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言 作者:年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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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章

    老实说经此一役,在被黎唯哲坑得如此凄惨以後,接下来庄景玉一边吃一边都忍不住在心里面嘀咕怀疑,黎唯哲该不会也在饭菜里边儿,做了什麽手脚吧?

    尤其这些菜,基本上,全都是庄景玉喜欢吃的。至少没有他讨厌吃的。

    於是庄景玉非常纳闷黎唯哲究竟是怎麽知道自己的喜好口味的。就在快吃完的时候他终於实在是憋不住了,将此弱弱问了出口,结果却直接被黎唯哲的一记白眼给生生堵了回来,并且还捎带了凉凉的一句:“你失忆症啊?上次不是你亲口跟我讲的吗?”

    庄景玉被黎唯哲的这一番话给弄愣了足足有五秒锺。後来他逐渐反应过来,黎唯哲说的应该是上一次,自己在这里“请”他吃饭的时候,他接连不断地问自己到底会做什麽菜,自己所给的回答。

    其实那时候黎唯哲问的是你“会做”什麽,而并非你“喜欢“什麽,不过人在那种情况之下所脱口而出的菜名,按照心理学的潜意识来讲,大概你所“会做”的,应该也就是你所“喜欢”的了吧。否则他会做的菜有那麽那麽多,为什麽当时偏偏,就只说出了那几个来呢?

    唯一令庄景玉不曾想到的是,黎唯哲竟难得会有心到了这种程度:记得自己当时报出口的菜名还挺多的,结果现在看来,黎唯哲居然差不多是,全部,都记住了。

    庄景玉顿时有一种被温暖紧紧包裹的感觉。仿佛整个人都浸泡在,正散发著腾腾热气的,幽谷温泉之中。这时候如果还讲什麽,好像有一股暖流淙淙流进我的心房──这种和小学生作文相比起来只差不好的幼稚句子,那也未免显得有些太青涩,太没诚意,也太……微不足道了。

    因为那完全不足以形容出庄景玉此时此刻的内心感受来。对於现在的他来讲,心脏早已经不止是,只有一股暖流注入那麽简单;而是它本身,已然变成了一块,正在熊熊燃烧的硫磺。

    而就在那些烟气迷雾的深处,却还隐隐潜藏著他,最不愿意为人所知的,绝地风光。

    他甚至连手指脚趾以及头发丝都被滚烫烧痛得颤抖起来。即便坐著脚尖也忍不住往里内八字得厉害,手心黏糊糊得好像下了一场大雪那般,积冻融化,湿漉漉的掌面一马平川,捧不起留不住,那一只冰凉欲滑的瓷碗。

    “为、为……什麽?”眼看著瓷碗就快要从手掌心滚落出去的那一瞬间,庄景玉却好像突然回过神来了那般,立马倒勾起指尖牢牢扣住了碗底,用力得,竟然连一向苍白透明的指甲壳,都被一点一点,染上了晶莹浅粉的淡淡血色,“为什麽……会记得?”

    想了想,却觉得好像还是有些不对。於是庄景玉抿抿嘴舔舔唇尖,而从那一点缓缓向两边蔓延开去的血红颜色,比起指甲壳来说,可不知是增添了多少倍的明亮鲜豔。

    “不……不。是为什麽,要……要记得?”

    为什麽,要记得。

    庄景玉如是问黎唯哲。然而他真正想问的问题,其实,还有很多,很多。

    比如你为什麽要不断送东西给我?比如你为什麽要特意记得我喜欢吃的东西?比如你为什麽要专程帮我过生日?比如你为什麽要如此关心我的生活?

    …………

    好多好多的为什麽。这麽多这麽多,全部,都是庄景玉藏在心底,一句句无处排泄,难以启齿,於是终至於声嘶力竭的,凄凉呐喊声。它们已经在那儿折磨了庄景玉很久很久,大概也是百般期待望穿秋水,能够在一个合适恰当的机会喷涌而出,然後将它们这个所谓的,既胆怯又软弱的无能主人,万箭穿骨,撕心裂肺。

    没错,身心在被烧过烫过以後,剩下所体会到的全部感觉,便只是苦,便只有疼。

    庄景玉紧紧咬碎了一口白牙,暗想,黎唯哲一定是想象不到自己现在究竟有多紧张,多难过,否则就算他对自己,没有自己所臆测的,那种异想悄悄在房间的半空织就铺成,可是他们身在其中,却并未察觉到任何压抑束缚的牢笼。

    温柔如水,包容流淌,但并不,让人受伤。

    庄景玉从未想过,原来黎唯哲喜欢的音乐,竟然,会是这样的。

    这时候黎唯哲终於将下巴从庄景玉的头顶缓缓移了下来,再次深深望进庄景玉那一双写满难以置信的眼睛,忍不住伸手刮了刮他略呈浅粉色的小小鼻尖,眉梢一扬,笑了:“觉得很奇怪,对吧?”他说得倒很有几分自嘲的味道,“呵呵,其实当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最喜欢的曲子,竟然是这一首的时候,我也吃惊了很久。”

    “那时候供我选择的,无论是歌还是曲,都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偏偏这一首,我循环播放了整整一个月。”

    “最神奇的是我g" />本对此毫无感觉。到最後,居然还是我的朋友们受不了了,实在听不下去了,才开口跟我讲说,这首曲子你已经听了整整一个月了……就凭你那喜新厌旧的x" />子,难道还没有听腻吗?”

    “当时他们都很震惊。”

    “但其实最震惊的人,是我。”

    “一来是因为觉得那一个月,好像做梦一般地就过去了。我好像什麽都没干,整整一个月,似乎就只听了那一首曲子似的……而且,不瞒你说,其实,我都还没有听够。”

    “二来便是因为,虽然我终於确信了这首曲子,已经成功荣登上我黎唯哲最喜欢的排名宝座……但同时我也很疑惑,为什麽我最喜欢的,竟然会是它呢?”

    他顿了顿。连带著庄景玉的心也跟随著一起,暂时停了停。

    “……毕竟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对於音乐,我会喜欢的类型,应该是像朋克摇滚,或者重金属那样子的。那种嘶吼的,发泄的,疯狂的,激烈的……”

    “呵呵,看你点头了。你也是这样觉得的,对不对,嗯?”

    呃……庄景玉一时惊愣脸红。咦?他刚刚点……点头了吗?……其实庄景玉不知道。不过他倒是承认黎唯哲的讲话艺术很高,他的确是听得入了迷,因此无意识中点了点头,也不一定。当然,这只不过是黎唯哲在骗他──这种可能是不是没有,也未可知。

    黎唯哲宠溺地捏捏庄景玉的脸,继续说下去:

    “嗯,的确如此。那时候我也以为,自己会喜欢的音乐,应该是那样子的。”

    “应该是,和林烟一样的。”

    庄景玉未曾料到,有生之年,自己竟再会从黎唯哲的口中,听见林烟,这个名字。

    他霎时僵住呆愣了片刻,不过很快,就回过了神来。

    然而就在那一瞬间,从心底隐隐划过的一簇,难以捕捉的气闷……究竟,是什麽呢?

    当然他此刻没工夫去在意这些。但是庄景玉倒确实不奇怪,林烟最喜欢的音乐,原来,会是这个样子的。

    因为在他眼中,林烟。

    “只是差一点,我就要喜欢上林烟。”

    随即低低一笑,声音有若一句,劫後余生的叹息。

    “幸好……是差一点呢。”

    或许是因为这样一个宽厚温暖的怀抱令庄景玉恍惚醉倒了。他不知怎麽脸皮居然就变得那麽那麽厚,尽管神色迷茫但却脱口而出,无比清醒地问了句:

    “你害怕……会错过我吗?”

    黎唯哲的回应是用力抱紧他:

    “我害怕会错过你的一切。”

    声音从坚硬的脊梁,一路穿过柔软的a" />腔,而或许正是因为此才显示出了, 原本该是水火不容的温柔与刚强。

    “这首曲子的名字叫做《one n’s drea。就像我曾经不懂为什麽这首歌会撩动我的心弦一样,我也同样不明白,庄景玉,像你这种笨男人,究竟是哪里,撩动了我的心房。”

    见庄景玉不知是因为受到惊吓还是倍觉感动而无言良久,於是两人也有个机会,趁此空当,细细品味了一下这首曲子。

    忽然黎唯哲仿佛想到什麽,眉梢轻扬,微微笑了:

    “一个男人的梦想。”

    庄景玉正想争辩这麽简单的英语他还是听得懂的……好歹他上周才考了四级……

    黎唯哲却在下一秒重重甩出了一枚,令人迷醉致死沈溺欲死的,温柔炸弹来:

    “……你现在坐在这里,就是我的梦想。”

    【你就是我的梦想】

    庄景玉很想知道这世上是否还能够找出,比这更具有杀伤力的话来。

    不过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也正是因了这一句话,所以後来黎唯哲喂他吃蛋糕,亲吻他不甚遗落嘴角的蛋糕,甚至半强迫半引诱地拉他起来跳什麽华尔兹,当然他是跳女角……这些事情,似乎就都显得,不再那麽令人羞涩,局促难安了。

    零点的时候黎唯哲又一次吻上了他的嘴唇。当然只是浅尝辄止。

    然後轻轻落在他耳边一句:

    “生日快乐。”

    那一刻庄景玉没有再哭,可是也没有能够笑出。

    他不知道自己这份,对於黎唯哲的为所欲为的容忍,究竟,算是怎麽一回事。

    这种感觉好像是在谈恋爱,却又好像不是。

    然而尽管如此,但当黎唯哲温暖湿润的嘴唇慢慢覆盖下来的时候,庄景玉犹豫良久,最终,却仍是轻轻伸出双手,环住了对方,大得似乎可以罩住两个他的,宽厚肩膀。

    然後他能感觉到,哪怕是黎唯哲,身体也居然有了刹那的,短暂微妙的一僵。

    其实那个拥抱没有任何理由──反正他不知道;也不含任何欲望──反正他没感觉到;而仅仅只是,想要抱住黎唯哲──仅此罢了。

    无论怎样,这是庄景玉过得最复杂,却也最单纯的,一个生日晚上。

    第四十章 (上)

    那是属於文艺作品,骨子里仍旧或多或少保留了几分文艺气息的东西,虽然谈不上反感排斥,但要说热爱迷恋,那还是差得尚远。

    尤其王家卫的大多数片子,还都是那麽一些文艺气息简直浓郁到呛人,大有一种,如果不把人溺死在他的酷酷文艺范儿里,他就誓不罢休的味道意思。对此,庄景玉同样也谈不上有多喜欢或是讨厌──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极端。事实上他之所以能够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漫长时间里(尤其还是在睡意来袭的午夜时分),努力睁大眼睛不让自己睡著,无比耐心地蜷缩在沙发里,同黎唯哲一道认认真真,甚至近乎目不转睛地把这部片子看下去,除了因为庄景玉想要表达对黎唯哲替自己过生日的感激感动以外,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因为,他本来来在各方各面上,都还是有诸多不同。简而言之,魏嘉是典型的,被父亲母亲以及各路亲戚们,给宠坏溺爱大的可爱孩子,以後进入社会,大概不太适合去从事什麽正式严肃的工作,高级写字楼或者政府办公厅什麽的,绝对不适合他。庄景玉觉得,像魏嘉这种彼得潘一样的男孩子,比较适合去一个由一堆年轻人自主搞出来,也许还只是刚刚起步,但同事之间相处起来却非常愉快,没有等级森严的上下制度,没有虚与委蛇的讨好巴结,更没有勾心斗角的尔虞我诈,公司里全是一群志同道合充满激情的同龄人,理想和现实水r" />交融,兴趣与事业完美结合──这,才最符合魏嘉的人生道路;而唐汉,虽然未曾亲眼见识,但是从他本人如今的生活态度,行为方式来看,庄景玉大致猜也能猜得出来,唐汉一定是在一个宽松民主,自由博爱的家庭氛围里成长起来的,而且从小到大必然是孩子王,老大哥,一堆朋友里面的头头那种类型。爽快,利落,干脆,耿直,讲义气,轻得失,有担当──像他这样的男生以後进入社会,庄景玉觉得,正式严肃同样不应该是他的菜,最适合的道路应该是自己创业,不屈从去於任何人的命令,而只听从他自己的心:自己当自己的老板,自己,对自己负责;最後,至於周云飞,则是由典型的社会j" />英家庭所培养出来的,社会j" />英型人物。脑子好,气质佳,修养足,教育程度高,为人处世玲珑有序,方圆有则,能很快和人打成一片却又能做到不违背自己的原则,触犯自己的底线,堪称现代社会人里典范中的典范,完美中的完美。甚至现在很多时候,庄景玉看著周云飞的模样,都完全能够想象得出以下情景:多年以後,周云飞穿著价格不菲的正装出入高级写字楼,酒店,宴会……各种,唯有社会j" />英人士才有资格出入的地方。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高中y" />差阳错读了北一,那麽其实周云飞才是他们寝室四人当中,在未来的日子里,最有可能同黎唯哲认识相交,生活在同一个圈子里人。毕竟他们三人要麽没有进入j" />英阶层的实力(比如魏嘉),要麽没有进入j" />英阶层的意愿(比如唐汉),或者要麽两者皆没有(比如庄景玉自己),而周云飞则和黎唯哲的气场太相合了,全身上下释放出来的尽是一股浓郁逼人的社会名流味儿:家世良好,家境宽裕,模样英俊,举止优雅,气质绝佳,风度翩翩,走到哪里都是人群(女x" />,尤其未婚女x" />)瞩目花痴的焦点。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尽管家里条件都不错,但却都绝对不依靠家庭──至少,是不完全依靠家庭;而是自给自足,颇有所成。不过如果硬要说两人之间有所区分的地方,那麽就很有种现实残酷的意味了。毕竟,谁都不得不承认,他们两人“好”的程度,是不同的。j" />英名流的圈子,周云飞是完全凭借自身的才能和努力挤进去的,是後服力的理由来了。

    最後,当屏幕黑掉,音乐渐退,没等黎唯哲开口问庄景玉关於这部电影的感想如何,倒是庄景玉率先仰起脸来,结结巴巴地问黎唯哲:“你……你喜欢这部……电影?”

    声音里多少有几分惊恐不信的意味。昏昏暖光之下,视线之上,仰望之间,黎唯哲下巴的线条看起来有如出的余地和可能。

    ……好吧他败了。

    最後,黎唯哲一手按住庄景玉的肩,一手扯著庄景玉的脸,眉目渐渐缓和下来,神情似笑非笑,揶揄满眼:

    “简而言之就是,你们在下层,我们在上层;你们是低级,我们是高级;你们生产物质实体,而我们创造j" />神财富。”

    “你们,是为我们服务的。”

    “如果还要再简而言之一次,那麽就是──”

    “你庄景玉,是为我黎唯哲,服务的。”

    庄景玉:“……”

    ──至此他算是彻底拜倒在黎唯哲的强盗逻辑之下了。

    不过这可真是奇了怪了,庄景玉闷闷好奇地想。明明黎唯哲自己也是名理科生呀,怎麽现在倒跟个学文科的骂人能手似地,张口闭口都是什麽,“像你们这样的理工科生”啊……他不知道自己已经骂人骂到自己头上去啦?

    然而後来,当铺这句话的意思是,你现在之所以还没有对他做什麽,不是因为我的阻止,而是因为……”

    “对,就是因为你想的那样,”黎唯哲一口打断黎晏心语速缓慢,听起来充满了调侃和揶揄,甚至是心机与y" />谋的,这一番著实令人不爽的话,“……因为我舍不得。”

    黎唯哲这样说。

    他的眼睛深深凝视著庄景玉想要试穿由你设计的所有衣服,所以後来他来不及穿的衣服你全部都逼著我穿;他大概也很喜欢名车豪车,所以後来他来不及开的车子,你就像是疯了一样地全部都买来送我,然後非逼著我开;并且因为他的x" />格和林烟很像,所以尽管你非常不满同x" />恋爱,但是因为比起我来说,林烟却更加让你清晰地看到了他的影子的缘故,所以你暂时没有采取行动,而只是选择了观察和忍耐。”

    黎唯哲一字一句说得温和无害,但於黎晏心听来,却像是一把把尖锐凌厉,泛著寒光的刀片,狠狠,刻凿在她的心间。

    良久,黎唯哲发出一阵若有若无的叹息:

    “你从来都没有真正了解过我。原因很简单,因为你不想。”

    “你无所谓我到底怎麽样,怎麽想,喜欢什麽,讨厌什麽。你唯一的目标只是想把我培养成一个,同父亲一模一样的男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就如同他的复制品一样。”

    “可是我不是。无论怎麽样我也不可能的,就是这麽一个道理吧。

    黎唯哲仰头喝了一口水,扬眉笑了:

    “後来我想通了,曾经我之所以过得那麽无聊,那麽痛苦,甚至於那麽绝望,不仅是因为我的人生缺少了什麽,而恰恰是因为我太明白,我自己,到底缺少了什麽。缺的那部分总是如饥似渴,只有他能填补。”

    “这世上只有庄景玉,能够填补。”

    “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就无比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缺少的那部分被实实在在地充盈了起来。而充盈之後我才真正意识到,在以前漫长的岁月中,我究竟是有多麽饥饿,和干渴。”

    “我再也不能重回到那样的世界。那样,无聊到,足以令人发疯发狂的世界。”

    黎唯哲抬起一g" />手指轻轻弹了弹水杯,微弱清脆的玻璃回响,仿佛荡过了一大片广袤的陆地和浩瀚的海洋,遥遥传到了电话另一头,黎晏心的耳旁。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能够让我感觉到,他是为我而存在,而我也是为了他而存在的,那麽这个人,就是他了。”

    “就是,庄景玉了。”

    “迄今为止我的人生都相当无聊,只有庄景玉能够让我感觉到,原来自己,还是活著的。”

    说完这句话後黎唯哲总算彻底停了下来,再也没有主动开口。沈默如同一条暗潮汹涌的河流,安静却也激烈地,冲击著电话两端,彼此的耳膜。

    良久,在失声多时以後,黎晏心终於轻叹一句:“真难得。我从来,没有听你讲过这麽多话。”

    声音慈祥温和,语气犹带笑意。

    黎唯哲再次喝了口水,同样低低笑著:“是啊,我也觉得很纳闷,”顿了顿,“第一次,我觉得我和你……呵,和您之间的距离,没有那麽远。”

    黎晏心想了想,最後,仿佛艰难下定决心那般,悠悠闭起眼睛,补充了一句:“因为这一次,我们之间没有隔著你的父亲。我没有,再把你当成是,他的影子。”

    黎唯哲不置可否地耸耸肩,笑起来:“不得不说,这种感觉很奇怪,但好像……也还不坏。”

    如果此刻他们能够看见彼此的脸,那麽就会发现,此时沈淀在两人眼角眉梢里的那一抹浅淡笑容,竟然可以完美无缺地交织契合在一起,丝毫不差地重叠覆盖。

    原来,就算曾经再多误会,再多忽略,哪怕再多仇恨,母子亲情,骨r" />血亲──这样,他是被,“香”醒的。

    揉著眼睛模模糊糊地站起身,慢吞吞朝著香味来源的地方走去──庄景玉赫然看到,厨房里,黎唯哲正忙碌准备早餐的背影。

    一瞬间,他简直快要被惊悚得,下巴都要掉到地上去了。

    然而当看到餐桌上已然摆放好的那几份早点时,庄景玉霎时就被温暖和感动,给彻底淹没了。因为那儿所摆放著的,全部,都是他曾在无意中跟黎唯哲提起过的,他喜欢吃的,诸多小吃。

    庄景玉未曾想过,黎唯哲竟然会细心到留心住了这个细节,并且还将它们,全部都,一一记了下来。

    这时候黎唯哲端出最後一份水晶蒸饺走过来,随意抽出一张餐巾纸低头揩了揩手。庄景玉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著魔了还是抽风了,竟觉得,居然就连这麽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居小动作,黎唯哲都能将它给做得如此x" />感迷人,富有魅力;在每一次的擦拭里,和每一g" />的手指间,仿佛都酝酿潜藏了一种,近乎致命的吸引。

    “你先去洗漱完了再看我看得入神,也不迟。”

    庄景玉:“……”

    然後他涨得满脸通红,迅速逃也搬地,飞快窜进了卫生间去。

    当十分锺过後,庄景玉一身干干净净,神清气爽从卫生间里走出来,刚一落座黎唯哲身旁,还没有来得及品尝一口如此美味飘香的早餐,黎唯哲忽然从身边另一侧的椅子上拿起了一个包装j" />美的盒子,单手递给他来,说:“先拿著这个。”

    庄景玉纳闷:“……嗯?这是……什麽?”

    黎唯哲无语bsp;/>著盒子边角,轻轻敲他的脑袋:“猪啊!圣诞礼物啊。”

    “……诶!?”庄景玉囧了,“可是昨晚……”

    黎唯哲不耐烦地打断他:“昨晚那个是生日礼物,今好的谁做饭,另一个人就洗碗。所以现在……去!先给我洗碗去!”

    庄景玉:“……”

    而等终於又好不容易洗完了碗,庄景玉第三次想要去细细观赏一下那幅素描画的时候,黎唯哲同时也第三次地,抱著一大摞影碟走过来了。呃

    “今天外面肯定人山人海,咱们就不去凑那份热闹了。”

    庄景玉同意。

    “所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培养一下你的审美能力。”

    庄景玉黑线。

    “这些都是我很喜欢的影片,嗯,来吧,你来挑三张。”

    庄景玉,想死……

    直到多年以後,庄景玉也能无比清晰地回忆起,在他二十一岁生日的那一天,整整一天,他唯一做了的事情,就是跟黎唯哲窝在沙发里,看完了,整整三部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剪刀手爱德华》,以及,《窃听风暴》。

    事实上他对这三部电影本身都很有好感,看完以後也都很受震撼的──然而他相信,如果没有在每看完一部电影之後,黎唯哲都非逼著他说感想,作评论,并且非要教他各种各样的影视理论,什麽长镜头啊空镜头啊蒙太奇啊……甚至还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重复回放那些运用片段,逼著他看,逼著他学,逼著他懂……的话,那麽他想,他一定会,更加喜欢这三部电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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