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受[豪门] 作者:大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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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次失误,要记恨这么久,事到如今,十五年的浇灌下,在他爸突然出车祸的激化下,他们兄弟终于翻了脸。

    你高兴,我便不高兴。如今秦芙不高兴,秦烈阳觉得自己特别高兴。

    他不但提拔了人,还大笔一挥准了他们中午开欢迎会,并且地方就设在秦氏的会所,听说当时秦芙正在里面跟一群狐朋狗友借酒消愁,听说对面的事儿,差点没拎着酒瓶子出来,对此,秦烈阳只表示遗憾,秦芙要敢砸,他就敢做的更狠。

    晚上秦烈阳回家早,难得赶上了吃饭。秦振见到他挺高兴的,招呼着他说,“难得你能赶上吃饭,今天刘妈做了你爱吃的葱姜鸡,正好赶上。”

    秦烈阳就坐在了秦振的右手边,跟方梅和秦芙对着,秦芙大概是今天喝多了,所以说话更尖锐一些,听了笑着说,“我哥的口味跟大家都不一样呢。哥,你多吃点。”他还上手给他盛了一碗递过来。

    这倒是的确,这道菜原本不在秦家菜谱上的,是秦烈阳提出来的。也就是说,是秦烈阳从外面带回来的,其实说到底,是黎夜做给秦烈阳吃的。

    那时候他们太穷了,别说整只鸡,就是肉也少吃,有一次他发烧了,三四天都不下去,虚弱的很,嘴巴里淡的一点味都没有,吃不进去东西。黎夜守了他几天,后来有一次中午,就端来了一碗葱姜鸡。

    他还记得一打开颜色黄橙橙的,扑鼻的香味,他当时口水就留下来了。不过他那时候特别懂事,还问黎夜,鸡不是留着下蛋吗?怎么杀了?黎夜哄他,“还是你有口福,生病了,墙外就飞来块石头砸死了只鸡,死鸡没法卖,正好炖了自己吃。”

    其实他心里也知道,这是黎夜在骗他呢!是黎夜疼他。他说什么也要跟黎夜一起吃,那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鸡。实在是太香了,就连现在,他吃过那么多好东西,可只要一想起来那天闻到的味道,他的嘴巴里都不由自主地开始分泌唾液。

    后来回来了,他有一次发烧了着魔的想吃,就让刘妈做了,味道也很好,可不如黎夜的香,可因为他一向无欲无求的,偶尔要了一盘子菜,他爸就当他是真喜欢,这道菜时不时的就上了他家餐桌。

    不过,秦芙如今说话一向是话中有话,果不其然,瞧见他吃了两口,就很自然地说,“大哥好像对那时候的生活还挺难忘的,这么多年口味都没改过来。”

    秦烈阳不吭声,他接着说,“对了,昨天晚上,不是有个医生打电话来说,原先救你的黎夜生重病了,没钱医治,怎么样了?”

    秦烈阳就知道会有此问,“出了车祸,是挺严重的,我已经付了费用了,应该没事。”

    秦芙就点点头,一副了然的样子,“那就好,我也放心了,我就说大哥念旧吧,一盘葱姜鸡都这样,何况是个人?”

    秦振听了微微皱眉,“黎夜救过你,你好好安顿,不过注意分寸,十五年没见,人心易变,更何况贫富悬殊。我看,不用多接触,保证他生活好就行。你这孩子,就是有些放不下,这是优点,也是缺点啊。”

    秦烈阳冲着秦芙意味深长的笑笑,诚恳地说,“是爸爸,我会注意的。”

    第10章 心理疏导

    等着他们都出去了,黎夜的病房才安静下来。宁泽辉昨天就请好的特护在一旁,温柔的问他,“要不要喝点水?我给你开开电视,你看看电视吧。”

    黎夜没吭声,特护就去一边打开了电视,正好播的是个家庭剧,一家子人在里面吵吵嚷嚷又哭又闹的,他瞧了眼黎夜没反对的意思,就没换台,自己坐在那里一边注意着黎夜,一边看了。

    等着卓亚明进来的时候,就瞧见黎夜还看着电视,只是脸上特别迷茫,显然他的注意力并不在电视上,他陷入思考中了。

    他挥了挥手,示意一旁的特护暂时离开,这才坐了下来。

    椅子发出的微小的声音,终于让黎夜从迷茫中挣脱出来,他回头看见是卓亚明,轻声叫了句,“卓医生。”嗓子略微有些哑,显得很压抑。

    这样的人很难安慰,早上那一幕,虽然护士将周围看热闹的病人都驱散了,可即便听不到,里面的人剑拔弩张还是能看出来的,而且最终黎耀分家的合同,是在这边打印的,结果他都知道。“其实你弟弟……分开了也好。否则,可能我这样说太过残酷,但真的,他就像个吸血虫,吸干了你所有的血,等你要死了,他就找别人了……”

    大概瞧着黎夜还有些无动于衷,他顿了一下接着解释,“当然,现在肯定是疼的,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因为你的天太小了,你所有的人生都设计成把弟弟养大,为弟弟做事。其实,你这是坐井观天,人活着有很多事情要做的,你可以做喜欢的工作,找个喜欢的人过日子,到时候,生活会将内心填满,你就不难过了。”

    他显然平日里是个很少劝人的人,这番话也是费了劲儿了。黎夜并非没有听进去,只是他的问题不在于此。他知道不该跟一个外人说些什么,可除了卓亚明,没有人帮他。

    “我……黎耀的事儿,我想得差不多了。我只是……”他不知道怎么说,只好最简单直白的说出来,“秦烈阳说要养着我,”这句话的时候,卓亚明还是高兴的,可下一句话卓亚明的脸色立刻变了,“他说要看我难过的样子。他变了特别多,更阴沉了。”

    “我送他走的时候,就知道依着他的性子,是不会原谅我的。可我也没办法,我以为他回了那个有爸有妈的家,不应该过的更好吗?他为什么变得比他们第一次相见,还要冷漠呢?我一直以为他过得好。”

    卓亚明瞧着黎夜实在是难过,只能引着他去想点别的,“那时候他什么样?我挺好奇的,他一个富家子弟,怎么能在你家养两年呢!”他一副感兴趣的样子,“不如跟我聊聊,说不定我能帮你分析分析?”

    这显然是黑夜里的一盏明灯,一提这个,黎夜倒是真的有了点精神,“他性子好像一开始,就不太一样。我第一次见他,是在跟李叔去赣南送尸体的路上,我们停车买瓜吃,我下河边打水,发现他晕倒在一边。

    他那时候看着挺惨的,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脸上脏兮兮的,看不清模样,衣服又脏又破,没有穿鞋,露出的脚丫子上满是血痕,有磨破的也有刮破的,也不知道光着脚丫子走了多久。就跟个小乞丐似得。

    我就找了个矿泉水瓶子,给他泼醒了。他防备心特别重,第一反应就是拿石块砸了我一下,然后就躲一边去了。我瞧着他可怜,可又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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