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鹿(H)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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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自己是个没本事的,听了程大人的话,他也不羞不恼,反倒是深以为然。而程廷礼话锋一转,做出一副大慈大悲的嘴脸,说是愿意收他做个护兵随从,也不劳他舞刀弄棒,只要他给自己做些杂事就足矣。鹿文保听了这话,还是感觉挺有理,因为他在药铺里就是个干零碎活计的小徒弟,而他所图的也无非是糊口而已,程大人给他饭吃,每个月还给他一点散碎银子,和药铺内的学徒生活相比,他感觉这就是一步登天、很应该知足了。

    程廷礼怎么说怎么有理,鹿文保又是从来不闹意见,所以两个人相处得倒是很融洽。程廷礼别有用心,总想找机会让他开开窍,和自己凑做一对鸳鸯;然而鹿文保愣头愣脑的眨巴着大眼睛,是真不懂他话里话外的那些暗示和敲打。这让他简直一阵一阵的发急,可又不敢妄动,因为实在是怕自己太露原形,会把鹿文保吓跑了。

    此刻站在鹿文保面前,他忽然从身后向前一伸手,手指勾着个五花大绑的点心包裹:“小鹿,瞧我给你带回什么来了?”

    鹿文保试试探探的伸手接过包袱,又托起包袱仔细的看了看。包袱上贴着红纸条,红纸条上的文字给他提了醒。又羞涩又高兴的抬眼望向程廷礼,他显然是有些扭捏,声音很低的说了话:“是……好吃的。”

    程廷礼看着他那张白里透红含着笑的小脸,一时间心花怒放又心痒难搔,忍不住哈哈大笑:“没错儿,全是你的,喂你这头小馋鹿!”

    鹿文保垂下了头,脖子都红了——自从到了程廷礼身边,他在一年中长高了一截子,因为程家的饮食油水足,而他可以放开了吃。吃得多,长得就快,程廷礼常拿他的饭量开玩笑,有时候开玩笑开得狠了,他面红耳赤的端着饭碗,简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甚至有一次,他实在是羞得没处躲没处藏,一张脸都要红破了,忍不住捧着饭碗掉了眼泪。

    他一落泪,登时吓了程廷礼一跳。程廷礼用手帕给他擦眼泪,又用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想要趁机把他搂到怀里抱一抱哄一哄;然而鹿文保紧紧的捧着一只粗瓷大海碗,这碗比盆小不了多少,硕大的硌在了他和鹿文保之间。而他思索了一番,还是没敢把鹿文保的饭碗接过来放下,怕鹿文保误以为自己是不让他吃饭。

    眼看鹿文保捧着点心包裹含羞带笑了,程廷礼竖起一根食指对着他一点,笑道:“这是我专给你一个人带的,你把它送回你自己屋里去,用不着给别人分。去吧,放好了来见我,我这一路可真是累得够呛!”

    鹿文保答应一声,捧着包裹扭头就跑。不出片刻的工夫,他带着一壶热茶进了程廷礼的屋子。程廷礼坐在堂屋内的太师椅上,坐得懒洋洋没规矩,两条腿长长的伸开了,他将右胳膊肘支上椅子扶手,歪着脑袋以手托腮,两道剑眉之下,一双活泼有光的黑眼睛追着鹿文保转。

    鹿文保不用人教导,天生的就爱干净,把一身蓝布裤褂穿得利利落落,头顶的月亮门也剃出了一层青光,乌黑油亮的大辫子垂在身后,长可过腰,梳得也是一丝不乱。站在桌边给程廷礼倒了一杯热茶晾上了,他随即转身搬了个小板凳,坐到了程廷礼身前。

    搬过程廷礼的一条腿,他为对方脱了官靴,然后把那套着白布袜子的脚放到了自己怀里,腾出两只手开始敲打揉捏程廷礼的小腿。程廷礼斜着眼睛看着他,忽然伸脚在他怀里轻轻蹬了一下:“哎,小鹿,我走了这么多天,你想没想我?”

    鹿文保抬头对着他一笑,认为程大人大概也是年轻,所以愿意和自己没大没小的闹:“想了。家里没您,空空落落的。”

    程廷礼又问:“我不在的时候,没人欺负你吧?”

    鹿文保继续摇头:“没有。”

    程廷礼垂下眼帘,美滋滋的放轻了声音:“我也想你了。”

    鹿文保听了这话,有点受宠若惊,也有点窘,并且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故而就只是对着程廷礼傻笑。他相貌好,傻笑也有可爱之处,程廷礼一眼一眼的看着他,看到最后,心里就想:“再不吃,就过时候了!”

    的确是要过时候了,初见面时,他以为鹿文保是个半大孩子,哪知把人带回来一问,他才得知对方已经满了十七。而鹿文保狼吞虎咽的吃了一年,如今已经成了个十八岁的大小伙子——他那张脸长得秀气,带着几分少年相,看着倒没有几分大小伙子气,可个子真是窜得太快了,还是个宽肩细腰长腿的威武身坯,幸而他胸膛肩膀都单薄,他要是有了肉,真有成为一条好汉的可能。

    程廷礼最好男风,但也没有搂着好汉睡觉的兴致。依着他的意思,他现在就想把鹿文保拎到床上去,可鹿文保正在专心致志的给他捏脚,捏得很舍力气,鼻尖上都冒了汗。鹿文保这么乖这么好,程廷礼没办法无缘无故的忽然耍流氓。

    ☆、光绪年间(三)

    程廷礼觉得自己实在是不能再等下去了,再等下去,自己只能等出一条鹿姓好汉,并且是个傻头傻脑、不懂人心的好汉。一双眼睛昼夜盯着鹿文保,他看鹿文保给自己铺床叠被,给自己端茶递水。鹿文保总是不声不响,长长的睫毛垂下来,他仿佛是有一点慢性子,干什么事情都是聚精会神的很认真,并没有偷懒,然而一干能干很久,不出活计。及至真干完了,他也一定是比旁人干得好,清早在屋子里扫个地,他也能连床底下带墙角落全扫个遍。偶尔在院子里随便走走,他走得一步是一步,一步一步稳稳当当,身上有股子说不清楚的劲儿,让他看着和旁人很不同。

    程廷礼等到这天晚上,终于是等不得了。

    这是个寒凉的秋日傍晚,程廷礼让厨房给自己预备了个火锅,想要热气腾腾的饱餐一顿。旁人他看不上眼,只让鹿文保一个人留下伺候。及至菜品上齐了,锅子烧开了,烧酒也烫好了,程廷礼把坎肩袍子一脱,又挽了小褂的袖子,一屁股在上首桌前坐了下来。

    鹿文保走过来,端了酒壶要先给他倒一盅酒,程廷礼垂眼看着他的手——两只手干干净净的,皮肉白皙,手指修长,指甲是长圆形的,修得很短,是粉红的颜色。

    程廷礼抬起了手,强忍着没有去摸,半路拐弯一指自己的脑袋:“热死我了!”

    鹿文保一声不吭,放下酒壶走到他身后,为他把辫子盘到了脑袋上。

    程廷礼很舒服的扭了扭脖子,忽然又道:“小鹿,你也坐下,咱俩一起吃!一个人吃没意思,吃都吃不香。”

    鹿文保吓了一跳:“大人,我——我去给您把王师爷找过来?”

    程廷礼一愣,心想你给我找个糟老头子过来干什么?

    紧接着他反应过来了,当即笑道:“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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