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对宗教的管理(第1/1页)

    这样的好事对于陕西的贫民们是有极大的吸引力的,而且甘州本来便属于陕西,所以大家也并没有太强烈的背井离乡的感觉。而洪承畴早已经按照甘州的土地情况对移民们进行了分置安排,而且免费发放了农具。至于耕牛之类的,正好是甘州最便宜最易得的,也由张荩臣派人收购来后,按照收购价卖给移民。

    所以接到张荩臣的消息后,陕西组织了大量的运输工具,将移民和他们简单的行李及粮食迅速地运到了甘州,按照先前的安排,一户户移民很方便快捷地找到了自己的田地,而且还有军队为他们建造的简单的房屋,暂时的安身之地便已经有了,又有力畜农具,所以一安顿下来他们便投入了抢农时的播种之中。

    而洪承畴在西安等地开始发卖甘州城内的房屋和商铺,只要是汉人,都可以买得到,当然,价格可能比较高,但是对于一直以来都是经商要道的甘州来说,再怎么高的价格都会有人买,大家都明白甘州连接西域和内地,还可以辐射到藏区,康区和瓦刺地区,以后的经商潜力是极大的。

    所以三个月后,甘州城里大部分的房屋和店铺已经卖了出去,甘州城里各族的商人川流不息,从京城而来的玻璃镜和肥皂,香烟和火柴竟然超过了丝绸的交易额,通过甘州向着西边流去。

    而甘州税务局也很快就建立起来,经商交税是每个正规的商人都必须履行的义务,这几年来已经成为大明商人的共识。并不是因为大明商人高风亮节,而是被税务署每年抓到偷税的商户后处罚的力度吓住了。一经发现偷税漏税的,罚没偷税额的十倍,而且三年不准经商。十倍税额倒也不算多,但这三年不准经商可以对着商铺来的,换人没有作用的,这对于已经深刻认识到商铺的广告效应的大明商人来说,简直是无法忍受的一件事。

    回回留在甘州城内的清真寺张荩臣倒是没有捣毁,但回回们已经住在城外,再进城来做礼拜显然是不大可能的,于是回回们便开始在城外建设新的清真寺。新来的甘州知府黄汝良发布露布,要求所有的宗教设施的建设必须得到甘州府衙门的批准。

    回回们怒了,便派人去见黄汝良,提出为什么建设清真寺竟然需要府衙的批准?黄汝良道:“修建清真寺是太祖定下的方略,但我大明官府需要进行管理,对于佛寺道观都是一样的。朝廷发布了《宗教设施管理办法》,甘州偏远,可能你们还不知道吧。”

    回回们看着黄汝良发给他们的报纸,上面登载着《宗教设施管理办法》,发现果然如黄汝良所说,所有的宗教设施建设都需要得到朝廷的准许,而看日期,也是几个月以前的,这才相信不是针对回回的谎话。

    既然朝廷已经有了规定,回回们的怒火便熄灭了。便有带头的人说道:“知府大人,我们要修建清真寺,请大人批准吧。”

    黄汝良道:“这个当然是要批准的,但是有件事先要说清楚,所有的宗教设施都不得阻挠其他人的正常行为。佛寺外也是可以吃狗肉的,所以清真寺外也是可以吃猪肉的。”

    回回们互相看了看,然后领头的一人说道:“寺外吃什么我们不能强迫,但寺内是不可以的。”

    黄汝良笑道:“寺内只有你们***可以进去,在里面有不合《古兰经》的规矩的,你们尽可乱棒打出,只要不伤他性命,我们官府是不会怪你们的。”

    在前世朱由校看到某些喜欢闹事的宗教,经常纠集教徒打砸汉人的商店,抢夺汉人的生意,赶走汉人商铺,而汉人却无可奈何。有人认为是因为汉人没有血性,胡人有血性什么的,这些说法朱由校是不相信的。他认为最根本的原因便是政府的监管无力,助长了某些宗教的嚣张气焰。大明是一个各民族平等的国家,任何民族都不可能骑在大明的主体民族汉族之上,所以前世那种汉人受欺压的事件在大明他是绝对不会允许发生的。而在许多方面,只有汉人或者汉化得比较彻底的异族人才能够有一些优先权,比如甘州这种居于边地的城市,各族人都可以做生意,但只有汉人能居住在甘州城中,至少在甘州被大明牢牢控制住之前就只能这样。

    不过现在的回回们(注意,这与后世的回族是完全不同的)并没有后世的某些宗教教徒那么嚣张,特别是在甘州被明军占领后,他们很会看眼色地收起了自己以前对汉人的跋扈,变得很守规矩了起来。现在黄汝良承认在清真寺内他们可以按照***教的规矩管理,他们已经觉得很不错了。

    黄汝良又说道:“你们的清真寺最好是建立在你们聚居的地方,不要造在大路边,不能影响其他不信教的人的生活,这一点应该很容易做到。而且朝廷很快会颁布《宗教管理办法》,每个人都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所以绝对不能强迫别人信教,这事我先和你们说下,不要到时出了事就不好了。”

    回回领头的人问道:“嫁到回回中的汉人妇女可以让她们信教吧。”

    黄汝良笑道:“太祖规定回回不能族内通婚,这么多年了,这规矩你们也破坏得差不多了,特别在这边陲之地。所以朝廷已经修改了大明律,准许你们自相嫁娶。如果有汉人与回回通婚的,必须按其自身意愿,不得强迫。”

    朱元璋在《大明律》中规定: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指汉族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

    这条规定是为了使蒙古,色目人汉化,本意是极好的,但是他忽视了***教的教规。结果不但没有使回回汉化,反而使大量的汉人***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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