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哈哈一笑,“行,好小子,看你的了。半个时辰后,有人送馒头出来。”

    两个小伙计,一个抱了几把竹扫帚,一个拎了几把木锨,统统放在小乞丐面前,然后就回院关了院门。

    众多乞丐的目光在余成怀里的新棉袄和扫帚木锨之间转动,半晌,先前那中年乞丐第一个上前,笑道,“小子,你才狗大的岁数,这差事怕是做不好吧,痛快把棉袄交出来,老子来当这个…什么工!你若是识相,老子允许你一起扫街吃馒头。”

    余成抱着棉袄的双手握得紧紧,扭头冲着一个最小的乞丐喊道,“狗剩儿过来,帮我拿着棉袄。”

    “哎,好。”狗剩儿年纪也不大儿,平日同余成一起,常受其它乞丐欺负,这样的时候,余成自然第一个拉拢的就是他了。

    余成一把棉袄交到狗剩儿怀里,不等那中年乞丐动手,就已经一拳头砸了过去,中年乞丐鼻子中招,疼得嗷得一声,也是蹿上前与他打在一处。

    只是出乎他意料的是,以前任凭他欺负的小子,居然发疯一般拼命了,与他打了个平手不说,最后硬是把他累得没有力气,求饶不止。

    余成撵走了那中年乞丐,依靠在墙根儿上,狠狠抹了一把脸上的鲜血,疼得龇牙咧嘴,却还是说道,“还有谁不服?”

    身子最壮,最凶狠的人都被他打倒了,剩下一堆老弱病残,自然无人再敢生事,余成这才分发了工具,抱着棉袄坐在墙根下,长舒一口气…

    德胜从门缝上挪开双眼,直起腰捶捶后背,笑着吩咐一旁的小伙计,“给这小子再送些伤药吧。”

    小伙计应着跑上去,德胜就拐去厅里同主子禀报这事儿。

    瑞雪心下喟叹,自己刚才那么灵光一闪,兴许还真会改变那小乞丐的人生,于是又说道,“这孩子若是做的不错,以后铺子缺人手,就把他收进来吧。”

    “是,夫人。”德胜应了,转身退下去忙碌。

    老嬷嬷扶了瑞雪进门,微微叹气,问道,“小姐,是想起煜哥儿了吧?”

    瑞雪脸色一黯,到底还是老嬷嬷最了解她,那小乞丐的眉眼与煜哥真有两分相像,又都是在做乞丐的时候被她遇到,她怎么能不帮一把,“嬷嬷说的是啊,那臭小子离家也有两月多了,到底去了哪里啊,天气这么冷,也不知道能不能吃饱穿暖?”

    老嬷嬷赶紧劝道,“小姐别多惦记了,煜哥可是个聪明的,这时候说不定在哪里享福呢。”

    “但愿如嬷嬷所说。”

    其实老嬷嬷不过顺口一说,哪里知道自己还真猜中了,三百里外的武都,是整个武国的权利中心,那座妆点的气派豪华,金碧辉煌的皇宫里,在稍显偏僻的西北角落有座小宫殿。

    虽然宫殿前用了个小字,那是因为相比与那些用于上朝的乾安殿,议政的六合殿等处而言,若是与普通家宅相比,那大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儿。

    入门正对处就是一座大花园,花园里有从天之南运回的的白玉石砌成的河道,微微带着温热气息的河水潺潺流过,河道旁的红梅,偶尔被风吹落了花瓣洒在水面,星星点点的红,别有一番雅致韵味。

    一位身穿青衫,头戴方巾的中年人,双手背负在身后,盯着那河水和梅树,不知在深思些什么,惹得前来传唤的小太监,心有忐忑,小声说道,“先生,殿下请您进去。”

    那中年人闻言转身,淡淡一笑,眉眼神态都与当日离开赵家归乡的闫先生一般无二,他慢慢随着小太监往里走,温声问询着,“殿下可用午膳了,是何菜色?”

    小太监恭敬答道,“殿下正在用膳,还是一碗鸡蛋羹,一碗米饭,两个小菜。”

    闫先生皱皱眉头,没有再问,很快两人凳上石阶到了大殿门前,推开两扇雕花精美的木门,闫先生微微点头,算是相谢,然后就独自绕过大殿,又进了右侧的书房。

    书房很阔大,墙壁上悬挂这名家字画,角落里摆设着赤金兽口香炉,淡淡的桂花香气正袅袅散出,迎面那座黑檀木的博古架子上,摆了各种玉器珍玩,透过间隙,隐隐能看到后面那坐在书案旁的绝美少年。

    白玉一样温润细腻的肌肤,小巧的瓜子脸,黛眉如墨,凤眼星眸,高鼻红唇,若是说这是一个女孩子,怕是没有人会怀疑,但他又确实是个男儿身,而且还是武国的天之骄子,皇帝心头的宠儿,三殿下刘煜,刘玄德。

    正抬手舀着蛋羹的刘煜不知道是吃的急了,还是被开门之时灌进来的冷气吹到了,居然接连打了三个喷嚏,闫先生赶紧上前行礼,说道,“殿下可是染了风寒,这就让人传御医吧?”

    刘煜摇头,连带着头顶束发的金冠都晃了起来,“不必,先生别急,许是…许是谁在念叨我。”

    他说着话,掏了帕子出来擦手,不经意望见那剩下一半的蛋羹,眉眼间闪过一抹极浓重的惦念之色。

    闫先生微微叹气,想了想就道,“殿下若是惦记赵夫人,不如就派暗卫去看看,顺便也给夫人捎封信去,夫人恐怕也很是惦记殿下。”

    刘煜双眸一亮,继而又迅速黯了下去,摇头拒绝道,“罢了,那边的人盯得太紧,若是一个不好,把姐姐一家卷进风险之中,就是罪过了。姐姐虽是女子,性情却不软弱,没有谁能欺得了她,我也是多余担心。”

    闫先生听了这话,也就不再相劝,转而问道,“圣上昨晚唤殿下前去,可是有差事吩咐下来?”

    说起正事,刘煜立时就收了心思,摇头说道,“父皇没有差事吩咐下来,不过,倒算是给了我一件重宝。”

    “哦,重宝?”闫先生很是好奇,“难道是前些日子入都来朝拜的外史,敬献的那块玉璧?”

    刘煜摇头,伸手沾了茶水,在紫褐色的檀木桌面上,写了两个字,“江山!”

    闫先生微微一愣,半晌才反应过来,脸上的狂喜,是如何也掩不住。但他还知道这事不宜张扬,起身跪倒,极力压低着声音,说道,“恭喜殿下,贺喜殿下。”

    刘煜其实也是没有想到父亲唤了自己去,居然明言要把大统传于他,甚至还坦白,当日之所以赐他玄德两字做表字,也是寄望于他能如同先祖刘玄德一样,打破外戚专权的现状,开创一个全心的武国。

    当然那场宫中惊变,烈火杀戮,甚至他流落在外,都是父皇谋划的,这也是一个帝王给儿子安排的历练之路。

    他如此突然得到了这样一颗定心丸,却奇怪的没有半点儿欢喜之意,脑子里就想起,姐姐每次提起皇宫,提起帝王,都会说的那句话,最是无情帝王家!

    为了开创所谓的盛世,为了给他一场历练,他差点儿被亲兄长侮辱,身边忠心的奴仆全都下了黄泉,他躺在那个小庙里,冻饿将死的时候,若是没有姐姐出现,真会有人救他性命吗,答案,他不愿意想…

    闫先生心里的喜意慢慢沉淀下去,才发觉好似没听到殿下的回应,抬头望去,只见他满面都是复杂感慨之色,就起身问道,“殿下,可是还有别的烦心之事,这般天大喜事,为何不欢喜?”

    刘煜淡淡一笑,重新请他坐下,“先生多心了,有了父皇赠予的这块瑰宝,咱们行事就不需顾忌太多,只要把那人身后的势力打掉,就是大功告成。”

    “殿下说的是,最近那人也是心急了,盯着他的人手回报说,昨晚他又去了刘阁老和陈阁老的府邸,只是咱们的人没有探听到他们商议何事。”

    刘煜冷笑,伸手倒了茶,递给闫先生,闫先生赶忙起身接了,“那两个老家伙看着一副清高模样,其实心思最贪,胃口最大,那人要想拉拢他们,也必定要付出大笔金银才行。”

    闫先生点头,突然想起一事,又道,“好似吴侍郎告假回乡省亲去了,不知是不是替那人奔走谋划?”

    “吴家老宅在哪城?”

    “三百里外的彤城。”

    “彤城?”刘煜皱了眉头,脑子里好似有个念头闪过,但是速度极快,他怎么也没抓住,想了半晌无果,就烦躁的揉揉额头,说道,“若是有人手,就探听一下吴侍郎回乡所谓何事,人手不够,就罢了。”

    “是,殿下。”要事议完,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闫先生就辞去了,书房里只剩了刘煜一人,他伸手在书桌下摆弄几下,就抽出一只三寸宽,两尺长的暗格,那里面却出乎意料的没有什么金银珠宝或者信件契纸,只有一卷画轴和一只绣工粗劣的荷包。

    他把荷包拿起,摩挲半晌,才放到手旁,然后又打开那卷画,露出上面那坐在桂花树下,笑得极温柔的女子,女子身后三个半大小子,各举了一只鸡腿,笑得傻气又欢喜…

    他慢慢低头把脸贴在那女子身上,仿似感觉到那温暖疼惜,眼圈儿慢慢就红了,“姐,家里雪下得大吗,杀年猪了吗,你是不是每日都在骂煜哥儿啊,都是煜哥儿不好,让姐惦记了,姐,煜哥儿想你…”

    空旷的屋子里,轻轻浅浅的呢喃在悠悠回荡,荡起一圈圈儿名叫眷恋的涟漪…

    (早晨爬起来现码的,晚了,晚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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