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来临那一夜 作者:小合鸽鸟子

    分卷阅读17

    台风来临那一夜 作者:小合鸽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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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腕,看到了那个氢气球。

    是一艘船,手绘的,船身上没有起点,只有一杠横线后的目的地——

    山成屿。

    第15章

    林西梓和宁歌坐最后一班客轮回山成屿的时候,许曾谙还没回来。好在每把房门钥匙都配了个大门钥匙,他两进了屋,各自回了自己房间。

    林西梓洗漱前总是习惯性来根烟,只是今天一摸口袋,才想起来身上已经没了火机。

    出安检门的时候他有意识克制,可还是情不自禁往早上的垃圾桶里一瞥,里面都是塑料瓶,很明显已经倾倒过做了别的用途。

    林西梓把夹在指尖的烟放回了烟盒,烟盒被他揉在手里。

    他觉得有点乱。

    他想抽根烟麻痹一下神经,来忘掉出口处许曾谙和那个阿响拥抱的一幕,可现在烟抽不成,心绪也越来越凌乱,那个气球上的字倒是越来越清晰。

    那个画面就像一部电影的结尾,而你知道两个主人公的余生都会在那个叫“山成屿”的岛上,平凡平静却幸福美满。

    林西梓说不出祝福的话,他甚至有些羡慕许曾谙,每次见到他,他都是一副向前看的模样。

    而他自己也在很努力,很努力地向前看。

    林西梓大学四年没谈过恋爱,明里暗里追他的女生不少,林西梓从来都是礼貌拒绝,实在被逼问要一个理由,林西梓有一次居然不假思索地说,我心里有人。

    可是那个人在江市过得很好,他最后一次见到的时候,许曾谙都有新男朋友了。

    而当八年后两人再次相遇,林西梓用表面的冷漠来伪装自己,只有他自己知道,从见到那人那一刻开始,他那被埋在最深处的希望就发芽。

    可那幼芽到底是没能开出花,许曾谙压根不想认他,连“好久不见”,都是自己先开口说的。

    林西梓没拿烟盒的另一只手还是不自觉地伸到裤兜,盲目地用手指试探,好像能模拟出那里还有个火机的感觉。

    那个许曾谙送给自己的火机。

    他反而是和许曾谙分手之后才开始继续用那个火机。和白玛打了一架决裂后,他还是觉得那个同款膈应,一直没再用,每次许曾谙看见他点烟的时候,也都用的那种塑料打火机,他不是没看见许曾谙每次见他掏火时的期待,可每次,他都让许曾谙失望了。

    多年以后林西梓回忆起那些片段,他觉得自己过分,可又确实是在那些片段里,在一次次许曾谙的失望里,他才能看到许曾谙对自己的在意。

    很明显,现在的许曾谙不会再在意他。

    而当许曾谙能接受给自己和宁歌拍照,说了句“好啊”的时候,他自己都想笑。

    笑自己,都八年了还不长记性。

    他没想过再遇到许曾谙,甚至可以说,他一直在避免遇到许曾谙。宁市到江市的动车只需要不到二十块钱,耗时只需三十七分钟,到站直接转二号线地铁坐三站,就是江大的主校区。

    和金城到海洲的距离相比,这段路程很近,可他只尝试过一次,见许曾谙过得好,他就没有勇气再面对一次。

    后来毕业了,他留在宁市,旁边的海洲只有一桥之隔,他也从未去过一次。很早以前他们规划未来,从来都是在海洲,有山有海有岛,有许曾谙和林西梓。海洲对于林西梓而言,未曾踏入领土半步就已经成了伤心地。

    如果宁歌不是海洲人,如果宁歌没有执意要订小岛上的风情民宿,世界那么大,他遇到许曾谙的几率又有多少。

    就像在金城的第一面,许曾谙遇到的是他林西梓的几率又是多少?

    林西梓曾经很骄傲于他们的相遇,在那之前他不信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小说里才这么写。可当他看到那个茫然无措站在麦积山路十字路口的少年时,他平生第一次生出从未有过的感觉,他还特别中二地,强忍着不回头多看那人一眼的冲动,摆摆手对他说“金城到了”。

    林西梓嘴拙,他一直说不出那种感觉,只能转化成一遍遍喜欢和爱。后来他在大学语文课上听老师讲张爱玲的《爱》,讲到那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他觉得对,就是那个感觉。

    那是他在宁市的第二年,他有了再一次去找许曾谙的冲动,异常强烈,单纯的只想看一眼——那是他在千万人之中,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中遇到的人,他想去找他。

    可是林西梓到底没去,他去年去过,带着歉意和无尽的爱意,看到的是许曾谙和曾经帮他过自招的学长,许曾谙说,那是他的新男朋友。

    想见许曾谙还是成了某种实现不了的执念,他到底没有去见,因为他怕。哪怕他现在的身份只是许曾谙前男友中的一个,他还是怕,怕再见面,许曾谙身边又是别人。

    他把许曾谙当“刚巧碰上的“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可许曾谙未必。告白的话是林西梓说的,就在去金城草原的一天。许曾谙高反了,吐到青胆汁,浑身乏力。那天晚上许曾谙和他睡一个标间,却是在一张单人床上,他抱着许曾谙,哄怀里人睡觉的时候什么都一股脑说出来,包括那些喜欢的话。他说得可肉麻了,说我喜欢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那天晚上月色很美,他透过柔和的月光能看到许曾谙被泪水粘黏的睫毛,不知道是高反太难受还是怎么了。

    然后许曾谙说,我也喜欢你。

    这就算在一起了。

    然后第二天,他们就有了肌肤之亲,许曾谙还问他,为什么不做到最后。

    怎么能第二天就做到最后呢,林西梓想,他们还有漫长的一生,不缺片刻的朝朝暮暮。那是林西梓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们走遍了金城的犄角旮旯,他们在金兰河上漂流,耳边是金城的歌。他们还会放纵的亲吻,交颈和相拥,赤裸相拥的时候,他们的距离那么近,没有什么能把彼此分开。

    可是就算再近,总会有距离和隔阂,甜蜜之后总会暴露问题,比如许曾谙不说。

    许曾谙总是不说,不说他和白玛互赠过礼物,不说他有个叫连云骁的好朋友,八年后他终于说了,连云骁早有了女朋友,可又说的太迟。八年前对于林西梓而言,那些礼物和朋友都像是突然出现毫无防备,而一旦林西梓问起来,许曾谙都先是一副“为什么要问”的受伤般的表情,好像在许曾谙的认知里,没有说就是不必要说。那面孔让林西梓觉得自己问得多余,觉得自己潜台词里的怀疑伤了许曾谙的心,所以他只能不再问。

    林西梓不是没想过,他和许曾谙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想一切都是从不问后的猜忌开始的。

    他不问,许曾谙又不说,他就只能靠猜。猜来猜去猜到最坏的那种可能,就在心里扎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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