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儿半眯着眼:“在桃源境里,弥留就提过宣国,你还记得么?”
    “是。”那几天的谈话非常珍贵,每字他都记在心里。
    “你觉得——”她早就有这种古怪感觉了,“弥留为什么特意举宣国为例?”是知道他们将有宣国之行么?
    这就不对了,得胜王在鹤壁才临时改口,要燕三郎前往宣国探望玉太妃。而弥留反复对燕三郎和千岁说过,谁也不能真正地未卜先知,包括弥留在内。
    尤其是弥留之地。
    所以,它这样做为有什么深意?
    “不知。”这问题燕三郎也想过不止一次,无果。
    “说起来,颜枭生下第四个儿子时已经四十八岁了,虞妃身亡。”白猫细数时间轴,“又过好多年再纳吴漱玉?”
    “七年。”燕三郎早就算得明白,“颜枭五十五岁纳吴漱玉,其后四年都无所出,直到他五十九岁病终,却得了遗腹子。”
    这就是颜枭的第五个儿子,玉太妃的心头肉奕儿。
    “照这样说来,颜枭前四个儿子都死了,归还石碑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嘛,诅咒照旧,并未被破除。”猫儿眼珠子直转,“也就是说,玉太妃的儿子同样性命危矣,能平安活到五岁就不错了。”
    “这些事情我能打听到,玉太妃在宣国多年,所知必然比我们更加细致。”燕三郎也在思索,“可我今天见她,她却坚持要单独随我们离开宣国,去找得胜王。”
    是玉太妃明知儿子会遭遇生死大劫却无动于衷,还是她根本不相信所谓的诅咒?
    燕三郎也有些疑惑。
    “喂,喂喂!”千岁突然后知后觉想起一事,“诅咒要是真地有效,我是说,看起来挺有效的。那石碑现在在你手里……”
    小三会不会断子绝孙呢?
    从颜枭的遭遇来看,这道诅咒记仇得很,物归原位都不肯解除;那小三呢?
    燕三郎从储物戒里掏出石碑,在手里掂了掂,又看了两眼:“不清楚。”
    千岁看他神情,就知道他压根儿都不担心。毕竟臭小子才是刚要十七岁的少年,又不像萧宓那样着急生下龙子龙孙,这种烦恼等到三十七岁再来操心都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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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落时分,燕三郎走出屋去,郎希凌刚好返回。两人现在是酒肉朋友,下午还长谈一席,郎希凌对他拿出的美酒印象尤其深刻,见了他就很热情。
    郎希凌看他们装束就知道要外出,满脸羡慕,“两位要去用饭么?千想苑的脆皮烧鹅不错。”
    私底下众人都道,清乐伯年轻有为,又有佳人红袖添香,据说还特别有钱,十七岁就达到了人生巅峰,比他们这些苦哈哈来回奔波于两国之间的使节不知幸福多少倍。
    燕天郎礼貌道谢,果然出门就往千想苑而去。千岁在安涞城待了两天,这里童渊族人开的饭馆居多,到处都是羊肉囊饼奶茶,她一个外乡人吃一两次很好,吃两三次尚可,吃多了可就开始想念南边儿的美食了,比如几只喷香油汪的烤鸭。
    千想苑离驿馆不远,也就是十分钟车程。
    下车以后,酒楼的红字招牌近在眼前。
    在安涞城,红字招牌只在老字号商铺上才能使用。天色才暗下来不久,酒楼里面就人影幢幢,居然近半客满。
    千岁抓着燕三郎,一边道:“烤鸭我一个人就要吃三只,你自便。”
    燕三郎还未答话,边上有人接腔了:“算我一个如何?”
    这么讨人嫌的家伙,居然不是颜焘。燕三郎听这声音脚步微顿,一回头就看见了端方。
    七年不见,这人样貌更成熟了,连招牌式的笑容都更有亲和力。
    千岁抱臂打量着他,明知故问:“你是谁?”
    “你不认得我,但他认得。”端方转向燕三郎微笑,“是吧,燕公子?”
    他认出来了。
    燕三郎只得颌首,假意给千岁介绍:“这是拢沙宗的朋友,端方。”又对端方道,“这是内人,千岁。”
    端方眼里再度闪过讶色,但他只将千岁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就收回目光,惊叹一声:“竟是弟妹,失礼失礼!”
    千岁笑而不语,落落大方。
    “上次见面,你才是个豆丁,不想现在出落得一表人才,还娶了娇妻!唉呀,岁月不饶人。”他拍拍燕三郎肩膀,大笑道,“来来,今天我作东。”
    三人走进千想苑落座,端方先请千岁先点了几只烤鸭,而后他方才要了满桌好菜。
    这千想苑主打的是原铎国南方的菜式,用料讲究、口味丰富。新端上桌一盘爆炒螺片,连燕三郎都忍不住多夹了两箸。
    安涞城以西五十里就到出海口,终年不冻,因此供应首都的各式海货应有尽有。千岁在迷藏国就吃过椰子螺,但那里以酒糟腌,这儿却是把螺肉切成几乎能透光的薄片,猛火爆炒,吃进嘴里才能又嫩又脆,别具一格。
    椰子螺块头大,比不上真正的椰子,但也有木瓜大小,一个都是四五斤起,其外壳还被迷藏人拿来当作号角吹响。不过这种螺肉很考究手速,几乎是下锅一滚就得上来,否则火候就老了。
    端方举杯向两人敬酒,自己一饮而尽,才问燕三郎:“你怎么来安涞城了?”
    “路过,就想来见识安涞城风物。”少年也很好奇,“你怎么认出我的?”
    上一次告别端方,他只有九岁。一眨眼七年过去,男孩就成了少年,无论外貌、身形还是气质都和原来大不相同。端方和他只相处过俩月,怎么重逢时一眼就能认出?
    “今天中午,你去过吉利商会,对吧?”端方笑道,“我就坐在对面的茶楼,恰好看见你那只猫了,鸳鸯眼可不常见。”
    燕三郎在衡西商会时,天天都背着一只养尊处优的白猫来做账,人人皆知,而端方也是见过芊芊几十次了,留下的印象深刻。
    可是燕三郎不大相信:“只凭芊芊?”扯淡!这世上也不知有多少异瞳白猫,再说芊芊那时也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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