舀一口情歌 作者:女王不弯腰

    分卷阅读70

    舀一口情歌 作者:女王不弯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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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像现在这样,平静地叙述发生的一切,只是那时候她的声音里总透着某种决绝,特别是在提到“周牧”这两个字时,眼里的恨意简直让他心惊。

    如果回到最初,那应该是大三的时候。

    林荫道树影婆娑,旧时的阳光在记忆里总是泛黄的,带着岁月沉淀后的柔软……校园广播台放着《栀子花开》,到处散发着雨后青草的芳香,风吹过,女孩的长发随风扬起,本该是青春正好的时候。

    且欢的长发一直垂到腰际,又柔又直,宋槐就经常揪着她的头发哀叹,“你说你这头秀发给我多好。”宋槐的头发有点毛躁,晚上睡相不好,第二天就会炸毛。

    “哎,你就是俞且欢吧?”

    且欢正准备去上课的,冷不防肩膀被人拍了一下,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她面色不善地回头,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生,她看着他,冷冷地挑了下眉。

    胖子那是跟在周牧屁股后面作威作福惯了的,见她一脸嫌弃地拍了拍肩膀,心里也不痛快了,横横地说道:“我们周少想见你,五点校门口‘城外’咖啡厅。”

    且欢懒洋洋地看了眼表,时间还宽裕,眼珠子滴溜溜一转,笑眯眯地看着他,直看得胖子觉得瘆得慌。“周少同学吗?就是传言中生活不能自理的那个?”

    “什么?”胖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听闻过他的事迹,身残志坚,考上a大,我很愿意代表我们心理系给予他任何方面的帮助,如果他心理方面有障碍的话,欢迎随时来找我……”

    “你说我们老大生活不能自理?!”这下胖子算是明白了,一副怒发冲冠的样子。

    且欢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还老大呢,以为是演黑帮片啊,表面上则一副惊讶的样子,“难道不是吗?传闻就是这么说的呀,因为他的病,所以他不能经常来学校上课。还好有你这样的热心同学一直照顾他帮助他……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啊。”说到最后,且欢就差没唱起来了。

    “噗嗤。”

    突然听到一声笑声,且欢和胖子一齐回过头去,只见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正倚着树干玩手机,听到他们讲话,忍俊不禁。他穿着黑色的休闲卫衣,运动鞋,牛仔裤,干净利落,仿佛从青春校园漫画中走出来的一样。

    路均本来只想刷刷微博的,没想到能听到这么有意思的对话,一时没忍住,笑出了声。胖子这下更是气得七窍生烟,可又说不过她,气哼哼地留下一句“你给我等着”就走了。

    路均看着胖子离去的背影,微笑着朝且欢走来,“路均。”

    且欢愣了一下,真是闻名不如见面,那个她日日在寝室里面说迷恋的那个声音本人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我叫……”

    “我知道,”路均打断她,微笑着眨眨眼,“俞且欢,久仰大名。”

    这样的邂逅多童话多美啊,记忆里路均的笑容简直变成了一片落叶,被且欢长长久久地夹在日记本里,不论泛黄枯萎,始终在那里。

    且欢并没有把胖子甚至周牧放在心上,那时候她多骄傲啊,总喜欢在言语上占上风,有一次秦老师还特别把她叫到他办公室里,写了两个字给她。

    “藏拙。”

    有多少质朴的真理蕴藏在这两个字中,可是那时候且欢在心理系专业课排名第一,志得意满,根本没有放在心上。秦老师看了她一会儿,最后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叫她回去。

    且欢从来咄咄逼人,言辞犀利,在她面前吃亏的人不少,大多数人也只摸摸鼻子算了,可惜周牧,从来不是大多数人。

    且欢的宿舍是四人寝,只是有一个大学刚开学就出国留学去了,基本没见几面。于是就剩下了妙妙、宋槐还有她三人。妙妙从小失去了她的父母,是姑姑姑父带大的,她从g市来到a市,人生地不熟,总是怯怯的,很容易脸红。且欢和宋槐心疼她,经常带她去买好看的衣服,鞋子,做指甲,做头发……妙妙也渐渐从一个害羞的农村小女孩变得活泼了些。

    “且欢,我大学毕业以后就留在a市,不想回去了,我想和你们在一起。”妙妙经常这么说。

    这时候敷着面膜的宋槐就会说:“我可不留在a市,我还是要回老家的。你跟着且欢吧,她会照顾你的。”

    “嗯,我会照顾你的。”且欢就会笑着接茬,然后扑上去挠宋槐痒痒,“你要回老家,那你们家宋凌禹怎么办?”说着她故意压低声音夸张地模仿宋凌禹的语气,“咦?我家媳妇哪去了?妙妙,看见我家媳妇了吗?”把妙妙和宋槐都逗笑了。

    宋槐边笑边扶着面膜“哎哎”叫,“你别逗我了,我面膜要裂了。”

    真真往事如烟。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回到最初的起点了。

    ☆、往事2

    **

    夜风徐徐,校园广播台放着路均的节目。

    寝室里,且欢开着收音机抱着膝,把天线竖得高高的,两只光光的脚丫子一前一后地摇。妙妙下楼去打水了,宋槐也不知被宋凌禹骗到哪去风花雪月了。寝室只剩下她一人,四处围绕着路均磁性的嗓音,她从枕头底下拿出一张压折了一个角的照片,照片上的路均笑得很灿烂,露出白白的八颗牙齿。

    “路均。”

    且欢还记得他对她自我介绍时候的样子,笑容比阳光还暖。想着,她嘻嘻傻笑了一下,郑重地撅起嘴在照片上印上了一个口红印。

    春天都过去了,宋槐和宋凌禹还跟连体婴似的分不开,且欢没少因为这个挤兑她。有一天,宋槐对着自己刚涂好的鲜红色指甲悠悠地吹了一口气:“且欢啊,年轻的时候就应该跟喜欢的人在一起。”

    且欢总觉得宋槐比她和妙妙老成,仿佛一切都看得通透,这句话点醒了她。那时候且欢和路均的关系已经很好了,两个人经常谈谈书谈谈电影,路均是表演系的,且欢去看过他演的话剧,他也去看过且欢和宋槐的辩论。

    唔。可不就是那场辩论。

    且欢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是有些苦涩,日记本那一天那一页,她都不敢回头去看。

    那天妙妙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裙,化了个精致的淡妆。坐在观众席中间的位置,托腮认真地听着,每一次且欢和宋槐说出精彩的辩词时,她都会大声鼓掌欢呼。路均坐在妙妙后排的座位,且欢说得好时,他也会点头微笑,他知道她一向是个伶牙俐齿的女孩子,然后渐渐地,他发现他右前方坐着的女生比他还捧场,鼓掌都不怕手疼,激动的脸蛋红扑扑的。妙妙很瘦很白,平时脸色都不太好,现在却光彩照人。

    很遗憾,且欢在辩论上唇枪舌战,拼尽全力只为了路均的一句“加油”,而辩论赛大半部分时间,路均却支着下颚看着右前方女孩子的侧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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