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坟墓 作者:赤脚

    三十、朋友

    欲望坟墓 作者:赤脚

    三十、朋友

    单身意味着无限的可能。所以说单身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我很享受坐在酒吧的吧台上,喝各种各样的调酒。不断地有人过来搭讪,拒绝他们再看着他们失望地离开让我觉得非常快乐。

    姜志兴和裴南都说我是个怪胎,不喜欢与女人交朋友。我反问,怎么交?比我强的我不想与她们在一起,没我强的我不屑与她们在一起。

    不记得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看过一句话:我们每个人都是需要朋友的。

    事实上,我从来都没有纯粹的朋友。候佩是一个例外。而我们的友谊之所以维系这么久,是因为距离。

    我并不是一个善于与人相处的人,跟异能谈笑风声那是因为暧昧。

    我认为朋友就像爱人一样,不是随便从大街上拉个人就可以的。

    在我目前生活的这个圈子里,有三种女人。

    一,普通白领。我是不屑于她们打交道的。对我而言,她们太过于天真,太把可笑的学历当回事,以为青春无敌;还有些富二代小女生,把父母的钱财当作资本挥霍而不知”挣”字何写,当然,或许我没有资格去评判富二代不挣钱,她们挥霍的是父母挣来的钱,比我挥霍体挣来的钱要高尚地多。

    二,我的同行。我的同行有很多,比如说小三,情人,小蜜,还有嫁入豪门或是成功转正的少。看到她们,就像剖开了我自己。没有人喜欢站在镜子前面,直视自己的缺点与暗面。或者可以说,其实我是害怕与自己打交道;

    三,成功的女人。我对成功女人的定义是在经济上和神上都独立的女人。在有些人眼里,我也是一个成功的女人,那些人却不明白,我的经济和神都还纵在男人的手里。而且我连自我解放的勇气都没有。但真正成功的女人,是不需要男人的。我曾经碰到过这样的女人,只是我羞于和她打交道。

    至于男人,也有三种。

    一,可以上床或是调情的男人,这种男人在我的手机里一大堆。

    二,客户,在这群人中间也有想和我上床的男人,于二百首当其冲。

    三,路人,就像公司普通的职员,在我的眼里,他们与普通的女人无异。

    这个城市的感情太虚无了,我早就不再相信任何的甜言蜜语。

    姜志兴让我很清楚地认识到,爱情本就是个摆设。它最多也就是让原始的情欲听上去浪漫了那么一些。

    我们女人生来都是寂寞的。很多人认为找一个有情人陪伴会停止这种寂寞。可找到之后才发现,即使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如胶似漆地粘在一起,我们还是觉得寂寞。因为他们从来不会百分百知道我们心里想要什么。倾诉被他们认为是啰嗦,偶尔的小忧郁他们认为是敏感,本能的发泄他们认为是神戏质……既然男人如此不了解女人,而他们同样认为我们也不够体谅他们。那我们要来做甚?

    所以,在我的认知里:做爱,就成了男女交往绝对的而唯一的目的。

    候佩并不同意我的这个理论,她说她相信人间还是有真情在的。

    我问她:“你和李维民认识多久上的床?”

    她说一个礼拜。

    我发了个白眼给她。我本来还想说你隔几天不跟他干那事儿试试,想想还是没说了。

    人生本是孤独,朋友可有可无。

    一个人喝的不一定是闷酒,只是有些人喝酒喝多了就成了话痨,非得找个人掏心掏肺。

    我喝酒的时候是不想事情的,很专心地喝酒。我的目的也不是买醉,喝酒对于我而言,是很平静而悠闲的时光。

    “小姐,如果我说我好像见过你,你会不会觉得这样的开场白很老套。”

    当然,如果我穿着低装一个人坐在酒吧,是无法平静和悠闲的。他的声音听起来还不错,不过我懒得看他。

    “你是火星来的吧。”

    他哼哼地笑了两声,不紧不慢地说到:“如果我没记错,这位美丽的小姐是姓康吧,英文名叫kairos。”

    他居然知道我姓康,还知道我英文名。我这才扭过头去看他,一张很大众的脸,不过头发挺有型。从穿着上来看品味和身家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来的酒吧的目的并不是想找男人,但如果真碰上了,没理由sayno吧。

    “我本来还想着送你一张回火星的票来着,看样子我错了?”

    我对他全无印象。他优雅地笑了笑,

    “你肯定在想我是谁吧?。”

    我捊了捊头发,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我叫陈盛中,你也可以叫我simon。我在kevin公司的年会上见过你。”

    他说的kevin是裴南的表哥,他目前在最繁华的那个城市里经营着一家跨国企业。

    “你认识kevin?”

    “我们以前在留学的时候认识的。”

    “你说你见过我,为什么我对你没印象,一般情况下我对帅哥是过目不忘的。”

    “哈哈,那估计是那晚帅哥太多了,你记不过来。又或者你被帅哥包围了,没有力去记我是谁了。再说,我不是那种会勾起女人欲望的帅哥。”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那你怎么会到这个城市来?”

    “我喜欢这个城市的阳光和空气。”

    “哪个城市的阳光空气不是一样?这么说,你也认识先夫喽。”

    &er?”

    我点了点头,peter就是裴南。

    “认识,我和kevin一起去看上一届的世界杯时,他也在那里。”

    然后他突然大笑起来,弄得我莫名其妙。

    “如果不是我今天上午还在msn上跟他聊去看本届世界杯的事,”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还真以为…”

    我还是一头雾水。

    “你们女人真是太可怕了。”他越说我越糊涂,他也笑得越不可抑止。我索不看他了,继续喝的酒,让他笑个够。

    他大概以为我生气了,便马上停了下来。象征的用手堵了堵嘴巴,再清了清嗓子,把头探过来问我:“康小姐,你不会不知道‘先夫‘是什么意思吧?”

    我当即就用手机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原来先夫的意思是指已经过世的丈夫。我无语了。

    simon碰了一下我的杯子:“我知道你是口误啦,其实你是想说前夫是吧。”

    他盯着我的手看,我不自觉地就缩了回去。

    他笑着问我如果裴南知道知道我这样诅咒他,会怎样?

    我想了一下,答案是不会怎样。

    simon很风趣,也很健谈,和他交谈喝酒真的是一件十分愉快的事。但到我们离去的时候,我也没有那种想把他留在手机里以后发展为床伴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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