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 作者:狂上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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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愿地成婚,这是多么大的牺牲,而自己若是一味只纠结着自己的那点子小心思,的确不是为人母所为。

    以前觉得王诩为人太冷又薄情,现在才觉得他以后就算不是个好丈夫,却绝对是个好父亲。在腿伤时,他闲来无事为婴孩打制的物件几乎要堆满一个屋子了……

    而王诩见莘奴情绪见缓,又开口道:“你若是担心成亲后,我会拘谨着你,你大可放心,便是照着往常一般自去经营你的店铺,赚来的利,我也不要,你喜欢留在邺城便留在这,我也不会强迫着你回鬼谷,你看可好?”王诩倒是知道这怀中孕妇的财迷心气,便是捡了要紧的报下承诺。

    莘奴却低着头半响不语,过了老半天,才慢慢地吐出了一个字——“好……”

    这一个“好”,便是轻巧地将她的婚姻大事定了下来。

    王诩见她终于肯吐口,轻缓地吐了一口气,阴沉了半天的脸上终于浮泛出了笑意。将她安置在席榻上后,转身去了屋内,不一会便拿了魏地的婚书让莘奴按下手印。

    莘奴惊诧地接过那婚书一看,这婚书上加盖的并不是城邑的印章,而是大魏专司户籍的典官印章,王诩与莘奴的名字户籍都写得工整,样样都是不缺,而王诩提笔写上自己与莘奴的名字后,便取来了红泥将自己的指印按压在上面。

    然后单取了莘奴的食指沾了红泥再按压在那婚书上。这般的一气呵成,娴熟得简直如同人市买卖人口的贩子一般。

    待得按完后,他取了巾帕擦拭着已经有些傻眼的孕妇的手指,不急不缓地解释道:”你我的成礼要慢慢规划,可是孩儿的户籍却要婚书来定,所以先签了婚书送到府衙里备下。”

    鬼谷子王诩做任何事情都是冠冕堂皇,让人毫无招架之力。

    可是莘奴望着自己手指,总是隐隐觉得自己似乎答应了什么注定会让她后悔的事情。

    解决了这头等的大事,山谷里烂漫的气息终于感染到了王诩的眼角眉梢。男人明显是放松了许多,只抱着莘奴亲了又亲,仿佛她的从头到脚,甚至每一根纤发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一般。

    最后是她忍无可忍地推开他,直言在这般腻歪下去就退婚,他才笑着松了手,让她又喝了一碗美羹后,便拉着她巡游这一处他明心布局的小庄园。

    原来方才食的猪肉,也是谷内的私养。都是从小喂了草药的小猪,未及长出肥膘,便宰杀烤炙,味道才会那般的鲜美。

    听王诩说这吃了草药的猪肉最利于产后的恢复,补气的效果最好。待得她生产完毕,小猪也该出圈,正好可以熬汤给她喝。

    于是刚刚定下了婚事的二人当夜便在这谷内休息了一宿。

    待得第二日才重新赶回了邺城。

    莘奴这边糊涂地与王诩定了婚事,可是心内到底还是有些忐忑,加之心悬着妫姜,所以回城后,换了身衣服,便来拜访妫姜了。

    妫姜虽然自嘲是个糊涂度日之人,可是最重养生的她无论身在何处,都是将自己饮食起居打理得简单而雅致。

    单说这饮茶一样,是最近颇为流行的饮品,传说,神农在野外以釜锅煮水时,刚好有几片叶子飘进锅中,煮好的水,其色微黄,喝入口中生津止渴、提神醒脑,便是这茶的来历。虽然不若甜浆那般爽口,所以一般人不能接受,可细细品来,别有一般滋味。

    妫姜的小茶室正面对一片水塘,半敞开的竹拉门外尽是开得争艳的菊花,花的倒影映在水中,被花团包围着,就连苦茶也沾染了菊的清香。

    莘奴将自己答应了王诩求婚之事说给了妫姜听。妫姜听了倒是并没有意外之感,只是叹了口气道:“原是不知你们之间还有那么多的牵扯,你若是觉得他对你好,便是尽好了,不过那个男人掌控一切的天性如斯,就算改也难以改好到哪去。

    以后你们若是再起了什么冲突,姐姐你还是要学着改变些,毕竟这以后的相处,不再是你们以前的主仆,仆主,夫妻的相处之道……深奥着呢!”

    莘奴低头沉思了一会妫姜的话,突然想起了巧遇姜云君的那一节,因为自己的言语不慎,姜云君似乎误会了什么,总是要体现跟妫姜知会一声才好。

    可谁知,妫姜听了莘奴之言后,淡淡地哦了一声,然后端起茶杯饮了一口,慢吞吞道:“他倒是没有因为吃多了‘酒肉’而吃得发傻……他那日闯入我府里来,我一时恼了,便在他的茶水里下了些泄阳的药物,他一时乏力而心虚也是应该的,原是不关你的事情。”

    莘奴微微惊讶地张开了嘴,心道;难怪那日见了一向健硕的姜云君,他会那般的脚下发虚,却是中毒以至于雄风不振……突然,莘奴觉得自己以前驳斥姬莹的话都可以尽数收回了。

    怪不得眼前这个贤淑端雅的女子,当初会帮她相处毒翻了王诩的主意。

    这般一言不合便下毒,齐国王女妫姜,还真是有些不负心狠手辣的毒寡妇恶名呢!

    第122章

    似乎是发觉了莘奴被吓得不轻,妫姜噗嗤一笑道:“怎么,是吓到姐姐了吗?”

    莘奴轻轻吐了一口气,说道:“只是觉得妹妹你是心悦于姜云君的,这样去做,若是被他发觉,岂不是伤了你们二人的感情?”

    妫姜摇了摇头,用手指轻轻触摸着身旁团簇绽放的菊花,说道:“你知我与他初次相逢时,他是何等的气质吗?那时他在齐国最大的女闾,设在齐宫附近的艳姝阁,正与几位出身不俗的公子赌酒争美,看谁喝到最后便能赢得最大的花魁水仙子,输了的要各处二百金的夜资。几位公子皆是擅饮之人,又有宫室解酒的秘药,那场赌酒居然喝了三天三夜。直到喝得几位公子解药食得殆尽,先后醉倒后,他哈哈大笑三声,却将辛苦赢来的水仙子转赠给守在女闾门路的一个年轻的乞丐。待得那花魁与乞丐双双一脸喜色的向他叩拜,一旁偷偷观看的我才知那花魁和乞丐乃是一对青梅竹马,因为战乱而失散,不久才在齐国都城偶然相遇的。而姜云君痛饮三日所赢下的赌金正好给花魁赎身,让二人破镜重圆。”

    妫姜回忆到这,平淡的脸上满是柔柔的笑意:“这便是他,桀骜不驯,却又侠骨柔肠。这样的男子,本应毫无牵挂地畅游在天地之间,踏遍大漠黄沙,千水万户。可是后来,只因我一时的好奇,情不自禁地受了他的吸引,与他相识,相知,可是最后相爱却不能相守。他为我从一个了无牵挂的浊世贵公子变成了如今杀人如麻,以赚取人头为生的刽子手。他看似甘之如饴,我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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