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厢房的一间门开著。
    一个老道士坐在门口。
    他头髮花白,脸上的皱纹很深,像刀刻的一样。
    面前摆著一张小桌,桌上放著一壶茶,一个茶杯。
    他端著茶杯慢慢地喝著,目光从茶杯上方看过来,落在薛十一身上打量著。
    西厢房的一个窗户开著。
    一个黑瘦的汉子坐在窗边。
    他的皮肤很黑,黑得像涂了一层墨,头髮很短,乱蓬蓬的,像是被火烧过,身上穿著苗服,银饰在阳光下闪著光,叮叮噹噹地响。
    看见薛十一,他抬起头来,桀桀一笑。
    院子里还有几个人,三三两两地站著或坐著。
    有的在低声交谈,有的在闭目养神,有的在擦拭兵器。
    他们的目光,都若有若无地落在薛十一身上。
    有新“客人”来了。
    这是院子里所有人的共识。
    只是不知道这位新“客人”的目的是否和他们一样呢?
    薛十一没有理会那些目光。
    他跟著云正义穿过院子,走到北面的一排正房前。
    云正义推开其中一间的门,往里看了一眼,又退出来。
    “这间还空著,被褥都是新换的,公子看看可还满意?”
    薛十一正要往里走——
    “薛大哥!”
    一个声音从旁边传来。
    那声音很年轻,带著一股子惊喜。
    声音是从隔壁房间传过来的,在那些打量的目光中显得格外清亮。
    薛十一回头看去。
    一个少年从隔壁推门而出。
    十七八岁的年纪,生的温文尔雅,眉目清秀,嘴唇薄而红润,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
    他的身量已经长成了,腰间悬著一柄长剑,只是脸上还有些少年的青涩。
    “薛大哥!真的是你!”
    他三步並作两步地过来,一把抓住薛十一的胳膊,上下打量著他。
    薛十一看清楚人,也笑了。
    “原来是太冲老弟,没想到竟在此相逢。”
    云正义见他们两个认识,便微微一笑。
    “原来薛公子和李公子是旧识,那就更好了。”
    “两位许久未见,正好可以敘敘旧,在下就不多打扰了。”
    他说完便很识趣的退下了。
    走的时候步子很稳,不急不慢,和来的时候一样。
    院子里又恢復了方才的样子。
    眾人各干各的,但目光还是若有若无地落在薛十一身上。
    李太冲拉著薛十一的胳膊,把他拽进了自己的屋里。
    李太冲的屋子不大,但收拾得很乾净。
    一张床,一张桌,两把椅子,桌上放著一壶茶和两个茶杯。
    李太冲把薛十一按在椅子上,给他倒了一杯茶,然后自己坐在他对面。
    “薛大哥,你这两年都去哪儿了?我到处打听你的消息,都说没见过你。”
    “去年我听说你在关外的龙门客栈跟那里的老板娘有一腿,我专门去找你,结果扑了个空,后来有人说你在京城出现过,但等我赶到京城,你又走了……”
    他的话像开了闸的水,哗啦啦地往外倒。
    “我跟你说,这三年里我可没閒著!”
    他的眼睛亮亮的,脸上的表情像是一个考了好成绩的孩子在向大人炫耀。
    “前年冬天,我在淮南追到了一个江洋大盗,那傢伙轻功了得,我追了他三天三夜,最后在一条河边把他截住了。”
    “他的飞沙走石剑也不差,跟我斗了十六个回合才落败!”
    “还有去年春天,我在洞庭湖边上遇到了一伙水匪,专门打劫过往的商船。”
    “我一个人摸上了他们的老巢,那个老巢在一个湖心岛上,四面都是水,易守难攻。我趁著夜里摸上去,一个人挑了他们十七个人!”
    他竖起一根手指。
    “一个都没跑掉!”
    薛十一端著茶杯,慢慢地喝著茶,微笑著听他讲。
    薛十一和李太冲是在三年前认识的。
    那个时候的李太冲和现在没什么两样。
    年轻、衝动、爱打抱不平、爱炫耀。
    没有人知道李太冲是哪门哪派,也没人知道李太冲的来歷,眾人只知道的是他的剑很快!人又很衝动,所以江湖绰號叫做飞剑侠。
    两人曾机缘巧合下相识,联手破了一处打家劫舍的山寨。
    山寨里三十七个土匪,全都是死在李太冲的剑下。
    但他能轻鬆攻入山寨、毫髮无损的杀死这三十七个土匪,却九成九都是薛十一的功劳了。
    后来,李太冲想跟著薛十一去江湖上行侠仗义、打抱不平。
    但薛十一忙著四处凑热闹、忙著风花雪月,哪能真的天天带著这么个人?
    於是第二天就偷偷溜走了。
    就连他自己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情都觉得好笑。
    以往自己都是偷偷从女人枕边溜走,这次竟然是从男人身边溜走。
    就这么一分別,就是三年。
    还好李太衝倒是个实在人,並没埋怨薛十一不讲义气。
    只是讲得眉飞色舞,每一件都讲得兴致勃勃。
    他讲完了,才忽然反应过来。
    “对了,薛大哥,你怎么也来这里了?”
    薛十一没有直接回答。
    他看著李太冲,反问道:
    “你呢?你怎么也来了?是来替藏剑山庄打抱不平的?”
    李太冲好似不知情,奇道:
    “什么打抱不平?藏剑山庄如此大的名头,何须我来打抱不平?”
    “我是暗追一个採花大盗来的。”
    “那傢伙绰號採花妙郎君,是七妙人中的一个,擅长易容术,经常扮成刺绣女工混进富贵人家姦淫女子,犯了好几桩大案,抢了不少银子。”
    “我一路不动声色地暗暗追他,从关中追到了岭南,追了差不多两个月。”
    “到了这儿线索就断了,我怀疑他很可能混入了藏剑山庄。”
    他的眉头皱起来。
    “谁都知道藏剑山庄是当地大派,江湖上的人都要给面子。”
    “我便是认出他来也不可能在藏剑山庄內动手抓人,所以就想先住进来,看看能不能找到他的踪跡。”
    “如果他在山庄里,我就盯著他,等他出了山庄再动手。”
    薛十一点了点头,心想李太冲果然还是李太冲。
    无论到哪里,李太冲永远只有一个目的,便是行侠仗义。
    “那你知不知道为何藏剑山庄突然来了这么多客人?”
    李太冲一愣。
    “藏剑山庄名震江湖,客人多似乎也並不稀奇吧?”
    薛十一笑了笑。
    “那如果我说,他们其中至少大部分人都不是为了情义而来呢?”
    李太冲眨了眨眼。
    “那是为了什么?”
    薛十一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也许是为了无双宝剑。”
    李太冲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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