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街,同春堂。

    “这个方子拿去,药要按时煎服,下一个......”楼不凡笔走龙蛇,将迅速写就的方子随手一递,浑厚的声音就开始叫道。

    “楼先生——”

    “坐吧!什么症状?”楼不凡连眼皮都没抬。

    “相思症。”

    “什么?相......”楼不凡快要合上的眼皮瞬间打开,眼前站着一对十五六岁的璧人,男的容颜清秀,女的貌胜天仙。“你是杨......”

    “杨牧云,无心庵幸得先生妙手搭救,鄙人一时不敢或忘。”杨牧云笑道。

    “对,老夫想起来了,你是锦衣卫的杨大人,这位......”楼不凡指节微敲额头,“可是南都花魁紫......”刚想说下一个字, 但见紫苏如云的秀发挽成一高髻,上面插着金步摇,一副大户人家少妇的打扮,下面的话就咽了回去,眼光转向杨牧云:“现在该是叫杨夫人了吧?”

    紫苏脸上微微一红。

    “不错,正是拙荆。”杨牧云说着坐了下来。

    “那就恭喜两位了,杨大人,你此次不会是专门来找小老儿叙旧的吧?”楼不凡见他精神焕发,面色红润,不像身上有疾的样子,不由心下嘀咕。

    “楼先生,我夫君他前一段时间在外办差,不小心后背中了箭伤,养了一段时间昨晚伤口复又崩裂,还请楼先生好好诊治一下。”

    “噢?外面人多眼杂,袒衣甚不方便,还请贤伉俪随同老夫到里间来。”楼不凡说着站起身来。

    回春堂后面的一间静室里。

    楼不凡仔细的看了杨牧云的伤处后,捻须沉吟了一下,对紫苏说道:“杨夫人放心,杨大人是皮外伤,未伤及内器,只要好好将养,是没有大碍的。”说罢看了一下他们,眼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笑意,清了清嗓子:“这个......嗯......年轻人新婚燕尔,但房事也应有所节制,杨大人的伤需要静养,在伤好之前这段时间,杨夫人还是不宜对他进行过多叨扰......”

    “啊?”两个人听了脸羞得跟个大红布一般。

    “这楼先生,怎么说这样的话?真是羞死人了?人家哪里跟他有......有过什么?”紫苏虽是少妇打扮,但其实还是一个处子,听了这话羞不可抑。

    “这可真是冤枉,”杨牧云直叫屈:“我和她是夫妻不假,虽然也在一起同床共枕,可是什么都没做呀!这顶帽子扣下来,我岂不冤枉死。”可事关男人尊严,这话又不能说出来,只能一脸尴尬地呆在那里。

    楼不凡没工夫搭理两人心潮澎湃,执笔在一张宣纸上刷刷写了一堆蝇头小楷,递给紫苏:“杨夫人,药分两副,一副外敷,一副内服,上面我已写明使用方法和次数,另外,老夫的话一定要切记......”

    紫苏红着脸接过药方,瞪了杨牧云一眼,娇叱一声:“还不快走,跟我抓药去。”

    “你先去吧,我还有事要跟楼先生讨教一下。”杨牧云不敢看向她。

    “有什么事不能当着我面说?”

    “这是关于男人的事,女人不方便听。”杨牧云凑到她跟前在她耳边低声道。

    紫苏狠狠剜了他一眼,在他腰间重重地拧了一把,头也不回地像一朵云一样飘了出去。

    “你——”杨牧云赶紧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看着这对小夫妻打情骂俏,楼不凡尴尬地笑了笑,将目光转向一边。

    “楼先生——”杨牧云干咳了一下,“我有些东西想请你看一下。”说着从怀里取出一个小包打开,露出里面圆圆的,白白的虫子来。

    楼不凡低头看去,眼睛微微眯了起来,捻着胡须半晌不语。

    “楼先生,你见过此物么?”杨牧云问道。

    “尸虫,这应该是西南蛮荒之地的尸虫。”楼不凡捻须说道。

    “楼先生了解这些尸虫?”杨牧云惊讶地问。

    楼不凡点点头,开始侃侃而谈:

    “我们楼家是医学世家,想当年太祖皇帝派军征讨云南时,我的祖父楼英就随军当了一名军医。云南乃蛮荒烟瘴之地,毒虫毒兽甚多,我祖父在那里一呆数年,见到过很多在中原见不到的稀奇古怪东西,其中之一就是这尸虫。此物喜寄生于人尸之内,终年见不得阳光,月明之时极为活跃。”

    “那它会寄生于活人人体之内,从而将人致死么?”杨牧云问道。

    “寻常尸虫不能,但虫王可以。”

    “虫王?”

    “对,虫王跟你拿的这些寻常尸虫不同,它的个头要大一些,身体呈暗金色,所有的尸虫都由虫王繁殖,一只虫王可以一次繁殖出成千上万的尸虫。虫王和这些尸虫呆在人体之内,可几天之内吸干人之精血,使人变成干尸,从而致人死亡。”

    “那人死亡变成干尸后,可否能够行走?”

    楼不凡捻须沉思了一下:“据说可以,我祖父就曾见过云南的部落巫师在月明之夜用骨笛吹奏乐曲让尸虫控制尸体自如行走,但这并不长久,天明之前尸体就会重新仆倒在地。到那时多数尸虫都会死亡,但虫王不会。在这个时候,操控尸虫的巫师就会用骨笛吹奏一种乐曲,将虫王从人体内召唤出来,并将之收走。”

    “那巫师养这尸虫做什么呢?”

    “据我祖父讲跟一种宗教仪式有关,在云南当地部落,人们都相信巫师是神灵派到人间的使者,巫师将尸虫送入人体,是要尸虫将人的灵魂收走并带入天堂。但也有一种说法,就是巫师将虫王所吸人之精血用来入药,究竟制什么药就不得而知了。”

    “一群愚弄蠢夫愚妇的神棍。”杨牧云暗骂一声。

    “虽然尸虫进入活人体内可致人死亡,但这并不难治,只需将中了尸虫的人放入注满热水的盆中,四周佐以炭火烘烤一到两个时辰即可将体内尸虫驱出。前几日汉府街杜有财的公子因昏迷找我医治,我怀疑可能中了尸虫,正要根据此法医治。谁知他竟带着儿子找人驱邪去了。”说罢摇头不已。

    “楼先生跟我所见真是略同,没想到我用在湖州乡间给人驱邪的土法竟然误打误撞地驱走了杜公子体内的尸虫。”杨牧云心中暗自窃喜不已。

    “多谢楼先生将这些告知于我,先生还有诸多患者来找你医治,我就不打扰了,告辞!”杨牧云躬身一礼正欲向外走去。

    “杨大人慢走!”楼不凡起身相送,末了又叮嘱一声:“杨大人切记,色欲伤身,不可不加以节制,否则对你伤口痊愈不利。”

    杨牧云脸上现出一抹怪异之色,心中暗自咒骂不已。

    “夫君,药我已经给你抓好了,我们回家吧!”见他从里面出来,紫苏迎上来说道。

    “不急,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你陪我在街上走走,散散心。”

    “可夫君你的伤?”

    “无妨。”杨牧云凑到她耳边轻声说道:“又不是和你回房去行云布雨,怕它作甚?”说完哈哈一笑,迈步出门而去。

    “你——”紫苏一时气结,不知说什么好,迈开莲步紧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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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昌府运河行宫的一处僻静的小院内,一个浅青色的娇小身影在院中纵跃如飞,娇躯如同雏燕般的轻盈。她手中的长剑如一道长虹,在空中幻化出道道光影,与她的身影融合在一起。她手腕翻转间,长剑便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发出炫目的光芒。

    在不远处的一棵柳树下,一位相貌无比娇艳的红衣少女正环抱玉臂,妩媚的眼中含着盈盈笑意注视着院中的一切。

    不多时,娇小的身影动作渐渐慢了下来,最终停身收剑,还剑入鞘。

    朱熙媛调匀呼吸,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向柳树下的林媚儿。

    “林姐姐,你看我这剑练得怎么样了?”

    “公主殿下的剑术突飞猛进,短短几天就能有如此进展,当真让人刮目相看。”林媚儿嘴角含笑走了过来。

    “你为什么不让我跟你学你的峨嵋刺,却让我练这剑法?”朱熙媛有些不解。

    “公主殿下,臣下的峨嵋刺是专门用来杀人的,可不是用来练着好看的。”

    “那你的意思是让我练这华而不实的东西了。”

    “公主殿下,难道你还要去学怎么杀人么?”

    “我不管,我要学能胜过他的武功,只要能胜过他,让我学什么都可以。”朱熙媛的大眼睛眯了起来。

    “你为什么一定要胜过他呢?”林媚儿脸上露出一丝媚惑的笑意。

    “我武功比他高了,就可以留住他,叫他哪儿也跑不了。”

    “那也不一定非得练武呀!再过几日就到京师了,等公主殿下您回了宫,就可以去找皇上讨一道旨意,把你心中的那个人从南都调到京师来不就行了?”

    “就算把他调到京师,以我的身份想跟他见一面也是极难的。”朱熙媛叹了口气。

    “公主殿下,”林媚儿眼波流转,在她耳边低声道:“你想让他留在你身边其实并不难,将他净身入宫侍候在你左右不就成了。”

    “啊——”朱熙媛低低地惊呼一声,玉齿紧咬樱唇,默然不语。良久,她方才恨恨的说道:“杨牧云,你个大骗子,把本公主惹恼了,本公主就真把你切了入宫来当太监。”

    看着朱熙媛恨恨的样子,林媚儿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了,妩媚的眼中掠出一丝难以察觉的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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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嚏——”杨牧云重重的打了一个大喷嚏。

    “夫君,你怎么了?”紫苏关心的问道。

    “没事,可能是昨晚没有睡好,有点儿感冒,夫人勿须担心,不碍事的。”杨牧云宽慰她道。

    “夫君你看——”紫苏伸出玉指向前一点:“前面是一个珠宝首饰店,你陪我去看看好不好。”

    杨牧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左前方有一很气派的店面,上面手书”水云轩”三个描金大字。

    “我可以说不好吗?”杨牧云摸摸自己的鼻子,看到一张娇嗔的面孔,无奈地叹道:“你们女人呀,就喜欢这些花花绿绿的东西。”

    水云轩的店面布置得奢华大气,店主约摸五十多岁,身材不高,身体胖乎乎的,脑袋又大又圆,短而黑的眉毛一双小眼睛骨碌碌乱转。他一见杨牧云夫妻俩进门,就满脸堆笑地迎上来。

    “二位,您可好久没来了,里面请!”

    “......”

    “许久不见,公子越发的俊俏了,这位夫人也变得更漂亮了。你看小老儿的脑子,竟把公子的称呼给忘了,当真该打。”说罢就真的在自己脸上拍了一下。

    “我姓杨......”杨牧云忍不住说了出来。

    “对,是杨公子,杨夫人,您请这边看,这里可都是精品。”

    ......

    “杨夫人你看,这可是今年在官宦人家的小姐太太中流行的上品首饰。”店主取出一支金簪递与紫苏。

    紫苏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这支金簪身为扁锥形,顶部是一朵绽开的白玉花,中心镶蓝宝石一颗,往下是一只碧玉蝴蝶,蝴蝶背镶红宝石一颗,两蝶须用金丝缠绕,顶端各有珍珠一颗,下部是一朵红玛瑙花,中心镶红宝石一颗。放在手中璀璨生辉。

    紫苏将金簪插在头上,对着杨牧云嫣然一笑:“怎么样,我戴上好不好看?”

    “你这么美,戴什么都好看?”杨牧云的话像在敷衍。

    “老板,这支金簪怎么卖?”

    “杨夫人,这支簪子通体黄金,由专门匠人打造,费时不短,再看这宝石,可是来自西方万里之外的天方国,非我大明之物......”

    “好了,老板你就说个价吧!”紫苏不想听他废话。

    “杨夫人痛快,看在是老主顾,我就不多饶舌了,起码这个数!”说着店主伸出两个指头。

    “二十两?”杨牧云脱口道。

    “杨公子说笑了,是二百两。”

    “什么?”杨牧云瞪大了眼睛。对紫苏低声说道:“夫人,这可是二百两,我这六品官一个月的俸禄才......”

    “得了,又不花你的钱,你急什么?”紫苏睨了他一眼,对店主说道:“老板,天方的宝石我见过,亮度至少可达七级以上,可你这金簪上的宝石亮度可没这么高,还有这上面的金丝......”紫苏娓娓道来,说得店主脸上的肥肉一抽一抽的。

    “杨夫人真是行家,那你说个价吧!”店主的声音有些无奈。

    “最多四十两,不然的话,你就自己留着吧!”紫苏说着拉起杨牧云的衣袖转身要走。

    “杨夫人留步!”店主叹了口气,一咬牙:“就依你,四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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