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我能无限合成 作者:佚名
第302章 收拾易忠海
“哎吆!老刘你太客气了!嘿嘿……”阎埠贵想到这里,不禁舔著老脸对著刘海中客套。他的声音里满是討好和諂媚,嘴角的笑容怎么都压不下去,像是捡到了什么大便宜。
“哼!我刘海中可不是小气的人……”他一拍自己的大肚子,只见他的肚皮上顛起一阵波纹,那肥肉像水波一样荡漾开来,一圈一圈的,颇为壮观。
他的下巴抬得更高了,那姿態像是一个慷慨的富翁在施捨乞丐,浑身上下都透著一股子“我很有钱”的得意劲儿。
“那是……老刘……”阎埠贵连忙恭维,嘴上跟抹了蜜似的,好话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外倒,什么“老刘大气”“老刘豪爽”“老刘是我们四合院的榜样”,说得刘海中那张胖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
陈有才把注意力放到刘海中家里,听到三人“吧的吧的”废话说了一大堆,什么“前院那个小畜生不是东西”,什么“现在的年轻人不懂得尊老”,什么“咱们这些老傢伙得团结起来”,翻来覆去就是那些车軲轆话,实在是太过无趣儿,於是就转移了自己的注意力。
他知道这三人放在一起就没有憋著好屁,易忠海出主意,阎埠贵当参谋,刘海中出钱出力,三个人凑在一块儿,准是在商量怎么对付他。
不过陈有才不在乎,他们爱怎么商量怎么商量,爱怎么算计怎么算计,在他眼里,这三个人就是三只秋后的蚂蚱,蹦躂不了几天了。
“弄他们!”陈有才暗自说了一句,那两个字像是一把刀,在黑暗中闪了一下寒光。
精神力发动,那无形的触鬚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精准地探入易忠海的脑袋上,取下来几根儿头髮,这老傢伙的头髮还挺硬的,又粗又韧,像猪鬃一样,听说还是个捲毛?跟贾东旭同款!
不过现在是个小平头,也看不出来是直的还是卷的。
那几根头髮在陈有才的精神力控制下,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捏著,轻飘飘地从易忠海家里飘了出来,穿过窗户的缝隙,穿过中院的夜空,穿过陈家小院的院墙,稳稳噹噹地落在了陈有才的手心里。
取出来的一根只有1厘米左右长度的硬茬头髮,陈有才思量了一下——那根头髮又粗又硬,在指尖捻了捻,像一根微型的钢针,发动精神力在易忠海的右手手腕处,寻找关键点。
他的精神力像一台精密的扫描仪,从手腕皮肤开始,一层一层地往深处探去,穿过脂肪、穿过肌肉,最终抵达了密密麻麻的神经网络之中。
那些神经纤维纵横交错,每一条都连接著不同的手指和肌肉群,他要在这张网中找到最致命的那一条。
看著对方端杯子、夹筷子,易忠海端起酒杯的时候,右手稳稳噹噹,一滴酒都没洒;夹花生米的时候,筷子精准无误,一粒都没掉。
陈有才细细地寻找了一会儿,观察了每一个动作,分析了每一条神经对应的功能,终於找到了一个关键点儿!
那是一条控制手腕精细动作的神经纤维束,位置很深,周围被肌肉和骨骼层层包裹,平时根本触碰不到。但陈有才的精神力是无形的,可以穿透一切物理障碍。
陈有才发动精神力清理了一下他的头髮——那根头髮在他的精神力控制下悬浮在半空中,隨意清理了一下,去除了垃圾和细菌,让它稍微乾净一些,避免易忠海的手因为这根头髮,而发炎废掉。
陈有才等三人半瓶酒下肚,易忠海的脸已经泛红了,阎埠贵的话也多了起来,刘海中的大肚子隨著笑声一颤一颤的。刘海中再次取出来一瓶好酒,那酒瓶上的標籤都有些发黄了,瓶盖一拧开,酒香四溢。
接著喝……
后面阎埠贵也从怀里取出来了一瓶掺了水的酒,不对!是掺了酒的水!那瓶子里面的液体清澈透明,但酒味儿淡得像是在水里滴了几滴酒精,喝起来跟白开水差不多。
三人也喝得差不多了,迷迷糊糊之下,易忠海的眼皮开始打架,刘海中的大脑袋一点一点地往下栽,阎埠贵的话已经变成了含混不清的嘟噥,三人又把阎埠贵的这个传承了至少20年的“好酒”给喝乾了!
那瓶子底朝天,最后一滴液体落进易忠海的杯子里,被他一口闷了。
阎埠贵心疼不已,这瓶酒还是当初大儿子阎解成满月的时候咬牙买的一瓶酒,存了快二十年了,自己都捨不得喝,今天拿出来本想撑撑场面,没想到被这两个老东西喝了个精光。
陈有才瞅准了机会——这三人已经喝得迷迷糊糊的了,神经也麻木了,反应迟钝得像蜗牛爬,估计连痛觉也不知道了。
易忠海靠在椅背上,眼睛半睁半闭,嘴巴微微张著,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一动不动。
陈有才念头一动——那节儿清理乾净的头髮瞬间从他的手心中消失,下一秒就出现在易忠海右手手腕的內部,精准地投送进入了易忠海手腕上的一个神经之中!
那根头髮像一根楔子,被无形的力量狠狠地钉进了神经纤维束的核心位置,严丝合缝,分毫不差。
极为脆弱的神经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异物,虽然不会引起炎症病变,但是阻碍了神经联繫,已经无法正常传递大脑传输到手臂肌肉的信號了!
大脑发出的指令,在经过那根头髮的位置时被截断了,像一条被切断的电话线,这边喊破了嗓子,那边也听不见。
也就是手不好用了,不是完全废掉,还能动,但精细动作就別想了,端杯子会抖,夹菜会掉,做工件更是门儿都没有。
这会儿易忠海已经喝麻了,酒精麻痹了他的感知系统,他根本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那只手还是那只手,不疼不痒,他甚至还用那只手又端了一次杯子,喝完了杯子里最后一口酒。
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被谁送到了中院易家。
第302章 收拾易忠海
“哎吆!老刘你太客气了!嘿嘿……”阎埠贵想到这里,不禁舔著老脸对著刘海中客套。他的声音里满是討好和諂媚,嘴角的笑容怎么都压不下去,像是捡到了什么大便宜。
“哼!我刘海中可不是小气的人……”他一拍自己的大肚子,只见他的肚皮上顛起一阵波纹,那肥肉像水波一样荡漾开来,一圈一圈的,颇为壮观。
他的下巴抬得更高了,那姿態像是一个慷慨的富翁在施捨乞丐,浑身上下都透著一股子“我很有钱”的得意劲儿。
“那是……老刘……”阎埠贵连忙恭维,嘴上跟抹了蜜似的,好话一箩筐一箩筐地往外倒,什么“老刘大气”“老刘豪爽”“老刘是我们四合院的榜样”,说得刘海中那张胖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
陈有才把注意力放到刘海中家里,听到三人“吧的吧的”废话说了一大堆,什么“前院那个小畜生不是东西”,什么“现在的年轻人不懂得尊老”,什么“咱们这些老傢伙得团结起来”,翻来覆去就是那些车軲轆话,实在是太过无趣儿,於是就转移了自己的注意力。
他知道这三人放在一起就没有憋著好屁,易忠海出主意,阎埠贵当参谋,刘海中出钱出力,三个人凑在一块儿,准是在商量怎么对付他。
不过陈有才不在乎,他们爱怎么商量怎么商量,爱怎么算计怎么算计,在他眼里,这三个人就是三只秋后的蚂蚱,蹦躂不了几天了。
“弄他们!”陈有才暗自说了一句,那两个字像是一把刀,在黑暗中闪了一下寒光。
精神力发动,那无形的触鬚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精准地探入易忠海的脑袋上,取下来几根儿头髮,这老傢伙的头髮还挺硬的,又粗又韧,像猪鬃一样,听说还是个捲毛?跟贾东旭同款!
不过现在是个小平头,也看不出来是直的还是卷的。
那几根头髮在陈有才的精神力控制下,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捏著,轻飘飘地从易忠海家里飘了出来,穿过窗户的缝隙,穿过中院的夜空,穿过陈家小院的院墙,稳稳噹噹地落在了陈有才的手心里。
取出来的一根只有1厘米左右长度的硬茬头髮,陈有才思量了一下——那根头髮又粗又硬,在指尖捻了捻,像一根微型的钢针,发动精神力在易忠海的右手手腕处,寻找关键点。
他的精神力像一台精密的扫描仪,从手腕皮肤开始,一层一层地往深处探去,穿过脂肪、穿过肌肉,最终抵达了密密麻麻的神经网络之中。
那些神经纤维纵横交错,每一条都连接著不同的手指和肌肉群,他要在这张网中找到最致命的那一条。
看著对方端杯子、夹筷子,易忠海端起酒杯的时候,右手稳稳噹噹,一滴酒都没洒;夹花生米的时候,筷子精准无误,一粒都没掉。
陈有才细细地寻找了一会儿,观察了每一个动作,分析了每一条神经对应的功能,终於找到了一个关键点儿!
那是一条控制手腕精细动作的神经纤维束,位置很深,周围被肌肉和骨骼层层包裹,平时根本触碰不到。但陈有才的精神力是无形的,可以穿透一切物理障碍。
陈有才发动精神力清理了一下他的头髮——那根头髮在他的精神力控制下悬浮在半空中,隨意清理了一下,去除了垃圾和细菌,让它稍微乾净一些,避免易忠海的手因为这根头髮,而发炎废掉。
陈有才等三人半瓶酒下肚,易忠海的脸已经泛红了,阎埠贵的话也多了起来,刘海中的大肚子隨著笑声一颤一颤的。刘海中再次取出来一瓶好酒,那酒瓶上的標籤都有些发黄了,瓶盖一拧开,酒香四溢。
接著喝……
后面阎埠贵也从怀里取出来了一瓶掺了水的酒,不对!是掺了酒的水!那瓶子里面的液体清澈透明,但酒味儿淡得像是在水里滴了几滴酒精,喝起来跟白开水差不多。
三人也喝得差不多了,迷迷糊糊之下,易忠海的眼皮开始打架,刘海中的大脑袋一点一点地往下栽,阎埠贵的话已经变成了含混不清的嘟噥,三人又把阎埠贵的这个传承了至少20年的“好酒”给喝乾了!
那瓶子底朝天,最后一滴液体落进易忠海的杯子里,被他一口闷了。
阎埠贵心疼不已,这瓶酒还是当初大儿子阎解成满月的时候咬牙买的一瓶酒,存了快二十年了,自己都捨不得喝,今天拿出来本想撑撑场面,没想到被这两个老东西喝了个精光。
陈有才瞅准了机会——这三人已经喝得迷迷糊糊的了,神经也麻木了,反应迟钝得像蜗牛爬,估计连痛觉也不知道了。
易忠海靠在椅背上,眼睛半睁半闭,嘴巴微微张著,像一条被扔上岸的鱼,一动不动。
陈有才念头一动——那节儿清理乾净的头髮瞬间从他的手心中消失,下一秒就出现在易忠海右手手腕的內部,精准地投送进入了易忠海手腕上的一个神经之中!
那根头髮像一根楔子,被无形的力量狠狠地钉进了神经纤维束的核心位置,严丝合缝,分毫不差。
极为脆弱的神经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异物,虽然不会引起炎症病变,但是阻碍了神经联繫,已经无法正常传递大脑传输到手臂肌肉的信號了!
大脑发出的指令,在经过那根头髮的位置时被截断了,像一条被切断的电话线,这边喊破了嗓子,那边也听不见。
也就是手不好用了,不是完全废掉,还能动,但精细动作就別想了,端杯子会抖,夹菜会掉,做工件更是门儿都没有。
这会儿易忠海已经喝麻了,酒精麻痹了他的感知系统,他根本就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那只手还是那只手,不疼不痒,他甚至还用那只手又端了一次杯子,喝完了杯子里最后一口酒。
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被谁送到了中院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