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许动 作者:今何以夕

    分卷阅读12

    一个做 爱做的事而摧残致死的女人。

    我决定,吃素一个月。

    床头柜上躺着一只黄灿灿的便利贴,上头是霍楚杰龙飞凤舞的大字:我给晨晨打了电话,让她帮你请病假一天,好好休息!

    好吧老霍,给你加一分,现在你是负九十九,你要到了正一百,才能爬上我的床!

    既然不用上班,我索性睁着眼睛发起呆,是不是打算要个孩子了呢?

    霍妈妈三不五时明示暗示我,是时候要孩子了。

    我家娘亲就差举个棒槌敲醒我那不懂事的脑袋了,估计这回她与老爸来省城,就是催促我们的婚事。

    我已经二十八,医生说,女人过了三十各项生理机能开始下降;而老霍家就他一根独苗,他三十有四,也不算年轻。

    他的同事朋友,小孩都开始打酱油了,有时候他瞧着别人家小娃的眼神,难掩的羡慕,我也不是没长眼睛。

    但是他从不跟我说,他想要孩子,他想当爸爸。

    他不说,是怕我没有走出情伤,还是因为其他?

    我不得而知。

    老霍之于我,有时候就是个谜团。

    三年前,季军得到麻省全额奖学金,季母不想我阻碍他儿子光辉前程,对我冷嘲热讽,就差举刀霍霍。

    其实季母错了,无论她如何对我,我爱的人是季军,只要他还爱我,我就不会离开他。

    我不想离开中国,不想做陪读,但是我可以等他,等他荣归。

    可是季军,并不给我承诺,甚至于没有一句告别的话。

    他就那样走了。

    我无法置信,八年的感情,他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任何云彩。

    我如行尸走肉般工作,下班后酒吧买醉。

    我滴酒不沾的禁忌,在那段时间被打破,我喝着我最讨厌的苦涩,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幸而有晨晨,幸而有老霍。

    彼时老霍还只是邻家大哥,我一直只把他当作面凶大哥,小时候也会跟在他和我哥后面,要他们带着我玩。我那大哥没良心,嫌我女孩子太腻歪,倒是老霍朝我招手,在我困了累了时,背我回家。

    那时候我哥开过玩笑,说老霍在背小媳妇,如今想来,似乎一语成谶。

    后来我来省城读大学,老霍也多方照应。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与他在一起。

    季军走了,偌大的省城,我身边只剩他和晨晨。

    直到那一天,我以为要失去他的那一刻,我才惊觉,我已经爱上这个男人,这个我一度只当做大哥的男人。

    “咕咕咕咕咕……”

    肚子猛烈地叫着,拉回陷入沉思中的我,许久没有感性,也许因着身体的疲倦,也许因为,季军的荣归。

    我擦,擦掉过去的贱人贱事,我再擦,擦掉心里对某些事情的犹豫。

    该干嘛干嘛去,悲伤秋月有个屁用,管好吃喝拉撒就已足够。

    当下要紧的,就是觅食。

    拖着两条残腿来到厨房,冰箱里还有面包牛奶,放微波炉里热一下就好。

    咬了口吐司,喝了口牛奶,我打开手机。

    嘀嘀嘀,手机活蹦乱跳,在我跟前的玻璃桌面上乱窜着。

    来电显示---陌生号码。

    脑子里冒出两字:季军。

    你大爷的,阴魂不散是吧!

    本来我想对着话筒大吼一气,不过今天请的是病假,我得装虚弱。

    所以我轻声说:“喂。”

    真他妈烦躁,虚弱果然不是我的style。我听得自己的嗓音,差一点呕吐。

    “栀子,你好点了吗?”

    一听到你的声音,老娘就跟打了鸡血般充满战斗力,你说我好不好!

    可是我只能气弱的回答:“嗯,吃了药,好多了。”

    “多喝开水,穿暖点,”他停了会,才说,“听晨晨说你感冒了,我很担心。”

    “谢谢老板关心。”

    我喝了口温牛奶,顺口答道。

    “栀子,不要这样跟我说话好吗?”

    季军乞求的语气我贼受不了,抖抖肩:“你本来就是我老板啊,没什么事的话我要休息了。”

    面对我的逐客令,季军半天没有回音。

    我抬头看看时间,挂钟显示,11:23。

    季老板,你上班摸鱼。

    不好不好。

    季军终于发话:“我给你买了陈记的鸡丝粥,一会就到。”

    说完他挂了电话。

    “陈记鸡丝粥”,这是温情牌之一。

    我虽然没得啥大病,每年却要感冒个几回;以前跟季军在一起时,每次感冒,口味寡淡,季军就会买来陈记的鸡丝粥。粥熬得十分粘稠,米粒已煮化,入口只有鸡肉的清香和米香,每次我都可以吃完那一大碗。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所谓物是人非,大抵如此。

    季军,我有三年没尝过那味道,早已忘记。

    今日感性过头,我乏了,靠着沙发,打开电视。

    嘀嘀嗒嗒,分钟才走了几格,门铃响了。

    我不想起来,不想见他,也不想承情。

    不过门铃固执的响着,看来喝过几年洋墨水,他性格里的执拗劲倒是有增无减。

    懒懒套上拖鞋,缓缓走到门边,咔嚓,开锁。

    淡粉色衬衣,银灰色西装,中间搭配骆驼色羊绒衫。

    我打了个响指,有型有款说的就是这位都市精英。

    几年不见,他不再走阳光路线,改成低调的奢华?

    果然是资本主义的熏陶,不过,还真他妈好看。

    我一手搭在门框上,一手半掩着门,摆明了拒绝入内的姿态。

    你小子要是聪明,就摸摸鼻子速速闪人!

    季军与我只隔了二十几厘米,他身上那古龙水又飘过来,我鼻子一痒,“阿嚏”。

    我抬手捂鼻的空当,他从门缝里闪进去,擦过我,胸部的柔软。

    我身体的防线自动竖起,很想破口大骂,但是我不能。

    在老霍跟前,我可以肆意妄为;但是季军面前,我也是都会女子,需要姿态。

    感谢师太,教会我适时高姿态。

    你既来之,我便安之。

    季军自来熟的自沙发上坐下,前天,他也是坐那个位置。

    我去厨房取了透明玻璃杯,到了开水,搁于他面前。

    “这里不错。”

    他的目光巡视过我刚刚走出来的半开放式厨房与餐厅共和区,十几平的客厅,一扫而过半掩的卧室。

    “七十平的小公寓,虽然小,倒是自己的地,住得舒坦。”

    我没有刻意加重“自己”两字,他轻松地神情忽然不见,有一刻的失神。

    想起什么来了?

    应该是吧,不然脸色怎么忽然这么难看,比便秘还痛苦,我可无福消受。

    是三年前,我被你敬爱的母亲赶出同居的小窝,要是白天也还好,可以随便搭车去晨晨家里凑活。

    可那时候是半夜一点,也不知道您那母亲大人怎么想到那时到访,忽然冲进卧室,把我轰出门。我穿着无袖睡衣,在门外站了三分钟。三分钟一动不动,我对自己说,如果你出来跟我说几句好话,或者让我暂时离开,我还是你的栀子花。

    可是,斑驳的防盗门紧闭着。

    我不是让你不要妈妈,如果你把你妈赶走了,我也会瞧不起你。我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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