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 作者: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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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下子速度快了好多。

    陆甄仪和秦椹帮助车上的人把病人弄下来,让他们去排队进去,他们俩又在人群中听了会儿。

    有些人出来见自己刚来的亲戚,正在交换信息。

    “部队提不提供吃的?”

    “不多,一人一天只有一包饼干或者一包方便面,两天一瓶水,不过里头人多了,地方不够,正在往外扩建工事,工程兵不够,去做工程建设可以吃饱。”

    “或者去参加志愿者援救幸存的人。”

    “听说怪物没毒,能吃……那些老鼠尾巴的鸡还挺好吃。”

    “唉,帝都是要重建了吧?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过上正常日子……”

    “这些怪物也不知道怎么变异的,是不是哪个国家扔了原子弹?”

    “扔了原子弹还有咱们在这儿?”

    “说不定是什么新型生化武器……”

    “……也不知道地震震塌了的房子以后政府会不会给我们赔偿……”

    “……唉……”

    ☆、水异能

    在完成了送人任务,又听到了诸多情报之后,秦椹和陆甄仪开着两辆空车回到了他们的堡垒。

    结果回到堡垒就遇到了惊喜。

    还真的是既“惊”且“喜”。

    一向低调谦逊,从不惹人嫌,热衷于扮演路人的沈宏欢,坐在沙发上,咧着嘴傻笑,手像帕金森患者一样抖着抖着……

    武萧和老郭,目光复杂难言:

    不可置信,羡慕,难以接受,又有点搞笑……

    搞笑估计是因为沈宏欢现在表现实在是很好笑。

    看到秦椹推门进来的一瞬间,沈宏欢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跳起来,蹦到秦椹面前:“异,异……异能……”他直接结巴了,脸涨得通红。

    秦椹维持着淡定,陆甄仪奇道:“你怎么了,獾子?”

    沈宏欢终于爆发,完整表述:“我有了异能!”说完还是脸红喘气,好像跑了几千米。

    秦椹就不说了,陆甄仪因为已经被秦椹的空间异能惊异过了,所以也很容易接受,问:“什么异能?”

    沈宏欢没说话,他伸出一只手指。

    大家都盯着他的手指。

    这根手指不算好看,短了点,指甲光秃秃,唯一优点是没被烟染黄。

    在众目睽睽之下,指尖开始冒出细细的水柱。

    陆甄仪惊叹地看着。

    真的是水柱,虽然很细小,但还是绵绵不绝。

    秦椹直接拿了个杯子来接,说:“别浪费。”

    沈宏欢足足放了一杯水。

    放完这一杯水,他原本涨红的脸色有点发白。

    陆甄仪仔细观察他,也没觉得他身体哪里失水了……那水分是从空气中来的?水分子?水元素?还是调动了附近哪条河里的水净化了?

    “不错。”秦椹拿着那杯水有点和颜悦色的味道说:“以后我们就不愁没水喝了。”

    说到喝水的问题,他们今天也得到了信息,这附近本来还是有没被污染的河流,但是地震之后,慢慢水就干了,连打出的井,也渐渐水不足了。

    陆甄仪想,看来呲鼠还真是出现了就会大旱。

    “哈哈,我以前看网上的末日小说,里头的丧尸虽然现在没见着,但是居然有了异能,哈哈哈,居然真的有异能。”沈宏欢一扫以前的谨小慎微。

    “多练练。”秦椹说,“虽然现在只是微型水龙头,以后说不定能变成巨型水龙头。”

    沈宏欢眼睛一亮,“巨型水龙头说不定就能用来打怪兽了?”

    陆甄仪想了想,表示反对:“高压水枪也不可能比子弹好使。”

    沈宏欢闻言,得到异能的狂喜被略微压低了些。

    但很快他还是高兴起来。

    异能诶异能,有异能总比没异能好吧。

    这么神奇的事儿。

    小武难掩羡慕:“灾难来临,居然还有了异能!不知道怎么才能有异能啊,是因为得了那病之后会有异能?如果那样等静珊好了是不是也会有异能?还是因为獾子看过末日异能小说?我也去找两本看看?”后面就有点调侃的口吻了。

    陆甄仪也笑了,“错,是因为咱们獾子是小说男主角,天命所钟~”

    沈宏欢脸红了:“什么呀,唉,我倒是想呢,但是哪个主角是水系的呀,也没啥战斗力,光放点水能成为主角?”

    虽然如此,他心里还是十分快活。

    沈宏欢出身不高,应该说比较底层,又很小就没了妈,说爹不疼娘不爱也没错,他又不是脑子特好使成绩特好特聪明的类型,连体育也只是中等偏上,长相也只能说过得去,好好打扮也能小帅,不打扮就是路人屌丝。

    沈宏欢从来没什么自信,他二十多年的生活,一直是谨小慎微。

    除了秦椹,他也没有别的好朋友。

    大家都不讨厌他,同事老板也会说这小伙子勤快懂事,但是如果他第二天死了,也没人为他哭。

    秦椹之所以能跟他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初中时打架。他们被学校里的混混打,秦椹是出了名的硬骨头,就算打死也不服输。有一次一伙十来个人堵在他们回家路上,眼看是个被打个半死的结果,秦椹以为沈宏欢胆小怕事,可是沈宏欢却不肯丢下他自己跑,陪着他打,最后也被打得遍体鳞伤。

    这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故事,每个少年成长经历中可能都会有。

    沈宏欢觉得,自己本来就没有任何优点,在这个世界上渺小如尘埃,如果连起码的血性和底限都没了,那只能一辈子当一个一无是处的软蛋了。

    被好友叫来这里之后,其实他骨子里还是有点自卑和不安的,昔日好友摇身一变,变得有钱又厉害,还娶了特别精英的漂亮媳妇,一看就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吴静珊两口子也是,吴静珊显然和陆甄仪是同类人,虽说小武只是帝都的一个小警察,但也比他有见识,比他强。

    所以,虽然大家都很亲切,虽然地震之后同舟共济,他还是免不了骨子里的不自在。

    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了!

    他有了异能。

    也许这个异能不算强大,不算厉害,但他已经不是普通人。

    他扬眉吐气,不说俯视,至少在陆甄仪,吴静珊,小武这些人面前,完全可以谈笑自如了。

    结果回了房间,陆甄仪又开始问秦椹:“异能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因为那病吗?”

    秦椹皱眉:“不知道,生病自愈的也不是一定会有异能,但是几率高些,没生过病的偶尔也有产生异能的。”

    “那你知不知道大概几率有多少?”

    “不能完全确定,大约的话,生病自愈的里头大约是十分之一,没生过病的就不知道了,几千分之一?”

    陆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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