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 作者:rescueme

    大学刑法课(五十二)

    大学刑法课 作者:rescueme

    大学刑法课(五十二)

    大学刑法课(五十二)  老师回到宿舍后,马上被我赶回床上,把握时间睡了一个睡眠週期的觉,所谓一个睡眠週期是1.5个小时,这是科学家说的,不是我观察的啦,不要砲我,除非您是「睡眠系」的。

    趁老师睡觉这段时间,我赶紧回家换了衣服准备上课,然后帮老师和我自己买了早餐,接着去学务处卫生保健组借了拐杖,好让老师等等可以一边拄着枴杖,一边则由我搀扶着上学。

    不过这样折腾下来,除了在嘉义基督教医院急诊室睡了几分钟还不幸做了恶梦之外,林北就完全没睡到,变成「宇智波小平」了,可以使用让整个眼睛红通通的「写轮眼」。

    「老师,起床了,等等您要上我们班的刑总。

    」我爬到老师床上,用累到快要往生的狰狞脸孔叫着老师。

    「嗯。

    」老师应了一声,然后继续把身子缩在棉被里头。

    看来现在不是病体模式了,老师没有冷到发抖,也没有热到脱衣服,而是随着冷锋过境很正常地缩成一团。

    「起床了啦。

    」我最讨厌叫人家起床,有时候真的不耐烦到想要直接把棉被抽掉算了。

    「…」老师发出介于呼吸声和鼾声之间的气息。

    「再不起来要打屁屁了喔!」我模彷老妈子用假音高八度地叫着。

    「…」干,直接请假不就好了,还在那边装高尚,说什麽不能耽误学生进度,结果现在睡得正爽,根本就没有把学生课业放在心上吧。

    就在这个时候,放在客厅包包里,老师的手机短促响了一声,好像是有讯息进来了。

    一大早的不知道是什麽重要的事,我赶紧自作主张地从老师包包拿出老师的手机看了一眼。

    我没有点进去看详情,因为这样会把那封讯息变成已浏览过的状态,老师就知道我偷看过她的手机,但是我这一瞥仍然能看到这封讯息大部分的内容。

    「姐,别忘了小平的事。

    」讯息来自于陈香仪。

    什麽?我这一看真是震惊万分,难道每次上刑总课之前陈香仪都要提醒老师一次吗?是关于我的什麽事?不过我也没有多想,毕竟老师对我那麽好,给我经济上的资助,提供我一般人梦寐以求的性交经验,她总不会害我吧?这封讯息几乎没有在我脑中留下任何印象。

    「真的要打屁屁啰!」我回到老师房里,再次把声音诡异地拉尖,然后就拉走老师的棉被。

    棉被被拉走的老师缩成一团,粉嫩的水蜜桃屁屁翘得老高,我也真的毫不怜香惜玉地用上七、八成力去打她的屁股!「哼。

    」棉被被抽掉后,老师总算嘟着嘴巴,心不甘情不愿地坐了起来,先去刷牙洗脸,然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眼睛从头到尾几乎没有睁开过。

    我不知道老师有没有起床气,不过折腾了一夜,就算这时候发飙也不意外,我像个刚得罪了太后的小太监似地,垂手站在一旁,一声也不敢吭。

    「小平子。

    」太后眼睛还没睁开,只是摊坐在沙发上。

    「喳!」我赶紧回应太后的呼唤。

    「饭饭。

    」说完老师又像只母河马似地把嘴巴张到最大,一副要我喂她吃饭的蠢样。

    等等,如果她的手还痛到举不起来,那刚刚是怎麽刷牙的啊?我知道老师故意在撒娇,她没有在生气了,我赶紧把小茶几上的早餐─萝卜糕和热豆浆拿到她面前,一口一口地喂着。

    「小平,你是酷拉皮卡还是宇智波佐助啊。

    」老师吃了两口,看到我火红的双眼,不可置信地问。

    「啊~~~我快崩溃了,好想睡睡。

    」我又模彷起全民打棒球体力耗尽的q版投手,摇头晃脑,眼睛咕熘咕熘地转个不停。

    「你可以回去睡啊,我不记你旷课;甚至下午的犯罪学我也可以帮你跟程老师请假。

    」老师提出让我补休的意见,眼里满是关心。

    「不用了,上学期夜冲阿里山、夜唱什麽的,回来还不是课照上,ok的!」我仗着年轻人有操不坏的身体,却没想说我之前夜冲、夜唱前可是有好好先睡一觉的,今天不仅没有先睡起来放,还操了整个下午的篮球,甚至还打了一砲一枪!话说回来,我怎麽可能刑总缺课,上次才缺了半节课我就担心得要死,怕错过什麽沙必斯,或者是老师被别人怎样了我却浑然不觉,直到柯俊毅告诉我老师那半节课老师是用按摩棒上的我才鬆了一口气,我怎麽可能再次冒着心惊胆颤的危险缺席!接下来老师没有再要求我帮她换衣服什麽的,老师手臂可能还有一点酸痛,但刷牙、换衣服这些小事倒也不需要再麻烦我了,我们表面上逐渐恢复成正常的大学教授和学生的关係。

    「今天要继续来讲竞合论关于『吸收关係』的专题讨论。

    」还不需要我帮写黑板的时候,我坐在台下和柯俊毅一起听课。

    「鸡巴平。

    」柯俊毅用手肘顶了我一下。

    「三小?」我把头侧过去想知道他有什麽事。

    「你今天打算送什麽东西给某老师啊?」他挑着眉毛,一脸猥亵样。

    「神经病,老师生日是11月18日,有什麽好送…靠夭!」今天是几号来着?3月14日!?今天是所谓的白色情人节,依照哈日族的习俗,好像是一个月前的2月14日女方会先送男方东西,然后男方才在今天回送东西并表明心意。

    但是老师除了给我身体的使用权和课堂上的无限开火权之外,又没有送过我什麽,我有需要主动在今天送老师东西吗?更何况老师又不哈日。

    我把柯俊毅的提醒当作耳边风,然后才慢慢从大脑皮层中唤出记忆,老师到底哈不哈日啊?昨天是有在老师的书柜上看到「村上冬树」的书啦,什麽「海边的卡到阴」、「瑞典的树林」,不过就这样推测老师是哈日族也太小看陈湘宜副教授了,她才不盲从流行,房间里哪有什麽「无嘴猫」之类的…干你妈的跨年的时候我不是明明就才搬出好几只吗!?挫赛!这样一说,这个表面上老是说什麽自己智商超级高,心智年龄早熟的变态少女,好像真的有那麽一点像哈日族,不然她也不会在被我「壁咚」之后说她的「初咚」被我夺走,还暗地里「科科」笑了一下。

    从她偶尔诡异,有时却智障到根本不像智商185的举动,好像说她心里还是住个一个哈日的小女孩也没什麽不对。

    那一个月前的2月14日,她有送我东西吗?也没有啊,充其量只是递给我一支说是大二学姐收到,然后吃不完所以转送给她的七七乳加「巧~~~克~~~力」而已啊!?你他妈的什麽不送,送巧克力?这根本就是趋近于明示的暗示了啊,现在叫我从哪边去准备礼物回礼啊!正当我已经累到快要往生,还要勉强运转起脑容量不大的脑袋时,老师已经在使着眼色,要我到前面去帮忙写黑板。

    「我们从整体体系再帮大家複习一次;首先,犯罪成立之际,可能成立的是单纯一罪、实质上一罪、裁判上一罪、实质上数罪。

    」我走到黑板前,照着老师指示写上这四个名词。

    「单纯一罪最简单,它是基于一个犯意,做出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触犯一个法条,获得一个法律上的评价。

    至于实质上一罪,则是基于一个犯意,做出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触犯『多』个法条,但最终仅获得一个法律上的评价,包含法律竞合、结合犯、继续犯、接续犯。

    裁判上一罪则包括一个犯意、一个行为,侵害多个法益,触犯多个法条,最后只从一重评价处罚的想像竞合,以及在民国95年修法后废除的『牵连犯』和『连续犯』。

    实质上数罪则基于多个犯意,做出多个行为,侵害多个法益,触犯多个法条,最后合併审判,数罪併罚。

    」直到现在,在黑板画出完整的体系之后,我才从竞合论见树不见林的迷惘中跳脱,能够从高空俯瞰整个体系。

    「当中最麻烦的莫过于法律竞合的部份,包括特别关係、补充关係、选择关係、吸收关係。

    」老师双手无法像平常生动地比划说明,只能偶尔抬抬手提示藉由我的手在黑板上写下的重点。

    之前老师有提过,当实务上法院无法说理为什麽处罚某构成要件行为却不罚另一构成要件行为时,就会丢给吸收关係,所以造成吸收关係的浮滥,而吸收关係的法理只来自于一句「一犯罪内涵『当然包含』另一犯罪内涵」,所以今天老师要在吸收关係上面着墨。

    「吸收关係有以下五种,1、实害吸收危险。

    2、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

    3、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4、某种犯罪行为的性质或结果当然包含他罪之成分。

    5、不罚之前行为和不罚之后行为。

    」老师把吸收关係的态样先讲了一个大概,但是这些名词光想要藉着顾名思义是完全不可能的,我看老师不示范一轮不行。

    「什麽叫做实害吸收危险?例如,人渣马英九政府窜改历史,把一个因为贪腐无能丢失整块神州大陆,又专制台湾40年的垃圾政党,在未来的公民课纲上伪造文书改写成『民主、清廉、又具备执政能力的体质健全政党』,强迫下一代接受滑天下之大稽的谎言,这不仅是伪造文书,更是煽惑犯罪,说明了只要拳头大,掌握情治、检调,什麽事都可以做,不用担心刑事诉追。

    但相较于国民党即将实行的犯罪,或是已经实施,但因为独裁40年无人敢置喙而罹于刑事犯罪追溯时效的种种人神共愤的犯行,煽惑犯罪只能算是危险犯,所以在刑法学上,我们不罚中国国民党的危险行为,甚至连这个垃圾政党已经造成的种种实害也不一定能成功追溯。

    」老师不知道是把起床气发到马英九身上还是怎样,竟然罕见地在课堂上骂起贪腐的马英九政府。

    (抱歉,这一段我想不出更贴切的形容词,更无法帮人渣马英九自圆其说,出版社届时要怎麽消音是他们的事,但我一定要给后代子孙交代,不能愧对这块栽培养育我的伟大土地和死在228大屠杀的众多嘉义高中学长,即使只有网路版我也希望我这篇文章能够永远流传,提醒大家这件事http://ppt.cc/7-te、http://tinyurl.。

    「老师…」韩莹莹怯生生地举了起手。

    「什麽事?」老师亲切地微笑着回应。

    「您在刚开始上刑总时,说要把整部刑法总则都用关于『性』的方式来讲解;您刚刚的说明我能听懂,但我怎麽想都想不到中华民国刑法典当中有哪些部分是可以用性侵害的相关犯罪来说明『实害吸收危险』的例子,为了增加我学习的完整度,能请老师举例吗?」韩莹莹为了拼她的书卷奖,在其他的课堂上也是这样一有问题就会踊跃回答。

    「说得也是,可是事实上,以中华民国刑法的内容确实无法举例,我必须举德国刑法的例子;除了老师必须破例举他国例子之外,另外还要请妳来配合示范说明可以吗?」如果这是第一次上刑总的课,任何人都不会忍心拒绝这麽美丽又亲切的年轻女教授要求,可是已经上了快一个半学期,我们知道所谓的「示范」「必然伴随」大量的性交或猥亵行为,在陈湘宜副教授的课堂上进行「示范」这件事,可以说就是「吸收关係」最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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