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瑰(狐狸精X书生) 作者:小厉

    分卷阅读1

    【文案】

    南山下目能识鬼的小书生。

    青瑰,清鬼,情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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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一章 ...

    南山下有个叫刘家村的小庄子,村子的来历无从考据,只听老人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姑娘嫁了个读书人,读书人生得聪明,上京赶考后得了榜眼,风风光光在京城里做了官。后来还娶了丞相的女儿,风光显赫之时,把自己的糟糠之妻抛这荒凉的小村落中,终是不闻不问。再后来,那读书人的原配妻子成了疯子,在荒野中披头散发,瞪圆着眼睛只重复一个字:留、留、留。

    再后来,那风光一时的读书人贪赃枉法被投入囹圄,刀起头落丢了性命,而那疯掉的原配妻子在个寒冷冬日里落了水,成了南山脚下的孤魂野鬼。她落水的地方有一棵桃花树,每年桃花盛开的时候,每每风过,坐在树下休息的庄户人家隐约能听见女人低语着:留、留、留。

    外面不管是战火萧杀还是天下易主,这南山下的小村子一直都太太平平,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故事太出名,本来没有名字的村子开始有了名字,先是“留村”,后来村里姓刘的越来越多,干脆就叫了“刘家村”。

    村子东头,南山脚下,住着一个小书生。小书生生得白白净净,唇红齿白,黑瞳瞳的眼睛特别润泽,很是清秀讨喜。讨喜归讨喜,村里人对他一直都是不远不近,在这个世外桃源般安逸的小村落里,小书生数得上是有故事的人。

    十六年前的腊月里,大雪连着飘了一个月,大雪封山,鸟兽绝迹,年三十那天晚上,住在南山脚下的老樵夫听见有人敲门,开门就看见了院子雪地里放着一包棉被似的东西,抱进屋里一看,竟是襁褓包着个胖娃娃,小娃娃还在酣睡,握着小小拳头,砸吧着粉嫩的小嘴,甚至可爱。

    老樵夫是个老光棍,见着孩子心里欢喜,又往门口外瞧瞧,没有半个人影,甚至,雪地上连半个脚印都没有。老樵夫觉得诡异,连个脚印没有,难不成刚才敲门的是鬼?他转念又想,这辈子没做什么恶事,善事倒做过一两件,堂堂正正,不怕半夜鬼敲门。

    老樵夫小心翼翼扒开小孩襁褓一看,哟,还是个男娃娃咧!老樵夫的大年夜终于不再孤身一人,他乐呵呵给自己倒上一盅珍藏的老酒,抱着娃娃摇啊摇,念叨着:“这是神仙可怜我,给我送子咧!”

    后来,老樵夫又在娃娃肚兜里发现了一块玉,上面还刻着字,老樵夫不识字,是后来到村里问的教书先生才知道,原来是“青瑰”,那山羊胡子老先生,捋着稀疏的白胡子,有模有样道:“嗯……好……好……”

    所以这孩子就叫青瑰了,老樵夫觉得文绉绉,怕不好养活,想给他取个小名,想名字的时候正好瞧见村头窜出了只叼着骨头的大黑狗,老樵夫想,就叫大狗吧,好养活。

    小孩三四岁的时候,老樵夫瞧出来这个孩子有点奇怪,老是对着草木石头自言自语,有时候干脆昂头对着空气依依呀呀,老樵夫问他做什么,小孩抿着小嘴红着脸不说话,跟做了错事似的,慢慢的村里人也觉察出来了,都觉得小孩有点不大正常。

    六岁那年,小孩在溪边桃树下对着桃树稚声稚气说着话,被放羊的大胜子瞧见了,回去跟村里人添油加醋说了一番,村里人都觉得这孩子身上不干净,怕是撞了邪。

    老樵夫回去打了小孩一顿,他素来疼小孩,但他老了,害怕万一哪天走了,村里人不待见这个孩子,小孩怕是也活不下去。那一顿打得小孩长了记性,时常抿着小嘴不再胡言乱语了。别人对小孩不远不近的,唯独村里那个山羊胡子老先生待见小孩,教他识字念书,夸他聪慧。

    小孩十岁那年,小身板笔挺地站在老樵夫面前,字正腔圆道:

    “爹爹,以后别叫我大狗了,我叫青瑰。”

    老樵夫听见,生生掉出两滴眼泪来,喃喃道:“好,好,长大了,好。”

    那不久,也是个腊月里,老樵夫过世了。

    村东头南山下的茅草房里,剩下了个十岁的小孩,叫青瑰,一转眼,小孩已经二八年华,十六岁了。

    青瑰爱念书,村里老先生家里的书都被他翻遍了,他也成了村里难得的读书人,平素里喜欢穿青布衣裳,布是粗布,衣裳是旧衣裳,虽是这样,也遮不住他青葱似的嫩人。十六的青瑰,很招村里姑娘大娘疼,都叫他小先生小先生,还喜欢在他身上掐上一把,有时候掐腮,有时候掐屁股,软软的小肚子也经常中招。

    青瑰脾气好,别人掐他也不不恼,抱着哪家大婶给的一捆葱,瞅着缝,滋溜钻出去,跑回家。

    青瑰知道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小时候不大愉快的经历让他学会了闭嘴,也学会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他的眼睛跟旁人不一样,能看见旁人瞧不见的东西。

    比如溪边桃花树上只会说“留、留、留”的女鬼,村南头柿子树上耷拉着舌头的吊死鬼,还有村外十里地山崖上穿着戎装的无头鬼。

    青瑰看得见,听得懂。

    阳光也明媚,花草也鲜亮,抱着大葱回家的青瑰,心情不错,田间杳无一人,碧色远山隐在云烟里,青瑰轻轻嗓子,开始朗声背诵着刚念会的的诗经: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宾彼周行。”

    念了一句,觉得拗口,小书生青瑰又清清嗓子,朗声唱到:

    “庄家人,三件宝,丑妻、薄地、破棉袄!”

    “老山鸡,脖子长,娶了媳妇忘了娘。把娘放在山沟里,媳妇放在炕头上,关上门、堵上窗,吸溜吸溜扒面汤!”

    唱了这么两段,青瑰觉得舒畅多了,张着桃红小嘴还想接着唱着,旁边草丛里刺溜闪过一道白影,一阵清风,眼前就多了个白衣少年。

    那白衣少年看上去跟青瑰年纪相仿,只是高出他半头,长得俊美,那双轻挑的眼睛,真是狐媚狐媚的,也对,他本就是狐嘛。

    狐狸变的少年上手就掐住青瑰腮帮子,用亮亮软软地声音教训道:

    “真不害臊,又去哪儿学了些粗烂调子,想跟媳妇在炕头上做什么?刚才是不是又被那群女人给掐了?说,摸你哪里了?”

    青瑰拍开白衣少年的手,嘿嘿笑了两声,拉起他的手,道:

    “没,我跑得快。正巧给了葱,你昨儿抓的山鸡还没吃呢,晚上做给你吃。”

    白衣少年眯着眼睛满意点头,末了又在青瑰脸上不轻不重掐了一下,道:“甚好。”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一时冲动就开新坑了,我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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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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