雨筝都不像我女儿了,长大了,长大了。瑾瑜也是好气度,颇有些男儿风范,好啊!”齐念耕是真的高兴,这些天,总听庄毅说雨筝工作上手很快,甚至一同派来z市的几个业务骨干也先后夸奖过她,他都没太在意。雨筝是他女儿,他又在这样的位子上,别人在他面前说她几句好话,人之常情。

    可是今天,他亲自见证了雨筝的蜕变,心中的感觉已经不能用欣喜形容,而是惊讶,更多的是欣慰和自豪。

    蝶儿并不知道庄毅和齐念耕心中波澜,只知道自己头晕得厉害,不敢摇晃,只要轻轻一动,眼前的东西就都跟着晃了。

    若光是白酒,喝这些她或许不怕,在师傅那,她最高纪录是偷喝了半坛子的酒,晕是晕了,但没有这般厉害。果然不是现代人,这洋酒,她喝不了。

    雨筝想着,只觉得脸上燥热,她起身站起来:“我去趟洗手间。”

    庄毅侧头看他,目光中的意思很明显,她笑笑:“我没事,去去就来。”

    站起来,脚步还是稳的。她去洗手间,拧开水笼头洗了把脸,感觉那燥热稍降了些,但心头的烦躁还在。若是今晚陪她喝酒的是大少爷,该是怎样的情形?不知今年大少爷又会给她准备什么稀罕的物件作为礼物?

    伸手去兜里掏出那块古玉,抚摸着那齐刷刷的断痕,一时悲从心来。出了洗手间,她并没往包间赚而是顺着走廊一直往前,从侧面的楼梯下去,到了外面。

    起风了,凉风灌进脖颈,她才想起没穿外套。时候已经接近五月,夜晚还是有些凉的,她抚了抚胳膊,走到一侧的石凳上坐下来。

    难得酒店里还有这样的去处,她身边是一片芍药园,大部分都还是花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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