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放 作者:胡杨三生

    划过天边火焰,瞬间熄灭不见7

    盛放 作者:胡杨三生

    划过天边火焰,瞬间熄灭不见7

    他惊愕片刻,接着生硬的薄唇无情掀起,冷如寒冰的声音在医院停车场的上空回荡:“顾晓苏,这是报应,你生到这样的孩子,就是报应!”

    晓苏的手死死的抱紧灿灿,因为用尽全力克制自己情绪的缘故,所以指关节泛白,看着怀里面如死灰的灿灿,她终于咬牙,几乎在一秒钟做出选择,无视季非墨的存在,因为此时此刻,没有任何事情比救灿灿的命更重要,和季非墨吵架跟救灿灿的生命,绝对不在一个天平上。

    所以,她咬紧牙关,抱紧怀里的灿灿,迅速的从季非墨身边走过去,快速的冲进急诊室的大门,就当刚刚没有看见季非墨,更加没有听见他那刻薄恶毒的话一样。

    她此次回来肯定要找他的,和他见面也是避免不了的,但是不是现在,这一点她冷静的大脑非常的清楚明白。

    晓苏是清楚明白,可她身后的熠熠却没有晓苏那样冷静沉稳的头脑,在看见季非墨的瞬间是愣住,可在听了季非墨对妈咪说的那番话后,却是彻底的愤怒咫。

    季非墨是在顾晓苏的背影消失在急诊室大门口后收回来的,这才发现刚才跟在顾晓苏身边的,那个脸色苍白如纸瘦骨嶙峋的,跟个恐怖片里走出来的小鬼似的孩子,此时正用无比愤恨的眼神盯着他。

    他眉头本能的皱了一下,这小女孩和他素不相识,为什么用这样的眼神看着他?

    季非墨还没有想明白过来,原本站在那里的熠熠见他迈开脚步要走,猛地跑上前来,一下子抱住他的大腿张口嘴巴就狠狠的咬了一口吃。

    “喂!放开!”季非墨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个瘦的跟个鬼样的孩子劲这么大,一口咬下去痛得他的呲牙咧嘴起来。

    他即刻伸出手去,抓住这个小女孩的脑袋,卡住她瘦得只有骨头没有的两腮,稍微用力,把她的嘴从自己的大腿上给扒拉开来。

    “你是个疯子啊?怎么乱咬人?”季非墨气的咬牙切齿,忍不住扬起手掌来,可在落下的瞬间,又看见她那么瘦弱,心里闪过一丝不忍,于是又把手掌放了下来。

    算了,他这么大一人,不跟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计较,权当她是被疯狗咬了得了狂犬病了,所以张口嘴巴就乱咬人。

    “我不是疯子!”熠熠的声音愤怒中带着冷漠和疏离,盯着季非墨的目光好似冰刀一样,略带德国腔的中国话在停车场清晰无比的响起:“但你却骗子,是个大骗子!”

    熠熠吼完这句,即刻转身朝急诊室的门口走去,因为刚才去咬季非墨太过用力的缘故,此时的她其实已经累得气喘吁吁走路都觉得有些费力了。

    季非墨看着那摇摇晃晃走向急诊室的小女孩,很想要追上去合她理论一番,他倒想问问她,他和她素不相识,他骗她什么了?

    不过,看看急诊室门口来来往往的人,他还是放弃了这样幼稚的想法,觉得自己一个三十岁的大男人去和一个三四的小女孩计较,肯定会被人家笑话的。

    他走向自己的车边,坐在驾驶室上只觉得万分的头疼,今天是5月2号,公司放假,他原本和林宝宝约好一起去蔚蓝湖打高尔夫的。

    可他上午开车赶到蔚蓝湖时,林宝宝还没有来,他就略微有些不高兴,虽然说林宝宝是当红明星,平时也总是爱耍大牌。

    可你耍大牌也要看在什么时候什么人跟前耍,跟他季非墨耍大牌,那估计是不想和他继续交往了吧?

    他在蔚蓝湖高尔夫球场耐着子等了半个小时的样子,林宝宝还没有来,他就没有兴趣再等了,于是开车回市区。

    可没有想到,回到市区就接到了林宝宝经纪人的电话,说林宝宝今天早上在开车去蔚蓝湖的途中出了车祸,现在送到医院来了,林宝宝希望他能去医院看一下她。

    原本他没有多大心情,不过刚好又不知道去哪里,放假嘛,林奇那厮也回老家去了,周非池最近两年和他关系如冰冻三尺一样,本就不理会他。

    而其它的狐朋狗友也有一大堆,一旦约上不是打牌就是去***找女人,偏他对那两种事情都没有兴趣,于是就开车来医院了。

    他是直奔急诊室的,心想出了车祸嘛,肯定是送到急救室里抢救了,可等他到急救室一询问,才知道林宝宝的手术已经做了,现在送到后面的住院部去了,他要探望就去住院部探望。

    于是,他很自然的从急诊室走出来,却做梦都没有想到,居然会碰见顾晓苏,而且,还是抱了个跟死婴差不多的孩子,身边跟着一个跟鬼样孩子的顾晓苏。

    他曾想过无数种再见到顾晓苏的场面,也许是两三年后,也许是五六年后,也许是在顾宅里,或许是在顾老爷子的生日宴会上。

    那时,或许是她和她心爱的男人一起归来,他们手牵手,身边还跟着一个孩子,而他呢,手里端着红酒,站在顾明珠的身边,脸上带着伪装出来的幸福,装着毫不在意的跟他们打招呼。

    那样的场面看上去应该很和谐很唯美,他和她也许只是有一秒的目光对视,他在她眼里读到得意和幸福,而他却不知道她在他眼里读到了什么,不过肯定没有幸福。

    当然,他们会碰杯后各自转身而去,演绎从此萧郎是路人的结局,那样的场面和韩剧里一样唯美,也一样心碎。

    而今,他和她终于再次见到了,不过却不是他所幻想的那些场面,而是在医院的停车场里,他和她当然没有碰杯没有对视,他们见面的场景也远没有韩剧里所演绎的那样唯美,却让他更加心碎

    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回来?那她的男人呢?去哪里了?难道不要她和孩子了吗?

    季非墨正在胡思乱想,他的手机却在这时响起,他稍微一愣,即刻掏出来,看了眼是座机电话,没有多想就按下接听键,很自然的开口:“哪位?”

    他接电话和别人不一样,别人开口都是‘你好,哪位?’,可他这人一向都没有那种习惯的假礼貌,所以开口都是直接问的‘哪位?’。电话里稍微沉默了片刻,接着响起一个略微熟悉却又有些陌生的女声:“我是顾晓苏!”

    他的心脏瞬间漏跳了一拍,抓住手机的手明显的颤抖了一下,手机差点没有拿稳掉到脚下去了。

    他没有想到,做梦都没有想到,这刚见顾晓苏还不得十分钟,她居然就打电话给他了?

    不对,她是怎么知道他的手机号码的?他这个号码是一年前她走后才买的新号码啊?他以前用的私人号码已经没有用了啊,他通知所有的人,他已经换了号码了啊?

    想到这里,他又疑惑的把手机拿到眼前看了一下,这才发现是sim卡2打进来的,他用手揉捏了一下额头,终于想起来了。

    去年,现在应该说是前年了,五月九号那天顾晓苏逃婚了,准确的说是她又跟别的男人去了,当时他回来气的就把手机直接扔到地上摔烂了。

    后来他买了新手机买了新号码,恰好是双卡双待的手机,而在用脚踢那个被他摔得粉碎的旧手机时,发现那张卡还安静的躺在里面,于是鬼使神差,他又把那张卡捡起来,然后装在了这个手机的另外一个卡位里。

    只是,因为他通知了所有联系人他换了手机号码的缘故,这个旧号就没有人打过了,以至于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的,他自己都忘记这个号码的存在了。

    然而,他没有想到,做梦都没有想到,顾晓苏居然还记得他这个号码,而且和他见面没几分钟,竟然,就给他打电话来了?

    “顾大小姐,找我什么事?”他的声音毫无温度的响起,语气淡漠而又疏离,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刻薄和恶毒。

    “你还在医院吗?”顾晓苏的声音有些不确定的传来,看来她有些拿不准他有没有离开医院。

    “嗯,我还在啊,”季非墨淡淡的回答,看了眼车窗外,随即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正准备开车离开,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你能——借点钱给我吗?”晓苏的声音有些急切的响起来,不等他回答又赶紧解释着:“我刚才出门太匆忙了,忘记拿包,现在孩子看病需要交钱”

    “要借多少?”季非墨显然不想听她继续啰嗦下去,迅速的切断了她的话,然后伸手去推车门准备下车。

    “三千,”晓苏的声音略微带着低姿态的传来:“医院让我先交三千,我晚上就还给你”

    季非墨没有等顾晓苏把话说完就挂断了,用手重重的把车门一关,掏出自己的包来,拿了张卡就朝急诊室门口走去。

    只是,在即将走到急诊室门口时,他的脚步又停滞了一下,看了眼不远处装着的atm自动柜员机,想了想,随即又转身朝自动柜员机走去。

    晓苏是借医院前台的电话打的,随着季非墨的电话挂断,她有些发愣的看着这话筒,一时间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借还是不借?

    今天因为灿灿事发突然,她当时吓坏了,急急忙忙的只想着送灿灿来医院,慌乱中都没有顾得上楼去拿包,于是也就忘记了带钱了。

    现在打电话让王妈送钱过来肯定是来不及了,因为不交钱,灿灿的药水就挂不上去,还在急诊室干熬着,她想让孩子早点把药水给挂上,所以慌乱中就想到刚才见到的季非墨,于是大脑里一下子翻出他以前的号码,病急乱投医,就把电话打给了他。

    只是没有想到,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把电话给挂断了,想必是不会借钱给她的了。

    她万般无奈,又赶紧给王妈打电话,让她用最快的速度打的送钱过来。

    电话很快打通了,王妈也很快就接起了,可她刚开口,王妈就抢着说:“大小姐,我已经坐公交车过来了,可能还有两个站就到了,你没有给孩子带衣服粉尿不湿之类的,我现在给你送过来了”

    “那王妈,你身上带钱没有?”晓苏急急忙忙的问了过去,不等王妈回答又赶紧说:“灿灿现在抢救,医院让我交三千,我刚才出门跑得急,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我爸的手机又打不通”

    “我身上只有几百块钱,那这样吧,大小姐,我马上到公交车站台就下车,然后打的回去拿了给你送过来”

    晓苏挂了王妈的电话,心里越发的着急,等王妈下了公交车打的回去拿了钱再打的过来,恐怕得一个小时之后,灿灿本就等不了。

    于是,她又咬着牙再次拨季非墨的电话,电话依然很快就通了,不过却一直响着没有人接,晓苏心里一愣,正在疑惑,前台的护士却用手推了她的手臂一下。

    她抬起头来,这才看见季非墨已经走进急诊室来了,正站在一米开外的急诊室门口看着她,而他的手里,此时正捏着一叠薄薄的粉色纸钞。

    晓苏把手里的话筒放下来,赶紧朝他走过去,在距离他一步之遥的地方停下来望着季非墨,见他把钱递过来,她本能的伸手去接——

    只是,在她的手即将触到粉色的纸钞时,季非墨的手却突然松了。

    而这个位置,正对着急诊室的大门口,门外的风吹来,那散落的几十张粉色的纸钞,就在空中像蝴蝶一样的飞舞着,再慢慢的飘落在冰冷无温的地板上。

    晓苏的脸上稍微愕然了一下,低头看了看飘落在周围的粉色的纸钞,又扭头看了眼转角处还亮着红灯的急救室,想着急诊室里等着药水救命的灿灿和急诊室门口眼巴巴望着急诊室门的熠熠,耳边响起的是刚才医生说的话:“赶紧去交钱,孩子情况不乐观”

    她看了眼站在那里一脸冷漠的季非墨,终于慢慢的蹲下身来,伸出自己白皙修长的手指,一张又一张的,却又非常快速的拣着这些粉色的纸钞。

    季非墨就站在那里,靠在急诊室的大门框,看着蹲在地上一张一张捡纸钞的女人,急诊大厅的门大开着,大白天都亮着灯,光线很好,这有助于他把她看得很清楚。顾晓苏蹲在地上,身上穿着一件两年前的衣服,深色牛仔裤看不出新旧,脚上那双看不出品牌的帆布鞋边却是磨破了的。

    而她的头顶,干枯蓬松没有光泽的头发用橡皮筋随便的扎了个马尾绑在脑后,原本柔顺乌黑油亮的头发早就不见踪影,曾经让他百看不厌的,跟红苹果似的肌肤黯淡得像放了几年的旧塑料一样,哑然无光。

    还有那正不停拣着纸钞的手指,曾经欣长纤细柔滑的手指,此时也皮皱皱的,隐隐约约的能看见指关节,手背上的肌肤看上去糙无比,估计是长年没有保养的缘故。

    他曾想过无数次再见到她时她是个什么样子,当然其中不乏包括她因为结婚生子变成一个平庸的妇人,只是,他没有想到,顾晓苏会平庸成这个样子,这完全在他幻想之外。

    不管怎么说,她是一个部长千金,她怎么平庸也就成一个穿金戴银的庸脂俗粉而已,可看现在的她,看她那捡钱的速度和动作,完全就是一副要钱不要脸的样子,他心里忍不住又痛恨起来。

    是谁,把一个原本优雅的,高贵的,美丽得如同向日葵一样的顾晓苏变成这样一个俗不可耐的女人?那个该死的男人,他为什么不知道珍惜她?

    看见还在捡钱的女人,看她那认真的样子,他心里的痛恨愈加的大了起来,看见她已经捡完其它地方,这时居然来捡他脚跟前的两张纸钞,他心里无比的愤怒和痛恨。

    于是忍不住抬起脚,又把她辛辛苦苦捡起来的钱给一脚踢飞了去,然后迅速的转身,朝急诊室的门外走去,他再也不要见到她,永远都不要见到她!

    顾晓苏,该死的顾晓苏!

    她为什么是这个样子回来的?她为什么不是一手得意的牵着她的老公一手得意的牵着她漂亮可爱的孩子回来的?

    可就算她是这个样子回来的,她也不用在他面前如此的低姿态吧?

    她完全可以高昂着头,看都不看那满地的粉色钞票一眼,一脸倔强一脸高傲一脸坚定的对他说:“季非墨,我是问你借钱,不是问你要钱,我不是乞丐,钱对我很重要,但是尊严对我更加重要!”

    然后,她说完这句话,即刻抬头挺,骄傲的转身,看都不看他一眼,脚踩着那些粉色的纸钞扬长而去。

    小说里不都是这样写的吗?男主和女主分手了,那么三五年后,女主再次回来,肯定是风光归来,然后在男主面前高高在上,几乎要把所有的男主都踩进泥泞里去。

    有个叫胡杨三生的不入流小言,曾经写了部叫着什么《克妻总裁》的小说,里面的女主角章子君没有家底没有任何背景,人家都能在逃离男主后混成一个国际时装设计师荣誉归来,把里面的男主反虐的跟孙子似的。

    而她顾晓苏呢,堂堂一个部长千金,貌似什么都没有混到,就混了两个病孩子?

    这就是小说和现实的差别,那个胡杨三生笔下的章子君那样的场景就只能出现在狗血的小言里,而现实生活中的女主呢,恐怕就是顾晓苏所演绎的这种吧?

    算了算了,季非墨,你今天发的哪门子神经了,不就是一个顾晓苏吗?她现在被别的男人抛弃了,而且又老又丑又俗不可耐,你有必要在心里辗转反侧的为她伤春悲秋吗?

    没必要,完全没有必要!

    这样想着,他迅速的跳上自己的车,快速的朝着医院大门口开去,心里想着的是迅速的离开,离她越远越好,最好是一辈子都不要再见到她。

    然而,他的车开出医院大门口疾驰一段路后又停了下来,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心里,居然有一种不甘心的情绪涌上来。

    两年前,他已经什么都不计较了,只想着和她好好的结婚过日子,甚至,还想着和她一起生个属于他们的孩子,而且,她也的确怀了他们俩的孩子。

    他承认那天背着她去和顾明珠举行那个婚礼不对,可他在那个婚礼结束后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给她,其实就是怕万一有狗仔偷/拍到了,他得第一时间跟她说,让她什么都不要去相信,他马上就过去接她,下午三点出发,先去民政局领证,领了证就去香格里拉酒店举行婚礼,婚礼结束后就回东部海岸的公寓,那是他给她准备的惊喜。

    只是,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他都设想得太美好,她居然不接他的电话,甚至还逃婚了,而他最不能接受的是,她居然是在4月30号那天就已经做了人工流产手术了,也就是说,在他向她求婚之前,他们的孩子其实就已经不在她肚子里了。

    他相信她的逃婚并不是因为他和顾明珠举行了婚礼,因为他打电话给她的时候,报道都还没有报出来,收音机最快是婚礼结束后半个小时播报出来的,而顾家没有收音机,只有电视机,而电视则是一个小时后才播报出来的,而一个小时之后,她人已经在机场了。

    想到这里,他又用手揉捏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只觉得自己的大脑超级混乱,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去想这些,而且想这些又还有什么用?

    终于,轻叹一声,再次慢慢的开上车,在街头游荡着,不知道该把车开向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去哪里?因为他这会儿居然失去了目标。

    车开得慢的人自然是靠边开车,以免阻挡后面开得快的人,路边有一对男女在边走边大声的吵架,他心情好,居然摇下车窗来。

    只听那男人在对那女人吼着:“你要是敢跟老子分手去嫁给那个野男人,我就诅咒你以后生个儿子没屁/眼,生个女儿是石女”

    他听了这话即刻又摇上了车窗,这男人果然刻薄,而且没有品,在女人面前说这样的话,真是丢男人的脸。想到这里,他这才猛然想起,自己刚刚在医院碰见顾晓苏时,看见她怀里抱着病恹恹的孩子,他居然也刻薄的说出了那样的话来:“顾晓苏,这是报应,你生到这样的孩子就是报应!”

    刻薄,当真是太过刻薄了,尤其是当着她两个孩子的面,他是一点品都没有,也难怪她那个跟鬼一样的女儿要扑上来咬他一口了。

    可是,他控制不住自己,尤其是看见她居然还带着两个孩子,他当时本就无法控制自己内心深处的愤怒。

    只要想到她帮别的男人生孩子,想到她曾经把他的孩子打掉,他心里就嫉妒到疯狂的地步,于是在瞬间就失去了理智,说出了世上最恶毒最刻薄的话来。

    现在,听见这对男女吵架,他才恍然明白,原来他和路边这个骂女人的男人一样,其实是嫉妒,疯狂的嫉妒,嫉妒那个让她心甘情愿为之生孩子的男人,嫉妒那个能够让她为之付出一切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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