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彼时(4P) 作者: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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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不上脏不脏,燕飞在马路牙子上坐下,异常难过。他死了,又活了。他想和曾经的自己说说话,却不知道自己的骨灰埋在哪里。还是说,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曾有过一个叫钟枫的人?还是五年过去,他们,已经忘了他了?第一次,燕飞对自己的自杀有了迷茫。

    坐了一个多小时,燕飞渐渐冷静了下来。站起来,又看了一眼没有埋葬自己骨灰的地方,燕飞往公车站走去。只要他自己知道自己是谁,只要他自己不迷失就够了,就够了。

    在外面晃荡到下午三点,中午什麽都没吃的燕飞再次来到乌鸦酒吧的门口。木门开著,燕飞直接走了进去。两位正在打扫的年轻人看了过来。

    “我们这里还没营业。”

    两人下意识地说完後才发现燕飞的穿著实在不像一个来这里消费的客人,其中一位年轻人立刻问:“你找谁?”

    燕飞道:“你们这里招人吗?我想来这里打工。”

    那两人彼此看了对方一眼,还是那位年轻人说:“我们这里不是普通的酒吧,普通的服务生也要会英语。”

    燕飞开口就飙出一段纯正的美式英语,两人愣了愣,另一人回过神後说:“那你等我们经理来吧,他要晚一点才会过来。”

    “好。”

    “你到那边坐著等吧。”

    “谢谢。”

    来酒吧打工的人许多都是半工半读的,对燕飞这种一看家里就困难的人那两位看起来也像是大学生的年轻人表现的很客气,甚至还给燕飞倒了杯水。中午没吃饭,也没喝水的燕飞很感激对方的好意,一口气就把那杯水给灌下了肚子。看到他这麽渴,对方又给他倒了一杯。

    “我叫燕飞。”燕飞主动介绍自己。

    “你叫我石头就行了。”给燕飞倒水的人继续擦地板。

    “我叫苗子吟,大家都叫我苗子。”另一人道。

    燕飞对他们笑笑,喝了一杯水,胃里没那麽难受了。

    石头和苗子都很友好,毕竟是做服务业的。过了会儿,两人就和燕飞聊了起来。这两人和燕飞一样都是在校的大学生。苗子是语言大学大二的学生,来酒吧打工一方面是为了挣生活费,另一方面是锻炼英语口语,为今後的出国做准备。乌鸦酒吧在帝都算是比较有名的酒吧,加上酒吧老板的後台比较硬,来这里的客人不是白领就是社会精英,外国人自然也不少。石头是交通大学的,距离乌鸦酒吧就三站路,他是学长介绍过来打工的,在乌鸦酒吧已经打工两年了,今年是大三的学生,算是酒吧里的老服务生了。这个行业人员的来去非常频繁,每天都会有人离开,每天也会有新人加入,所以对於燕飞的打工两人才会表现的那麽平静。

    一直等到五点半,酒吧准备开业了,燕飞才等来了酒吧经理。酒吧的大老板叫何开复,在帝都也算是个人物。以经营酒吧起家,如今他名下的酒吧有十多家,还涉及餐饮、高档会所。乌鸦酒吧是何开复经营的第一家酒吧,也是他最常来的酒吧。乌鸦酒吧的责任经理叫何润江,是何开复的一位堂弟。何开复对乌鸦酒吧有很深的感情,所以特别让自己的堂弟管理这家酒吧。

    见到何润江的时候燕飞并不惊讶,在他还是钟枫的时候他就知道何开复有意让这位堂弟负责这家酒吧。只不过一个月前何润江还是给“燕飞”倒酒的小弟,转眼间,他就成了面试燕飞的经理。

    得知燕飞是想来打工的,何润江就让燕飞去了他位於酒吧後方的办公室。一听燕飞是帝都大学的,何润江点燃一支烟,抽了口说:“帝都大学的课业会很紧张吧,你有时间吗?我们这里可不是按小时计费的。”

    燕飞心里打趣地看著那张给他打官腔的脸,想说要这家伙知道他是谁,不知会不会吓尿了裤子。不过他还是脸上不变地说:“我知道招待是按天数计费的,我想应聘酒吧驻唱,驻唱是按小时计费的吧。”

    何润江抽烟的动作停了下,打量了一番燕飞,脸上的怀疑明显。酒吧驻场的薪酬每个酒吧都不同。乌鸦酒吧对驻场的要求很高,因此也是按小时计费,但何润江不认为面前的这位穷小子会知道。燕飞不动声色地说:“我是听学校的学长提到的。我唱歌还不错。”

    何润江抽了两口烟,说:“我们这里要求会唱英文歌。”

    “可以。”想到一件事,燕飞的脸色稍变,顿了顿,他还是道:“我会唱一些老的英文歌,目前流行的新歌我接触的不多。不过只要给我一段时间的适应期,我也会唱的。”一眨眼五年都过去了,谁知道这五年有什麽歌。燕飞有点头疼了。

    何润江一听,脸色稍霁,就说麽,这个穷小子会唱什麽。一看何润江的脸色,燕飞心里有点不爽了。这小子,当上经理就拽起来了。

    “不如你先听听,听完了之後再决定要不要我。”

    目前的驻场有点耍大牌,何润江倒是有意换一个,见对方的态度还算不错,也有些好奇这麽个穷小子能唱到什麽水平,何润江熄灭了烟说:“那你出去唱一首,如果你符合我的要求,我就要你。”

    “谢谢。”

    燕飞跟著何润江来到酒吧的唱台上。酒吧里已经有三三两两的客人了。乐手还没到,何润江就看到燕飞走到唱台角落点唱机前熟练地挑选歌曲。有时候客人兴致高昂的时候也会上台唱歌,所以酒吧也提供卡拉ok的功能。带了一点故意,燕飞很快选好了他要唱的歌。在旋律响起的瞬间,燕飞走到了唱台的中央。他穿了一条灰色的布裤子,一件不够白净的t恤外是一件黑色的薄外衣,还有一双大拇指都快露出来的破球鞋。单看他的衣著,实在是土得掉渣。可看到燕飞的脸,所有人都无法把这张脸和他的衣著搭配在一起。

    把自己收拾地乾乾净净的燕飞,过长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眉毛,双眼皮的大眼睛里充满了自信。不能单纯的用漂亮或者英俊来形容的脸庞此时看上去却是令人一眼难忘。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何润江眼瞳微微扩张,很快,他听到了对方的歌声。

    (24鲜币)彼时彼时:第十二章

    ——this ain’t a song for the&ed

    ——no& prayer for the faith-departed

    ……

    ——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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