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同志在巴黎An Amerio in Paris 作者:V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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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同志在巴黎An Amerio in Paris 作者:V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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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啡的。”

    “不,不,你不必担心这个。”兹里笑了,“我不在这工作,只是过来帮我的表姐而已,”他指了指伊莲,“她就像我的亲姐姐。嗯,我叫兹里。”

    “你的英语真好。”本杰脱口而出,然后脸红了。

    “谢谢。我是教英语的。所以,本杰,你为什么来巴黎啊?”

    听到了这句话,他的故作勇敢一下子溃败了,这个美国人——不,本杰——本杰的脸一下子暗淡下来。“哦,天。”他把脸埋进了掌心,“他离开了我。”

    这就是为什么他在哭了。妈的,兹里想知道自己究竟是有多混蛋才想着怎么找机会勾搭本杰。你这个大混蛋。好吧,那看来这样是不能跟他上床了。但他不能就这样走开,让本杰一个人暗自神伤,他怎么能做到呢?这会让他显得更混蛋了。他有责任让这家伙打起精神来。他起身从柜台后拿了几张纸巾过来,放在了桌上,递了一张给本杰擦脸。

    “谢谢。”

    “客气了。”

    兹里一直听本杰倾诉。听他说在大学初遇艾伦,一周内两人坠入爱河,在一起八年,直到他们来到巴黎,他们分手了。他为本杰心痛。

    “你怕吗?”他听到自己问道,他想抽自己一嘴巴。

    但是本杰笑着点头道:“怕惨了。”

    他伸出手碰了碰本杰的肩膀。

    “你想出去吗,去散个步怎么样?”

    本杰看着他,双眼明亮水润,还噙着泪,“为什么?”

    兹里笑道:“因为比起坐在我表姐的咖啡店里哭,肯定还有更好的方式来走出失恋。你现在是在爱之都,我们一起来找点喜欢的事做吧!”

    “不行,我必须回家去收拾行李了。我明天就离开巴黎了。”

    “难道没有理由让你来一场最后的旅行跟巴黎告别吗?”

    “我还背着包——我不想背着它到处走。”

    “你把它留给伊莲照看好了,她会看好你的包的。并且现在出去玩玩能让你忘记那个让你伤心落泪的家伙。”

    本杰张开嘴,想要再找借口,但随后他还是直起身笑了起来,再次擦干眼泪,“你说得对。我可以在飞机上睡觉,我们走吧!”

    第四章

    协和喷泉

    本杰把他的手提电脑丢进背包里的时候,兹里正吻那个金发女子的双颊,和她用法语连珠炮似的说着什么——不,不是法语,是其他语言,反正本杰一点都听不懂。但他喜欢兹里说话的方式——夹杂着法语和英语的口音,很可爱。金发女子朝他笑了,转向本杰,用带着很重法语口音的英语和他说话。他这才发觉到,之前九个月他每次来这里写博客的时候,她总是用法语和他交谈的。

    “我很乐意把你的背包锁在我的办公室里。兹里有钥匙,你们想什么时候回来拿都可以,就算咖啡馆关门了也是可以的。”

    “bon1,本,我们走吧!”兹里朝他笑笑,本杰的心突然很夸张地“扑通”了一下。他想,肯定没有比和一个英俊的法国男士来一场“告别巴黎”之旅更好的事了。

    1法语:那好。

    “等下,你先过来一下。”本杰掏出他的手机,把兹里拉过来,给他们俩自拍了一张。他飞快地配上了文字,把合照发到了ins上。

    即将踏上和新朋友的一次崭新冒险#ahip

    “那是什么?”兹里问道,他们一起走出咖啡馆,走在巴黎的大街上。听到他这句话,本杰惊到脚下趔趄了一下。

    “你不知道ins?”

    兹里笑了,“当然不是,我是问你打的标签。”埃菲尔铁塔就矗立在他们面前,但他却带着本杰沿着塞纳河畔往东走去。

    “哦,我在写博客,叫一个‘美国同志在巴黎2’ 。我把所有上传到ins的照片都加了标签,这样我的读者就能很快找到它们啦。”

    2#ahip就是“美国同志在巴黎”(ameribsp;homo in paris)的首字母缩写。

    “哇,所以你是个作家喽。”兹里一脸赞许地朝本杰放出一个温暖笑容,“这就是你在咖啡馆做的事情吗?”

    本杰点点头,但他不是很想聊博客的事——他已经在这个家伙面前哭得够多了。

    “你在咖啡馆里跟伊莲说话的时候用的是什么语言?听起来像……像我从未听过的语言。”

    “卡拜尔语3。 ”兹里耸耸肩,“我和伊莲的家庭在我们出生前就从阿尔及利亚来到了这里。我妈妈在家一直是讲卡拜尔语的。伊莲家坚持只讲法语。所以我教她。”

    3kabyle,法国殖民时代对其北非殖民地的统称,包括今天的阿尔及利亚及摩洛哥等。

    “你会讲三种语言?”本杰的脑子有点晕了。他认识的大多数人都只会讲英语,有些甚至连英语都讲不好。

    “其实有四种啦。法语,英语,阿拉伯语和卡拜尔语。”

    “哇!那你一定是非常聪明了。”

    兹里只是再耸耸肩,“只是在语言方面见长罢了。你是个作家,你肯定也有自己的专长。”

    本杰有些感动——艾伦就从来没有尊重过他的职业,他从不认为写博客需要什么才能——就算是本杰得到了和出版商合作的机会。他做得还不够好、他还不是一个真正的作家……从什么时候开始,本杰就让这些想法深入脑海、最后自己也信以为真了呢?

    “我所做的一切就是讲故事。讲我的故事,我遇到的人,还有作为一个基佬的故事。不只是在博客上,以前在爱达荷的时候,我就给当地报纸写过文章,也在网站上投稿。我真的想在某个地方当专职作家——比方说为一家大型的同志媒体撰稿——但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会有那么一天。”

    “你还讲一个在巴黎的美国同志的故事是吗?”

    “对,差不多是吧,应该是的。我是说,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巴黎不仅仅只是一个城市而已。它是一种美妙的感觉,让你沉醉其中。它是浪漫,是冒险,是爱情,也是历史。”

    “但你在巴黎的经历并不像你说的这样。”兹里打断了他的话,用手示意,“你来到这个地方——是为了你爱的男人——这就是你得到的所谓浪漫和冒险。再看看你周围——这就是所谓历史。”

    “确实,但它的味道闻起来像柴油和河水,”本杰抽了抽鼻子,“还有尿骚味。”

    兹里的心一紧,“难道纽约不是这样吗?”

    兹里的反应让本杰感到意外,本杰大笑起来,“我猜也是这样。但我从未真正融入进去过。”

    兹里的笑淡了下来,“我认为故事就是我们如何了解到真正的彼此。那句英语谚语怎么说来着,‘互相穿对方的鞋’?”

    “嗯,换位思考4。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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