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安王十五年,岁在甲午。

    这是墨翟逝世后的第七年。

    赵国高柳东北的一处荒原上,一队骑兵正在奔袭。

    骑士皆穿墨家义师的短褐长裤,马鞍上挂着长剑,长于三尺,显非铜剑,正是如今各国都已经开始出现的铁剑。

    剑身直且带有环首,一看便知这是墨家义师的制式铁剑。

    马蹄奔踏,确有赵客缦胡缨、飒沓如流星之势。

    这一行人,是一个连队,百五十人。

    待行至一处高地,连长铜哨一吹,当真是令行禁止,百余人齐齐勒马,迅速列队。

    高地下,一人骑着一匹额头上有白色斑点的枣红马朝着这边跑来。

    待上了高地,众人才看到这人的身后马背上还绑着一人,正在挣扎。

    连长见那人靠近,便问道:“庶俘芈,谁让你抓人了?这不是打草惊蛇?好说你也是沛县学堂里学出来的,如今也是司马长管着二十多个人,连这点事都不知道?”

    庶俘芈将背后那人往地上一扔,笑道:“连长,这事需怨不得我。我在后面跟着,其实他们早就盯上我了。三个人想来抓我,我一看已经露了,只好弄死了一个,抓了一个回来问问。”

    连代表知他不是个不知轻重的人,点头道:“若是这样,倒也对。怎么样?”

    庶俘芈点头道:“二百多号人,五十多辆大车。有枪,应该就是去和楼烦人交易的。”

    他下了马,走到地上还在挣扎那人旁,抽出铁剑抵在那人的背后,一只手解开了勒在嘴巴上的绳索。

    被俘之人的嘴巴一经解开,便道:“此事你们最好别管。这些交易,那都是有贵胄参与的,你们已经树敌太多,又何必自求死路?”

    刚刚说完,身后就被重重踢了一脚,顿时倒在地上。

    身后的庶俘芈骂骂咧咧地踢完之后,心道:“贵胄贵胄……我爹连越王楚王都抓过,你们身后那人再贵能贵到哪去?”

    心里不屑,嘴上却没有骂出来。

    连代表见状,笑道:“你也知道,高柳互市的规矩。且不说互市只能在高柳,就说你们交易的货物……凡有私运铁剑、马镫、革甲、枪、铜与火药私与互市者,为首者皆斩。我们盯上你们,自然知道你们运送的是什么。”

    “你们既然走这条路,想来对这里也熟悉。那一定见过高柳城外树上悬挂的绞死之人吧?为什么不能运送这些与胡人交易的大道理,我也不与你讲了,你也清楚。贵胄在后,我们墨家只在乎天志规矩与律法成文,何时在乎过贵胄?”

    自七年前屈将带墨家八十余人驻扎高柳以来,高柳也逐渐成为了和林胡、娄烦互市的重要城邑。

    这里向北二三百里,便有一片大湖,又有草原,水草丰美,正是林胡娄烦各个部族聚落休养生息的地方。

    既开互市,墨家又多提供一些胡人常用的物资,换取马匹、羊皮,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商品有严格的规定不准互市。

    这一点得到了赵侯的认可,并且指定为法令,但是走私的依旧不少。

    很多商人的背后,都有着贵族背景。每走一次,获利颇丰,尤其是违禁的马镫、铁剑、箭头之类。

    此时胡人尚且处在铜石阶段,铜都很少,箭头也多用骨头。一套完整的马镫鞍子,可以换上等的马匹,而马匹又是各个贵族增加自己实力的必要物资。

    利润高昂,以及背后隐藏的军事和政治用途,经常会有铤而走险之人,在高柳城外也常常会有高挂在树上以儆效尤的尸体。

    被俘之人想到墨家的一些传闻,又想到之前曾看到的高柳城外悬挂的尸体,终于瑟瑟。

    庶俘芈骂道:“你若想做什么忠于主人的‘义士’,那就什么都别说,死得其所,岂不美哉?你若是还想着活,问什么就说什么。犹犹豫豫,不是个爽利人。”

    那人犹豫片刻,看着这些人持着的刀剑闪烁寒光,知道这些人非是虚言,杀人并不会顾虑身后的贵胄之类,只好点头,示意说出。

    “运送的是什么?”

    “铁剑、马镫。”

    “换什么?”

    “马匹。”

    “何处交易?”

    “修水以北的山谷间。”

    “一共多少人?”

    “二百四十人,枪四十支,弓百二十具,皆有剑。”

    “背后何人?”

    问到这里,被俘之人终于沉默,思索了许久,缓缓说道:“阙与君。”

    阙与君,名叫赵岚,是赵献子时候分出的一支,食邑在阙与,乃是赵国公族贵胄。

    只是听到这名字后,询问之人并未惊慌,更不震颤,只是静静问道:“交易过几次了?”

    “三次……这是第三次。”

    又问了几句后,连长便叫人将其带到后面,连代表便召集了连队中的骨干们商量了一下。

    庶俘芈已是司马长,更在沛地的时候就成为了墨者,这样的骨干商讨同义会自然是要参加的。

    九个人坐在地上围成一圈,连长道:“阙与君参与其中,这倒是有意思。”

    庶俘芈的脸上露出一副不屑而又无所谓的神情道:“都知道阙与君和公子朝交好,看来赵国这公子之争当真是有趣了。为了争夺君位,莫说林胡娄烦,只怕是凶残暴虐十倍的夷狄,也一样可以结交。”

    “国民在这些人眼中,算什么呀?不过是圈养的猪狗,只要能够吃上他们的血肉,别说和林胡交易,只怕引林胡兵入寇只要能得封地,也属正常。诸侯口称华夏,可当年人家申侯还不是请犬戎入镐京,凡妇女财物任自取之?”

    他是个典型的沛县长大的新生代年轻墨者,自小受到的都是些激进的教育,言语中对于贵族武德之类向来不屑,很有些对旧规矩目空一切的狂傲。

    连代表嘿了一声,骂道:“和他们讲道理,那是无用的。只是有些难做,二三百人,又有马车弓弩火枪,咱们这一连又没有炮,不好攻取。”

    庶俘芈提议道:“倒是可以这样。叫人把这俘虏带回边堡,集结兵力前来。咱们这百余人,就先围过去。他们若是敢走,咱们就攻;若是不走,咱们就等到边堡的人来,围而攻之。要是直接放他们走,那可不行。”

    这里距离边堡七十余里,边堡又不是全都是他们这样一支精锐骑兵,很多都是步兵,若是等到再去追击,恐怕时机错过。

    庶俘芈在沛县接受过两年的正规军事教育,墨子去世后,泗上一代进行了许多的变革,建立了专门培养基层军官的“泗上军校”,算起来庶俘芈算是第三期的毕业生。

    两年的正规军事教育,所教授的都是一些基础的连一级别的进攻整队防御和治军,还有一些简单的军事战略。真要是打起仗来,需要大规模扩军、征召所有有服役经历的人时,他这种人是可以直接做连长连代表的,只是暂时还没必要。

    他算是“根正苗黑”的墨者,父亲是最早的义师成员,俘获过楚王越王,若是留在泗上,其实过得极为滋润:当年潡水之役与他父亲庶轻王配合的於菟,如今已经是旅帅;他的名字是如今墨家的二号人物适给取的;父亲有军中最高等级的军功章;在泗上军校的时候是军中蹴鞠队的成员……

    他却是个不安分的人,满脑子利天下的年轻人的激情狂热,家中又有马匹耕种,自小马术纯熟,便主动请缨来到了高柳。

    像他这种“科班”出身的军官,在高柳不多。

    意见提出,九个人讨论了一下,连长笑道:“你小子脑袋倒是灵……”

    连长这句话,也暴露了他的墨家出身,此时除了墨家之外,天下主流的想法都认为人的想法是出于“心”而非出于“脑”。

    有时候一句简单的话,就能暴露出是否是“为先生服丧三日显然无父之辈”的墨者。

    此时距离那些和林胡交易违禁品的车队,尚有几十里距离。连队中携带的粮食足够吃七日,火药也足够打上一仗。

    从军制上,他们算是“步骑士”,主要训练的还是下马列阵步战,都骑马主要是因为士卒多是本地的农户,家中均有马靠马耕种,正常骑马什么的也都是自小就会。

    比起最精锐训练的持矛冲击的“武骑士”,他们骑术马战冲击不如;比起泗上的那几个从潡水之战打到最之战的精锐步兵旅,列阵对战也不如;但是追击、偷袭、战场机动却是无人能及。

    加之他们的敌人主要还是林胡、娄烦的部族骑手,墨家这边手中有火枪、腰间有铁剑,精锐之士还有铁札甲,武器之利,倒也能够做到以一当五……林胡娄烦的骑兵,这时候用的单体弓,骑射不过三十步,箭头多用骨头,还没有马镫和鞍子。

    虽说自信自傲,但也没有到不可一世的地步,一个连若是去围攻二百多人的贵族私兵,损失必大。

    加上如今那些人也学会了墨家在草原上的战术:靠车结阵,用以固守。

    没有炮兵配合,确实难打,造成伤亡实在没有必要。若是尾随之后,让那些人不敢走,拖住他们,等待边堡那里的步兵和炮兵出动,便可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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