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长今天又在劫镖[剑三+综武侠] 作者:温水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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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意。

    “若你后悔了呢?”

    小小的孩子掷地有声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白锦笑了。

    “好一个君子一言。收拾东西,咱们立刻就走。”

    小吹雪眼睛一亮,雀跃道:“好!”

    第二天一大早,春和景明在西门吹雪的房间里找到了一纸留信。

    “数月即归,勿念。”

    稚嫩的字体,无疑出自一个孩子。

    万梅山庄只有一个孩子。

    西门吹雪。

    春和景明:“…………”

    一夜之间,连少爷也走了?!

    她们立刻将此事汇报给了罗管家。

    罗管家脸色古怪的沉默了一会儿:“快,通知主上。”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black的地雷!

    谢谢false,四木褚,盛世难在灌溉的营养液!

    大白其实,对非红名人物的请求是不怎么拒绝的。

    头上顶着黄卷轴的玉罗刹:给我带个娃吧。

    大白:可以。

    头上顶着黄卷轴的老太太:我家猫丢了,你能帮我找找吗。

    大白:可以。

    头上顶着黄卷轴的未出场人物:能帮我找个东西送回白云城吗。

    大白:可以。

    大概是……在大唐清任务的习惯吧√

    第37章

    飞仙岛。

    白云城。

    海风,碧浪,沙滩。

    这里是整个飞仙岛上最美丽、也最安静的地方。

    它属于城主的私人领域,只有飞仙岛的主人才有资格踩在这片沙滩上,欣赏这海天一色的自然之景。

    而今天,这片美丽的沙滩,罕见的迎来了一位客人。

    两个白衣男子并肩走在沙滩上。

    其中一个,自然是这片海滩的主人。

    他姓叶,久居高位,使他的眉宇间都带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与尊贵,他脊背挺直,眼神明亮,面孔十分年轻,青丝中却已混杂了不少白发。

    他道:“我不曾想到,你竟会来的这样快。”

    另一个人答道:“自然是越快越好。”

    此人白衣胜雪,仙风道骨,一张写满了淡漠的脸上,却有一双纯粹而隐含关切的眼神。

    若是不仔细看,常人是绝对无法辨别出这一分关切的。

    可白云城的主人,又怎会是一个普通人?

    他不仅不是一个普通人,他还善于观察,尤其擅长观察一个人的品行和能力。

    这样一个看似冷漠的剑客,却会为了萍水相逢之人的一句话,而横跨半个中原,千里迢迢只为了还他一张残破的琴,这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可江湖上,岂不是每时每刻都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发生?

    白云城的城主知道,这样的人,只会有一个名字。

    那便是侠客。

    这世上有许多名为侠客的人,会为了别人的一个请求、一个难处而让自己四处奔波,一切的努力只为了替人求得一个满意的结果,顺便再给自己一个满意的交代。

    他们中很大一部分人都是些年轻人,意气风发、心怀仁义、助人为乐……这是许多年轻人普遍拥有的美德,也是人一生中最珍贵的品质。他们或许豪气冲天,或许温文尔雅,或许朋友遍天下……

    可眼前这个白衣剑客,乍一看见,却实在不像是一个助人为乐的豪侠。

    他也确实不是。

    白锦来见白云城主时,是以一个剑客的身份来的。

    他要与白云城主比剑。

    沉思间,身边的白衣剑客冷冷的指出:“你时日无多了。”

    这句话,算是解答了白云城主问他为何来的如此之快的疑问。

    不错。

    正因白云城主时日无多,白锦才从一个剑客变成了一个侠客——比剑不成,反倒为对方跑遍了半个中原,最终找到了一张再也不能弹奏起来的琴。

    白云城主颔首道:“我知道。所以今日看见你,叶某才格外的高兴。”

    一个时日无多的人,当然喜欢一个雷厉风行的人,因为他的时间实在是不多了。

    白锦随口接话道:“来之前我还去了一趟塞北,接了我的徒儿,若非如此,我还可以来的更快。”

    白云城主笑了,“原来我竟还是小瞧了你。”

    他很喜欢这个敏锐而直白的朋友,不由得放松了心神,眉宇间的威严似乎也没有那么浓烈了。

    他甚至微微笑了起来:“这一趟中原之行,叶某本也没有抱太大的期望,能得道长相助寻回内子的遗物,实乃意外之喜。”

    白锦道:“那琴并非俗物,其实并不难找。费了好几日的功夫也只是花费在路程上而已,你若有足够的时间,想必也是可以找到的。”

    白云城主叹道:“只可惜叶某如今最缺的,正是时间。”

    白锦对此表示理解。

    一城之主,自然有其必须担负起的责任,而他的这位朋友又明确的命不久矣,若是想要让下一任城主顺利完成交接,少不得老城主费一番心,要忙碌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

    白云城主又道:“我本不该去中原,可我还是去了。这大约,是叶某这二十年来做过的最任性,也最正确的一件事。”

    一个命不久矣的城主撂下新城主与一堆城中事物,去中原找一张亡妻的爱琴,在白云城的许多人眼里,这样的行为无疑是任性的、荒唐的。

    可白云城主却觉得值得。

    只因他真的是命不久矣了。

    毕竟一个活不了多久的人,直接扔下城主的帽子干出一去不复返这样的事情,都可以称得上情有可原。

    白锦由衷道:“尊夫人泉下有知,也定会感到欣慰。”

    “欣慰……”白云城主摇了摇头,竟是露出些笑意来:“我负她良多,不值得她感到欣慰。”

    这个笑,既不是苦涩的笑,也不是自嘲的笑,它只是一个纯粹的动作而已。

    白云城主忽然剧烈的咳嗽起来,白锦停住脚步,蹙着眉,耐心的等他咳完。

    他看起来年轻又风度翩翩,白锦真心为他感到惋惜。

    白云城主道:“我欠你一个人情。”

    剑客摇了摇头,道:“不必还了,因为我只想与你比剑,你如今没法再与我比剑了,我也不要你别的。”

    “……我真是有些羡慕你这样的性子了。叶某也很想如你这般洒脱,奈何世上有许多事情,都常常叫人身不由己。”

    “我明白。”

    白云城主笑了,“你明白?”

    白锦坦诚道:“我无法感同身受,但我的许多朋友都如你这般,各有各的身不由己。”

    “那你呢?”

    “我没有。”他道:“但我有一件一定要做的事。我可以为了这件事,而妥协掉大部分的事情。”

    “哦?”

    沙滩上,两个白衣男子似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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