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是大明朝的第二个京城,又叫应天府,所以街衢纵横,四通八达。

    从扬州到南京的官道用夯土掺杂了石灰铺筑而成,走起来倒也平坦宽敞,林羽打开照明灯,猛踩油门,以四十公里的时速全力前进。

    四个随行的士兵透过潜望镜看到外面驿道两旁的树木不停倒退,俱都按捺不住心头的兴奋,你一言我一语的议论起来。

    “这铁甲车太神奇了,跑起来速度比骏马还快!”

    “可不,骑马颠簸的浑身难受,坐在铁甲车里简直如履平地,比坐轿子还舒服呢!”

    “骑马晚上你能看见路?你看这铁甲车前面的灯光多亮,照的路面像白天一样。”

    林羽听的心里高兴,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高声道:“只要你们忠心耿耿的跟着本官混,将来有的是好东西让你们见识!”

    一个十四五岁,稚气未脱,身材偏瘦,脑袋偏大的娃娃兵抱拳道:“小人李卫,无父无母,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以后就把贱命交给林总兵了。”

    林羽扭头看了下这个少年,被他不成比例的身材逗得哑然失笑:“哦……你叫什么名字?”

    不等少年回答,其他几个士兵抢着起哄道:“他叫李大脑袋,全军有名,在军营里论脑袋谁也没有他大……哈哈!”

    少年一脸委屈,伸手摘下头顶的军帽,露出了一颗又圆又亮的光头:“俺叫李卫,老家是济南府长山县,俺出生的时候老家闹饥荒,从小吃多了观音土,所以脑袋特大还不长头发,后来爹娘都饿死了,就来南京投奔了亲戚,前年报名从的军。”

    林羽一脸同情:“当此乱世,天灾人祸,人命贱如草芥,你父母双亡还能活下来实属命大。本将身边正缺几个亲兵,你我又是同乡,从今以后你就留在我身边跑腿吧!”

    李卫闻言差点哭了出来,当即跪下“噗通、噗通”磕了几个响头:“多谢老爷提携,有人说俺脑袋大有福,没想到今天终于应验了,小人以后愿意给老爷做牛做马。”

    林羽双手操控着坦克,不便搀扶,招呼道:“李卫你起来,本官是让你做亲兵,不是做仆人,以后称呼我的官职,不许称呼老爷。”

    “在俺心里你既是总兵又是老爷!”李卫晃荡着锃亮的大脑袋,一脸固执。

    “李大脑袋真是好福气,以后跟在总兵大人身边就牛逼了,将来可别忘了提携下几个哥哥!”其他几个士兵一脸羡慕。

    李卫扭头看了看身后的黑大个,吞吞吐吐的央求林羽:“既然老爷身边缺少亲兵,就让大牛哥哥也跟着你跑腿吧?他力气大、憨厚、实在,小人入伍以来多亏了他照应,实在……不愿意和他分开。”

    被李卫称作“大牛哥哥”的士兵身高接近一米九,三十岁左右,国字脸,大眼睛,皮肤黝黑,看起来一脸憨厚。

    听了李卫的话,大牛急忙推辞:“俺可不行,俺是个粗人,大字不识,让我在战场上厮杀还行,跑腿打杂的事情可做不来!”

    听了李卫和张大牛的对话,另外两个士兵灵机一动,纷纷跪地请求:“小人也愿意追随总兵,鞍前马后的伺候!”

    林羽仔细一琢磨,自己日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军队,身边的确需要几个忠心耿耿的亲兵,光李卫一个娃娃兵显然不够。

    这张大牛体格魁梧,相貌憨厚,应该是个可靠之人。而另外两个士兵看起来老于世故,估计是个兵油子,并不适合做亲兵。

    “本官暂时只需要两名亲兵,张大牛你以后和李卫跟在本官身边跑腿,其他人以后再说!”

    张大牛听了并没有过于兴奋,只是憨厚的答应一声:“哦……知道了!”

    另外两名士兵却是遗憾不已,怏怏的道:“既然这样,那小人等总兵大人身边缺人的时候再来伺候。”

    坦克开的飞快,在路上一直用潜望镜朝外面观察的李卫突然大叫起来:“不好……前面有人在打仗!”

    林羽立刻停下坦克,走到潜望镜前面顺着李卫说的方向看去,只见东南方果然火把明亮,人头攒动,依稀能够听见枪声。

    “嘶……清军已经撤到淮安去了,这是哪里来的队伍?”

    林羽掀开舱门钻出驾驶舱,顿时听的厮杀声清晰起来,但见东南方向火把晃动,人喊马嘶,厮杀声传出好几里路。

    “马上去刺探一下发生了何事,哪里的队伍在交战?”林羽双手叉腰,一脸诧异。

    “我去!”

    李卫抢着跳下坦克,跑的比兔子还要快,“都说俺脑袋大人机灵,打探的事情我最拿手了。”

    一顿饭的功夫,李卫一溜烟般跑了回来,人还没爬上坦克就气喘吁吁的道:“老爷……小人打探清楚了,好像是张天禄手下的一支败兵从扬州撤下后并没有跟着清军北上,而是跑到南京的地盘上劫掠来了。”

    离开扬州已经一个半小时了,估摸着已经向南走了六七十公里,可不已经进入了应天府的地界。

    身为大明朝的四品总兵,遇上溃兵劫掠,林羽自然不能袖手旁观,更何况手里还有一辆BSSS级的铁甲战车。

    虽然炮弹只剩下了两发,同轴机枪也被拆了下来,可毕竟有重达六十吨的庞大吨位,光碾压也能把这些溃兵杀个落花流水。

    林羽手里转动着伯莱塔手枪,这是他前世在部队服役时最爱做的动作,看起来帅帅的酷酷的,很是拉风!

    “劫掠的叛军有多少人?被劫的是个村庄还是个城镇,有无抵抗?”

    李卫接过张大牛递来的水壶猛灌了几口,滋润了下几乎就要冒烟的喉咙,气喘吁吁的道:“叛军大约三百多人,被劫掠的是个村子,好像叫做顾家庄,差不多有四五百壮丁在抵抗……”

    其他两名如临大敌的士兵闻言松了一口气:“既然村子里的壮丁比叛军还要多,看来咱们不用管了,我们毕竟只有五个人,杯水车薪,杯水车薪啊!”

    李卫摘下军帽,伸手摸了摸光头,反驳道:“壮丁人数虽然多,可武器只有红缨枪、长矛甚至锄头,张天禄手下的这些叛军可是装备了火铳,壮丁已经死了不下百十人……”

    李卫说着就要掉泪:“老爷,你救救他们吧,这些村民都很可怜,万一他们死了,这世上就会出现很多孤儿。”

    林羽点头:“本官身为大明正四品总兵,清剿叛军,自然责无旁贷!”

    李卫一拍脑袋,仿佛想起了一件事,又变得眉飞色舞起来:“对了,这些壮丁里面有两个厉害的人物,一个穿白衣服的英俊公子,左手用剑,右手用镖……”

    说着绘声绘色,手舞足蹈的比划了起来:“这公子可厉害了,左手长剑飞舞,几十个官兵近不了他的身,右手金钱镖,piu、piu、piu……的向外飞,比火铳还厉害呢!”

    “哦……这倒是个人才。”

    林羽闻言为之一动,自己将来要成就一番霸业最重要的就是人才,武器次之,如果这白衣公子真像李卫所说,为何不收为已用?

    “还有、还有呢!”

    李卫口沫横飞,“除了这白衣公子之外,还有个穿红杉的少女,手里使一把弯刀,武艺不在白衣公子之下。而且她还背着一把弓,时不时摘下来放支冷箭,专门射敌人的眼睛,已经有七八个叛军被射成独眼龙了。”

    “想不到这荒郊野外竟然有这样的奇人异士,既然遇上了,咱们就上前帮他们打退这支溃兵。”

    林羽招呼李卫上车,几个人陆续钻进驾驶舱里,转动方向盘直奔东南方向火把照耀之处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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