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 作者:林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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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世界从此多了一个你 作者:林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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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孩子们也要说,这个年纪还谈什么恋爱,这个年纪还想什么结婚?

    人生果然是一个循环。

    然而,然而。

    父母到底不是孩子。

    半年之后,我姑姑便和老林领了证,搬去了省会城市。我姑姑跟一众亲戚说:“你们也眼不见为净,我也自自在在。”

    2014年的时候,我去省会考试,要去姑姑的新家住几天。

    其实去亲戚家蹭住这种事,我是不太乐意的,总疑心自己会讨人嫌。而且我又不善于与长辈相处,只要一想到我们三个人排排坐在沙发上,翻来覆去地讨论“找对象没?”“未来有什么打算?”“工作怎么样?”我便觉得如坐针毡。

    所以我早早约了旧友,日日安排了聚会,争取早出晚归,作个隐形人。

    这是我原本的计划。

    在那儿住的第一天,我早上睁开眼就八点了,我挣扎着爬起来,出了房门,屋里一片静悄悄。

    大约出门买早点了吧。

    我打着哈欠,趿着拖鞋,磨磨蹭蹭地往洗手间去,转角却看到书房门开着,老林弓腰在写字,书房里清清静静,摆着书架藤椅,窗台上一盆兰草青翠欲滴。

    也许是听到了我走动的声音,他头也没回就说:“圆圆,来看看我新写……”他说到一半忽地顿住了,回头看到是我,笑着说,“起来了,快去洗漱吧,你姑姑买早餐去了。”

    我慌里慌张地点头,赶紧跑了,心里觉得像是窥探了到某个秘密。

    圆圆。

    是姑姑名字。

    但是我从未听人这样亲昵地叫过姑姑。

    我爸爸也好,我奶奶也好,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喊姑姑。

    考完试,我住到最后一天,老林有朋友找他出了门,只我和姑姑在家。

    与长辈对谈,她总要问我怎么没找对象。

    我说,没有遇到喜欢的。

    其他长辈总要说,多认识几个人,聊聊天,先了解一下嘛,没准熟了之后就喜欢了。

    但姑姑点点头,说“那就慢慢找,不着急。”

    我想起了那天早上,那声温柔的“圆圆”。

    “姑姑你以前是不是就和林叔叔在一起过啊,我记得我好像见过他对不对?”

    我以为我是很开通的现代人,但其实我从来没叫过老林“姑父”。

    “是。你那会儿可小了,总跟我们捣蛋。”姑姑笑了。

    其实我真正想问的是,你们为什么分开,为什么又在一起。

    姑姑看穿我的心思。

    “其实,我们那个时候是打算一起走的。我们买了火车票,约在车上见。他上了车,但是我没赶上。只是十分钟,阴差阳错,过了快二十年。”

    他们重逢,是那一年姑姑报了旅行团去海南。

    姑姑一直喜欢海,但是那么多年,她从没有机会去看一眼。

    结果他们居然在海南相遇了,他们在不同地方报了不同的团,但是却在同一片海边见面了。

    加起来快一百岁的人了,那个时候,却还是忍不住哭了。

    那些不赞成的人都说,这么大年纪了,还折腾什么呢?孤单吗?眼看女儿结了婚,就能有外孙女带了,有什么孤单的?

    可是,人的一生就只能是这样吗?以按条件分配的结婚为道德标准,以生儿育女避免种族灭绝为己任,以麻木地等待老去死去为最终结局。

    晚上八点左右,老林就回来了。

    我和姑姑坐着看电视,老林拎着一袋苹果进来。他笑着说:看到楼下苹果不错,你又爱吃,就买了两斤。

    姑姑怪他,不先打个电话回来,问问我喜欢吃什么。

    他就问我,爱吃什么水果,再给我去买。

    其实只是很日常的对话,但是我却忍不住想,等我五十岁的时候,是否身边有这样一个人,早早回家,给我带爱吃的水果,让我想对他撒娇。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床去赶火车,我轻手轻脚地收拾了东西正要出门,姑姑和老林就穿着睡衣从卧房出来,送我下楼。

    我走几步之后回头,正看到他们转身上楼去。

    老林拉着姑姑的手,姑姑笑盈盈地把另一只手也搭到他的手臂上。

    他们的手已经已经皱了,皮肤黄了,连笑声都不轻盈了,但是却好像在那一瞬间,一切仿佛穿越回到二十年前,我们三个人在田埂边的那个时候。

    我没忍住,眼睛有点湿。

    所有人曾年少,都曾向往过爱情。

    有些人错过了最爱的那一个,于是辗转反侧,不敢回首。

    有些人错过了最好的年华,于是安然沉寂,感叹命运。

    不管等多久,不管我多老,不管世事怎样变迁,不管我被生活怎样磨砺,我想要继续保有一颗软弱而热切的心。

    我希望,即便我白发苍苍,仍有那么一个人,让我想要和他谈恋爱。

    part2

    一分钟有60秒,我对你有80秒的爱

    宁愿爱错,不愿错过

    我高二的时候有过一个男同桌,外号叫大胆。

    大胆人高马大,皮肤黝黑,是篮球队的队长。他长了一双牛眼睛,又大又圆,眼睫毛长得像是一对翅膀。他总跟人开玩笑说自己能见到鬼,所以大家也很捧场地赞他大胆。

    跟我同桌的那一年,他喜欢上了校花。校花比我们大一届,和我是邻居,我从小管她叫姐姐,于是他就天天求我帮他递小纸条。

    我们校花是个学霸,比较高冷,从来不闹花边新闻,他判断不宜在一开始的时候就过分张扬,像个蠢蛋一样冲上去,冒犯佳人。应该循序渐进。

    于是,他选取了递纸条写情书的方式。

    可他一笔字虽然写得很漂亮,但是想破头也编不出有趣的对话和可爱的情诗,于是在我被委任为信差之后,前排姑娘又被委任为枪手。我们这两排,那段时间零食不断,薯条冰淇淋豆干棉花糖,任由我们点餐。

    不过,他也像是个魔鬼监工一样,监督我和前排姑娘。

    他定了一个时间结点:晚上下自习的时候,必须把纸条递到校花手里。所以第一节自习结束,前排姑娘需要给他一个情书初稿,然后他再用一节自习课的时间誊写完成,而我要在下第二节自习的那一刻马不停蹄地爬上楼找到校花。

    坦白讲,我代劳了一周之后就撑不住了。

    但是,我不想做个坏人,于是一直在等前排姑娘说不干。

    结果,前排姑娘真是出乎意料地有毅力。

    我爬楼爬了一个月,她好像写情书还是写得乐此不疲。

    不过,好在虽然校花追求者众多,但是到底功夫不负有心人,尤其是我们还是三个人,总算让她对大胆高看一眼。

    下午的休息期间,大胆惯例在篮球场练球,但是校花却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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