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春 作者:大江流

    分卷阅读14

    逢春 作者:大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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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中去摸索另一个人的手。

    连煜最近不怎么来找他,短信和电话交流反而增多,因为开学就是研究生的第二年,他将面临继续读博还是工作的选择,后来由于他执意不打算念下去,和家里闹了不小的别扭。

    时隔多日他来到陶乙家这个名副其实的避风港,只坐在床上抽闷烟,陶乙也不做劝导,想来他到了这里就是想图个清静,自己别再给他平添烦恼。

    “我不想再呆在学校里了。”连煜看他一眼,后半句话是嗫嚅着说的,“本来就觉得跟你有差距……”

    陶乙不做声。这两日下了雨后天气明显转凉,他穿了长袖衬衣,袖口挽到小手臂,鼻梁上架着一副不常戴的眼镜,整个人看起来有种朴素的书卷气;他靠在床头,用手压着书本刚读到的那一页,斟酌着说:“步入社会是早晚的,念书也是为了工作,殊途同归。你该考虑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他话音未落,头顶窗子投进来的光线被人遮住了,身体两侧撑住了连煜的手臂,他错愕地抬起头,嘴唇上传来不同寻常的温热触感,只有一刹那。

    对方的声息还徘徊在那里,书从他身上滑下去,跌在一旁,连煜和他额头相抵,乌黑的瞳孔里映着他难掩惊讶的倒影,“这种事早就考虑好了。”

    ——他身上那种求而不得的急切正在慢慢消逝。陶乙能感受到,随着两人关系在看似平凡的往来中不断加深,他能感受那种骇人的成熟,对于这个一度让他有把握看透的年轻男孩儿来说,或许他被轻浮外表隐藏起来的东西,还有很多。

    陶乙觉得这感觉多多少少有点糟糕。

    连煜却放开他,若无其事的坐回原先的位置,把烟头摁灭了,口中说着“十一放假我不回家,可能要在你这儿住两天,有什么活儿记得让我干”便走了出去,只留陶乙一个人呆呆的躺着。

    风吹过他的发梢,将书本翻了几页。

    他摘了眼镜,蜷起腿,把脸埋在膝盖里。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陶乙工作的时候连煜会在远处看他,如同回到了他们最初的那个状态,他开机车从楼下经过,碾碎一地斑驳烂漫的夜色,也碾过他斜斜拉长的影子。唯有那一刻他离他最近。

    可现在又不是了。连煜以为自己已经融入了对方的生活,借宿在他家里,早起一同晨跑,和他在一个餐桌上吃饭,闲聊,像一对真正的恋人那样相处——即便暂时还不是——这些都曾是他可望而不可即的。渴求的事物一朝得到,会让人产生迷惑和虚幻感,连煜尽力避开这些繁冗的思索。他把第二杯咖啡放在陶乙手边,看到对方因他的动作回了头,再一次看向面前杂乱的手稿。

    “你得休息了。”

    他说,这话并没有得到回答。从他的视角可以看到陶乙的发顶,后脑偏下方一个漂亮而不倔强的发旋,浓密柔软的黑发顺着纹路生长,像是年轮,诚实且严谨的记载着他平凡的过往:有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父母关系和睦,都不是性格尖锐的类型,有过张扬的少年时代,渺小却幸福的所得,一个在意外中失去的爱人。

    他看上去很疲惫。连煜把手覆盖在他薄薄的眼皮上,指缝间有睫毛在颤抖;他后脑勺枕着木头椅背,松散的头发朝两边划开,连煜低头看他,试图从呼吸里读出他心里的秘密。

    他想起前两日在书柜上看到的那张照片。

    他偶然进了那间屋子,起因是门开着还是有光亮,总而言之都是微不足道的理由。这本是个闲适的午后,他推开门,窗帘被风吹起来,露出外面秋日里高远湛蓝的天空,他始一踏足就感受到那将要把他吞没的安静。

    他走到书柜前,看到了反扣在桌面上的相框,他不是故意的,只想用一种更加小心的方式把他拿起来,手指一滑却摔在了地上,玻璃裂成几块,有一些碎掉的渣子飞到柜子下面,他蹲下来,明知道无法挽救,在看到门口的陶乙时,还是止不住有些手足无措的慌乱。

    “别碰。”

    连煜想把那张旧照片从玻璃渣里拎出来,被陶乙制止了。他得承认,那一刻他为这种冷硬的疏远感到心灰意冷,他说服不了自己,想法比行为优先,在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在彻底的失望着了。

    陶乙的下一句却是,“你别用手去碰,会扎到。我去拿扫帚和胶带来。”

    他走出去之前又叮嘱一句,“别乱碰啊。”

    连煜都还没说对不起。不弥补这句话让他心里不舒服,陶乙却在听到时依旧持续着清理的动作,他把那张照片随手插在一本书的书页间,淡淡道,“不要紧。”

    他用湿巾去擦连煜沾着玻璃渣的手掌心,擦完里面又翻过来擦手背,直至对方握住他的手。

    他还是没抬头,只露出嘴角一点点作安慰用的微笑,“没事。”

    “老照片而已,人也都不在了,没什么好看的……你要看吗?”他晃晃夹着照片的那本书,表情沉着而坦白,“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没生气,坏了就坏了,你可以赔我一个新的,但是放心,我没有生气。”

    这算是好意吗?

    “都过去了,我知道,都是以前的事情了……”

    照片上是还在念大学的陶乙,他穿一件款式很考究、贴合腰身的毛衣,几年前常见的牛仔裤,因为头顶阳光明烈,他眯着眼,身边搭着他肩膀的青年个子要高出他几分,有一副英俊耐看的五官,笑起来心无城府的模样。

    “嗯,冯春。”

    连煜突然想让陶乙别再说下去了,不是他不想听。

    “喂。”

    他一下子变得手忙脚乱了,跪在地上,用自己的肩膀挡住那张流泪的脸。“……不要忽然哭起来啊……”

    “我不止一次的想,如果那时候没跟他一起出去就好了。”

    “回家和父母一起过也好,去教堂听唱诗也好,去公园里打雪仗也好,去自习室博物馆电影院都好,我们为什么偏偏选择去了那个地方。”

    “平安夜去了很多人,热闹极了,还看到了我们同校的女孩子,她们在人群中向我们俩打招呼,我想她们大概知道我和冯春的关系,她们笑得特别开心,有个女孩儿在外面披了大衣,里面穿了条红色的裙子。”

    “……后来我一直呆到消防队清理完事故现场,快天亮的时候,我看到了那条红色的裙子。”

    “舞会进行到一半才有人喊‘失火了’,音乐声很吵,一开始我根本没听到……过了不到一分钟,我看到在某种强光下逃窜的人影,人一排一排的倒下,倒在我跟前了,我闻到什么东西烧焦的味道,很难闻。”

    “有人在尖叫,我知道慌了,冯春拉着我的手往外跑,但旁边有人跑得比我快,我们被挤散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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