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上史大奈一共十一个人,轮流抬着两口大箱子。电台其实没有那么沉,不过电池就不一样了。
    两个身体倍儿棒的大小伙子,抬上五分钟就需要换一下人。更别说,还要爬山。
    这山海拔看着一千多米,但山路走起来可就长了。堪堪爬到半山腰,所有人都精疲力竭。
    汗水湿透了衣衫,被风一吹透心凉。
    没办法,这种鬼地方就这个模样。白天天热得好像下火,到了晚上却冷的怕人。
    昼夜温差之大,比早穿棉袄午穿纱,围着火炉吃西瓜的西域也不逞多让。
    “不能这样儿,这么冻一会儿,大家都没力气了。”史大奈无奈的把小伙子们一个个拽起来。
    从怀里掏出奶油饼干出来,这东西可以提供高热量。但平日里大家都不喜欢吃,现在没别的东西,只能拿这东西顶一下。
    刚刚吃下去的东西,怎么可能那么快给身体提供能量。这纯粹就是一种心理作用!
    不过另外一样东西,就不是心理作用了。。
    史大奈掏出一个水壶,自己呡了一口:“大家都来一口,别喝多了。”
    高度白酒,入口之后能辣出人的眼泪。从咽喉一直辣到胃里面,大大喝一口,胃里立刻像是燃烧起熊熊烈火。
    “就着饼干喝一口,休息十分钟大家出发。”史大奈看到大家是在太累,拽起这个倒了那个,只能无奈的宣布休息十分钟。。
    没人说话,小伙子们全都点了点头。甚至有人连头都懒得点,实在是太累了。
    十分钟仿佛一眨眼就过去了,不能休息太久。这么累又喝了酒,休息时间久了可能会睡着。
    这种温度下睡着,那这辈子也醒不过来了。
    史大奈主动抬起电池箱子,“吭哧”“吭哧”的走在最前边。
    天上只有弯弯一条月牙,月光很黯淡。有些时候,几乎就在一边摸着一边爬。
    所有人不抬箱子的时候,都在一边走一边往嘴里塞奶油饼干。
    平日里吃腻了的东西,现在却觉得非常香甜。
    一路走,一路磕磕绊绊。
    走到半夜才算是到了山顶,很想欢呼一下却又不敢。大家开始架设天线!
    山风很大,细细的天线也得要两个人扶着才行。
    固定的钎子深深的砸进地里面,才算是把天线稳住。
    打开箱子,两个人把电台抬出来。然后连上电池!
    电报员开始发电报!
    这座山是附近最高的一座山,信号自然没的说。
    很快,对面有了回电。
    “队长,大本营问有多少人。乌拉尔斯克遭到了怎样的破坏!”
    史大奈大吃一惊,大本营居然还不知道乌拉尔斯克已经收到了袭击。
    “乌拉尔斯克受到什么样的袭击不知道,只知道那里现在还在燃烧。
    对方的人数至少有三千人,而且这些人很可能是很多股敌军的一股。现在我们的方位是……乌拉尔斯克东南方三十五公里的山顶,地图坐标……!”
    发报员把电报发出去之后,大约十分钟之后。大本营回电!
    “队长,大本营将派出飞艇轰炸,预计攻击事件在早上五点半左右。要我们注意规避!”
    “好!收了电台,咱们下山。”史大奈如释重负。
    这一路下山,才算是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上山容易下山难。
    下山的时间,比上山多了一倍也不止。到了山脚下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
    看了看手表,已经是凌晨四点钟。
    史大奈急忙将让大家把马和骆驼牵进山下密林里面,天上的飞艇可不知道,这些蚂蚁一样的小家伙是自己人。
    “队长!飞艇真的那么厉害?”一个队员有些怀疑,自己这些人居然能够召唤来千里之外的火力打击?
    “厉害……?不服的话你爬上那座小山,看看那些人是怎么死的。
    咱们大明征服西域的时候,飞艇就大规模使用了。
    不过那时候飞艇性能不好,速度慢飞的还低。遇到沙尘暴,那就算是完蛋了。
    知道祖将军么?”
    “锦州的传奇祖将军?”
    “对!祖将军就是因为飞艇失事,才被蒙古叛军打死的。”
    “该的蒙古人。”
    “杀光蒙古人!”
    听到自己敬仰的偶像居然是被蒙古人打死的,年青的小伙子们瞬间激动起来,恨不得现在就抄起枪,出去打死几个蒙古人。
    “噤声!蒙古人在哪儿?准格尔已经成了一个地名,最后的一战我们在塔什干干掉了数十万蒙古人。
    大帅亲自下的令,从耄耋老人到月子里的娃娃不留一个活口。到今天,塔什干仍旧是一座死城。
    那里的蒙古人尸骸,任凭胡狼和老鼠啃噬。没人给他们收尸,因为他的民族灭亡了,他们没有后代祭祀他们的祖先。
    这就是伤害我们大明的代价!”
    “犯我大明者!虽远必诛!”
    “犯我大明者!虽远必诛!”
    “犯我大明者!虽远必诛!”
    ……!
    小伙子们疯狂的大声叫喊着。
    自豪的民族感,弥漫了他们的全身。
    “砰!”一颗子弹擦着火花,直接射进了史大奈身后的大树里面。树屑纷飞,打在脸上生疼。
    史大奈身子一歪,扑倒在地上。又有十几颗子弹呼啸着飞了过来,两个小伙子没来得及躲闪,变身中数弹伤口不停的往外喷血。
    “抄家伙!干他们。”
    刚刚还热血沸腾想要找几个人杀杀的小伙子们,比偷袭他们的人还要兴奋。
    他们在学校里面,每年都有为期一个月的军训。与后世的军训不同,他们的军训都是实弹射击拼刺刀之类的训练。
    远不是后世那样,只教孩子们齐步走。
    小伙子们操起阿卡步枪,几乎是肌肉记忆的趴在地上,瞄准一切能够动的东西射击。
    阿卡步枪霸道开散的声音不断响起,那些穿着黑袍裹着头巾的家伙,没有想到自己偷袭居然也没有捞到好处。
    那些看着像大明人的家伙,全都趴在地上。
    有茂密的草丛掩护,加上面积骤然小了很多,想要打中非常困难。
    黑色的袍子在树林背景中非常显眼,而大明人身上穿的迷彩服,却能够更好的融合进森林背景里面。
    只不过是十几秒的时间,就有七八个来偷袭的人中枪。
    “啪!啪!啪!……!咔哒!”
    这些人的步枪,弹仓里面只能装无法子弹。属于标准英式步枪!
    这种步枪虽然很厉害,可跟大明的阿卡步枪比起来,那就差太多了。
    大明的阿卡步枪,弹夹里面足足有三十发子弹。一个人多二十五发,十个人可就是多了二百五十发。
    趁着对面人装子弹的间隙,小伙子们有从容的时间瞄准。霸道开散的枪声,一声声响起。一个个黑衣人倒在血泊里面!
    偏偏这些家伙还不知道卧倒,一个个端着枪就在那里装子弹。即便有些心眼儿的,也只是躲在树后面装子弹。
    问题是,这些树只能遮蔽视线,根本不足以防弹。
    阿卡步枪的子弹,直接打穿了大树。损失了大量动能的子弹,没能再穿透人体。
    子弹留在身体里面,造成了内出血。这比贯穿伤还要让人痛苦!
    黑衣人倒在地上大声惨叫,隔着几十米都听得清清楚楚。
    戴着白头巾的黑衣人一声怪叫,所有黑衣人纷纷向后跑。
    史大奈惊讶的下巴都要掉在地上,枪林弹雨之下,他们居然就站着直挺挺的往后跑。
    虽然没有打过仗,但史大奈也知道,战场上这么跑就是送死。
    小伙子们根本不用去换弹夹,一发一发的点射。
    子弹在后面“嗖”“嗖”的飞,不时有人扑倒在地上。
    这就是一场射击比赛!
    最后只有几个黑衣人成功逃脱,史大奈粗略算了一下,被射杀的黑衣人不下三十人。
    “赶快转移!”史大奈知道,黑衣人不会善罢甘休。
    现在是五点钟,飞艇应该快要到了。只要拖过半个小时,那些人就会被飞艇炸成碎片。
    这些人逃回去,他们的援军再过来,差不多就得四十分钟。
    不过史大奈并没有向深山里面走,而是带着手下人走到一处小山包上面。
    与其往深山里面走,站住一个山头要有利多了。
    小山头大概有五百多米高,一行人马看看走到半山腰。就看到山底下来了密密麻麻一大群人,看上去差不多足足一千人。
    “来的这么快!”史大奈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没想到,这些黑衣人居然来得这样快。
    而且人还这么多!
    “加快速度!”一天一夜没有休息,所有人都疲累的要命。但现在是逃命的事情,累也没办法。
    “队长!大牛和小叶死了,咱们把他们的尸体丢下吧,也能腾出两匹马驮东西。”
    “你小子再敢这么说话,老子现在就毙了你。大明人不会丢下兄弟,无论是死了的还是活着的。”
    大牛和小叶,就是刚给被偷袭时被打死的那两个。每个人身上都中了至少三枪,而且还都是在后背。
    贯穿伤让他们快速失血,还没等战斗结束就没了气。
    小叶还好,只有一米七的个子不过一百二十多斤。
    可大牛却是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达到一百六十斤的壮小伙儿。
    两具尸体分别被两匹马驮着上山,驮着大牛那匹马尤其的辛苦。
    被史大奈训斥,那个小家伙再也不敢说话。史大奈已经决定,回到大本营就把这小子从自己队伍里面踢出去。
    他们在前面走,不时往山下打一枪,又或者是推一块石头下去。
    后面跟着爬山的那些黑衣人非常辛苦,不但要躲避时不时射来的子弹,而且还要躲避山上掉下来的势头。
    好在距离实在太远,子弹命中的概率太低。
    不过石头这东西有点儿不好躲避,因为一块大石头掉下来,因为跟山体的摩擦,很快就变成了许多快小石头。
    最难躲避的是那些核桃大小的石头,虽然只要不砸在头上就不会有太大伤害。
    可这是真他娘的疼!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打,爬到山顶的时候已经五点半了。
    站在山顶可以看到初升的朝阳,天地之间金黄一片。可……飞艇呢?
    哪里有飞艇的影子?难道说,飞艇迷路了?
    不可能!
    给出的信息方位非常准确,乌拉尔斯克东南三十五公里的山里面。只要飞艇飞过来,不难看到地面上那袅袅的炊烟。
    就算看不到袅袅炊烟,也能看到下面上千围攻自己的黑衣人。
    没办法了,只能在山头死守。
    好在山头还占据着地利的优势,居高临下的射击,比起被人在谷底追杀要好得多。
    “大家把石头垒起来,学着我这样垒成掩体。你们能不能活,就要看这些掩体的石头够不够厚实。”
    好在山上有不少石头,大家伙拿着石头开始垒简单的防御工事。反正就是一个石头堆,挡住子弹就行了。
    大家都在捡石头,飞快的找个地方垒起来。
    虽然史大奈没当过兵,但他还是无意中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有时候,这种凌乱堆起来的石堆,防弹效果可能比钢筋混凝土的防弹效果都要好。
    因为石头是凌乱堆起来的,里面的石头什么形状都有。有一句话叫做角度也是防护力,子弹打在这样的石头堆里面,非常大的可能会发生跳弹。
    而跳弹又在石头堆里面,根本造不成什么杀伤。
    只要你的石头堆够大,够厚,就不用操心防弹的问题。
    看着同伴的尸体,所有人都卖力的累着石头。
    很快,地上垒起了十几座石堆。可不远处,那些黑衣人已经摸了上来。
    史大奈看着这些人,无奈的摇了摇头。为首的家伙在百十米开外,居然还敢骑着高头大马,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头领一样。
    没说的,操起阿卡步枪调好标尺三。趴在石堆后面,枪托死死抵住肩头。
    屏住呼吸,左眼闭上右眼顶住标尺上的豁口。
    三点成一线,瞄着的是马脑袋。手指缓慢压动扳机,他没有忘记军训时教官的教诲,有意瞄准无意击发。
    “砰!”子弹射了出去,正打在那个带头黑衣人的脖子上。
    那家伙就像是一头木桩一样栽倒在马下,战马受惊四蹄飞舞,飞速向山下奔跑。
    奈何战马无论怎么快,也是跑不过惯性的。只跑了差不多十几二十米的样子,就在惯性的作用下摔倒。
    然后战马就翻滚着滚下山坡,估计到了山下缓坡的地方应该已经死了。
    那些黑衣人似乎受了什么刺激,一声发喊端着枪就往前跑。其中一些人,手里居然还拿着弯刀。
    “他们疯了!”史大奈有些吃惊,不过手里的阿卡步枪却不含糊。
    单发点射这些疯狂冲锋的黑衣人,居高临下,那些黑依然又不知道火力掩护。
    史大奈觉得自己好像在打猎一样,尤其是那些靠得近的家伙,简直不用怎么瞄准,一枪一个。
    那些黑衣人实在太多了,简直就像是永远杀不完的老鼠。
    好几个黑衣人冲到了二十多米的地方,几发子弹打在了史大奈身前的石头堆上,打得石屑乱飞,却没能穿透伤到史大奈分毫。
    史大奈也顾不得那么多,看到几个人挤在山路上。击发调成连发射击一阵的扫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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