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锦芙蓉 作者:寂寞朱衣寒如雪

    第五章

    素锦芙蓉 作者:寂寞朱衣寒如雪

    第五章

    在叶天瑾的潜移默化下,秦岭学会了洗衣服,做饭,还有把自己和自己的家收拾整齐,他几乎有一半时间都住在叶天瑾家里,有时回家看看,帮父亲收拾房间,洗衣服煮饭。

    秦父虽然仍对他不闻不问,却没有再动手打过他。

    秦岭十岁,个子猛蹿。

    叶天瑾十五,成绩一直高居榜首。

    两个年龄相差五岁的少年和小男孩,在这些日子里,彼此都是对方惟一的最好的朋友。他们像两块磁铁的正负极,紧紧贴在了一起。年轻的他们,像春天饱蘸绿意的柳芽,充满生机,清新得惹人心痛。

    1995年,叶天瑾考上了市重点高中。

    小镇的镇民在几年之中,都用这件事教育自家孩子,离别清晨,秦岭一直巴巴的将他送出好几里。

    “别送了,我下个月要回来的。”叶天瑾说,看着遥远的的苍山碧水,隐约的黑白村舍,他终于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他一直想离开这个令他压抑的地方,但到了离别时,隐隐的竟又对这片土地生出些许的牵挂不舍。

    小镇太静,与尘世隔绝了三年,时间过得缓慢,淳朴的镇民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小镇的时代,就在新与旧的交替中缓慢磨合,像安静流动的河水,没有任何激烈冲突。

    秦岭恋恋不舍的抓着他的衣角,哭得一抽一抽。“叶哥哥,你不要走,我舍不得你。”

    只有这时,早熟的秦岭才会表现得像一个正常的十岁孩子。叶天瑾他的头发,“好好读书,我在那边等你。”

    小村的薄雾被阳光驱散,秦岭一直目送叶天瑾的身影直到消失。

    上了市重点高中的叶天瑾变得更忙,说是一个月回来一次,但秦岭常常两个月都在镇口等不到他的身影。

    “叶天瑾,你弟弟又来看望你了。”

    第一次来到城区,秦岭为了省钱,沿着山路走了八小时,叶天瑾当即心疼脱下他的鞋子,看见秦岭满脚的水泡,血水和袜子粘在一起。他请了假,把秦岭背到他的寝室。

    “我弟弟。”叶天瑾向室友介绍。

    秦岭在叶天瑾的寝室住了三天,他看见叶天瑾果然很忙碌,早晨六点半就要起床读英语,下午放学要打水,打饭,洗衣服,然后七点就开始晚自习,住校学生一直到十点才下课。

    叶天瑾给他买了一些零食,陪他吃饭。又怕秦岭呆在寝室无聊,晚自习后便把他带到教室玩,顿时激起一片大呼小叫。

    女生争着拧秦岭的脸。

    “叶班长,你弟弟长得好标致啊。”

    “大眼睛超可爱啊,长大绝对是帅哥。”

    ……

    叶天瑾说,“你挺讨她们喜欢的。”

    “嘿嘿,那你呢。”

    像是没料到他这么问,叶天瑾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还用问?”他伸手轻拍他的脑门,“小家伙,快快长大。”

    1997年。

    家家户户的电视都在播着香港回归的新闻。镇上的喇叭已经很久没有用过,家家户户都添了电视机。

    “......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执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保持香港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

    凌晨钟声敲响,无数个电视机中传出的雄壮的国歌响彻小镇每个角落,雷鸣般的掌声中,女主持人的声音兴奋的大喊。

    “历史上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来临,香港,回归了!”

    “砰。”烟花从河面上绽放,明亮的火焰拖着弧线落下。

    当夜的小镇满天都是烟花,映得宁静的河面绚烂辉煌。

    秦岭陪着叶天瑾的外婆站在木台上看烟花。叶天瑾已经很久没有回来过,高三的他回小镇的时间越来越短,甚至连假期也在学校补课。

    烟花照亮了夜空,秦岭遥望,他想,叶天瑾,这时候又在干什么呢,大城市里的夜,是否会更热闹。

    活泼好动的秦岭,在青春期逐渐来时,提前体味到青春的寂寞……

    叶天瑾也在看烟花,教室的玻璃窗上映着远处广场腾起的彩色流火,但只有几秒,他又低头看书。虽是十点,但教室里坐着一半的学生,课桌里的书装不下,就全部堆在桌面上,每个人桌子的书本和学习资料,都堆得像堡垒。

    教室顶上的风扇转个不停,叶天瑾擦了额上的汗水,从面前厚厚的书堆中抽出一本,翻开......

    1998年。

    叶天瑾快十八,秦岭已满十三岁了。

    小镇的孩子们都爱上了打篮球,这一年,《灌篮高手》风靡全国。

    秦岭喜欢流川枫,那清冷的气质酷似叶天瑾。

    秦岭发誓要考上与叶天瑾同样的重点高中。他对叶天瑾说,我要努力追上你。

    叶天瑾笑笑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的时间很紧,因为就要高考。

    黑板正中贴着鲜红的标语:迎战高考!墙上挂着高考倒计时的日历。

    小镇仍是悠闲,清晨摩托车来来去去,汽车的喇叭声惊起大部份镇民。

    各种商店雨后春笋般林立,影碟店门口的大音箱,整天放着《还珠格格》的歌曲招揽生意。

    “啊…啊…啊…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

    当时间停住 日夜不分

    当天地万物化为虚有

    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

    ......”

    孟小莲也十三了,过去的泼辣劲收敛了许多,她也不再将头发扎成两条绑着粉绸子的大辫子。她将头发扎成马尾,跑步的时候头发在她身后一跳一跳。

    孟小莲扭扭捏捏的问秦岭。“下午来我家吃饭吗,吃完饭我们去玩打水漂吧。”

    秦岭正在做作业,他当然知道孟小莲那点心思,然后头也不抬,“你数学作业不做?晚上做完后拿来我检查。”

    因为长期在孟小莲家里吃饭,他自然而然的管束起她来,就像个哥哥。

    6月,秦岭记得明天是叶天瑾高考的日子,他忍住了没有给叶天瑾打电话。

    正在教室,忽然有个中年男人闯进,摘下草帽,用脖子上挂着的毛巾擦汗,直喘气,“快点,你知道叶天瑾的电话吗?他外婆高血压发了!快叫他回来见最后一面!”

    秦岭僵立,脑袋嗡嗡一阵闷响。

    这一年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叶天瑾没有接到,他放弃了高考回到小镇,但仍没见到外婆最后一面。

    下葬时,小镇开来几辆小轿车停在墓边,司机恭敬的打开车门,秦岭看见叶天瑾与一个穿着全黑裙子的女人从车上走下,那个手里拎着只白色皮包的中年女人眉眼与叶天瑾有几分相似,秦岭认得包包上的两个英文字母。

    lv?秦岭从没听说过这个牌子。

    女人的致被眼泪冲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反倒是站在她身旁的叶天瑾表情冷淡,似乎不大喜欢这女人。

    叶天瑾落榜,反倒是秦岭难过得饭都吃不下。他咬着牙说,“是我不好。”

    “不是你的错。”叶天瑾仍是温和微笑,开始进行复读。

    秦岭十四,在小镇上算得上成绩优秀,再加上长相出众,稍微收拾一下,便能引起不少女孩子的注意。

    孟小莲借着班长的权力,调过去和他同桌,十四岁的孟小莲,有一天穿一件白衬衣和背带裙,刚洗过的黑发披在肩上,隐约散发出柠檬味洗发水的清香。

    一向不拿正眼看她的秦岭,破天荒地盯着她看了半天,直到她脸红发烫,才听见秦岭说了一声。“挺好看。”

    再次紧张备考的叶天瑾仅回过小镇两次,每次都匆忙离开,秦岭见到他的机会少得可怜。

    他想叶天瑾想得发疯,但他不明白那是种什么样的感情,他以为,只是单纯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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