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牧歌[种田] 作者:么辛么同

    分卷阅读29

    田园牧歌[种田] 作者:么辛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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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子倒进锅里炒到表面焦黄,来一点盐,香醋,一盘焦香酥脆的猪油灌肠就好了。

    这种不加绿豆芽的灌肠,吃起来稍微老一些,外表有层脆脆的壳,里面却软软的。不像绿豆芽炒过的,滑滑嫩嫩。这就要看个人喜好了。

    “烨哥,怎么样?”

    眼巴巴趴在桌子上,盯着面前唯一的评委,牧野紧张的坐都坐不稳了。

    “小野,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小吃了!”

    牧野都要等到望眼欲穿,海枯石烂了,蒋烨万年没有波澜起伏的声音才悠悠传进了耳朵里。

    “真的,真的,烨哥,那我能拿出去卖吗?”

    蒋烨却是在想,小野做的这些东西从来没见人做过,味道又出奇的好,相信要不了多久就会人人得知。看来他需的提前做些准备,省的那些不长眼的来打扰他们的生活,他的小野开开心心做自己喜欢的事儿就行,不需要见到那些肮-脏的下三-滥-勾当。

    “可以,小野准备怎么卖?”

    “有卤汁的那个叫碗团,一碗二文钱;凉拌的叫莜面团子,三文钱一块儿,其实那个还可以油炸了吃,不过我们俩个人可能忙不过来,就暂时不搞了。最后炒的这个叫猪油灌肠,五文钱一份儿,可以加绿豆芽炒也可以不加,客人可以自行选择。当然,这些也可以买回家去自己做,买回家的话,除了碗团其它都便宜一文钱,豆芽菜要另算。烨哥觉得怎么样?”

    “我算过了,按照这个价格,抛去成本,咱们应该有一半儿的利润呢。”

    “嗯,行,我看成。就摆在大牛店前面的巷子口,用水什么都方便。”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改了文案后,发现点击量蹭蹭下降!之前的文案编辑又嫌弃不给通过。可真是难为死人了...抱紧周末的尾巴,吃顿好的去安慰自己!

    第20章 彼此靠近·不知不觉的信赖

    “真的!烨哥,那我们摆摊要不要去衙门报备啊?”

    牧野记得古代做生意还是有一些规定的,若想认认真真经营下去,必须规规矩矩来,逃税漏税这类的他并不打算做。

    “嗯,是要去衙门备案。”

    岭南国虽然新旧朝代更替并没有多长时间,但坐在上面的皇帝却都是干实事的,战乱后的岭南国不管农业,商业,都存在极大发展空间,所以国家对这方面的监控管理和律法制定都比较详细和严谨。商户要交的税也是按收入划了不同的比例。

    比如牧野之前见过的南街小市场,主要聚集从各个村子里来临时卖些新鲜蔬果,或者外来偶尔做些小交易的。这种情况只需交入城费,便没有其它税收了。

    但范围只限小市场里,不可随处乱走动,市场外有专门的官差看管,绝不允许浑水摸鱼,同时防止地痞恶霸趁机欺压百姓。虽然也会有些玩忽职守的,比起前朝混乱的情景,已经不知好了多少倍。

    毕竟一个千疮百孔的国家,也不是短短几年就能治理的井井有条,更别提这种山高皇帝远的地方。

    若是像牧野这种摆固定摊子,却没有店面的,衙门就会在当地一些合适的街道划分出大小不一的格子,只要是空着的都可以去衙门备案交钱租下来即可。每年税收也只有百分之五个点,是为了照顾些小商小贩。别小瞧了这五个点,一条街道上可以划分做生意的地方可不少。

    牧野暗暗佩服,这皇帝真是个聪明人,很多时候这些小地方才是最能聚少成多的。而且一个国家必须要有严谨的法律保护,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快。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但若有了店面,那就不一样了,税收也会根据店面大小,收入情况同比例增加。

    相对而言,这个国家对商人还是很保护的,也没有和前世古代一样,士农工商,商人最不受重视。

    在岭南国,商人同样有资格参加科考,只高中后,便不再被允许做生意了。所以这个时候家族优势才会显示出来:有人做官,有人经商,分门别类经营,自古都是些大家族的生存之道,以至于官商勾结的例子才会层出不穷。

    “那我们是不是要再去镇上办理这些手续?”

    “不用再去了,让大牛办就好。”

    毕竟只是租个小场地,衙门不会管你租了后给谁用,特别是镇子上这类地方多不胜数,根本就不会都租出去,也不怕出现黄牛倒卖的情况,即便有,如果被发现不仅会被官府没收租出去的地儿,还要被罚款,得不偿失。

    摊子租金也并不是统一价格:繁华地段摊位便会贵一些,偏僻位置价格相对就会低一点。牧野他们租的这个地儿,虽然在北街正道上,但却靠近街尾,人流量不像前面的铺子熙熙攘攘,一年只要二俩银子就够了,非常划算。

    牧野心想:需要赶紧买些书本把学习抓起来,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混乱,相反的一些规矩很是严苛。

    虽说依旧是皇权社会,不一定人人遵守,也不一定会有用,但多了解一些总归没坏处。总是踩着悬崖边走路,保不好哪天就会掉下去摔个粉身碎骨了。

    “烨哥,你识字吗?”

    牧野的直觉告诉他,蒋烨百分之百是识字的,搞不好文化程度还不低。

    “小野想要认字吗?”

    “嗯,多识一些字以后做生意记账也方便些。”

    “那下次去镇上买些笔墨纸砚,若是小野愿意,我可以教你。”

    “真的!烨哥!”

    蒋烨是个少年老成,心事颇重的孩子。

    记忆中,娘亲身子弱,没办法外出做工赚钱,只能在家做些绣工活儿养家糊口,即便如此,娘亲在他五岁那年,已经请了先生给他启蒙。

    蒋烨心里难过,心疼娘亲却无能为力,于是越发认真钻研书籍诗文,每当先生夸他聪明好学,是个机灵的,娘亲就会很开心的摸摸他。

    哪怕后来几年,家里日子过的越来越清贫,娘亲依旧没有舍弃他的学业,甚至年纪大些后,还请了位身手了得的武师傅回来。

    若不是如此,他一个无依无靠不及弱冠的孩子,又怎么能在战场那种人命堆积的地方活下来,又如何能入了师傅的眼,愿意收他为弟子亲自教导他?

    牧野却是真的开心,自己的秘密在一点点和蒋烨渗透,可蒋烨的事儿他依旧一无所知。

    对男朋友的关心也好,占有欲也罢,都让他有种不平衡的危机感。即便理智上不会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无理取闹,情感上总归会有些不痛快。

    在这个世界,读得起书的农家人屈指可数。更别提蒋烨这种文武双全的,家世肯定不会太简单。他愿意教自己识字,何尝不是一种间接性的表示?他们,都在努力向对方靠近!

    忙碌了一天的两人都累的不轻,晚饭吃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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